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煤礦設備包機制度
包機制是機電設備(機巷)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機組成員包括:操作人員(司機)、維修人員、班(組長)、單位分管隊干。
1、操作人員要時刻注意設備的運轉情況,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做到四檢查:即檢查各部零件緊固與性能;檢查油路和油量是否可靠適當;檢查操作系統(tǒng)和安全設施是否靈活可靠;檢查 有無隱患問題。發(fā)現的問題和檢查情況及時記錄。
2、檢修、維修工每天對設備的各部件必須詳細檢查一遍,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主要設備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設備定期檢修要求制定設備檢修項目、時間,和設備的小修、中修、大修的計劃和具體任務,并認真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備用配件、材料等要妥善保管,完好備用。
3、班(組)長作為包保機臺(巷)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包保機臺(巷)的設備完好、安全運行負具體領導責任。對設備的定期檢修、保養(yǎng)負監(jiān)督落實的直接責任。
4、隊領導按計劃定范圍,主管隊長每月上崗檢查不少于四次,分管隊干每周不少于兩次。對設備全面檢查并填寫記錄和安排檢修時間及任務。
5、每月25日前由機電科組織對全礦井機電設備進行完好性能檢查,統(tǒng)計設備“三率”。并以此作為考核包機組成員責任的依據之一。
各單位必須認真執(zhí)行好包機制:誰使用誰保養(yǎng)維護,誰包機誰負責安全運轉,誰承擔安全責任,大型設備從機械到電氣,從主機到輔機,從環(huán)境衛(wèi)生到設備衛(wèi)生,都要包機到人,并掛標志牌;電機車司機要開自己的車;每臺機車的維護檢修都包機到人;機巷、機道、軌道承包到班組,分段、分片包到個人。做到包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包設備完好狀態(tài),包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包設備潤滑檢修,包備用設備可靠,包配件準備;包設備衛(wèi)生、清潔,機電運輸區(qū)隊從隊干到職工人人有責任區(qū),個個有責任機臺,并有實現奮斗目標的措施。今后凡發(fā)生責任事故的責任者,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各區(qū)隊要從包機制出發(fā),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對每個工作崗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使每個工人都知道該干什么,該怎么干、干不好如何辦。
第2篇 某煤礦設備調撥與租借制度
1、設備外借必須經機電科分管設備的科長提出意見,主管機電的礦長批準,到設備組辦理外借手續(xù),限期歸還。礦井防爆設備不得外借,外錯設備借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并按規(guī)定一次性交付租金和質保金。質保金500-1000元/臺,設備到期歸還時要嚴格驗收,設備完好者退還質保金,損壞者照價賠償,修理費由借方負責,并沉淀質保金。
2、礦與礦或與其它單位設備調撥,必須由礦負責機電的領導批準,方能辦理手續(xù),最后經財務科辦理資產轉移或租賃手續(xù)。手續(xù)不全不準提貨。
3、本礦范圍內機電設備的調撥平衡,必須由設備組提出意見后,經機電科長同意方可。
4、對停用超過半年以上的設備,區(qū)隊設備管理員要及時辦理停用手續(xù),及時停提折舊費。
第3篇 煤礦設備包機制度
一、各機電硐室與采掘工作面,運輸大巷內一切設備均實行包機管理。
二、地面與井下的大型固定設備要分部件的包機。包機的目的是達到設備完好,完好的標準是《煤礦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和《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各小型設備要保證各部件小件齊全。
三、井下所有設備必須臺臺防爆,此項由包機人負責。
四、對所包的設備,如確認已經損壞,而又不能再修理者,要及時上報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否則一切問題自負。
五、包機人負責本設備及其周圍的衛(wèi)生,凡不達標者,屬設備不完好,要處理包機人。
第4篇 煤礦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工作,防止電氣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
(2022)第 4 條“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做好記錄”的規(guī)定以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中對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設備檢修嚴格執(zhí)行煤礦下達的年、季、月及大、中、小修計劃,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達到預防性檢修的目的。
(三)檢修類別按內容和工作量,分為日常檢修,一般檢修和大修三種。
1. 日常檢修(小修):按定期維護檢修內容和日常檢查(點檢)發(fā)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修復少量磨損件,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主要部份,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使用性能。
2. 一般檢修(中修、項修、年檢):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態(tài),對設備精度、功能達不到工藝要求的項目,按需要進行針對性檢修,一般要部分解體修復或更換磨損機件,必要時進行更換油質、校正坐標,以恢復設備的精度和性能;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進行涂漆、烘干,在檢修過程中,充分利用鍍、噴、鑲、粘等技術手段,恢復其精度。
3. 大修:對設備進行全面修理,使設備完全恢復精度和額定功率,需要對設備進行解體,對所有零部件進行清洗檢查,更換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復設備應有的精度和性能。調整機械和電器操作系統(tǒng),處理設備基礎或更換設備外殼,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噴漆或電鍍,按設備大修標準進行驗收。
(四)設備檢修前,必須做好設備的原始記錄,詳細記錄設備的技術狀況(尤其是缺陷),使用情況,各項技術性能,精度參數,檢修部位等,以備在下次檢修中參考。
(五)屬于中修以上的設備檢修,其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區(qū)隊主要領導。
(六)每一工作地點工作結束后,設備一律出井檢修,不得搬往其它工作地點繼續(xù)使用,特殊情況需經機電管理部門同意。
(七)綜采工作面的生產設備檢修要統(tǒng)籌安排,超前強化檢查,實行設備檢修質量責任制。每班對檢修工必須定項目、定任務、定質量,檢修班帶班隊長負責檢修項目質量的監(jiān)督及落實工作。
(八)機電維修隊應按要求檢修足夠數量的常用易損設備或部件(防爆開關、油包、立柱、減速箱等)以備用。
(九)設備檢修后,要做好設備檢修記錄,詳細記載檢修時間、內容、參加人員,有項目及技術負責人簽字,作為設備以后檢修時參考及處理事故的依據。
(十)檢修后的設備,必須由機電管理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嚴格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逐項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5篇 煤礦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加速煤炭工業(yè)現代化的步伐,切實做到管好、用好礦用設備器材,搞好設備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充分發(fā)揮礦用設備、器材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
1、設備管理統(tǒng)一歸口為礦生技科,礦下屬各區(qū)(隊)應確定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配備的設備管理人員應熟悉設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及完好標準,懂設備使用性能和基本維修保養(yǎng)知識。
2、礦用器材歸口為礦物質供應部門管理,礦下屬各區(qū)(隊)應設專職或兼職礦用器材管理人員,對其進行管理,熟知礦用器材的完好標準,懂礦用器材的用途,會維修保養(yǎng)。
二、礦用設備、器材的供給管理
1、要加強對礦用設備和器材的采購、供應管理工作,礦下屬各區(qū)(隊)不準自行采購礦用設備和器材。
2、礦物資供應部門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要求安排礦用設備器材的計劃和訂貨,所采購的防爆產品具有防爆合格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保證書,需執(zhí)行安全標志管理的十二類礦用產品必須有煤礦安全標志。
3、礦用設備器材管理部門加強設備、器材的技術管理,對主要礦用設備要統(tǒng)一機型、統(tǒng)一圖紙、實行標準化、通用化,減少配件器材品種。
4、加強礦用設備器材的倉儲管理,防止隨機配件圖紙丟失,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的保養(yǎng),保證在使用前達到完好狀態(tài)。
三、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管理
(一)礦用設備使用前的檢查、測試
1、設備使用前應由各單位設備管理員會同機電副礦長、機電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以下檢查。
(1)技術資料、證件檢查。 (2)外觀直觀檢查。
(3)防爆性能檢查。 (4)絕緣性能檢查。
(5)完好標準檢查。
以上檢查內容有一項不合要求,不準投入使用。
2、檢查人員必須具有防爆電器設備檢查資質證書或機電助理工程師以上任職資格人員,否則不能擔任檢查測試工作。
3、每臺設備使用前的檢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設備完好標準》的規(guī)定要求。
4、檢測完畢,檢測人員必須做好記錄并簽字存檔。
(二)礦用器材使用前的管理
1、礦用器材領用后,領用單位必須派技術人員對該器材進行檢查,防爆器材必須由具有防爆電氣檢查資質的人員進行檢查。
2、礦用器材檢查內容
(1)技術資料證件檢查。(2)外觀直觀檢查。
(3)防爆性能檢查。(4)絕緣性能檢查
(5)特殊器材(如鋼絲繩、阻燃膠帶、導風筒、連接鏈、插銷等)必須檢查檢測記錄。
以上檢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準投入使用。
3、每件器材必須嚴格按照完好標準和出廠技術數據檢測,防爆器材必須同時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進行檢測。
四、在用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
(一)在用隔爆設備、器材的管理
1、在用隔爆設備器材應由礦機電副礦長安排技術員、防爆檢查人員每周對井下隔爆設備器材逐臺逐件全面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并將檢查整改結果記錄在案。
2、礦生技科必須制定獎罰制度,每月組織有關單位對全礦井下防爆設備器材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結束下發(fā)通報。
3、隔爆設備、器材的使用單位應安排專業(yè)人員對其進行維護 ,確保礦用設備、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二)在用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
1、在用礦用設備、器材產品屬礦、工區(qū)二級歸口管理,按照各自的管理 職責進行檢查和維修,主要檢查設備器材的使用狀態(tài)、完好狀態(tài)、安全狀態(tài)、并按照執(zhí)行安全標志管理的煤礦礦用產品目錄十二大類劃分。
2、礦用設備、器材的更新和報廢的標準是
(1)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的設備器材
(2)技術落后已淘汰的礦用設備器材。
(3)超期限使用老化而且技術性能差的礦用設備器材。
(4)經反復修理后,效率低、能耗大的設備
