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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26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

第1篇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或切割。

3、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4、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kg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的有關規(guī)定。

5、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6、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7、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8、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9、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氫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10、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11、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12、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3、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4、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6、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7、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8、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9、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2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21、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2、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3、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5、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6、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7、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8、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2篇 電焊、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焊工及其助手在進行焊接工作時,應戴有眼鏡、手套及帆布工作服,電焊工需戴帆布手套、穿絕緣鞋及防護面具。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體或液體房間內進行焊接工作,在易爆物附近,焊接時其最小距離不小于5公尺。

3、禁止在帶有壓力的容器表面上進行焊接。

4、對于有殘余油脂或可然液體的容器,應先用熱堿水沖洗干凈,吹凈蒸發(fā)氣體,并將其蓋口打開,方可進行焊接。

5、在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或氣割。如進行工作須搭設防風屏以防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6、焊工進行登高作業(yè)時,應采取防摔措施。

7、電焊工作時應注意:

1)、電焊機要經常保持完好,絕緣良好,接地可靠,電源的接線圖不能外露。

2)、焊接工作準備完后,放好電焊線,接實地端,檢查無誤后,在合閘使用。

3)、移動、修理、調整分頭、中間休息,工作結束時應切斷電源。

4)、電焊線的接地端應直接與被焊件接實,不可用鐵軌或承力的金屬線纜做電地體,電焊線不準浮放在鐵軌和金屬線纜上。

5)、更換電焊條時,必須戴電焊手套,以防觸電。

6)、引弧時應通知在場人員保護眼睛。

7)、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地方電焊時,應站在絕緣墊上采取防電措施。

8)、清理焊渣應戴眼鏡,不要對著在場人員敲砸焊渣。

8、氣焊與氣割時應:

1)、移動、安裝氧氣瓶要輕搬輕放,不許強行拖拉滾動撞擊金屬件,不應放在爆曬的地方。

2)、氧氣瓶、氧氣袋、焊(割)槍不能接觸油脂類、瀝青,也不許用油棉絲擦拭氣門、節(jié)門等。

3)、使用氧氣前應裝好壓力表,拆卸時應關好節(jié)門。拆裝壓力表時正面不能有人,檢查表計應站在側面。

4)、乙炔發(fā)生器應有防爆膜和水封等防爆防回火的安全裝置,使用中應經常檢查是否完好。

5)、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焊(割)槍都應遠離易吸和敞開的電源開關、電線,三者之間距離各自都應保持10公尺以外。

6)、開啟電石桶和打碎電石都應該帶防護眼鏡,開電石桶時,不應該使用可能引起火災的工具,開啟電石桶和裝卸乙炔發(fā)生器時,頭部應在一側,不能在桶蓋上方。

7)、引氣管應分色表示,敷設管線跨路口、門欄及熱力管路時,應加保護,防止損傷漏氣發(fā)生火災,軟管連接必須吹凈,檢查試漏不能用明火,應用肥皂水,發(fā)現(xiàn)漏氣及時修復。

8)、焊(割)槍點火時,先少量開氧氣調節(jié)門,后開乙炔門,熄火時與此相反。

9)、焊(割)槍點火鳴爆及嗆嘴時,應滅火冷卻,通暢焊(割)嘴。乙炔管在使用中著火時應彎折軟管,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著火時及時放松頂風針,關閉氧氣總截門。

10)、結束工作時,熄火關氣門,取出電石檢查現(xiàn)場有無遺留的引火源。

11)、其他技術性焊接除遵守上述要求外,還應遵守各自焊接特點的特殊要求,如氬弧焊、二氧化碳焊接、帶絕油沓接等,應遵守各自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3篇 氣焊氣割操作規(guī)程

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老靠,無泄漏。

1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

1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1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使用鐵器敲擊,應使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

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吹風時不準使用,使風時切忌對準面部。

1如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用堿水清洗晾干,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1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0.15mpa時應停用。

1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留有余壓。

1焊、割時不準將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照明。

1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和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特殊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

1如發(fā)現(xiàn)焊、割出現(xiàn)爆炸聲或暴震現(xiàn)象,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乙炔調節(jié)閥和氧氣調節(jié)閥,待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1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

第4篇 工地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標語牌

工地安全標語牌--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二、氧氣瓶、乙快瓶的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閉閥門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三、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就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強烈陽光上暴曬,嚴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車直接吊運氧氣瓶或乙炔瓶。

四、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

五、氧氣瓶與乙炔瓶儲存和使用時的距離不得小于 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割炬(焊炬)間距離不得小于1 0 米。

六、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關閉時先關閉乙炔閥,現(xiàn)關閉氧氣閥。

七、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靈的氧氣自動跑盡,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氣膠管,外經18毫米應,應能承受 2 0 千克氣壓,各性能應符合gb2 5 50 - 8 1 《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

