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壓力容器安全檔案至少包括壓力容器臺帳、壓力容器作業(yè)人員臺帳、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為了確保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檔案齊全完好,特制定壓力容器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一、壓力容器臺帳
壓力容器臺帳內(nèi)容至少包括壓力容器名稱、型號、種類、主要技術參數(shù)、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tài)、重大維修情況及其它變更情況。
二、壓力容器作業(yè)人員臺帳
壓力容器作業(yè)人員臺帳內(nèi)容至少包括姓名、作業(yè)類別、作業(yè)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
1.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應針對每一臺壓力容器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1)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2) 壓力容器登記卡;
(3) 壓力容器設計制造技術文件和資料;
(4) 壓力容器年度檢查、定期檢驗報告,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5) 壓力容器維修和技術改造的方案、圖樣、材料質(zhì)量證明書、施工質(zhì)量證明文件等技術資料;
(6)安全附件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7)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壓力容器均應進行統(tǒng)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由壓力容器安全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保管,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存,只有當該壓力容器報廢或拆除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6.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用完后及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fā),并記錄在案。
8.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應及時上報、設法補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