第1篇 氣瓶使用、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焦化廠氣瓶使用及儲存,確保氣瓶使用安全。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氣瓶使用、運輸裝卸和儲存氣瓶管理規(guī)定。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氣瓶使用、運輸和儲存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內(nèi)容與方法
3.1 使用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1.1 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后,方可使用。
3.1.2 禁止敲擊,不得猛烈碰撞、滾拋。
3.1.3 瓶閥凍結(jié)時,不得用火烘烤,應用潔凈的溫水解凍。
3.1.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氧氣瓶、可燃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3.1.5 使用氣瓶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風良好。
3.1.6 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3.1.7 夏季要防日光曝曬。
3.1.8 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3.1.9 氣瓶咀、瓶身要嚴加愛護,嚴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嚴禁接觸氣瓶。
3.1.10 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3.1.11 氣瓶應嚴格專瓶專用,保護好漆色,并嚴禁擅自更改。
3.1.12 為避免磨擦生熱,發(fā)生爆炸,禁止快速開關(guān)氣閥。
3.1.13 在使用氣瓶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勤(勤檢查、勤觀察、勤控制)。
3.1.14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3.1.15 氣瓶不用時(含作業(yè)結(jié)束后),要及時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的間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3.1.16 氣瓶立放時應有防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3.1.17 氣瓶定期進行檢查,對氣瓶質(zhì)量有懷疑時應及時送去進行技術(shù)檢驗。
3.2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3.2.1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3.2.2 倉庫內(nèi)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nèi)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2.3 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nèi)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滅火器材。
3.2.4 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乙炔瓶嚴禁橫放)。
第2篇 氣瓶使用管理規(guī)程制度
1.概述
1.1在使用任何氣體或氣體混合物之前,要知道和理解性質(zhì)、用途和安全防范。關(guān)于你將要使用的氣體和設備的安全資料,請參考供應商的材料安全數(shù)據(jù)表(msds)和安全程序。
1.2確定用來使用產(chǎn)品的合適的設備,同時知道怎樣安全地操作設備。
1.3知道潛在的危險,制定應付可能的緊急情況的計劃。利用緊急情況訓練來實踐這些計劃的實施。將正在使用的氣體告知當?shù)氐尼t(yī)院、消防部門和其它緊急情況反應機構(gòu),這樣他們將在緊急情況發(fā)生前做好準備。
1.4提供個人防護裝備和它們的使用所要求的訓練。要求工作員工在每次執(zhí)行任務時穿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把其它安全裝置,如滅火器、洗眼站和淋浴安排在合適的位置。把他們正在使用的氣體的危險和如何應付緊急情況全面地告知每一個人。
1.5遵守國家所有的關(guān)于壓縮氣體和低溫液體的儲存、使用和處理的法規(guī)。
1.6如果你對與特定氣體相聯(lián)系的危險不熟悉,請與供應商聯(lián)系,以得到補充資料。
2.操作
只有那些對危險十分熟悉且受到過正確操作技術(shù)訓練的人才可以操作壓縮氣體鋼瓶。裝有壓縮氣體的鋼瓶很重,難于移動。不正確的操作壓縮氣體鋼瓶會導致扭傷、損傷、摔倒、擦傷或骨折。如果由于誤操作使氣體從鋼瓶內(nèi)逸出,會發(fā)生其它危險,如起火、爆炸、化學燒傷、中毒和凍傷。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錯誤操作壓縮氣體鋼瓶造成的傷害。
2.1禁止
拉拽或滑動鋼瓶,即使是很短的距離。
摔倒鋼瓶或讓它們彼此劇烈相撞。
使鋼瓶受到可能損壞閥門的機械震動。
把鋼瓶作為轉(zhuǎn)子來移動材料或其它設備。
.堵塞減壓裝置。
讓油、潤滑脂或其它易燃物質(zhì)接觸鋼瓶、閥門或正在使用氧化物的設備。
去掉產(chǎn)品標簽。
重新灌裝壓縮氣體鋼瓶。這只能由有資格的壓縮氣體制造商來做。
試圖抓住正在倒下的鋼瓶。
2.2總是
.用合適的手推車移動鋼瓶。
讓閥門保護帽一直留在原位,直到鋼瓶已經(jīng)固定好,并準備使用。
儲存、搬運或使用時固定鋼瓶。
鋼瓶返還給供應商時,正確關(guān)閉鋼瓶閥門,正確安裝鋼瓶護套。
使用用于鋼瓶操作的正確的個人防護裝備。穿戴帶護罩的安全眼鏡、皮手套、安全鞋和其它合適的裝備。
3.儲存
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窒息、起火、爆炸、高壓和錯誤操作壓縮氣體鋼瓶造成的傷害。
3.1禁止
.允許儲存溫度超過52°c。
允許在氧化物或易燃氣體儲存區(qū)域吸煙或有明火。
把鋼瓶暴露于腐蝕性環(huán)境中。
3.2總是
垂直儲存鋼瓶。
儲存、搬運或使用時固定鋼瓶。
.在專用區(qū)域儲存鋼瓶。
隔開滿瓶和空瓶。
.把鋼瓶儲存在干燥、涼爽、不受天氣影響,而且遠離可燃材料的地方。
把易燃或可燃物和氧化物隔開至少20英尺。
監(jiān)測氣體可能排出和積累的區(qū)域的空氣。
使用先進先出庫存系統(tǒng),防止?jié)M瓶儲存過長時間。
只儲存專門應用所要求的壓縮氣體數(shù)量。
鋼瓶儲存在遠離人們經(jīng)常出入的地方和緊急出口。
為鋼瓶操作提供足夠的通路。
定期或至少每周用眼睛檢查儲存的鋼瓶是否有任何泄露跡象或問題。
