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企業(yè)職業(yè)健康管理制度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負責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檔案。
2、××部負責組織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部負責建立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yè)病的醫(y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yè)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普及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yè)病防治的各項規(guī)定,指導從業(yè)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yè)健康檢查,有職業(yè)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yè);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yè)健康檢查,發(fā)現(xiàn)有與從事作業(yè)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guī)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yè)人員。
六、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煤氣隨時檢測)。檢測數(shù)據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訴職工,各有關單位、部門要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使職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八、新、擴、改建項目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
新、擴、改建項目要努力搞好勞動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和職業(yè)病危害評價工作,積極貫徹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規(guī)定,做到新、擴、改建項目本質安全,從源頭上杜絕職業(yè)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單位,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xiàn)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yè)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guī)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yè)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wèi)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yè),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在作業(yè)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yè)衛(wèi)生規(guī)程,各單位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十、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供應處要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單位要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xiàn)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對易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作業(yè)的要求
進入設備、容器作業(yè),抽堵輸送危險化學品的管道盲板作業(yè)等易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的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票證,落實好防護措施、救護措施和責任人,確保不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事故。
十二、急性職業(yè)病事故的處理
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危害事故,各單位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通知公司設安處和公司醫(yī)護人員,必要時請求縣或市醫(yī)院救護。
十三、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
職業(yè)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規(guī)為公司搞好職業(yè)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實現(xiàn)了有法可依。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guī)定開展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yè)病防治水平和職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2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4
第七章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通 則
第143條凡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并按《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guī)定,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加強管理.
第144條 使用和運輸放射性物品,尚須執(zhí)行《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放射防護規(guī)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理》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145條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執(zhí)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guī)定,并實施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制度.
第146條 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第二節(jié) 生產和使用
第147條 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第148條 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藥,必須單獨存放,嚴禁個人自帶,私存炸藥和雷管,不得將炸藥和雷管用于非生產活動.
第149條 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一)安全技術措施
(1)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二)個人防護措施
(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儲存場所飲食.
(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4)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shù)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三)對中毒人員的搶救,應按《化工企業(yè)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guī)定》中的具體要求執(zhí)行.
第150條 使用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第151條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152條 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第153條 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企業(yè),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第154條 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155條 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措施.
第156條 容易發(fā)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tài)擴大.
第157條 凡用于生產水煤氣等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生產用氣體(液體)管道不準聯(lián)通.
第158條 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fā)生新危害的廢物嚴禁混在一起排放.
第159條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第160條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后必須到指定地點洗刷干凈.
第161條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一)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二)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三)溫度較高地區(qū)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四)放射性物品應使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額定負荷降低25%使用.
(五)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第162條 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第163條 蒸汽機車在調車作業(yè)中,對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掛不少于二節(jié)的隔離車,并嚴禁溜放.
第164條 運輸散裝固體危險
第3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tài),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適用范圍 :
適用于本公司。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3.3各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并編寫會議記錄。
4、安全會議組織:
4.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xié)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xié)調處理。
4.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4.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各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4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單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4.7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4.8 當公司發(fā)生重大事故或突發(fā)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5.會議內容:
5.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fā)現(xiàn)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5.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5.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5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會議由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fā)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第4篇 化工企業(yè)特殊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動土作業(yè)