九、使用中,氧氣膠管著火時不得拆彎膠管斷氣,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乙炔膠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胳膊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十、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將膠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膠管上。

十二、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

十三、不得將膠管背在背上操作、割 ( 焊 ) 炬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椿、缸、箱內。

十四、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

十五、作業(yè)完畢后、應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燥的地方、減壓閥的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

十六、工作結束應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 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5篇 氣焊氣割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應檢查氣瓶及附件是否齊全、可靠。儀表、膠管、焊(割)槍是否漏氣,氣瓶及附件禁止沾有油脂。

2氣瓶中應留有不低于0.5kg/cm2的余壓。

3工作場所不得堆放10支以上的備用氣瓶。

4氣瓶距明火應保持10m遠。

5乙炔氣瓶不得平放或倒置使用、氣瓶減壓器不得相互對視放置。

6無論何種情況,帶壓氣瓶不得用火烘烤。特殊環(huán)境應采取防止氣瓶過熱措施。

7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8工作完畢,應旋緊氣瓶閥門,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9在易燃區(qū)焊(割)時應辦理動火證,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10常壓焊接時,須經安全、機動、保衛(wèi)部門共同認可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11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保護皮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凈。

12氧氣輸送帶需有專人負責,檢查管內,不準有油脂贓物。附近不準有燃著的火爐。

13氧氣轉送帶不得與電線靠近,以防發(fā)生事故。

14試驗轉送氧氣時,先作一個氧氣試驗。將氧氣打開后須全部檢查壓力加到各部不漏,方可使用150公斤壓力。

15裝氧氣表前要先將風開一下,吹出氧氣嘴里的灰塵,以免堵塞氧氣管。

16氧氣表安好后須要有標志牌寫明風壓的低量。

17切斷器與容解器發(fā)生火焰逆流時,須立即將瓦斯帶折疊,以免發(fā)生瓦斯爆炸。

18氧氣儲存室內禁止吸煙,搞火與貯藏油質物品。

19明電線、高壓電線以及易燃物品,必須離保險罐5m以外,否則容易發(fā)生爆炸。

20檢查乙炔和氧氣時禁止用火類??捎梅试硭畽z查。

21使用膠皮管前,應檢查是否有漏氣的地方。

22瓦斯罐及氧氣瓶避免在日光下爆曬或放在溫度較高的地方以防爆炸。

23點火前要檢查切斷器是否有效,以防回火發(fā)生爆炸。

24工作時必需戴好有色眼鏡,以免光線刺眼。裝卸乙炔桶禁止一人抱,必須兩人抬,并把頭部避開,以免發(fā)生事故傷人。在搬運氧氣瓶時必須將帽頭戴好,并輕拿輕放,以免發(fā)生爆炸。

25高空作業(yè)時遇狂風、暴雨、雷電應立即停止工作。

26氧氣瓶禁止粘涂油脂,氧氣瓶與乙炔瓶必須離開5m以外以免發(fā)生爆炸。

27凡遇到沒有把握及可能發(fā)生危險不能處理時,應及時報告班長或車間主任后再進行工作。

28在切割時禁止在亂堆上割,要吊在地面上來割,以免物件倒落發(fā)生危險。

29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準放置在工件、地面及設備上。

第6篇 普通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或切割。

(3) 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4) 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 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5) 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6)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7) 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8) 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9) 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氫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10) 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11) 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12) 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3) 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4) 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7)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8)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9) 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20)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2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2) 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3) 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5) 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7) 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8)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7篇 氣焊氣割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實施氣焊氣割操作,除嚴格遵守焊接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還應認真執(zhí)行以下安全規(guī)程。

一、乙炔氣瓶的安全

1、氣瓶和氧氣必須立放,或使用專用托架,以防歪倒;

2、氣瓶、氧氣瓶不得緊靠放在一起,間隔至少0.5m以上;

3、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m;

4、氣瓶不準在露天暴曬和雨淋。

二、氧氣瓶的安全

1、氧氣瓶的瓶身、瓶嘴嚴禁接觸油脂;

2、氧氣瓶不準在露天日曬雨淋;

3、使用過程中,氧氣必須距明火10m以上;

4、不準用起重機吊運或人扛氣瓶;

5、瓶內氣體不準完全用凈,應存有一定的壓力;

6、使用過程中需要側放氣瓶時,必須使用托架;

7、使用完畢后,必須戴好瓶口安全帽;

8、氣瓶搬運時要輕放,不準撞擊相碰。

三、氣焊氣割操作安全規(guī)程

1、安裝減壓器前,應先打開氣閥門,先清掃瓶觜后再裝,安裝后必須擰緊;

2、開氣閥時應站在側面,頭部閃開;

3、氣焊操作工作場所10m以內,禁放任何易燃易爆品;

4、在高處作業(yè)時要使用安全帶,下方周圍10m應設防護標志,禁止任何作業(yè)和人員通行;