3、對礦用設備器材的更新和處理由機電副礦礦長設備管理部門牽頭召集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使用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的專業(yè)會議,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礦部批準。
第6篇 s煤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管理:
1、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的要求。
2、要建立以機電礦長為組長機電區(qū)長為副組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有安全管理人員。
3、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fā)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及相關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該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9、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fā)生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必須追究其責任。
二、堅持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嚴格按檢修周期對各種設備進行大、中、小修。對特種設備要包機到人,做到每一臺設備都要有人管理、檢修、維護、保養(yǎng),每天開機前應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三、為保證特種設備檔案的完整、系統(tǒng)、準確性,便于為今后和將來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各單位所報資料必須齊全完整、系統(tǒng)準確,不得出現前后不符、實物與圖紙不符、結果與設計不符的現象。
四、特種設備所歸檔的圖紙、資料不符歸檔要求時,檔案管理員有權拒絕歸檔,堅持特種設備檔案專人管理,并做到一臺設備一套檔案。
五、對起重設備的一般要求:
(1)、起吊時不得超載,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2)、應經常檢查并能及時發(fā)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異常,尤其是主橫梁連接處,螺栓是否有異?,F象。
(3)、經常檢查車輪,不應有裂縫。
(4)、齒輪上應經常涂抹潤滑脂,保證齒輪的潤滑。
(5)、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制動彈簧的松緊。
(6)、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使用。應按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7)、起重機側面必須掛有注明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跨度、工作類型、制造廠家的牌版。
(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下。
(9)、在起重機上進行檢修時,起重機必須斷電。
(10)、起重機空負荷運行時,吊溝必須升起,至少要超過一個人的高度。
(11)、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重物必須起升高于運行路線上的最高阻礙物0.5米以上。
(12)、嚴禁用任何方法從起重機上拋下物品,嚴禁吊運重物時在人頭上越過,禁止用吊鉤或在吊重物上運送或起升人員。
(13)、起升液體金屬、有害液體及重要物品時,不論重量多少,必須先稍微起升,離地面150 ~ 200mm,驗證制動器的可靠性后再繼續(xù)起升。
(14)、如起重機在露天使用,當風力大于六級時,應停止工作。
(15)、露天起重機不工作時,必須設法將起重機可靠的固定,以防風災。
(16)、工具及備品必須儲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防止落下傷人或物。
(17)、在12個月內,必須進行一次起重機的定期安全技術檢查,除對部件詳細檢查外,還應進行重錘試驗。
六、對壓力容器的一般要求:
1、每天檢查溫度表、壓力表、安全閥和放水閥是否正常;各種儀表,必須定期校驗。
2、必須定期清除風包上的油垢。
3、在風包出口管路上必須加裝釋壓閥。
4、檢查風包外壁不得有銹蝕現象。
七、每天對保護裝置進行一次實驗。
第7篇 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檢查要由經過專門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具體操作。
二、所有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取得防爆檢查合格證才準入井,井下安裝完畢必須經過防爆檢查驗收合格后才準投入運行。
三、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由機電科負責入井防爆電氣設備和檢修后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驗收;由防爆檢查員簽發(fā)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合格證,并負責組織入井防爆電氣設備的驗收;各隊值班電工負責井下所管轄防爆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
2、防爆電氣設備在檢修過程中和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要認真做好檢修記錄,特別是裝配后不能測試的防爆間隙和隱蔽件的技術數據,在檢修過程中應首先做好測試和記錄。
3、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完畢后,檢修人員要通知機電科組織防爆檢查人員根據標準要求進行核實、復查和通電試驗,驗收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由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填寫簽發(fā)《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合格證》,并填寫驗收記錄臺帳。
4、凡是新調入(購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電氣設備,機電科必須組織檢查、驗收。
5、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對自己簽發(fā)的合格證負責,凡在驗收或檢查中發(fā)現該設備失爆或有重大隱患問題,有權隨時收回合格證,并要求檢修或安裝人員限期處理。
四、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電氣部分的規(guī)定執(zhí)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失爆處理:
1、防爆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的絕緣基座破裂,接線螺桿桿孔間隙超限,絕緣基座與接線盒內間隙超限,絕緣基座邊緣厚度小于25mm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擰緊,不得使用鉗具強擰,在檢查時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個指頭能旋入一扣者為喇叭咀松動為失爆。
3、壓盤式嗽叭口上緊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檢查時眼睛看不到余量為失爆。
4、動力電纜橡套損傷,已看到分相絕緣層,即為失爆。
5、橡套電纜除伸入設備器壁部分允許外徑細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準細,否則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層朝外者為失爆。
7、防爆日光燈玻璃罩串動或轉動者為失爆。
8、防爆電氣設備的電纜壓緊裝置,如電纜不壓或壓得太重使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者為失爆。
9、防爆開關或綜保,如甩掉繼電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顯超過規(guī)定,保險管熔斷電(絲)用鐵絲、銅絲代替均為失爆。
五、防爆電氣設備包括防爆燈具、瓦斯斷電儀、通訊電話等,安裝完畢,須經機電防爆檢查人員驗收,若發(fā)現問題,要責令安裝人員限期處理,處理后再進行驗收,直到合格。
六、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實行掛牌管理,內容有:設備名稱、型號、負責人、安裝時間、用途等,如檢查發(fā)現失爆,要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七、各區(qū)隊對管轄范圍內的防爆電氣設備要堅持班班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匯報調度室并作好記錄,發(fā)現失爆要立即整改,嚴禁防爆電氣設備失爆運行。
八、機電科防爆檢查員對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要堅持日常檢查,每周對每臺件防爆電氣的檢查不得少于1次,發(fā)現失爆必須現場督促整改。
九、防爆電氣設備檢修過程中,檢修人員要認真填寫記錄,嚴禁設備檢修后出現失爆。
十、檢查驗收好的設備必須填上驗收合格證,并注明驗收人和檢修人姓名,各種開關檢修完后,必須進行防爆處理并將編號編在固定的位置。
十一、入井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安裝結束后,送電試車前,必須檢查電氣設備不失爆,供電系統(tǒng)符合設計要求,一切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
十二、處罰措施
1、發(fā)現電氣設備失爆,罰責任單位1000元/處,包機責任人200元/次。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有防爆檢查員驗收簽字,無防爆入井檢查合格證禁止入井,否則罰責任人100元/臺。
3、防爆檢查員定期組織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查,并有檢查驗收記錄,發(fā)現1次無記錄,罰防爆檢查員100元/次。
第8篇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及考核辦法匯編
目錄
概述 (2)
主提升系統(tǒng) (7)
主排水系統(tǒng) (12)
地面供電系統(tǒng) (15)
井下供電系統(tǒng) (18)
主通風機及設施 (22)
壓風系統(tǒng) (25)
鍋爐及附屬設施 (27)
井下皮帶、溜槽及其它采掘設備 (31)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概述
一、礦井主提升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壓風系統(tǒng)、主排水系統(tǒng)和供熱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礦井上下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各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度追究責任。
二、機電隊負責主提升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壓風系統(tǒng)、主排水系統(tǒng)和供熱系統(tǒng)等的運行、維護、檢修和檢驗,并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中、小修和檢驗。其它機電設備的運行、維護由礦上自行合理安排。
三、機電隊必須認真做好主提升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壓風系統(tǒng)、主排水系統(tǒng)和供熱系統(tǒng)的維護管理工作,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四、機電隊的所有職工都必須認真學習技術業(yè)務知識,嚴格按各項規(guī)章制度約束個人工作行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個人堅決不違章作業(yè)。個人年累計違章兩次以上的,必須調離機電崗位。
五、各礦井都要根據包機制的規(guī)定制定設備“點檢制”實施辦法,并根據現場設備使用狀況,確定設備點檢周期,明確點檢部位、點檢內容、點檢方法、實施人和考核人。
六、設備點檢分一般性檢查、日歷化檢查和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進行檢查。