第一條:挖土深度在0.6米以上的動土,在動土作業(yè)前按規(guī)定辦理《動土許可證》。
第二條:凡在廠區(qū)內動土,動土單位要逐項填寫《動土許可證》,并附土地位置平面圖和必要的斷面圖,由設備、生產處等部門會簽,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動土作業(yè)。
第三條:《動土作業(yè)許可證》一式二份,動土作業(yè)單位保留一份,報安全部門存檔一份。
第四條:動土作業(yè)前,由作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動土許可證》,認真落實動土作業(yè)中的各項安全措施。
第五條:動土接近地下電纜、管道等埋設物時,要輕挖;當遇到地下設備及不可辯明物體時,應停止作業(yè)報告有關部門處理,地下有電纜和管道時,嚴禁機械挖土;挖土機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時,與墻、柱、臺階等建筑物應相距一米以上,防止碰撞。
第六條:在挖掘的溝周圍要設置圍欄及警示標志,夜間應設紅燈警示。
第七條: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辦法,使用機械挖土,要先發(fā)信號,挖土機回轉范圍內不準進行其它作業(yè)。
第八條:挖土施工應視土壤性質、溫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邊坡或放置固壁支撐,如發(fā)現(xiàn)邊坡有裂縫,疏松或支撐有滑動、折斷等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撐時,必須按回填自下而上進行。
第九條: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溝邊不得小于0.8米,在溝道轉彎的拐角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過1.5米。
第十條:在坑、溝內作業(yè)時,注意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發(fā)現(xiàn)有毒氣體時,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時消除。
第十一條:在靠近建筑物及構筑物的地點動土時,應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動土作業(yè)完畢后,動土單位必須負責恢復到動土前的原樣,如果損傷附近建、構筑物,必須按原樣修復。
第十三條:動土作業(yè)人員違反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負責。
第十四條:動土作業(yè)單位未審辦《動土許可證》進行動土作業(yè),扣責任單位50元,對于造成事故的按廠經濟責任制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二節(jié) 高處作業(yè)
第十五條: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均稱為高處作業(yè)。
第十六條:高處作業(yè)的級別和種類,按國家《高處作業(yè)分級標準》為:一級高處作業(yè)為2-5米;二級高處作業(yè)為5-15米;三級高處作業(yè)為15-30米;30米以上的為特級高處作業(yè)。
第十七條:在高處作業(yè)前,由作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高處作業(yè)許可證》,《高處作業(yè)許可證》一式三份,監(jiān)護人一份,作業(yè)單位一份,安全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八條:二級高處作業(yè)由安全部門審批,作業(yè)單位負責人或安全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十九條:三級和特殊高處作業(yè)由主管廠長(總工程師)審批,安全部門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十條:高處作業(yè)前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jiān)護,作業(yè)負責人要負責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第二十一條:高處作業(yè)所用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腳手板兩端必須綁牢固定。
第二十二條:登高作業(yè)中使用的各種梯子要堅固,放置平穩(wěn),互梯坡度一般以60-70度為宜,應設置防滑裝置,梯頂無搭鉤,梯腳不能穩(wěn)固時,須有人扶梯監(jiān)護,人字梯拉繩須牢固,金屬梯不應在電氣設備附近使用。
第二十三條:高處作業(yè)必須和高壓電線保持一定距離或設置防護措施,作業(yè)用金屬材料至少距離裸導線2米以上。
第二十四條: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個人防護用品,不準穿涼鞋高跟鞋或帶釘鞋易滑鞋等進行高處作業(yè)。
第二十五條:有心臟病、高血壓、貧血、昏暈、癲癇等不宜登高的病癥者,不能進行高處作業(yè)。
第二十六條:高處作業(yè)一般不應交叉進行,因工序原因必須交叉時要設安全網、防護欄等安全設施,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戴安全帽。
第二十七條:高處作業(yè)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對象,不準在高處投擲材料、工具或他物;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入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附落對象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傷人。
第二十八條:對施工期較長的項目,作業(yè)單位負責人必須每天檢查登高設施的安全狀況,做好記錄,并應監(jiān)督作業(yè)人員檢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九條:作業(yè)人員違反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負責。
第三十條:作業(yè)單位未辦理《高處作業(yè)許可證》進行高處作業(yè)扣責任單位50元;對于造成事故的按廠經濟責任制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三節(jié) 拆除工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經安全技術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二條: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條: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監(jiān)督員的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下進行。
第三十四條: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wěn)固。
第三十五條:拆除和對象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現(xiàn)場。
第四節(jié) 爆破作業(yè)
第三十六條:爆破工程必須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七條:爆破方案審定后,不準任意變動方案或隨意加大藥量,否則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爆破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保衛(wèi)部門審查,并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方可從事爆破作業(yè)。
第三十九條:必須根據爆破施工方案確定安全警戒距離,對警戒線以內的人、畜、生產設施和建筑物、構筑物等,必須進行安全防護,對人的安全警戒距離不少于200米。
第四十條:放炮后,要經過20分鐘后方可檢查,遇有啞炮時,嚴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內重新裝藥,必須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炮眼。
第四十一條:同一工地必須由專人統(tǒng)一掌握放炮時間,放炮前必須使全體人員退至安全地帶,危險區(qū)四周應設崗哨和危險標志,禁止人、車通行;使用電炮時,必須專人掌握電火爆機,在電線完全接好后,方可通電點炮。
第四十二條:在生產區(qū)內進行爆破作業(yè),嚴禁使用敏感性大的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藥,在生產允許的情況下,爆破時要停止爆破區(qū)附近的設備運轉,并切斷電源。
第四十三條:霧天、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和有礙警戒視線的情況下,以及夜間禁止進行爆破作業(yè)。
第五節(jié) 焊接作業(yè)
第四十四條:焊接作業(yè)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證或檢修操作票。
第四十五條:氧-乙炔焰焊(割)作業(yè)安全必須做到:
1.焊接作業(yè)工具要符合質量標準,焊炬、控制閥門要嚴密可靠,氧氣試壓器要靈敏有效,氣體軟管耐壓合格無破損。
2.氧氣鋼瓶、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靠近熱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臥放,鋼瓶內氣體不足更換時,必須留有余壓。
3.溶解乙炔氣鋼瓶和氧氣鋼瓶之間安全距離為5米以上,與明火點應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
4.高壓電源線及管線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氣鋼瓶。
第四十六條:電弧焊割必須做到:
1.電焊機要設立獨立的電源開關。
2.電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進行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絕緣良好易辯認。
4.在特殊環(huán)境的條件下進行焊接(電、氣、焊)作業(yè)時,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七條: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四十八條:在多人作業(yè)或交叉作業(yè)場所,從事電焊作業(yè)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止電弧光刺傷他人眼睛。
第四十九條:等離子切割、氬弧焊接等特種作業(yè),應采取有關安全防護措施。
第六節(jié) 設備內作業(yè)
第五十條:設備(槽罐、塔、釜、槽車、爐堂、溝道、煙道、排風道等)內作業(yè),必須辦理安全檢修操作票,該設備必須與其它設備隔絕,并清洗、置換。
第五十一條:進入設備內作業(yè)前30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氧含量,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yè);在作業(yè)過程中,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fā)現(xiàn)超標,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撤出人員,若要繼續(xù)再進入設備作業(yè)時,必須重新辦理設備內作業(yè)手續(xù)。
第五十二條: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
第五十三條:設備內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有效的聯(lián)絡。
第五十四條:設備內作業(yè)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第五十五條: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安全電壓燈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五十六條:嚴禁在作業(y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第五十七條:在設備內作業(yè),除執(zhí)行有關動火的安全規(guī)定處,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炬留在設備內。
第五十八條:作業(yè)完工后,經檢修人、監(jiān)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后,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5篇 某化工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消防組織與設施