對進入鋼瓶儲存區(qū)域加以限制。
防止鋼瓶接觸濕或潮的地面。
4.正確使用壓縮氣體
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錯誤使用壓縮氣體鋼瓶造成的傷害。
4.1禁止
試圖混合鋼瓶內(nèi)的氣體。
禁止把物體(如扳手、螺絲起子、撬桿等)插入閥門帽的開口處來移動粘住了的鋼瓶帽。這樣做可能損傷或打開閥門,導致泄漏發(fā)生。使用可調(diào)套扳來移動過緊或生銹的帽子。
允許鋼瓶任何部分暴露在超過125°f(52°c)的溫度。
.允許鋼瓶成為電路的一部分。
.使用氧作為壓縮空氣的替代品。
電弧打到鋼瓶上。
產(chǎn)品回流入鋼瓶。
.將另一種產(chǎn)品引入鋼瓶。
把鋼瓶顏色作為鑒定鋼瓶內(nèi)容物的主要手段。
.加熱鋼瓶以增加壓力或提高逸出率,除非采用經(jīng)認可的方法。
4.2總是
知道和理解你將要使用的氣體和相關(guān)設備。參考供應商的msds,以確定正確的個人防護裝備和對所使用氣體的任何其它特殊要求。
儲存、搬運或使用時固定鋼瓶。
使用減壓器或單獨的控制閥門來從鋼瓶內(nèi)安全地排出氣體。
使用核準用于特殊氣體的減壓器。
使用前用惰性氣體對管道和設備檢漏。
在把鋼瓶連接到較低額定工作壓力的管道回路時,使用減壓器。
使用止回閥,防止回流入鋼瓶。
在鋼瓶已經(jīng)連接到系統(tǒng)后,慢慢地仔細地開啟鋼瓶閥門。
開啟閥門時,避開調(diào)整器和閥門排氣口。
防止火花和火焰接觸鋼瓶。
如果鋼瓶閥門難于操作,停止使用并同供應商聯(lián)系。扳手不能用于裝有手輪的閥門。如果閥門有故障,在鋼瓶上作標記說明問題,并通知供應商。
鋼瓶的標簽或標志是鑒定鋼瓶內(nèi)容物的唯一正確的辦法。
第3篇 氣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氣瓶范圍:
氧氣瓶、氮氣瓶、氨氣瓶、氫氣瓶、一氧化碳氣瓶及其它特殊用途氣瓶。
二、儲存保管:
1、氣瓶必須旋緊安全帽立放,為防止跌倒,應把氣瓶放在專用欄桿支座內(nèi)。不同類型氣瓶必須分別存放。
2、在露天堆放的氣瓶必須保證不受雨淋、曝曬。
3、存放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nèi)禁止放任何易燃物及有明火工作。
三、使用:
1、操作人員在開關(guān)氣瓶閥時應慢開慢關(guān)。
2、氣瓶的氣閥凍結(jié)時,應把氣瓶轉(zhuǎn)到曖和地方用清潔的溫水解凍,嚴禁火烤。
3、在氣瓶上嚴禁放置電焊地線。
4、氧氣瓶嘴禁止有油或用有油的扳手去開關(guān)。
5、禁止敲擊、碰撞。
6、夏季不要放在日光曝曬的地方。
7、不要放在易跌落和易受外來撞擊的地方。
8、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氣體溫表,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9、氣瓶內(nèi)氣體不能用盡,余壓不得小于0.05mpa。
四、氣瓶的管理:
1、發(fā)放時,氣瓶的瓶帽、防震圈等防護裝置要齊全、完好。
2、更換時,氣瓶的瓶帽、防震圈要齊全。
3、氣瓶要有發(fā)放、更換登記制度。
第4篇 氣瓶使用和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焦化廠氣瓶使用及儲存,確保氣瓶使用安全。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氣瓶使用、運輸裝卸和儲存氣瓶管理規(guī)定。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氣瓶使用、運輸和儲存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內(nèi)容與方法
3.1 使用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1.1 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后,方可使用。
3.1.2 禁止敲擊,不得猛烈碰撞、滾拋。
3.1.3 瓶閥凍結(jié)時,不得用火烘烤,應用潔凈的溫水解凍。
3.1.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氧氣瓶、可燃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3.1.5 使用氣瓶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風良好。
3.1.6 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3.1.7 夏季要防日光曝曬。
3.1.8 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3.1.9 氣瓶咀、瓶身要嚴加愛護,嚴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嚴禁接觸氣瓶。
3.1.10 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3.1.11 氣瓶應嚴格專瓶專用,保護好漆色,并嚴禁擅自更改。
3.1.12 為避免磨擦生熱,發(fā)生爆炸,禁止快速開關(guān)氣閥。
3.1.13 在使用氣瓶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勤(勤檢查、勤觀察、勤控制)。
3.1.14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3.1.15 氣瓶不用時(含作業(yè)結(jié)束后),要及時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的間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3.1.16 氣瓶立放時應有防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3.1.17 氣瓶定期進行檢查,對氣瓶質(zhì)量有懷疑時應及時送去進行技術(shù)檢驗。
3.2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3.2.1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3.2.2 倉庫內(nèi)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nèi)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2.3 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nèi)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chǎn)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滅火器材。
3.2.4 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乙炔瓶嚴禁橫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