1、一般性檢查:通過問、看、嗅、聽、摸判斷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2、日歷化檢查:按每天檢查計劃,對設備確定的部位進行拆檢維護和修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進行檢查: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測,診斷,來判斷設備性能的優(yōu)劣,以提早發(fā)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
七、設備點檢制要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按照以崗位工和維修工點檢為基礎,突出班組和區(qū)隊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機電專業(yè)管理人員以指導和服務為主的工作原則進行。
1、班點檢:由小班維護工負責實施,并將點檢情況填入檢查記錄內,存檔,其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由機電班長負責考核。
2、日點檢:同大班維護工負責實施,按點檢制的方法和內容進行,并將點檢情況填入檢查記錄內,存檔,其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由機電班長工機電副科長負責考核。
3、周點檢:由機電班長負責實施,根據所轄設備的特點和狀況,每周對所轄設備和系統(tǒng)點檢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記錄,由機電科長負責考核。
4、月檢:由機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每月檢修時間不少于一班,由機電礦長負責考核,考核留有記錄,并有改進意見。
5、年檢:由機電礦長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及技術處負責考核。
八、建立隱患排查和故障分析制度,實行崗位工、維修人員、班組長以及機電管理人員的隱患排查、分析、逐級匯報和處理的責任制。
九、根據隱患的嚴重程度向機電礦長或直接向礦機電負責人匯報,隱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患分為三級:一級隱患為直接影響安全,有可能造成重人事故的:如液壓站、制動系統(tǒng)帶病運行等,由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立即解決;二級隱患為影響安全,現場或個人無法解決的,但在加強監(jiān)護或采取相應措施后能夠安全運行的,由機電隊長負責組織人員解決。三級隱患為不影響安全,現場或個人能解決的,要求必須當班解決,。隱患信息和處理情況,要求機電隊每周進行一次分析會,并將隱患分析和處理結果以局面形式報有關領導。
十、主提升司機、通風機司機、壓風機司機、配電工、司爐工、信號工、機電維修工等特殊工種的職工,應具有初中以上文憑程度,身體健康,思維正常,語言表達清楚,能夠在本職工作,并必須經過崗位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準持證上崗。
十一、操作司機主要職責:愛護設備、保持設備和工作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訓練掌握設備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正確使用保養(yǎng)設備;當設備發(fā)生異常情況或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運設備,迅速報告調度室,機電科和隊領導,同時作好記錄;認真填寫運行、檢查、事故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負責保管室內一切設施、工具、圖紙資料等;認真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個人堅決不違章操作,不擅離職守。
十二、維護工主要職責:訓練掌握各設備的性能,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內容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對所包設備的維護與保養(yǎng)負責;正確檢查維護設備,,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要迅速向有關領導匯報請求;嚴格執(zhí)行有關維修操作程序,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并向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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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人交清;妥善保管備品備件;不違章操作,不漏檢,不假檢。
十三、大班維護工主要職責:訓練掌握各設備的性能,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內容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對所包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檢修負責:正確檢查維護設備、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要迅速向有關領導匯報請示;嚴格執(zhí)行有關維修操作程序,及時處理小班維護工不能處理的問題,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及時加工制作設備備件,妥善保管備品備件;不違章操作,不漏檢,不假檢。
十四、機電班長每天將所轄范圍內的關鍵機電設備巡視一遍,并收集,匯總隱患向相關領導匯報,負責日檢修項目的驗收和月檢修項目的實施。
十五、機電技術人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訂機電設備(月、季、年)檢修計劃和安全措施,負責機電設備更新改選的技術工作。
十六、機電副隊長,負責分管業(yè)務范圍的運行、維護、檢修以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為機電決策提供現場依據,由機電隊長負責考核。十七、設備檢修、檢驗分為大、中、小修,要嚴格按規(guī)定內容劃分執(zhí)行,機電設備大修由生產處、設備管理中心鑒定,并會同做出大修計劃,設備管理中心確定大修廠家,并負責大修質量驗收。中、小修由礦組織。
十八、礦井固定設備的停產檢修應集中處理主要問題,凡平時能檢修處理的,不應放在停產檢修時間。
十九、嚴格按照大型固定設備及主要機電運輸系統(tǒng)檢修,檢驗周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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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切實做好機電設備的檢修工作,確保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
二十、各礦在編制年度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按規(guī)定留出停產檢修時間和天數,編制的停產檢修計劃。
二十一、檢修計劃的編制:
1、設備檢修計劃要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備管理規(guī)程》及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檢修周期和設備實際狀態(tài)、設備點檢發(fā)現問題等按年、季、月度排出檢修計劃。
2、檢修計劃由機電礦長組織編制,停產檢修21小時以上和重大項目要提前報集團公司審批。
3、計劃檢修項目確定后,對主要設備和系統(tǒng)還要根據不同檢修項目編制“單項檢修任務書”。任務書內容為:需要探傷、清洗更換和檢修的部件名稱、數量、檢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必要的測繪資料、檢修質量要求、試驗標準、施工方法及工藝順序、安全技術措施和檢修前必須做好的準備工作、竣工驗收意見、施工負責人、參加人、驗收人等。
二十二、大型、重要項目的檢修和更新改選要根據施工程序及每道工序需要的時間,做出施工圖表和勞動組織計劃,經論證審批后方可施工。
二十三、檢修計劃和單項檢修任務書應停產檢修之前,組織所有參加檢修人員學習,各項目施工任務書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個參加檢修的人員中并簽字,做到各盡其責,確保檢修工作的安全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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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每一檢修項目都應指定負責人,并有明確分工,對材料、工具、配件及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也應明確負責人,逐項落實。
二十五、經過檢修的設備必須符合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檢修項目中某些特定的工序完成后,應及時中間驗收,整個檢修項目完成后,應進行竣工總驗收。對主要設備的驗收應由使用單位提出,集團公司派人主持。一般設備的驗收,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隊長或主管技術人員主持。驗收完畢由驗收人員寫出驗收結論并簽名存檔。
二十六、檢修結束后,主管技術人員應及時將檢修項目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等進行整理,及時做出檢修總結,一并歸檔,檢修總結要報公司技術科備案。
二十七、對沒有檢修檔案資料或資料不全的單位,要追究主管技術員的責任。
主提升系統(tǒng)
一、礦井主提升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衽包機制。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提升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主提升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提升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規(guī)程的規(guī)定。
四、主提升設備運行,需檢查的部位及內容如下:
1、電機振動、溫度、噪音、電流、碳刷、對輪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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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開關油位、油顏色、發(fā)熱情況等;
3、電控盤與保護裝置的螺絲、觸點、消弧裝置、動作情況以及吸力線圈固定、發(fā)熱情況等;
4、電阻器螺絲齊全、堅固情況;
5、換相器螺絲齊全、堅固、導電帶、消弧裝置完好無損,各接點、觸點接觸良好,壓縮行程適中;真空高壓換向器的真空管不變色,接觸周期性好,過電壓保護可靠。
6、鋼絲繩安裝、運行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7、安全回路各種保護閉鎖可靠,故障檢測顯示正確;
8、腳踏開關、過卷開關、松繩保護、換向器柵欄門閉鎖開關、滿倉保護裝置、閘間隙保護裝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滅弧閉鎖繼電器、方向繼電器,潤滑油有超溫保護、差事功能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顯示符合要求,過卷、過濾、限速裝置和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形式;
9、供電電源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
10、過流、欠壓保護裝置,防止過速裝置、限速裝置、制動油過欠壓保護情況等。
11、立井安全門、罐位、提升信號聯鎖關系正確,動作可靠情況;
12、抽動系統(tǒng)消壓、二級抽動油壓、殘壓、二級制動時間、巾閘油壓、閘間隙、閘塊厚度、油位、電磁閥、溫度等符合要求;
13、限速凸輪板等制作正確,提升機按設計和規(guī)定的速度圖運行;
14、各種儀表(電壓表、電流表、油壓表、毫安表、溫度表、電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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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指示正確,油壓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其他儀表每年檢驗一次;
15、提人、提物、檢修、事故信號顯示正確;
16、井口與井底和絞車房直通電話工作正常。