第1條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第2條 企業(yè)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第3條 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yè)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第4條 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第5條 企業(yè)應根據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第6條 企業(yè)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第7條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第8條 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xiàn)場秩序。
第二節(jié) 其它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9條 執(zhí)行化工部“關于在化工企業(yè)中禁止吸煙的決定”(〔87〕化生字第892號)。
第10條 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條 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條 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第13條 廠區(qū)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第14條 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第15條 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塔桿高的1.5倍。
第16條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
第17條 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
第18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shù)男?/p>
第20條 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第21條 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企業(yè),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gb6222-)、《城市煤氣設計規(guī)范》、(tj28-)、《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試行)》(〔81〕勞總鍋字10號)、《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2-)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2條 汽車庫應遵守《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等有關規(guī)定。
第23條 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24條 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zhí)行。
第6篇 化工企業(yè)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鍋爐、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促進生產的發(fā)展,保證人身的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鍋爐的安全管理
1.1、非公司生產部部門人員和鍋爐操作者其他人嚴禁入內,如因其它需要必須經過生產部負責人批準方可入內;
1.2、鍋爐操作者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和考核,方可上崗獨立操作;
1.3、鍋爐房內嚴禁懸掛和堆放其他任何無關的物品;
1.4、鍋爐安全閥壓力表,必須靈敏可靠,不得超壓運行;
1.5、鍋爐設備檢修時必須懸掛警告牌,并有人監(jiān)護;
1.6、鍋爐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維修;
1.7、鍋爐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并形成記錄。
1.8、鍋爐操作者按規(guī)定作好運行記錄。
2、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2.1、機動車輛指:來廠裝運的各種運輸車輛及私用汽車;
2.2、機動車輛在廠區(qū)內行駛,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的范圍和時速行駛,廠區(qū)內限速5公里/小時,車輛在車間內或轉彎處限速2公里/小時,車輛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車輛進入廠區(qū)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
2.3、機動車輛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有效,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4、機動車駕駛員應接受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駕駛員有責任安全行車,保養(yǎng)車輛,并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駕駛員應保持身體健康,嚴禁疲勞駕駛;
2.5、公司機動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應主動避讓其它車輛和人員;
2.6、機動車輛發(fā)生事故應立即上報,并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現(xiàn)場。
3、電氣設備和電工作業(yè)的管理
3.1、公司所有的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合理設計,正確安裝,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3.2、電氣設備的安裝、接拆電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
3.3、對接觸電氣設備的職工,要加強用電教育,避免因使用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3.4、電氣設備應加強檢查、維護,防止本身著火,電氣線路要定期檢查,防止腐蝕老化線路引起漏電短路;
3.5、不準在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和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并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末結束或末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3.6、必須帶電檢修時,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3.7、電工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必須的安全勞保用品;
3.8、電器室要嚴密,除電工外,其它任何人嚴禁入內。
第7篇 化工企業(yè)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系統(tǒng)等)的維護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yǎng)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yǎng)合同,對系統(tǒng)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yǎng)。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guī)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qū)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shù)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qū)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jié),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lián)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浙江巨化錦洋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8月
第8篇 化工企業(yè)危險源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jiān)督管理制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
1、職責
1.1、公司總經理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并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核批準。
1.2、行政部負責排查、識別所轄范圍內的危險源并實施和管理。
1.3、行政部長負責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匯總、分析、評價和確定,各相關部門協(xié)助實施。
2、危險源辨識范圍
2.1、 本公司在生產和服務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fā)生的危險源。
2.2、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存在或可能發(fā)生的危險源。
2.3、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guī)、非常規(guī)兩種活動狀態(tài)和過去、現(xiàn)在、將來三個時態(tài)。
3、危險源辨識方法
3.1、危險源的識別采用現(xiàn)場排查法,由安全檢查人員同其他相關人員在現(xiàn)場進行識別、觀察。
3.2、風險評價采用lec評估辦法,它綜合考慮各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員暴露在這些環(huán)境的頻率以及一旦發(fā)生事故所產生后果的嚴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評分”的辦法和對比的手段,根據總的危險分值簡易評價作業(yè)環(huán)境的潛在危險性。
4、流程及原則
4.1、本公司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體系和識別監(jiān)控小組,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
4.2、本公司分別制定重大危險源識別監(jiān)控管理制度。
4.3、行政部由行政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有關人員對該施工工程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列出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監(jiān)控時間和監(jiān)控巡查時間。國家建設部指出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全部列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jiān)控,同時符合論證條件的工程必須提前申請專家論證審查。
4.4、本公司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識別監(jiān)控臺帳。行政部每月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
4.5、行政部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及監(jiān)控責任制度,報監(jiān)理審核,總工程師審批。
4.6、行政部針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進行現(xiàn)場公示。
4.7、行政部必須設置專人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jiān)控檢查,并留有監(jiān)控檢查紀錄。行政部由行政經理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并留有檢查紀錄。
4.8、行政部成立以行政經理為組長的救援搶險隊伍,施工現(xiàn)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5、回顧及改進
行政部安全員根據本程序的規(guī)定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場所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實施控制,且定期安排學習制度、安全知識,并現(xiàn)場詢問職工意見,改進完善本制度。
第9篇 化工企業(yè)設備部制度匯編62頁