5、嚴禁焊接或切割帶有壓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6、兩人以上在一起作業(yè)時,火焰不準朝向對方;

7、焊割工作暫停時,必須關閉焊、割槍和氣源;

8、進入地溝或井下作業(yè)時,必須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氣體;

9、焊、割具或橡膠軟管帶發(fā)生漏氣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不得將就使用;

10、禁止把氧氣、乙炔管繞在身上或騎在腿間作業(yè);

11、嚴禁用火烘烤氧氣瓶或乙炔瓶;

12、嚴禁用氧氣清吹導管、器件、或身上的塵土;

13、不準開著氣門捅焊嘴,不準拔下乙炔帶對著臉驗氣;

14、如果檢驗氣路、容器、接頭處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檢漏;

15、焊接作業(yè)過程中,氣瓶必須豎立穩(wěn)固、裝在專用膠輪車上使用;

16、焊接作業(yè)過程中,氣焊、氣割設備嚴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種電線和電纜;

17、氣瓶不準劇烈震動及陽光爆曬,開啟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扳手;

18、冬季減壓器發(fā)生凍結,禁止用明火燒烤,可使用熱水解凍,并注意膠管內的積水;

19、工作結束時檢查現(xiàn)場,確保無明火、無漏氣等安全隱患后,方可離開。

第8篇 氣焊氣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嚴格遵守乙班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乙炔瓶、橡膠軟管、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guī)程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工作前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乙炔瓶、氧氣瓶及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 脂的泥垢。

3 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吸煙,嚴禁用火試驗有無漏氣。

4 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乙炔瓶與氧氣瓶嚴禁臥放使用,二者距離不得小于5米。

5 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6 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和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減壓閥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鈉熱水溶液保溫。

7 焊接場地應設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器上。高處切割作業(yè)要采取防火、防燙、防切除物墜落的措施。嚴禁手持連接膠管的焊炬爬梯登高,且不得將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8 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場地,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xiàn)場把氣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

9 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有關部門檢驗和試驗、校驗、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

10 點火前應迅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咀出口,不準對準臉部試風,點火時,應先開乙炔氣點火,后開氧氣調節(jié)火焰,焊(割)炬不準對人,燃著的焊(割)炬不準放在地面上或工件上。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

第9篇 氣焊氣割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施焊現(xiàn)場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2、氧氣瓶、乙炔瓶所設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

4、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5、氧氣瓶和乙炔瓶在裝減壓器時,對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凈,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6、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wěn),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8、不得手持連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9、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

10、氧氣瓶、乙炔瓶在寒冷地區(qū)工作時,易被凍結。此時只能用溫水解凍(水溫為40℃),不準用火烤;同時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直射或高溫處,溫度不要超過35℃。

11、點火前,檢查加熱器是否有抽吸力,有抽吸力時,才能接乙炔管進行點火。

12、停止工作時,必須檢查加熱器的混合管內是否有窩火現(xiàn)象,待沒有窩火時,方可收起加熱器。

13、乙炔氣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超過1.5-2.om3/h。當需用較大氣溫時,可將多個乙炔瓶并聯(lián)起來使用。

第10篇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二、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閉閥門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三、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宜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嚴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車直接吊運氧氣或乙炔瓶。

四、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

五、氧氣瓶與乙炔瓶儲存和使用時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割炬(焊炬)間距離不得小10米。

六、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并閉時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七、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跑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氣膠管,外徑18毫米,應能承受20千克氣壓,各項性能就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乙炔膠管,外徑16毫米,應能承受5千克壓,各項性能應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

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昨拆彎膠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彎抓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將火熄。

十、未經壓力試驗的膠管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將膠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呀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膠管上,更不得將膠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膠管經過車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十二、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

十三、不得將膠管背在痛上操作。割(焊)炬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十四、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

十五、作業(yè)結束后,應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

十六、工作結束,應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十七、對有壓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氣割前必須經技術人員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否則嚴禁擅自進行氣割作業(yè)。

第11篇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 ,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xiàn)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xiàn)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jié)火焰。

4)停火時,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生煙灰。

5)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jié)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xiàn)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停火時,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guī)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guī)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xiàn)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jié)螺栓調節(jié)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fā)現(xiàn)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fā)生爆炸,要按規(guī)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不正?,F(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蚨ㄆ诘倪M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②、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xiàn)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fā)現(xiàn)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fā)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7)乙炔容易產生帶粘性油質的雜質,因此應經常檢查止回閥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現(xiàn)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壓縮空氣吹干)。

第12篇 氣焊氣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或切割。

3? 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4? 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5? 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6?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距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7? 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8? 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9? 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和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10? 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11? 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12? 使用浮桶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3? 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4? 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7?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8?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9? 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20?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2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2? 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3? 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5? 冬期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7? 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8?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十二篇)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2、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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