17、電氣抽動裝置工作正常。
18、加速接觸器(可控硅加速柜不發(fā)熱,導通可靠,排風扇工作良好)和其他接觸器連接螺絲緊固,觸點接觸良好,無明顯電弧,吸力線圈不發(fā)熱;
19、操作臺各操作手柄操作靈活可靠,儀表齊全,指示正確,制動手柄動作與kt線圈電流、制動油壓線性關系好;
20、滾筒無開焊、裂紋、變形,各部位螺絲齊全、緊固,運轉無異響,各片軸承或軸瓦(銅瓦)潤滑良好,不缺油,不發(fā)熱、無異響;21、離合器嚙合緊密,油缸不漏油,閉鎖良好。定車器無損壞,深指器潤滑良好。
22、減速器運轉平穩(wěn),不震動,無異響,油量適中,油質清潔,靜接合面不漏油,轉動部位擦干3分鐘不見油,半小時不成滴,油溢不超過50℃,各部位螺絲齊全、緊固;
23、潤滑泵運轉平穩(wěn)不震動,無異響,電機不發(fā)熱,油路暢通,油壓符合規(guī)定,潤滑良好;
24、主井外力卸載氣缸各閥組不漏氣,動作靈敏,正確,可靠,信號及閉鎖動作靈敏,正確,可靠;自卸載曲軌不變形,銹蝕磨損不超規(guī)定;
25、提升容器框架不變形,銹蝕磨損不超限,鉚接牢固,其它鐵板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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蝕變形不超限,各部位螺絲齊全、緊固。擋車器靈活、可靠、扶手牢靠,保護傘固定可靠;
26、抓捕器動作靈活、安全門、罐道、天輪、防撞梁及托罐裝置符合要求;
27、提升吊掛裝置連接良好,銹蝕磨損不超規(guī)定;
28、零部件齊全,設備防爆標志(井口、井底)、銘牌和標志牌齊全,臺臺完好;
29、滅火器材符合要求。
五、主提升系統(tǒng)每天必須保證有4小時的檢查維護時間。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對第五十九條所述內容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二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主提升設備必須定期做好以下檢驗、檢修:
1、提升容器每2年大修一次(特殊情況經生產處同意可延長一年。)
2、天輪軸、絞車主軸每2年探傷一次(若在探傷時發(fā)現問題,則根據情況縮短探傷期限)。提升容器連接裝置每年探傷1次。
3、液壓站每半年濾油一次,每年換油一次;各種電磁閥和制動器每半年清洗1次,兩項工作必須同時進行。
4、絞車主軸滑動軸承每1年檢查處理1次頂瓦間隙,每4年起軸檢查處理一次底瓦間隙,滾動軸承每年清洗檢查換油一次。
5、鋼絲繩按規(guī)程要求更換。
6、電控系統(tǒng)每季度吹灰檢修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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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電動機每年吹灰、試耐壓、清洗軸承1次。
8、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
9、抓捕器每季度清洗檢查1次,每半年解體檢查1次,并做1次檢查性試驗和靜負荷試驗,每年做重載全速脫鉤試驗。
10、罐道鋼絲繩、制動繩和緩沖鋼絲繩每2年更換一次,每年檢修、調整一次緩沖器。制動繩井底連接器保險銷應隨壞隨換,不跨月。11、主井提升設備每1年做1次技術測定,副井提升設備每年做一次技術測定。
12、主、副井差事機所用潤滑油每年更換一次,在換油同時要對平等軸差事器齒輪磨損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對軸瓦每年調整1次項瓦間隙,每2年調整一次頂、底瓦間隙。行星輪差事器的檢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3、其他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主提升設備每月必須保證有一班的檢修時間,每年停產檢修不少于12-15天,以確保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
八、主提升設備停產檢修一般安排在麥收、秋收季節(jié)。盡量安排平時不易進行的電氣試驗、無損探傷、防墜試驗及有關技術測定工作。九、主提升設備的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試驗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試驗二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十、要求每旬測量一次閘瓦間隙、貼閘油壓、貼閘油壓值應根據液壓站工作壓力計算得出,若貼閘油壓低于計算值,應重新調整閘瓦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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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制動閘,確保制動力矩滿足要求。
十一、提升鋼絲繩的選型、購置、使用、試驗、檢查維護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各礦主提升所用鋼絲繩的規(guī)格型號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必須報生產管理處批準。
十二、立井提升窗口與提升鋼絲繩的連接,應采用楔形連接裝置。對楔形連接裝置進行編號建檔管理,按《規(guī)程》規(guī)定定期探傷和更換。十三、加強井筒裝備的維護,每天有專人檢查井筒裝備,并留有記錄,有專人分期分段對井筒全部罐道各面磨損量、罐道和罐耳的各間隙、罐道間距進行測量,每完成一個檢查循環(huán)時間不得超過規(guī)定,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
十四、井筒裝備檢查循環(huán)周期是:木罐道4-6個月,鋼罐道、組合罐道6-12個月,鋼絲繩罐道1-2個月。
十五、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規(guī)定,完善提升機的各種保護裝置。
主排水系統(tǒng)
一、礦井主排水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衽包機制。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排水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及
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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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排水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規(guī)程第278條第281條、第457條的規(guī)定。
四、主排水設備及設施運行,需檢查的部位及內容如下:
1、電機防爆性能、振動、溫度、噪音、電流、對輪情況等;
2、水泵振動、溫度、噪音、軸承潤滑、儀表、引水裝置、漏水、竄量情況等;
3、管路的銹蝕、漏水等,閘閥、逆止閥、底閥銹蝕、漏水、動作靈活情況等;
4、操作開關防爆、發(fā)熱、聲音、電流和電壓顯示,操作機構動作情況等;
5、接地線與母線連接、接地線截面、接地極情況等;
6、電費吊掛、連接等;
7、水倉、水井、排水巷淤煤、雜物清理情況等;
8、變壓器防爆、發(fā)熱、聲音情況等;
9、各種保護的試驗、動作情況;
10、供電電源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11、零部件齊全情況;
12、設備臺臺完好,有ma標志、防爆標志(電氣設備)、銘牌和標志牌;
13、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護裝置情況;
14、滅火器材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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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位顯示裝置的工作情況。
五、主排水系統(tǒng)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二次,防爆設備每月由專職防爆電工檢查2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排水設備必須定期做好以下檢查、檢修:
1、電動機每年吹灰、試耐壓、清洗軸承1次;
2、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
3、電纜每年做一次直流耐壓試驗;
4、排水設備每年做1次技術測定,并根據測定結果安排水泵檢修,根據管路結垢情況安排管路清洗;
5、每年雨季前做水泵聯合運轉試驗;
6、其它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礦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倉等,必須在雨季前全部檢查,檢修和清挖完畢。
八、井上下輸配電系統(tǒng)須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查檢修一遍。
九、礦井主排水設備的設置必須滿足《規(guī)程》規(guī)定,且各種證件、標志齊全。
十、主要泵房及水倉符合《規(guī)程》要求。
十一、加強主排水設備,操作開關及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做到無損壞保護裝置現象,無失爆現象。
十二、每年在雨季到來前對排水管路,三閥檢查維修一遍。
十三、各礦應有備用主排水泵,雨季水泵的檢修必須在當天完成,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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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水泵臺臺能開。
十四、每年在雨季到來之前,對主排水泵房進行聯合試運轉,檢驗供電、排水管路等能力,試運轉結束,要及時定出試驗報告,并報生產處。
十五、嚴格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填寫各種檢查、考核記錄。
地面供電系統(tǒng)
一、礦井地面供電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機電隊負責規(guī)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配電房電氣設備和輸電線路及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
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供電系統(tǒng)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第457條第459條的規(guī)定。
四、地面供電設備運行,需檢查的部位及內容如下:
1、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護裝置情況;
2、電源設備及線路容量和能力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3、各種儀器、儀表指示正確。帶電顯示是否工作正常;
4、選擇性高壓接地保護裝置是否能正常使用,動作靈敏可靠,必須堅持每日做一次試驗;
5、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放置是否整齊,數量是否充足;
6、專用電話是否線路暢通,語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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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變壓器負荷率是否不低于70%,礦井功率因數是否達0.9;
8、接地、防雷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9、五防功能是否齊全,閉鎖裝置是否可靠牢固,連鎖裝置是否動作正確;
10、驗電、放電、接地設施、絕緣用具等是否齊全,是否定期檢驗;
11、開關柜操作機構是否靈活、合分閘無卡阻現象,運行是否正常,無異響,油位是否在油標的上、下限之間,油質是否清潔干凈、不滲油,柜內照明是否良好;
12、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活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動作值整定是否正確,分合閘指示是否正確,是否與機構協(xié)調一致;13、隔離開關合上時刀閘是否接觸良好,接觸面積不小于75%,是否固定牢靠,分閘時觸頭間的凈距離是否不小于100mm,拉開角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14、真空斷路器真空管是否變色;