生產中心設備部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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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總則 0
第二章、機修班相關制度 0
第一條、通用機械設備檢修操作規(guī)程 0
第二條、值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5)
第三條、常日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6)
第四條、維修值班班長安全操作規(guī)程 (7)
第五條、電氧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7)
第六條、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8)
第七條、值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8)
第八條、常日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8)
第九條、維修值班班長崗位責任制 (9)
第十條、電氧焊工崗位責任制 (10)
第十一條、電工崗位責任制 (10)
第十二條、污水處理站相關制度 (10)
第十三條、機修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13)
第三章、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職責(14)
第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職責 (14)
第二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職責 (14)
第三條、特種設備安全教育責任人安全職責 (15)
第四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15)
第五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15)
第六條、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及應急預案 (15)
第四章、鍋爐工相關制度 (17)
第一條、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煤爐) (17)
第二條、鼓、引風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8)
第三條、除氧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8)
第四條、水泵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 (19)
第五條、分氣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9)
第六條、除塵麻石塔安全操作規(guī)程 (20)
第七條、叁塔流動床操作規(guī)程 (20)
第七條、鍋爐工叉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21)
第八條、鍋爐班組日常工作規(guī)定 (21)
第九條、鍋爐房班長崗位責任制 (22)
第十條、鍋爐工崗位責任制 (22)
第十一條、鍋爐操作臺崗位職責 (23)
第十二條、壓力容器操作工崗位責任制 (23)
第十三條、水質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24)
第十四條、鍋爐房環(huán)保制度 (24)
第十五條、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24)
第十六條、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25)
第十七條、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25)
第十八條、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26)
第十九條、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26)
第二十條、鍋爐房安全保衛(wèi)制度 (27)
第二十一條、鍋爐房清潔衛(wèi)生制度 (27)
第二十二條、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28)
第二十三條、鍋爐班經濟核算考核制度 (28)
第二十四條、鍋爐爆炸應急預案 (28)
第二十五條、鍋爐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37)
第五章、叉車作業(yè)人員相關制度 (38)
第一條、叉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8)
第二條、叉車工崗位責任制 (38)
第三條、叉車工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條、叉車事故應急預案 (39)
第五條、叉車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41)
第六章、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1)
第一條、經理崗位責任制 (41)
第二條、技師、主修崗位責任制 (42)
第三條、班長崗位責任制 (43)
第四條、副班長、主辦崗位責任制 (44)
第五條、設備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45)
第六條、管理人員培訓學習制度 (46)
第七章、電梯使用保養(yǎng)制度 (47)
第一條、電梯日常保養(yǎng) (47)
第二條、電梯層門鑰匙管理制度 (49)
第三條、電梯困梯應急預案 (49)
第八章、壓力容器制度 (50)
第一條、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50)
第二條、壓力容器工作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51)
第三條、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
第四條、壓力容器維修保養(yǎng)制度 (52)
第五條、壓力容器事故應急預案 (52)
第六條、壓力容器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54)
第九章、制度增刪修改 (5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設備管理活動,提高設備管理現(xiàn)代化水平,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促進公司持續(xù)發(fā)展,確保設備管理過程規(guī)范化、合理化和透明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相關條例、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拉多美(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所從事的設備規(guī)劃、設計、制造、購置、安裝、使用、檢測、保養(yǎng)、維修、改造、處置等項活動。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設備是指在生產、運營、試驗、辦公與生活等活動中可供長期使用的機器、設施、儀器和機具等固定資產。
第四條設備管理應當遵守依靠技術進步、保障生產安全運行的方針,堅持使用與改造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從事設備管理的人員,應對設備實行綜合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應用相關科學技術成果和使用經驗,不斷提高設備性能和利用程度,使設備所有者和使用者獲得良好的投資效益或使用效果。
第六條公司支持設備管理與維修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培訓。
第二章、機修班相關制度
第一條、通用機械設備檢修操作規(guī)程
(一)、總則
1、本規(guī)程適用于拉多美(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所有檢修設備。
2、在檢修中除執(zhí)行有關國家標準外,同時還應執(zhí)行本通用規(guī)程以及為各分類設備編撰的技術規(guī)程、并參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檢修。
3、設備檢修的施工除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外,還必須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運行周期,一般是指設備實際運行的累計天數(shù)。
5、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維修內容,包括日常檢修、中修和大修。
6、如果發(fā)現(xiàn)本規(guī)程與其他規(guī)程、技術標準有相互矛盾或要求差別較大時,檢修人員應通知設備管理人員,一般情況由班組長決定,若不能確定,可匯報設備經理或生產副總。
7、設備檢修施工過程中檢修人員應按每道工序進行檢驗和記錄。檢修之前已經知道的設備缺陷情況,能量化的要量化記錄,對隱蔽項目應仔細檢查分析。設備檢修完成后,機修班或檢修人員應出具書面檢修情況說明或者報告,并存入檔案。
8、在大修時,應充分考慮對設備技術進行有計劃地更新改造。
(二)、施工前準備
1 、做好安全工作,準備檢查,設備檢修全過程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或者相應項目的作業(yè)安全要求。
2、檢修人員在檢修前要開好班前安全會,并做好記錄。
3、檢查所有工具、器具、起重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辦理如登高、斷電、通風、動火證及危險氣體濃度檢測等相關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
5、檢修人員是否穿戴好相應勞保用品及防護用品。
6、做好技術準備,熟悉設備說明書,圖紙資料、本設備及相關設備的檢修解釋說明。
7、準備好檢修工具、器具及相關檢修材料;對可能要更換的配備件落實到位,保證不因缺配備件而影響檢修進度。
8、檢查檢修現(xiàn)場,保證有足夠空間以擺放各種零部件,檢修車輛能進場作業(yè)和良好照
明,并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
9、組織安排好檢修人員;特種設備在檢修前還應辦理好相關手續(xù)。
10、部件的維修及裝配最好在機修班完成,如有必要在現(xiàn)場進行維修時也必須做到:
(1)重新裝配前,零部件必須徹底清洗干凈,去掉油污、鐵屑、沙子及石粉或其它雜質。
(2)對清理干凈的零部件必須放在報紙、帆布等干凈處,禁止隨便放置在地面或其它地
方,防止雜質進入機器零部件內造成機器造成磨損。
(三)、檢修裝配質量標準
1、設備基礎的尺寸、位置等應符合設計要求、質量應符合各種設備安裝標準,不得隨意改動設備安裝性能和規(guī)格,按照橫平豎直、運轉靈活為驗收標準。
2、設備吊裝前,必須將設備底座底面及預留孔的的油污、泥土等雜物去除干凈。
(四)、.各類軸承的安裝方法
1、軸承的安裝應根據軸承結構、尺寸大小和軸承部件的配合性質而定,壓力應直接加在緊配合的套圈端面上,不得通過滾動體傳遞壓力,軸承安裝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1、壓入配合軸承內圈與軸是緊配合,外圈與軸承座孔是較松配合時,可用壓力機將軸承先壓裝在軸上,然后將軸連同軸承一起裝入軸承座孔內,壓裝時在軸承內圈端面上,墊一塊金屬材料做的裝配套管(銅或鋼管),嚴禁直接敲打軸承圈。軸承外圈與軸承座孔緊配合,內圈與軸為較松配合時,可將軸承先壓入軸承座孔內,這時裝配套管的外徑應略小于座孔的直徑。如果軸承套圈與軸及座孔都是緊配合時,安裝時內圈和外圈要同時壓入軸和座孔,裝配套管的結構應能同時壓緊軸承內圈和外圈的端面。
1.2、加熱配合通過加熱軸承或軸承座,利用熱膨脹將緊配合轉變?yōu)樗膳浜系陌惭b方法。是一種常用和省力的安裝方法。此法適于過盈量較大的軸承安裝,熱裝前把軸承或可分離型軸承的套圈放入油箱中均勻加熱到
80-100℃,然后從油中取出盡快裝到軸上,為防止冷卻后內圈端面和軸肩貼合不緊,軸承冷卻后可以再進行軸向緊固。軸承外圈與輕金屬制的軸承座緊配合時,采用加熱軸承座的熱裝方法,可以避免配合面受到擦傷。用油箱加熱軸承時,在距箱底一定距離處應有一網柵或者用鉤子吊著軸承,軸承不能放到箱底上,以防沉雜質進入軸承內或不
均勻的加熱,油箱中必須有溫度計,嚴格控制油溫不得超過100℃,以防止發(fā)生回火效應,使套圈的硬度降低。
1.3、推力軸承的安裝推力軸承的軸圈與軸的配合一般為過渡配合,座圈與軸承座孔的配合一般為間隙配合,因此這種軸承的安裝,雙向推力軸承中的軸圈應在軸上固定,以防止相對于軸轉動。軸承的安裝方法,一般情況下是軸旋轉的情況居多,因此內圈與軸的配合為過盈配合,軸承外圈與軸承室的配合為間隙配合(即內圈與軸是緊配合,軸承外圈與軸承室松配合)。
各類軸承過盈配合的安裝方法
表中n-平均實測過盈量d―公稱尺寸
(五)、減速機的安裝及調試
1、箱體與底座接觸良好,箱體不得有裂紋和嚴重砂眼,用煤油裝入箱體檢查,不得有滲漏;各接合面嚴密不漏油。
2、箱體安裝應水平其橫向、縱向不平度不得大于0.04 mm/m。
3、齒輪各軸應平行且水平,其平行度誤差、水平誤差均應不大于0.04mm/m。
4、齒輪安裝的要求,還應注意齒輪嚙合面積一定要符合規(guī)定,軸水平度、平行度的誤差也應保證嚙合面積的前提下,進行適當調整。
5、各連接螺栓應緊固,防松墊圈等不得遺漏。油路、油孔應暢通,給油漏斗、擋油板等應安裝齊全,位置正確。
6、箱體內有冷卻水管的減速機,水管應暢通,并按工作壓力的1.5倍試壓,達到不滲不漏;即可試運行。
(六)、電動機的安裝及調試
1、安裝基礎要求:基礎必須結實、堅固、平坦且不受外部震動影響,必須檢測基礎是否會與電動機產生共振。通常采用混凝土基礎?;A不能有裂縫。
2、準備墊片,建議厚度為0.05、0.1、0.2、0.5、1鋼板各若干,以備使用。
2.1、準備橡皮錘、調節(jié)螺栓、液壓千斤頂,用于軸向和水平調整。