15、絕緣子、瓷瓶是否清潔無裂痕、釉面無損傷、無放電痕跡。導電部分編織銅線或可繞軟銅片是否有斷痕、銹蝕、各部位接線是否緊固,螺栓是否齊全;
16、互感器表面絕緣是否變色、老化,外殼接地是否可靠,運行中是否有異響,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是否可靠,儀表、指示燈安裝是否正確牢靠、指示正確;
17、母線變是否變色、損傷,排列是否整齊,相序是否標色清楚,固定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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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架空線路線桿子、橫擔是否符合規(guī)定(橫向裂紋不超過0.2mm,桿身表面平整光滑,內外壁均不得有流漿漏筋缺陷,桿身傾斜不超過15/1000,填土充實,橫擔固定牢靠不銹蝕,傾斜不超過1/1000。導線不斷股、銹蝕,三相導線馳度一樣,弧垂對地,對建筑物、樹木的距離,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每相弓子線與相鄰弓子線或引下線間距離不小于0.3m,銅鋁線相接要用銅線過度接頭;拉線不斷股、不銹蝕,填土充實;
19、避雷器有無損壞,有無放電痕跡;
20、變壓器油位、聲音、振動、溫度等是否正常;
21、高壓鎧裝電纜固定是否牢靠,銅帶不脫落,不滲油,電纜懸掛或地埋是否符合要求;
22、戶外線盒有無損傷、裂紋、放電痕跡,戶外線盒,中間線盒和終端線盒絕緣澆注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
23、跌落保險懸掛及固定是否牢靠,接線緊固,無火花,熔斷保險選擇、使用是否合理,發(fā)生斷路故障時動作是否可靠;
24、檢查電容器應運行正常、無異響、無異味,運行電壓不超過額定電壓、運行電流不超過額定電流,室內溫度符合規(guī)定,外殼無膨脹、不漏油,套管無損傷,固定牢靠;
25、室內外電纜溝電纜是否排列整齊、不銹蝕、無積塵、無油垢、無滴漏,溝內應無雜物、無積水,蓋板應完整齊全;
26、檢查設備是否臺臺完好,有銘牌和標志牌。
五、供電系統(tǒng)設備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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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主要供電線路每年雨季前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地面供電系統(tǒng)必須定期做好以下檢查、檢修:
1、對防雷、避雷設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檢查、試驗;
2、饋電和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各種保護每年校驗一次;
3、輸配電系統(tǒng)在雨季前必須進行預防試驗和檢查檢修;
4、線路剪枝根據巡查情況及時安排;
5、每年雨季前檢測處理一遍所有的接地極;
6、其他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供電系統(tǒng)的各種保護裝置、信號顯示裝置必須符合《規(guī)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辦法》和《和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
八、嚴禁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九、重要設備供電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十、各個危及安全的地點均要有安全防護裝置;。
十一、在雨季前對各種電氣設備都要進行必要的檢查試驗。
十二、對開關柜在每年雨季之前全部檢查、維護一遍,對母線、架空線路瓷釉瓶每年雨季之前要全部清灰檢查。
十三、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填寫各種檢查,考核記錄。
井下供電系統(tǒng)
十四、井下供配電硐室、供電線路,供、用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備完好標準》《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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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三大保護整定細則》及供用電標準化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十五、井下供電系統(tǒng)必須責任到人,所有供配電硐室、供電線路,供、用電設備都要明確專責人,并制訂定期維護、檢查制度,做到電氣設備臺臺完好,保護值正確,防爆性能良好、電纜線路吊掛整齊合格,線路標志清晰醒目(電纜進出口和線路每20米長有一個標志),接地保護裝置齊全合格。
十六、加強井下供電諑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建立井下電氣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度。經常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井下供電設備保護整定不合格、甩保護、保護裝置損壞,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十七、下井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安全標志證書”,且安全性能檢查合格。
十八、井下供電系統(tǒng)按照《煤炭安全規(guī)程》第450條規(guī)定,要有井下配電系統(tǒng)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和電力、信號等線路平面附設示意圖,并隨著情況變化定期添繪。上述各圖應符合《規(guī)程》的具體要求。
十九、井下變配電工、維修電工主要職責:
1、訓練掌握運行設備的性能,定時對運行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及時認真填寫記錄,保持設備和環(huán)境的整潔衛(wèi)生。
2、當班電工每小時對所轄電氣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點檢,按要求配電及運轉日志,通過看、嗅、聽、摸等方法,觀察設備運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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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正常,絕緣是否老化,是否有異常聲響,溫度是否正常。
3、訓練掌握轄區(qū)內的供電線路、電氣設備情況,能夠按規(guī)定訓練操作、判斷、處理問題準確、快捷,保持電氣設備防爆性能良好狀態(tài),維護保養(yǎng)不遺留質量問題。
4、必須按規(guī)定運行各種保護裝置,不準甩保護,虛設保護和私自改變保護值。
5、定時檢查電纜的敷設和運行狀態(tài),發(fā)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當班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對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場所用的電纜應做到:按規(guī)定懸掛整齊,放炮掩護得當,不拖地埋壓,工作面切眼內的電纜不準有中間接線盒。
6、維修工對所包設備維護同,要認真按照有關維修操作及程序,做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遇到不能處理的問題,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請示。
7、妥善保管備品備件、工具、圖紙資料等。
8、認真填寫運行,檢查、事故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認真執(zhí)行現場交班制度。
9、遵章守紀,有權拒絕違章指揮,自己堅決不違章操作。
二十、認真做好井下供用電設備的防爆工作,建立健全礦井防爆檢查網。各小班要配一名兼職防爆電工,并對本小班管轄設備的防爆性能負責;各機電班要配1-2名兼職防爆電工,并對本機電班管轄設備的防爆性能負責。各班都要明確一名領導,負責電氣防爆工作;礦防爆檢查組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電氣防爆工作負責。電氣防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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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問題,首先追查礦井是否建立健全了防爆檢查網,二是要追查專兼職防爆電工是否負到了責任。三是要查明原因,加大處罰力度,堅決杜絕失爆問題。
二十一、電管組對井下配電網絡、饋電線路要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56、457條的規(guī)定,合理設置保護裝置的動作系數,盡量減少越級跳閘,要做好整定、試驗記錄,認真寫出試驗報告,報機電科存檔。二十二、井下電氣設備、電纜的檢查、維護和調整,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88條-第491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井下高壓電氣設備和電纜必須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檢查、調整和試驗結果應記入專用的記錄薄內,并交機電科存檔。
二十三、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三大保護整定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對井下供用電設備實行動態(tài)檢查管理,開關重新移動安裝、負荷變化或使用超過6個月,都必須有專責人重新對過流保護進行校驗和調整;有專責人每天對低壓漏電、照明信號保護裝置運行進行1次跳閘試驗;新安裝的檢漏保護裝置在首次投運時必須做1次人工跳閘試驗。井下新安裝的接地極要由專業(yè)專責人測量合格后才能投運,并加強巡回點檢。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投運前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測試合格;下接地極的接地電阻每季至少測定1次;采掘工作面安裝的按地極每10天至少點檢1次;電氣設備每次安裝或移動后要詳細檢查其接地狀況生季度都要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
細測試1次;測試、試驗要做好記錄,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報技術科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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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井下供電系統(tǒng)的電纜現場管理要有完善的電纜檢查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付諸實施。使用中的電纜每班專責人至少巡回點檢1次,移動電纜至少巡回檢查2次。
二十五、井下供電系統(tǒng)小型電氣設備現場管理要有小型。
主通風機及設施
一、礦井主通風機及各環(huán)節(jié)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礦機電對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及其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通風機及設施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通風機、防爆門、風門及絞車、配電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附屬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通風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規(guī)程第119條、第121條、第122條、第123條、第124條的規(guī)定。
四、主通風設備運行應檢查的部位及內容:
1、電機振動、溫度(含軸承溫度)、噪音、電流、電壓、功率等是
否正常,對輪連接是否良好;
2、風機振動、噪音、軸承溫度與響聲、水位計功率等是否正常,銹
蝕是否嚴重;
3、風門絞車、風門、鋼絲繩、繩卡、操作開關等;
4、風機操作開關發(fā)熱、聲音、電流和電壓顯示等是否正常,操作機