2.2、準備一個千分表,最好準備一個激光光學分析儀,用于設備的精確校正。
2.3、準備一個簡單的杠桿,用于校正時轉動轉子。
3、軸中心校準。電動機與負載的軸中心線必須對準,否則會損壞轉軸、軸承和電動機。
通過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調校,直至電動機軸中心線和負載的軸中心線滿足聯(lián)軸器安裝和聯(lián)接的軸向和角度偏差標準要求。
4、電動機垂直方向通過增減墊片來校正。電動機軸線對底腳支承面的平行度建議不超過1mm,電動機底腳支承面的平面度公差建議不超過0.3mm。通過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調校,直至電動機軸中心線和負載的軸中心線滿足聯(lián)軸器安裝和聯(lián)接的軸向和角度偏差標準要求。
5、用度盤式指示器或其他類似儀器檢測調試結果。根據通用慣例,軸之間的水平和角度偏差控制在0.05mm- 0.10mm內,軸向偏差不超過0.10mm。
6、電動機均為整件運輸。滾動軸承的電動機出廠前均加了潤滑脂,可以直接投入運行。建議首次運行時不必拆裝。如果拆裝,則需加入與外形圖上同牌號的潤滑脂。如果更換潤滑脂牌號,則需將原有潤滑脂清洗干凈。禁止不同牌號的潤滑脂混合使用。潤滑脂可以是優(yōu)質鋰基潤滑脂?;瑒虞S承的電動機,給滑動軸承潤滑油箱和供油系統(tǒng)加注正確牌號的潤滑油(見外形圖),使?jié)櫥瓦_到正確的油位(觀油孔的紅圈中心位置)。
7、電動機允許順、逆兩個方向旋轉。用戶可自行選定旋轉方向。電動機出廠時的旋轉方向為從負載端看順時針旋轉。檢查各連接線是否接線正確,是否可靠緊固。檢查冷卻風機轉向是否符合要求。冷卻風機必須按指示標牌方向旋轉。檢查電源電壓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基礎的緊固螺栓都已裝配良好并緊固到位。準備就緒,即可通電試運行。
(七)、傳動皮帶、鏈條的安裝及調試
1、平皮帶、三角皮帶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1、兩皮帶的輪寬中心面應在同一平面內,其誤差小于1.5mm。
1.2、皮帶松緊適宜(手指按下大約15mm),各皮帶受力均勻,三角皮帶與皮帶輪底部應有間隙,不允許相互摩擦。
1.3、三角皮帶的選型、數(shù)量均應按設計或圖紙規(guī)定配備,不得隨意更換或改變。
2、鏈條傳動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2.1、鏈輪的主動軸與被動軸應平行,誤差不得大于0.5/1000mm。
2.2、兩鏈輪的輪寬中央平面應在同一平面內,偏差不得大于1mm。
2.3、鏈條運行平穩(wěn),嚙合良好,無沖擊現(xiàn)象。鏈條松緊適當,被動輪的齒垂度符合下列要求:
a) 鏈條與水平線夾角不大于45o時,齒垂度為兩鏈輪中心距的2%。
b) 鏈條與水平線夾角大于45o時,齒垂度為兩鏈輪中心距的1-1.5%。
(八)、斗式提升機的檢修方法
1、斗式提升機分為兩種:一種是鏈環(huán)傳動式;另一種是鋼絲繩芯輸送皮帶傳動式;檢修斗式提升機前,必須確認制動器工作安全可靠,料斗內無積料,空載運轉正常,輸送皮帶無走邊現(xiàn)象(鏈條松緊適度)。
2、鏈環(huán)式斗式提升機短鏈檢修時,應注意短鏈必須斷電后并懸掛警示牌,方可檢修;還應拆除一條待安裝好后,再拆除另一條更換。嚴禁同時拆除兩條鏈環(huán)維修。
3、鋼絲繩芯斗式提升機安裝接口或者接口檢修時,應注意在提升機頂部懸掛手動葫蘆或者卷揚機(檢查懸掛位置是否垂直牢固,連接鋼絲繩必須達到起吊設備2倍以上承受力度)牽引,防止皮帶打滑,損壞皮帶及料斗和檢修人員安全,嚴禁麻痹大意。
4、鏈條嚴重磨損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防止鏈環(huán)斷裂脫落,損壞料斗和提升機外殼而堵死提升機。
5、料斗嚴重磨損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防止因輸送原料不及時而堵死提升機。
6、斗式提升機必須每個月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盡快處理。
(九)密封件安裝及注意事項
1、裝配o型密封環(huán)應正確選擇預壓量。橡膠密封圈用于固定密封、法蘭密封,預壓量為橡膠圓直徑的25%;用于運動密封,預壓量為橡膠圓直徑的15%。
2、裝配成套v型密封圈,預壓量適當;如需搭接,應切成45 o坡口,相鄰兩圈的接口還需要錯開90 o以上。
3、裝配a型y型u型密封圈,其唇邊應對著被密封介質的壓力。
4、壓緊石棉盤根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壓緊油石棉盤根,第一圈和最后一圈宜壓裝干石棉盤根,以防止有滲出。
b) 壓裝鋁箔或鉛箔包石棉盤根,應在盤根內緣涂一層潤滑油脂調和的鱗狀石墨粉。
c)盤根圈的接口應切成小于45 o坡口,相鄰兩圈的接口還需要錯開90 o以上。
d)盤根不宜壓得過緊。
5、裝配環(huán)形間隙密封、曲折(迷宮式)密封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環(huán)形間隙密封、曲折密封間隙內一般應填滿潤滑脂(氣封除外)。
b) 縫隙應均勻。
6、裝配骨架式油封應符合下列要求:
a)在殼體孔的安裝,需要殼體孔表面粗糙度、表面質量尤為重要;必須堅持內壁無碎屑、劃痕、灰塵及鑄造顆粒;使用木錘或相近錘輕輕平穩(wěn)均勻壓入。
b)在軸上的安裝,油封內徑通常小于軸徑,形成一定的過盈量,安裝時使用圓錐形或圓錐工具進行裝配;軸上
帶有螺紋、溝槽、花鍵時還需要套上一層保護套防止劃傷油封。
(十)、齒輪油泵及管路的檢修方法
1、齒輪油泵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齒輪外緣與外殼間隙一般為0.08-0.2mm;
b) 齒輪端面與側蓋間隙一般為0.1-0.2mm;
c) 軸套間隙一般為0.04-0.04mm,滾動軸承徑向間隙一般為0.03-0.05mm。
2、潤滑、液壓系統(tǒng)管道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布置整齊、合理并盡量縮短管路,根據壓力、管徑、材料選用;
b) 并列的交叉壓力管路,其管壁之間應當有適當?shù)目臻g,防止震動干擾;
c)管接頭螺紋部分的密封填料,可用聚四氟乙烯、硝基、酸基漆、管路螺紋密封劑等,應嚴密不漏。
d) 壓力管道的選用,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內壁光滑清潔,無砂眼、銹蝕、氣孔、鐵皮等缺陷;壓力管道的連接,一般有螺紋連接、法蘭連接、焊接連接三種。
(十一)、設備試運行
1、每臺(套)機械設備檢修及安裝完成后,應進行試運行,除按本章規(guī)定執(zhí)行外,還需要按分類是分別執(zhí)行。
2、試運行前應對機械設備附屬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尤其是檢查各部位螺栓是否齊全緊固,各潤滑部位是否加足潤滑劑,各運轉部位有無中午遺留在內,符合要求后方可試機。
3、試運行步驟:先無負荷、有負荷。先部件、部件至組件、組件至單臺(套)設備、整套設備運行。上一步驟未合格前,不得進行下一步驟的試運行。試運行中,還應注意啟動、換向、變速、停止時,運動應平穩(wěn)、不得有爬行、跳動、和沖擊等現(xiàn)象。
4、必要時:試運行前先用人力盤車2-3轉,盤車時應靈活自如,無明顯阻滯現(xiàn)象。
5、電氣設備應在空載、運行、裝料三個不同階段分別測出電流、是否不正常,發(fā)熱、是否發(fā)出噪音以及潤滑情況進行記錄。
6、新安裝或維修過的各類設備設備均要做24小時的跟蹤觀察和運行記錄并存入設備檔案。
7、對維修或更換過的電氣設備,應適當調整下次維修、保養(yǎng)的間隙,同時要做好防止電氣、線路、斷路器老化等工作。
第二條、值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仔細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做好巡檢工作,巡檢時務必帶好手錘、扳手、鉗子和聽棒,對每臺運行設備逐臺檢查,不得漏檢,并
重點檢查易發(fā)故障設備。
(六)、檢查生產操作人員是否遵章操作,制止違章野蠻作業(yè)。
(七)、檢查并做好設備的潤滑工作,及時補充潤滑油。
(八)、發(fā)現(xiàn)設備隱患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必要時緊急停車。
(九)、維修設備時必須可靠斷電,并有人監(jiān)護開關或掛禁止合閘牌。
(十)、做好巡檢維修記錄,交待好未處理好的設備隱患。
(十一)、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生產中所有設備。
(十二)、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現(xiàn)場,協(xié)助督促崗位搞好設備衛(wèi)生。
第三條、常日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協(xié)助值班維修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及時做好換下設備、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將修好的設備、配件防腐并標識。
(六)、隨時做好生產中的搶修準備,備足各種零配件,盡量避免臨急采購。
(七)、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鋼結構筑物的制做安裝。
(八)、修理設備時應做好各種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九)、不得帶電作業(yè),檢修設備必須可靠斷電,并掛好禁止合閘牌。
(十)、電工、電焊工、氣割工必須持證上崗。
(十一)、動用電氧焊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否則必須辦理動火證,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進入容器內類內必須有人監(jiān)護,并可靠斷電。
(十三)、起重物件時,起吊物下嚴禁站人,物件必須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應經過嚴格檢查。
(十四)、使用電動工具,尤其是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好防漏電措施。
(十五)、嚴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廢紗爛布,不得亂丟亂放,應放入有蓋的鐵桶中,集中處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釋劑必須蓋嚴。
(十七)、動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嚴禁吸煙。
(十八)、做好工具輔材的擺放,和維修場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九)、久停未開、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設備做好試車驗收工作。
(二十)、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工具。
(二十一)、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門口工作地,備品配件庫,設備維修現(xiàn)場。
第四條、維修值班班長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二)、督促維修工并親自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三)、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四)、做好維修班(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維修記錄。
(五)、組織本班(組)員工做好設備的技術創(chuàng)新、修舊利廢、節(jié)能降耗工作。
(六)、督促員工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酒后上崗,檢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積極主動匯報反映設備狀況,做好修理過程中的配件測繪記錄工作。
(八)、團結好班(組)員工,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主動匯報員工的思想動態(tài)。
(九)、制定設備維修的中小修計劃,申報材料計劃。
(十一)、組織落實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制訂本班(組)管理細則。
(十二)、做好備用設備的管理,確保備用設備標識明顯準確。
(十三)、組織開好本班(組)的班前班后會,重點強調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參加設備事故分析會,并對因維修質量和巡檢不力造成的設備事故負責。
(十五)、及時組織人員、材料對設備進行搶修,做到隨叫隨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加強設備的潤滑。
(十七)、組織做好生產工具的準備和維修工作,檢查和維護好公司的各
種設施。
(十八)、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建筑物、構筑物,生活設施、供水用電裝置。
(十九)、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房外工作場地,設備維修現(xiàn)場。
第五條、電氧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四)、從事電氧焊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電氧焊。
(五)、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15米內從事電氧焊作業(yè),確有需要必須辦理動火證,做好充分的安全措施。(六)、到容器內從事電氧焊作業(yè)必須辦理作業(yè)許可證,做好安全措施,并有專人監(jiān)護。
(七)、使用的焊機必須絕緣良好,電壓正常,高壓側防護裝置良好,沒有裸露電線。
(八)、氧氣、乙炔表完好齊全,開關扳手無油污,氧氣、乙炔管無老化龜裂,確保裝有阻火器并保持完好。(九)、氧氣、乙炔瓶不能合存合運,須相距10米以上,存量不能超5瓶。
(十)、無壓力容器焊接證不能從事焊接壓力容器工作。
(十一)、工作完成后必須清場,確保無安全隱患。
(十二)、協(xié)助鉗工做好設備維修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十三)、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電焊機,氧氣、乙炔瓶,公司各種設備裝置,建筑構筑物。
(十四)、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電氧焊場地,維修場地。
第六條、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二)、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三)、從事電器維修安裝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從事電器維修安裝。
(四)、負責全公司的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保證用電設備的安全運行。
(五)、檢修作業(yè)時,必須兩人互相配合,禁止單人操作。
(六)、潮濕環(huán)境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嚴禁安全措施不完備安裝維修電器。
8、經常清理電器裝置,保持清潔;維修清理必須可靠斷電,并掛禁止合閘標識牌。
(七)、未經允許嚴禁私自接駁電線,安裝電器。
(八)、加強巡回檢查,督促用電單位安全用電,做好用電保護措施(接地接零防漏電)。
(九)、各種電器保險配匹相當,不得用其它材料替代保險。
(十)、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所用電器裝置及用電設備。
(十一)、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各配電房,電箱、電機、維修場地。
第七條、值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一)、必須服從上級安排,以保證操作工安全為先。隨叫隨到,不推卸,不敷衍。
(二)、必須保證所有設備完好。善于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隱患,不出現(xiàn)設備問題,不影響安全生產。
(三)、必須在工作中保證自身和周圍人員安全,勞保用品穿戴齊全,及時預防安全隱患。
(四)、不出現(xiàn)因沒有仔細核對正確而造成的錯誤。
(五)、不準將維修工具、配件等物品在維修地點以外長時間放置,應及時整理、入庫,維修工作完成后要及時清理現(xiàn)場,不能將衛(wèi)生問題遺留給操作工。
(六)、維修班長班前先了解設備情況,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維修工作。
(七)、值班人員除及時排除設備故障外,應定時清理現(xiàn)場。
(八)、閑時進行必要的技術改造,節(jié)能降耗,提高生產效率,降低職工勞動強度。
(九)、做好備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八條、常日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協(xié)助值班維修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及時做好換下設備、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將修好的設備、配件防腐并標識。
(六)、隨時做好生產中的搶修準備,備足各種零配件,盡量避免臨急采購。
(七)、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鋼結構筑物的制做安裝。
(八)、修理設備時應做好各種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九)、不得帶電作業(yè),檢修設備必須可靠斷電,并掛好禁止合閘牌。
(十)、電工、電焊工、氣割工必須持證上崗。
(十一)、動用電氧焊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否則必須辦理動火證,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進入容器內類內必須有人監(jiān)護,并可靠斷電。
(十三)、起重物件時,起吊物下嚴禁站人,物件必須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應經過嚴格檢查。
(十四)、使用電動工具,尤其是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好防漏電措施。
(十五)、嚴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廢紗爛布,不得亂丟亂放,應放入有蓋的鐵桶中,集中處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釋劑必須蓋嚴。
(十七)、動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嚴禁吸煙。
(十八)、做好工具輔材的擺放,和維修場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九)、久停未開、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設備做好試車驗收工作。
(二十)、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工具。
(二十一)、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門口工作地,備品配件庫,設備維修現(xiàn)場。
第九條、維修值班班長崗位責任制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督促維修工并親自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做好維修班(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維修記錄。
(六)、組織本班(組)員工做好設備的技術創(chuàng)新、修舊利廢、節(jié)能降耗工作。
(七)、督促員工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酒后上崗,檢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八)、積極主動匯報反映設備狀況,做好修理過程中的配件測繪記錄工作。
(九)、團結好班(組)員工,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主動匯報員工的思想動態(tài)。
(十)、制定設備維修的中小修計劃,申報材料計劃。
(十一)、組織落實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制訂本班(組)管理細則。
(十二)、做好備用設備的管理,確保備用設備標識明顯準確。
(十三)、組織開好本班(組)的班前班后會,重點強調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參加設備事故分析會,并對因維修質量和巡檢不力造成的設備事故負責。
(十五)、及時組織人員、材料對設備進行搶修,做到隨叫隨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加強設備的潤滑。
(十七)、組織做好生產工具的準備和維修工作,檢查和維護好公司的各種設施。
(十八)、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建筑物、構筑物,生活設施、供水用電裝置。
(十九)、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房外工作場地,設備維修現(xiàn)場。
第十條、電氧焊工崗位責任制
(一)、工作前行檢查電焊機及金屬臺是否有牢固的接地。電焊機外殼必須有單獨的、合乎規(guī)格的接地線。接地線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種管道人。此外還應清除現(xiàn)場易燃物品(如棉紗,汽油等)。
(二)、電極夾鉗的手柄處絕緣物必須良好,否則應立即修理。如確實不能使用,應換新的。
(三)、電焊導線不得從乙炔、氧氣或易燃氣體管道隨近通過,孔洞能與這些管理道處于同一地溝內。
(四)、焊接大件及加溫后的零件時,須配備兩人搬運。焊件應擺放穩(wěn)固,以防倒塌或墜落傷人。
(五)、在金屬容器進行焊接時,至少應在窗口外面設一人監(jiān)護。
(六)、清除熔渣時,應戴上防護鏡,防止熔潭濺入眼睛。
(七)、工作完畢后,應檢查焊接點有無火星遺留。經常清理焊機衛(wèi)生,搞好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電工崗位責任制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三)、嚴格執(zhí)行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且持證上崗。
(四)、發(fā)電機房、配電房不準閑雜人員進入,且發(fā)電機房、配電房、配電箱必須上鎖,避免意外安全事故發(fā)生。
(五)、每天對供電線路、生產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確保線路和生產電氣設備能正常使用,并做好巡查記錄。
(六)、線路和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斷掉電源,并在顯眼處設置安全標志警示牌。
(七)、對電力的正常供給和電氣設備能正常生產負責。
第十二條、污水處理站相關制度
一、污水處理站操作規(guī)程
(一)、總則
1、本規(guī)程是用于指導污水處理、正常運行的技術文件和依據,它包括職責、管理范圍、運行原理、操作守則、化驗檢測、維護管理等相關內容。
2、本規(guī)程適用于污水處理站的水處理操作運行員工,也適用于管理、化驗、技術和維護檢驗人員,還可供有關專業(yè)人員參考。
3、污水處理操作人員,應達到懂原理、會操作、能診斷、可排故,同時還可進行簡單的維護管理,保證處理效果。
(二)、職責
1、污水處理站員工應保證站內所有設施的完好,并處于良好的運行工作狀態(tài),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不得帶病工作,不得違章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和企業(yè)相關規(guī)定,盡職盡責搞好本職工作,實現(xiàn)安全運行,達到廢水處理要求效果。
3、做好營運工作記錄和水質檢測報表,接受企業(yè)主管和相關部門的檢查。
(三)、管理范圍
從污水進入污水處理系統(tǒng)起,至污水流經污水處理站的各個單元,實現(xiàn)達標排放后,排出污水站排入外排管網的全部建構筑物、設備、儀表、控制系統(tǒng)和綠化、衛(wèi)生、安全系統(tǒng)。
(四)、運行原理
本工程主體采用物化-生化工藝,生化工藝采用“厭氧+ 接觸氧化”工藝,使污水達到排放標準。
(五)、操作守則
1、各設備開機前準備:檢查各管路連接及開啟是否正常,有無滴漏現(xiàn)象;檢查各線纜有無破損及脫落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維修;檢查各設備儀器是否完好。
2、保證風機的正常運轉,做好風機的日常巡查,如油位、冷卻水、各螺栓緊置程度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參照說明書及時解決。
3、確保每天進入生化池的水量,水質穩(wěn)定。
4、排泥:物化沉淀池排泥時間、排泥量視加藥量而定;沉淀池排泥頻率為根據好氧池中mlss現(xiàn)場定。
5、污泥處置:根據排泥周期,定期安排槽罐車抽出池內剩余污泥,外運進行處理。
6、嚴格控制進水指標及水量,防止由于水質波動過大影響菌種生長;每天做好菌種觀測紀錄:污泥沉降比、絮凝性、沉降性等,和各池(ph調節(jié)池、集水池、綜合廢水調節(jié)池、厭氧沉淀池、二沉池出水、終沉池出水等)水質指標測定:包括cod、ph,并計算其去除率,以便及時調整進水方案,每天1次。
(六)、注意事項
1、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特別是對水池、設備巡檢時一定要高度集中,不得跨安全防護欄外作業(yè)。
2、機電設備檢修應切斷電源,在中控室開關處示掛檢修標識。
3、污水、污泥均應嚴格按規(guī)定消毒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堆放。
4、所有污水處理用藥劑、原料等均不能與生活飲用水源和食品接觸,防止中毒事故。
二、污水處理使用管理制度
1、值班管理人員對污水處理設備的所有操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以免出現(xiàn)人身傷亡事故。
2、值班管理人員須對污水處理系統(tǒng)設備進行相關的巡檢及維護保養(yǎng),每天巡檢次數(shù)不得少于3次(即早上上班開機、中途切換供氧泵以及下班前停機檢查)。
3、值班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填寫污水處理站日常巡檢記錄、維護保養(yǎng)情況以及設備運行情況(具體見附表)。
4、值班管理人員領用污水處理電房鑰匙時要進行登記記錄。若鑰匙遺失,須報知設備部門負責人林偉喜(電話:150********,短號:658190)或安全部門相關負責人王偉(電話:136********,短號:652680)。
5、污水處理系統(tǒng)的兩臺供氧泵必須交替使用,單臺持續(xù)運行不可超過4小時,供氧泵每天須運行8-12小時。
6、運行時,供氧泵溫度不可過高,當發(fā)現(xiàn)供氧泵溫度超過規(guī)定溫度(運行溫度不超過80℃)時,須手動切換另一臺使用。
7、當其中一臺供氧泵出現(xiàn)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并切換另一臺工作,隨后進行檢查處理。
8、為保證各池密閉性。在值班人員巡檢、維護結束后,須關緊池蓋,防止雜物進入而影響污水處理效果。