構等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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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開關的母線連接、接地線、接地極等是否良好;
6、供電電源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7、進、出風口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8、各種儀器、儀表指示是否正確,開關帶電顯示工作是否正常;
9、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放置整齊、數量充足;
10、專用電話線路是否暢通、語言清晰;
11、開關是否五防功能齊全,閉鎖裝置可靠牢固,連鎖裝置動作正確;
12、絕緣用具是否齊全和定期檢驗;
13、開關柜是否操作機構靈活,合分閘無卡阻現象,運行正常,無異響;
14、保護裝置是否動作靈活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動作值整定正確,分合閘指示正確,與機械協(xié)調一致;
15、互感器表面是否絕緣無變色、老化、外殼接地可靠,運行中無異響,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是否接地可靠,儀表、指示燈安裝正確可靠,指示正確;
16、檢查母線應不變色,無操作,排列整齊,相序標色清楚,固定牢靠;
17、檢查避寒雷器應無損壞,無放電痕跡;
18、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
19、高壓鎧裝電纜是否固定牢靠,鋼帶不脫落,不滲油,電纜懸掛或地埋符合要求;
20、戶外線盒是否無操作,無裂紋,無放電痕跡,戶外線盒、中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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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終端線盒是否絕緣澆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1、室內外電纜溝電纜是否排列整齊、不銹蝕,溝內無雜物、無積水、蓋板完整齊全設備整潔,無積塵、無油垢、無滴漏;
22、設備是否臺臺完好,有銘牌和標志牌。
五、通風機及設施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每小時檢查一次,防爆設備每月檢查2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科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通風設備必須以下定期檢查、檢修:
1、對防雷、避雷設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檢查,試驗。
2、操作開關每年1次。各種保護每年校驗一次。
3、輸電線路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查檢修。
4、主軸、葉柄每2年探傷一次。
5、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一次。
6、風機軸承每3個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檢查換油一次。
7、通風機每年做一次技術測定。
8、其他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礦井主通風機安裝和使用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漏風不得超過規(guī)定。防爆設備不得出現失爆現象。
八、每季度檢查一次反風設施,每年做一次電機耐壓試驗。
九、防爆門每站個月檢查一次并有記錄。
十、主通風機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考查風機反風能力,檢驗反風設施并能在10分鐘之內使巷道中風流反向。機電部門提前檢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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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風機及設施,確保實現預定反風目標。
十一、各種儀器、儀表等齊全,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十二、主通風機專職司機至少每小時檢查1次通風機運轉情況,并記入記錄薄內。
十三、各種規(guī)章制度、圖紙、資料齊全,檢查記錄填寫清晰完整。
壓風系統(tǒng)
一、礦井壓風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壓風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壓風機、電控、風包及各種保護裝置、附屬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壓風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必須遵守規(guī)程第437條、第438條、第439條的規(guī)定。
四、壓風設備運行應檢查下列各部位及內容:
1、電機振動、溫度(含軸承溫度)、噪音、電流、電壓、輸入功率、對輪(皮帶)等;
2、壓風機振動、響聲、排氣溫度、斷水保護、斷油保護、壓力自動調節(jié)裝置、注油裝置、安全閥等;
3、風包溫度、安全閥、釋壓閥、放水閥等;
4、壓風機操作開關發(fā)熱、聲音、電流和電壓顯示操作機構動作等;
5、設備接地線與母線連接、接地線截面、接地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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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電電源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7、各種儀器、儀表指示正確。開關帶電顯示工作正常;
8、滅火器材齊全、放置整齊、數量充足;
9、專用電話線路暢通,語音清晰;
10、操作開關五防功能齊全,閉鎖裝置可靠牢固,連鎖裝置動作正確;
11、絕緣用具齊全,定期檢驗;
12、每月試驗一次安全閥;
13、避雷器無損壞無放電痕跡;
14、保護裝置動作靈活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動作值整定正確,分合閘指示正確,與機械協(xié)調一致;
15、互感器表面絕緣無變色、老化、外殼接地可靠。運行中無異響,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可靠,儀表、指示燈安裝正確牢靠,指示正確;
16、母線不變色,無操作,排列整齊,相序標色清楚,固定牢靠,危及安全地方有安全防護裝置;
17、室內外電纜溝電纜排列整齊,不銹蝕,溝內無雜物、無積水、蓋板完整齊全設備整潔,無積塵、無油垢、無滴漏。
18、高壓鎧裝電纜固定牢靠,鋼帶不脫落,不滲油,電纜間懸掛或地埋符合要求;
19、戶外線盒無損傷,無裂紋,無放電痕跡,戶外線盒、中間線盒、終端線盒絕緣澆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0、設備臺臺完好,有銘牌和標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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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壓風設備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意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壓風設備檢修項目有:
1、對防雷、避雷設施、接地極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檢查、試驗。
2、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各種保護每年校驗一次。
3、輸電線路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查檢修。
4、曲軌每2年探傷一次。
5、安全閥每半年檢驗一次。
6、風機軸承每一個月回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檢查換油一次。
7、電動機每年試驗一次。
8、清理濾風器器、清理油過濾器、清理油箱、定期換油。
9、定期清除風包油垢,風包出口加裝釋壓閥,口徑不得小于出風管直徑,壓力符合要求。
10、其他需要檢修的項。
七、各種儀器、儀表等齊全,校驗符合規(guī)定。
八、壓風機有專職司機,每小時檢查一次通風機運轉情況并記入記錄薄內。
九、壓風機、風包溫度保護裝置,在超溫時能自動斷電。
十、各種規(guī)章制度、圖紙、資料齊全,檢查記錄填寫清晰完整。
鍋爐及附屬設施
一、鍋爐及附屬設施的保用、維護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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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完好標準》、山西省國有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及國家有關鍋爐的標準及規(guī)定要求。
二、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三、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信而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牌完好狀態(tài)。鍋爐設備運行中發(fā)現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四、使用鍋爐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安全技術管
理工作。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國家安全法規(guī)中的有關規(guī)定,其職責是:
1、對司爐工、水質化驗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4、傳達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五、鍋爐房必須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必須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獨立操作。
六、司爐工在值班室必須發(fā)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鍋爐。其職責如下:
1、嚴格遵守鍋爐房各項制度,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要按有關規(guī)定
履行交接班手續(xù),交清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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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從領導指揮,班中不準喝酒、睡覺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擅離職守。
3、認真作好巡回檢查,并把檢查情況、運轉情況填入運行記錄。
4、當班問題當班處理,不準隱瞞,如本班處理不了的,需經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交接班時間下班詳細說明。
5、按操作規(guī)程燒好爐、送好汽、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6、配合進行設備修理和驗收。
七、各礦井進應制定鍋爐及附屬設施“點檢制”實施辦法,并根據現場設備使用狀況,確定設備點檢周期,明確點檢部位、點檢內容、點檢方法、實施人和考核人。
點檢的主要內容包括:(1)、壓力、溫度、水位等參數是否正常。(2)、燃燒情況及爐膛負壓是否正常;(3)、本體受壓元件有無滲漏、變形及異常聲響;(4)、安全附件、自動聯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5)、輸煤、排渣、鼓引風機、水泵運輸是否正常;(6)各閥門、儀表、管道是否正常;(7)、各傳動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按時添加;(8)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按期校驗。
八、鍋爐房維護工要加強對鍋爐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并做好記錄,日常維護和定期檢修的主要內容包括:
1、水位表每班至少清洗一次
2、壓力表彎管每班沖洗一次
3、每班至少進行兩次排污
4、爐排前鏈輪軸和滾筒軸、鼓、引風機軸及其它轉動機械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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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位應定期檢查和加油
5、每班檢查各變速箱響聲、溫度、工作等是否正常,是否漏油和缺油,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安全閥每月試驗一次
7、每半個月檢查一次指拱吊磚是否斷裂脫落,檢查爐排片斷裂情況,鼓、引風機三角張緊情況
8、每月打開前煙箱及后部檢查孔,及時清除煙道、煙箱積塵
9、壓力表、安全閥每半年校驗一次
10、每運行6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
(1)清除鍋筒內部、水冷壁管內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水清洗。
(2)清除水冷壁管及鍋筒著火面煙灰、煤灰。
(3)進行內外部檢查,檢查浸壓部位的焊縫、鋼板內外無腐蝕現象。
(4)檢查引風機的滾動軸承是否正常,葉輪和外殼的磨損情況等;
(5)必要時將爐墻及外面罩殼、保溫層等拆下,徹底檢查,檢查結果及修理情況填入鍋爐安全技術登記冊;
11、對鍋爐保溫層、罩殼(外包皮)及鍋爐底座每年至少防腐一次。
12、對變速箱、引風機軸承、鼓風機和引風機電機每年拆開檢查,清洗換油一次。
13、每年拆開鏈輪爐排檢查鏈輪、爐排片、爐排銷軸、后滾筒法蘭軸、支架上和底板上的摩擦條等處的磨損情況,更換零部件。
14、每年應拆檢除塵器、抽芯檢查電動機軸承并換油。
15、每年對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徹底清掃檢查,處理隱患,對安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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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進行一次校驗整定。
16、對每年停爐一個月以上的鍋爐應采用于保養(yǎng)法。
17、對給水系統(tǒng)和軟化系統(tǒng)每年大修一次。
18、對供熱管網每年維修保養(yǎng)一次,并做好保溫工作。
井下皮帶、溜槽及其它采掘設備
一、采掘隊必須制訂設備運行維護制度、包機制度,并由機電副隊長負責認真落實。采掘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必須實行包機制,專責到人,包機人應保證自己所包的設備正常運轉,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二、井下皮帶、溜槽及其它采掘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正確使用,對甩保護裝置及任意增大保護整定的為失爆,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三、采掘機械的使用、維護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69條~77
條規(guī)定。
四、采掘設備各類司機主要職責:
1、熟悉設備性能,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
2、當設備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盡快處理;
3、經常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可靠。認真填寫運行日志,巡回檢查記錄、事故、檢修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4、認真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五、采掘設備各類維護工主要職責:
1、熟悉所維護設備的性能,按規(guī)定時間和內容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對巡回檢查時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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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維修工對所包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負責,保持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設備的關鍵部位要作好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做好記錄;
4、嚴格按有關維修操作程序操作,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5、妥善保管備品備件。
六、采掘機電運輸管理人員職責:
1、熟悉所維護設備的性能。了解和掌握設備使用、檢修檢驗周期,根據設備使用周期,科學安排檢修計劃和時間,確保臺臺運行設備性能良好,不甩保護,不失爆;
2、負責對本隊機電運輸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訂采掘機電運輸設備檢修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3、機電班長每天對所轄設備檢查一遍,并負責本隊檢修任務的實施。
4、機電隊長和機電班長負責檢修后的驗收工作。
七、采掘設備的檢修周期和內容規(guī)定:
(1)對大型采掘設備如采煤機、重型刮板輸送機、大型皮帶機減速箱要求每3從月強制清洗和更換一次潤滑油。
(2)對日常保養(yǎng)無法處理的缺陷,每月利用檢修班重點安排解決,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每2個月進行一次適當調整。
(3)容易磨損的部件每月檢查一次,對磨損超限的部件要及時更換。(4)對液壓設備要求:液壓箱體、液壓閥和液壓管路每月清洗一次,對油脂清潔度每月化驗一次油樣,化驗必須出示化驗報告。
(5)各設備按使用說明書中潤滑圖表規(guī)定的注油周期進行注油,沒有說明書的設備按每周注油一次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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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電氣設備:每月進行一次掏芯檢查,檢查內部接線是否松動,隔離開關接點情況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絕緣電阻遙測,對絕緣電阻降低到規(guī)定臨界值以下的電氣設備要及時上井干燥處理。對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規(guī)定,高瓦斯突出地區(qū),每周由防爆檢查員逐臺檢查兩次,一般地區(qū)每周一次,主要內容是接線和各配合閘間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7)對皮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采煤機的各種安全保護要求每班試驗一次,并留有記錄。
(8)對于超拆舊期使用的設備,要按正常檢查和檢修周期一半時間,進行檢查和檢修。
八、由機電隊長根據設備使用壽命和規(guī)定的檢修周期,安排采掘設備的檢修,并以表格形式張貼在墻上,到期必須強制檢修。主要設備如皮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采煤機等每天必須保證有2小時以上檢修時間、月底檢修班不少于4小時,每一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將所有設備和小型電器上井交機電隊按大修項目進行檢查和修理。
九、各礦井都根據設備的點檢周期,制定采掘設備“點檢制”實施辦法,并根據現場設備使用狀況,明確點檢部位、點檢內容、點檢方法、實施人和考核人。
1、班點檢、日點檢由采掘設備各類司機和維護工進行,利用交接班時間對設備全面進行巡回檢查。具體內容和要求包括:
(1)緊固件:螺栓、彈簧墊、平整必須齊全緊固,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扣,同一部位緊固件規(guī)格應一致,螺栓不得彎曲,鍵不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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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鍵和鍵之間不得加墊。
(2)各類軸承:軸承潤滑良好,不漏油,轉動靈活,無異常響聲和震動。滑動軸承溫度不超過65℃,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75℃。(3)減速機:箱體無裂紋或變形,結合面緊密不漏油,運轉平穩(wěn)無異常響聲和震動,油質清潔、油量合適。
(4)聯軸器:聯軸器的端面間隙和同軸度符合完好標準要求,彈性聯軸器嚴禁用螺栓代替彈性銷。
(5)液力偶合器:外殼及泵輪無變形、損傷和裂紋。易熔合金塞完整并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
(6)機頭、機尾裝置:機頭、機尾裝置無開焊、無變形。連接生固定裝置齊全牢固。
(7)中間部件:無開焊、無變形、部件齊全,磨損量不超標。(8)電氣設備:電動機、控制開關、接地裝置、電纜及配電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9)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靈活可靠(包括機械部分轉動部分護罩、運輸機過橋和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每班試驗一次,并留有記錄。
(10)設備衛(wèi)生:設備清潔,表面無積塵,涂漆良好。
2、月點檢由機電隊長負責組織。機電班組長參加,根據設備運轉狀況,對平時無法檢修的內容要重點安排,具體月點檢周期、內容如下:(1)采掘設備減速箱齒輪嚙合情況,油脂清潔度進行檢查和更換。(2)容易磨損的部件進行檢查和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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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軸承、齒輪間隙進行測量檢查,對間隙超過規(guī)定的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調整或更換。
(4)對電氣設備進行絕緣電阻遙測和掏芯檢查。
十、設備運行中發(fā)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要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超負荷運轉,發(fā)生悶車時。
(2)電氣、機械部件溫升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3)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合金塞熔化或油質(液)噴出時。
(4)發(fā)現大木料、金屬支柱、大塊煤矸等異物到機頭時。
(5)刮板輸送機刮板鏈出槽、掉鏈、跳齒,皮帶輸送機跑偏,超過規(guī)定,無鏈牽引采煤機掉道時。
(6)液壓系統(tǒng)的壓力超過規(guī)定,安全閥失去控制時。
(7)設備運轉中出現不明信號時。
十一、實行隱患匯報、處理與分析制度。根據機場人員反饋的隱患信息和處理情況,每月由采掘隊長組織,機電管理員參加進行一次分析會,對本月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分析,制訂解決辦法和安全措施,并將分析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報有關領導。
十二、上井采掘設備大修項目:
(1)減速機解體檢查:檢測軸承間隙、齒輪磨損情況、更換密封、清洗換油等。
(2)電機解體檢查:檢查軸承間隙并清洗換油、遙測絕緣。
(3)對變形部件進行檢修、恢復原設備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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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嚴重磨損、變形、無修理價值的部件應更換。
(5)控制開關檢修后對所有項目進行試驗。主要試驗項目有:主回路交流耐壓試驗,遙測絕緣試驗、真空接觸器大電流開斷試驗和綜合保護器性能試驗等,大修項目的考核由機電和檢查科共同實施。
十三、皮帶運輸機使用的阻燃帶,到貨時必須有膠帶阻燃性試驗報告,下井前用簡易的方法對膠帶阻燃性進行試驗。