9、值班管理人員下班時必須保證供氧泵及抽水泵已停機并將按鈕打到中間位置,謹防時控器出現(xiàn)故障自動啟動
10、設備管理人員應不定期對污水處理站進行檢查,監(jiān)督值班人員是否有巡檢、啟動污水處理設備,每周檢查不得少于一次。
三、污水處理巡檢制度
1、值班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污水處理設備進行定時巡檢和起動,發(fā)現(xiàn)問題并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2、值班管理人員應對時控開關進行檢查,保證其正常工作。
3、值班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電房內供氧泵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一旦發(fā)現(xiàn)溫度(運行溫度不超過80℃)過高時要立即處理。
4、值班管理人員必須檢查備用供氧泵是否良好(確保潤滑油不倒抽、壓力表指示為零等),發(fā)現(xiàn)立即處理。
5、值班管理人員須檢查污水池水位情況,根據液位高低進行適當調節(jié)浮線高低。
6、值班管理人員須檢查各池中是否落入雜物并清理。檢查完畢須關緊池蓋,每季度應對污水池內淤泥進行清理。
7、值班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進行一次巡檢,關閉供氧泵及抽水泵。
四、污水泵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崗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應熟悉機電設備的維修規(guī)定,對污水處理設備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軸承位應定期加油、其它部位檢查。
2、應對構筑物的結構及各種閘閥、護欄、爬梯、管道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及防腐處理,并及時更換被損壞的照明設備。
3、污水泵在運行過程中,軸承溫度不能超過環(huán)境溫度35℃,最高溫度不得超過80℃。
4、應經常檢查和緊固各種設備連接件。
5、各種管道閘閥應定期做啟閉試驗。
6、應定期檢查、清掃電器控制柜,并測試其各種技術性能。
7、不得將維修設備更換出的潤滑油、潤滑脂、實驗室廢水及其它雜物丟入污水處理設施內。
8、如發(fā)現(xiàn)污水泵有異常聲音應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9、維修機械設備時,不得隨意搭接臨時動力線。
第十三條、機修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為保障運行檢修班班組培訓工作的開展,提高班組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班組培訓工作真正起到提高班組人員素質的作用,提高班組工作能力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班組的培訓每月應不少于一次,如有工作安排未進行的可以在第二個月進行,但不得有遺漏。
2、班組培訓的主題內容必須精要簡練、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從解決班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個人的不足之處著手,切實提高班員的素質。培訓工作可結合送電線路等級工考試內容及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制度、現(xiàn)場實際操作培訓。班組培訓的形式應多樣化,如:專題討論、專業(yè)技術人員講課、現(xiàn)場操作培訓、參加學習、安全工器具的檢查、事故分析等。
3、班長和班組技術培訓員每月根據本月工作的主題內容積極商議,作好充分準備。班組培訓工作原則上由班長主持。在開展培訓工作時,班長和班組安全員要調動好班員的積極性,正確引導班員圍繞主題開展活動。班組的培訓記錄要真實反映學習的情況。
4、班組在完成培訓工作后,應向領導匯報培訓情況,如有需要應請領導到現(xiàn)場點評。
5、班組培訓的開展和記錄應按以下幾個步驟進行,培訓記錄由班組技術培訓員負責:
a)明確培訓的主題內容;
b)講清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c)說明進行此次培訓的步驟和注意事項;
d)培訓工作的實際開展情況;
e)培訓工作的討論、小結。
6、班組培訓工作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考試,考試內容將圍繞一個季度的培訓工作進行,如有不合格的人員可以重做一次,重做一次扣30元作為班費。
7、班組每月對個人的培訓記錄進行檢查,必須做到有學習有記錄,缺一次記錄扣50元,責令在兩天內重新進行記錄,如再次檢查有問題將累加扣罰。班組培訓所有班員必須按時到場,如有未到者必須有原因,無故不參加培訓學習的人員每人扣50元/次。
第三章、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職責
第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負責人是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
(二)、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政策,加強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接受安全審核。
(四)、審定安全生產規(guī)劃和計劃,確定本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生產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五)、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以及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六)、負責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七)、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八)、研究解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負責本單位事故、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
(九)、把安全工作業(yè)績作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據,對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責任,嚴肅處理。
(十)、按照上述安全職責,確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以及部門安全管理的目標、任務。
第二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熟悉掌握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安全技術規(guī)范、本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制訂并認真落實執(zhí)行本單位特種設備崗位責任制、各項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全面了解、掌握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建立特種設備臺帳,主動申請檢驗檢測機構對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和定期檢驗,主動接受質監(jiān)部門的安全監(jiān)察。
(三)、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重點特種設備和易發(fā)生事故設備重點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必要時還應報告當?shù)乇O(jiān)管部門和政府。
(四)、負責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管理,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證件上崗。建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花名冊,安排持證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確保證件不過期、失效。
(五)、分管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安全技術管理、特種設備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業(yè)余消防隊建設,
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經常性開展演練。
(六)、加強對班組安全管理員的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各級安全管理員的業(yè)務水平,進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特種設備安全教育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抓好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讓其了解企業(yè)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制訂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yè)人員參加質監(jiān)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確保司爐工、電梯、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jiān)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四)、安排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
(五)、建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第四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單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本單位使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
(二)、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
(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冊登記文件、安裝監(jiān)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
(四)、特種設備資料應長期保存。
第五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guī)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yǎng)計劃,明確維護保養(yǎng)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yǎng)。維護保養(yǎng)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yǎng)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yǎng),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guī)律,確定維護保養(yǎng)周期。依據維護保養(yǎng)周期,儲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yǎng)計劃。
(四)、建立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系統(tǒng)化,為員工專業(yè)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shù)。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yǎng)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化、規(guī)范化。
第六條、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及應急預案
(一)、預防措施: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參與制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并有權對違章行為進行制止;確保特種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滿足生產需求,做好環(huán)境保護和成本核算工作。
2、貫徹落實政府主管部門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以及下達的有關特種設備方面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
3、制訂和實施特種設備定期檢查、檢修及購置各種備件計劃。
4、定期組織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5、定期收集、整理特種設備有關記錄并組織相關人員總結前段時間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經驗教訓并制訂改進措施。