第9篇 某煤礦防爆電氣設備地面修理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地面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6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xié)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7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xù),未經試驗、檢驗的自制產品作為配件。
第8條 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 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 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嚴格實行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第14條 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6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第17條 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8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 經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第21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條 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 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 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項內容。
第27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10篇 煤礦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規(guī)范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
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時,必須經過機電管理部門檢查和登記。(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登記、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 由機電隊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和檢修后的驗收,入井前檢查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產品銘牌及標志是否齊全。安全標志證書應在有效期內,產品上的“ma”標識應清晰完整,銘牌中應有安全標志編號。銘牌上所載信息應與安全標志證書上所載信息一致,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生產廠家、安全標志編號等。值班電工負責井下在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
2. 接地。設備上接地部位有清晰的接地標識、接線柱和引入裝置。
3. 重要部位和外觀。多余的電纜引入口應使用相匹配的封堵件進行封堵,密封圈和壓緊元件之間應有一個金屬墊圈,密封圈不應有老化、破損等現象,隔爆面可打開的門或蓋以及易磨損的隔爆面應完好、進行過防銹處理,無損傷或者銹蝕;隔爆間隙應符合標準。
4. 緊固件。緊固件應完整,不得缺失、松動。
5. 機械連鎖。設備門或蓋采用快開門結構時機械連鎖應正常、可靠,門或蓋打開后隔離開關不能合閘。
(四)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電氣部分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存在《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認定為失爆的情況之一者,按失爆處理。
(五)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經過防爆檢查,確保防爆性能未被破壞,按新入井設備程序入井。
(六)機電管理部門應制定專門的井下防爆設備安裝細則。
(七)防爆電氣設備在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副礦長或經機電副礦長授權的專職人員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1篇 煤礦電氣設備管理規(guī)定辦法制度
為加強我礦供電網絡和電氣設備的管理,改善設備狀態(tài),防止觸電、電氣火災和電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搞好煤礦電氣安全工作,杜絕電氣重大事故的發(fā)生,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制訂管理規(guī)定如下,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實行專業(yè)化管理
機電科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的電氣設備管理負管理責任,機電科下設防爆檢查組、電纜管理組、電氣管理組、小型電器組等專業(yè)管理組織。各區(qū)隊要配備兼職管理網員,全礦要形成專管和群管相結合的電氣管理網。
二、煤礦井下所有在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的《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
三、加強電纜管理
1、井下選用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67條規(guī)定。
2、入井電纜出庫前一定要做好外觀檢查、各種預防性試驗。
3、低壓電纜不應采用鋁芯,采區(qū)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
4、要堅持按規(guī)程要求做好礦井在用動力電纜,特別是通風機、絞車的動力電纜、下井主回路電纜的檢查和定期試驗,及時安排更換不合格電纜,確保礦井的供電安全。
四、進一步完善井下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裝置,搞好檢查、整定、試驗工作
1、地面、井下6kv變電所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高壓選漏保護裝置,嚴禁甩掉不用。發(fā)現一次一處不用高壓選漏保護裝置的,罰有關單位1000元。
2、新型真空開關在井下作為總饋電開關使用時,必須堅持正確使用漏電保護功能,包括輔助接地的正確使用,做好漏電保護試驗及遠距離跳閘試驗等。漏電保護功能不使用或者沒打輔助接地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有關單位1000元。
3、必須按照規(guī)程要求,做好高低、壓開關的繼電保護的調整、試驗,達到動作靈敏,可靠,杜絕越級跳閘現象。未按規(guī)程要求時間對高低、壓開關的繼電保護進行調整、試驗,導致開關越級跳閘,影響我礦安全生產的,每出現一次此類現象,罰有關單位2000元∕次
4、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煤電鉆綜保、局扇風電閉鎖,未堅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電。另罰有關單位1000元∕次。
五、防爆設備的管理使用
1、嚴把防爆電器設備入井關,嚴格執(zhí)行'三證一標'管理,不合格設備不許入井。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防爆檢察員、設備管理員、區(qū)隊管理網員共同檢驗合格,簽發(fā)入井許可證后,方可入井。
2、臨時使用的非防爆電器(電焊機、電工儀表等)、照相器材入井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444條規(guī)定執(zhí)行,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3、機電科防爆檢查組負責對全礦的電氣設備防爆性能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防爆性能檢查規(guī)定每周一次,發(fā)現一次一處電氣設備失爆的,罰有關單位3000元,獎罰每月兌現一次。
4、各單位電氣維修管理人員必須按《三大保護細則》及《防爆檢查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工作。堅決杜絕一切失爆現象。
六、變電所的管理
1、變電所應設專職維修電工值班,值班人員需經培訓考試,持證上崗。發(fā)現無證上崗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2、變電所內,應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 有沙箱、消防锨、滅火器等。
3、嚴格落實兩票制度和停送電制度。堅持專人停送電原則,誰聯系誰送電,杜絕無計劃停電現象(特殊情況除外)。檢修停電時,必須先停電,后驗電,再放電,然后打接地線,檢修完畢,恢復送電時,必須先拆除接地線,然后按有關規(guī)定操作。
4、變電所內的供電系統(tǒng)圖必須與實際相符,該圖的繪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50條規(guī)定。
七、加強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
1、嚴格執(zhí)行用電接火審批制度。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或者根據生產需要現場調整供電方案的,必須提前報機電科審批,電管組現場落實后,下接火通知單,并負責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對私自改線調整負荷的單位要給予1000-2000元處罰。
2、井下電氣設備維護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要經常保持設備完好。對采掘區(qū)的電氣設備、小型電氣以及電纜撤出后要立即升井檢修,在用的應按規(guī)定輪換升井檢查、并進行各種性能測試。對回撤的采掘區(qū)電氣設備、小型電氣以及電纜按規(guī)定時間出井,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出井的,100元∕天.臺(根)。
八、其它方面規(guī)定
1、水電隊要加強對礦井通訊的后備電源蓄電池的管理和檢查,確保供電系統(tǒng)故障停電后,蓄電池供電時間保證在8小時以上。每月應對蓄電池進行一次不少于6小時實際帶機供電試驗,并做好記錄。
2、水電隊做好供電高壓架空供電線路的日常巡視檢查,特別要做好汛期前的全線路的防雷電、防霧閃、防滑坡、防塌陷檢查,做好冬季雨雪天的線路防護工作,及時處理,提前預防,確保供電安全。
3、井上、下接地系統(tǒng)必須完整、可靠,接地電阻要定期進行測試,測試結果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接地電阻無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測試,罰有關單位500元∕處。
第12篇 某煤礦設備進廠檢修制度
機修廠要建立以廠長為領導、以質量檢驗員為核心的設備檢修質量保障體系,實施以檢修質量為中心的全員質量管理。建立從原材料、配件進廠檢驗到修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管理檢驗制度,確保檢修后的設備安全可靠運行。尤其對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管理,應配齊檢驗工具、強化檢驗手段,確保出廠電氣設備無失爆現象。
1、設備進廠前必須由使用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匯報,按指定地點卸車存放,并按設備管理制度辦理退租手續(xù)。
2、設備進廠后,由設備組組織使用單位、機修廠對設備進行拆檢,填寫《設備修理拆檢單》,對損壞部件、修理內容做出規(guī)定,以此作為修理費、領用配件的依據。
3、設備組對生產急需的設備安排機廠臨時加班搶修的,機修廠必須立即組織,并按期完成。
4、防爆電氣設備要安排專人進行防爆性能檢查。
5、主要電氣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項目進行測定。所有檢修好的機電設備驗收合格后加封入庫。
6、機廠加強設備的檢修質量,并保證電機下井正常運轉15天;開關下井后正常使用10天;減速機、滾筒正常使用30天;扒巖機、噴漿機等機械設備下井后正常使用30天。以上設備在正常使用范圍內損壞的由機廠派人下井處理,經機電科、機廠、使用單位分析后確系檢修質量問題的,扣除該設備的檢修費用,并對檢修人罰款30—50元。若為使用問題一切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