6、每月針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xiàn)場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報告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7、制訂和實施特種設備及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計劃,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特種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
8、發(fā)生事故要及時組織調查處理并寫出事故報告書。
9、積極改善特種設備工作區(qū)域的勞動條件,關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與技術培訓,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10、安全領導小組每年底應對全公司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呈報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
(二)應急措施及救援預案
1、緊急事故發(fā)生后安全領導小組分成三個部分進行應對:a)消防組;b)疏散組;c)救援組
1.1、消防組:由安全領導小組下屬的義務消防隊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xiàn)場,使用消防水槍或其他滅火器材撲滅可能撲滅的火險,如火勢蔓延則立即報警(火警電話:119)。
1.2、疏散組:負責所有消防通道的暢通,并切斷電源,關閉所有機械設備,指揮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
1.3、救援組: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應急處理:負責對消防、醫(yī)療急救中心的聯(lián)絡工作(醫(yī)療急救中心電話:120),做好消防、急救車輛引導工作。
2、警報的解除
2.1、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警報的解除及警報解除后的生產恢復組織工作。
2.2、如發(fā)生火災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門作出決定。
3、記錄在案:凡發(fā)生安全隱患或大小事故,由相關人員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以及《事故調查報告》,并逐級上報,記錄在案,必要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配合其調查核實。
4、注意事項:
4.1、各崗位負責人應指定崗位代理人,以防不測。
4.2、廠區(qū)內出現(xiàn)任何險情應第一時間通知門衛(wèi)。
4.3、車間和倉庫人員應從標有安全標識的消防通道撤離。
第四章、鍋爐工相關制度
第一條、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煤爐)
一、鍋爐必須經過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注冊登記,領取使用登記證后才能使用。
二、獨立操作的司爐工人須持有司爐操作證,且符合操作爐型和類別要求。
三、鍋爐點火前必須做好各項檢查式作,并確認正常才允許點火。對新、移裝、大修或者長期停用的鍋爐應進行烘爐和煮爐,烘爐時間取決于鍋爐型式、容量及爐墻干濕程度,一般小型鍋爐不得少于4天,本單位15噸鍋爐不得少于一天。
四、點火升壓時,要保持鍋爐溫度慢慢升高,不得快速提升鍋爐溫度。從冷爐到使用工作壓力的時間,一般水循環(huán)較好的小容量鍋爐,要控制1-3小時,本單位15噸鍋爐就控制在5小時左右。
五、升壓過程中,必須按規(guī)定的要求做好檢查及各項操作,確認正常后才能進行供汽或并爐。
六、運行正常后,必須經常調節(jié)燃燒,保持鍋內汽壓(或水溫)和水位穩(wěn)定。
七、鍋爐運行時,每小時應對爐體和所有安全附件、儀表、附屬設備、輔機等巡視檢查一次,每班應沖洗水位表一次,鍋爐排污一次和安全保護裝置試驗一次;每周(月)應做安全閥手動(自動)放汽試驗一次;每周至少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以上的檢查和試驗,應認真做好記錄并簽名確認。
八、在給煤后或撥火前應注意將爐門關嚴,爐膛應保持負壓,防止火焰噴出傷人。
九、對運行的鍋爐,不準進行補焊、擰動手孔和人孔螺絲或敲打各受壓部件。
十、在停爐之前應進行下列工作:
1、臨時停爐,鍋爐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
2、事先停止送風和給煤,停爐后爐內壓力不能繼續(xù)升高,根據情況放出鍋內蒸汽
3、臨時停爐,必須關好煙囪擋板及壓好火,并將爐門打開,長期停爐,應扒出燃燒室內的余煤,清除所有煙道、灰斗的灰渣
十一、鍋爐運行中,遇到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二條、鼓、引風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啟動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1、檢查地腳螺絲、聯(lián)軸器螺栓是否松動,油位是否正常
2、用手撥動聯(lián)軸器旋轉,檢查有無摩擦、卡位現(xiàn)象
3、開通冷卻水閥門
4、將進風門閘板關閉
5、待風機旋轉正常后慢慢開啟風門閘板
二、運轉正常后,要檢查運行情況:
1、應無異音和摩擦現(xiàn)象
2、軸承油位計不漏油、指示正確,潤滑油溫度不超過60℃
3、軸承溫度正常,振動、串軸不超過規(guī)定值
4、傳動皮帶完整,無跑偏及脫落現(xiàn)象
5、安全遮欄完整,地腳螺絲緊固
6、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如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機
三、鼓、引風機停用
1、按下停電按鈕,切斷電源
第三條、除氧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除氣器正常運行時,水位維持在:60%-80%、內部壓力保持在:0.02mpa、水箱水溫維持在:102℃-104℃。
二、保持給水在飽和狀態(tài),保證含氧量合格;壓力安全閥不漏汽,不誤動;除氣器溢水裝置不誤動,不泄漏;對空排氣門不噴水;經常注意壓力,水位調整器的運行情況,失靈時應改為手動。
三、除氣器給水采用雙路給水泵,一路正常給水,一路備用,采用自動給水,正常給水泵出現(xiàn)故障時由司爐工手動啟用備用泵。
四、除氣器壓力下降的原因:1、壓力自動調節(jié)器失靈,加熱蒸汽量不足或者中斷;2、補水過快、過多,補水溫度過低;3、表計失靈。
處理措施:1、將壓力自動調節(jié)器改為手動,維持除氣器內壓力在規(guī)定范圍內;2、適當控制補水速度,及時調整;3、壓力表失靈,參照其他表計加強監(jiān)視,盡快更換。
五、除氣器壓力升高的原因:1、壓力自動調節(jié)失靈;2、供熱負荷增大,壓力上升3、減溫減壓器出口壓力升高。
處理措施:1、把壓力自動調節(jié)器切換為手動,降低除氣器內部壓力;2、除氣器壓力恢復時,注意安全閥回座情況,發(fā)現(xiàn)卡澀及時處理。
六、除氣器產生振動的原因:1、除氣器過負荷,除氣頭壓力波動,造成進水管擺動;2、補水過快或忽大忽小不均勻;3、除氣器內部壓力突然下降,引起汽水沸騰。
處理措施:1、降低除氣器負荷,調整恢復除氣器正常壓力;2、控制補水量均勻,補水速度適當;3、振動出現(xiàn)在啟動時,控制升溫升壓速度。
七、通過鍋爐水位計監(jiān)測除氣器是否正常給鍋爐供水,通過控制臺電流表(供水電流為65a-70a)監(jiān)測給水泵是否正常給鍋爐供水。
八、除氣器因故障不能正常供水,不能停止生產時暫時開啟鍋爐直供水裝置,立即排除故障恢復除氣器供水。
第四條、水泵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
一、電動給水泵的啟動:
1、檢查地腳螺絲、聯(lián)軸器連接緊固情況
2、手動轉軸檢查給水泵及電動機轉動情況
3、檢查軸承潤滑油油位,開啟冷卻水
4、打開給水泵進水閥
5、打開給水泵出口管壓力表旋塞
6、啟動電動機,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有無異常音響
7、待電動機轉速正常后,緩慢開啟水閥,待出水閥全開后,應將閥門手輪倒轉回一圈。
二、電動給水泵運轉正常后,要檢查運行情況:
1、注意給水泵運轉的音響,振動及溫升(軸承外殼的溫度不超過60-70℃為宜)
2、檢查齒輪箱潤滑油
3、檢查壓力指示
4、遇到緊急情況可開啟備用給水泵后再將故障給水泵停機。
三、停泵操作
1、按下停電按鈕,切斷電源
2、關閉給水泵出水閥和進水閥
3、給水泵停機后,關閉冷卻水閥門
4、將本班組給水泵故障及切換給水泵運行情況記錄到運行記錄表備查
第五條、分氣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司爐工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班,交接班時交班班組應將本班汽壓、生產、設備的運行情況記錄好并交給接班班組。
二、根據生產情況用工藝規(guī)定,合理調配送汽,確保生產任務的完成。
三、鍋爐房要經常與各用汽高塔生產班組緊密聯(lián)系,緊密配合,及時掌握汽壓變化情況,并做好汽壓變化記錄。
四、熟悉設備運行狀況,定期檢查分汽缸和各用汽高塔的管道、壓力表、排壓閥等儀器和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主管生產領導匯報。
五、節(jié)假日或停工休息日必須將所有進、出口閥門關死,并必須打開排壓閥、排污閥,將管道和分汽缸內的蒸汽排盡,檢查壓力表是否歸零。
六、送汽前先排盡管道及分汽缸內的冷凝水,送汽時應側身緩慢打開汽閥,閥門開到底時,回轉半圈防止卡死,并預先通知各用汽高塔生產班組。如遇停電、停汽或設備故障,必須關掉全部汽閥。
七、提高警惕,保證安全。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和逗留分汽缸區(qū)域,不得利用鍋爐設備(包括分汽缸)烘烤衣服等物品。
八、生產結束后,關閉各開關、閥門,清掃地面,整理工具,做好設備的保養(yǎng)工作。
第六條、除塵麻石塔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啟動鍋爐時先向脫硫除塵塔供水,待排水口有水流溢出后,才能開啟引風機,停爐時,先停引風機再停止向脫硫除塵塔供水。
二、鍋爐運行中要勤于檢查除塵塔供水情況,當發(fā)現(xiàn)溢流槽有堵塞時,應及時清理,溢流槽的水位隨時保持在調試好的高度,并控制除塵塔用水量不應過大,以免煙氣帶水。
三、鍋爐運行中必須經常監(jiān)察除塵塔后的溫度
當鍋爐機組帶正常負荷時,除塵塔后的煙氣溫度在正常值±5℃以外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排除。
四、注意鍋爐運行中的除塵塔阻力
阻力增加可能是鍋爐超出力運行和鍋爐風量太大(包括漏風)或除塵器排灰口堵塞,使除塵塔內積水,破壞了除塵塔內的動力場;也可能是排污口、除塵塔體漏風并使煙氣帶水,或者造成除塵塔出口處積灰;還可能因除塵塔內壁局部無水膜區(qū)使內壁局部積灰而產生局部向心的干擾氣流,這部分氣流的水滴被帶出除塵塔,還可能是除塵器后煙道腐蝕開裂造成大量漏風。
五、煙氣帶水
出現(xiàn)煙氣帶水現(xiàn)象,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引起除塵塔阻力增加諸原因外,進入除塵器的煙道上部和側面的擋水檐因堵塞失去作用使煙氣進口斷面積形成水簾,當煙氣以一定的速度進入時,吹散水簾及溢流槽頂部磚和溢流口部分未按圖施工,使水膜被旋轉上升的煙氣吹散等,都將造成煙氣帶水,應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排除。
六、排灰口堵塞
排灰口堵塞產生的原因可能是除塵塔頂部或煙道入口處因積灰嚴重而倒塌;或因除塵塔檢修后對塔體內部清理不夠;還可能是除塵塔供水時造成排灰口處積灰堵塞等,應勤于檢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排除。
第七條、叁塔流動床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的調試、使用
1、緩緩開啟設備進水閥,對交換塔進水,待交換塔注滿水后,調至所需流量。
2、啟動軟水泵。
3、依次開啟飽和樹脂閥,使樹脂進入再生塔及清洗塔(以樹脂高度至塔上方的視鏡一半為準)。
4開啟新生樹脂閥及噴射器動力水閥,調節(jié)樹脂輸送量,一般情況下,輸送壓力為0.1mpa。
5、開啟鹽水閥,調節(jié)鹽液流量,使噴射器把鹽液抽吸入再生塔。
6、打開通往進水流量計(清洗、預清洗流量計)的閥門,調至額定流量,提供再生、清洗用水,設備即可正常運行。
7、樹脂運行流量與樹脂輸送量保持一致(從兩塔之間視鏡觀察)
二、停床
當設備需停止運行時,按啟床順序依次關閉閥門及水泵電源即可,若長時間停床,應將再生、清洗塔樹脂送回交換塔(關閉飽和樹脂閥,加大新生樹脂返回量即可)
第七條、鍋爐工叉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定,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二)、嚴格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冒險作業(yè)。
(三)、遵守勞動紀律,嚴禁穿拖鞋、打赤腳。做到不脫崗、不串崗、班中不睡覺、班前四小時和班中不飲酒。
(四)、操作者必須經過培訓,取得作業(yè)證后,方可操作。
(五)、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轉向、剎車等裝置是否安全可靠,確認安全后方可出車。
(六)、裝運物貨不得超載,應有專人指揮,作業(yè)時貨物應裝穩(wěn)、系牢,不準長距離(1公里以上)運輸貨物,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注意避讓行人。
(七)、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駕駛室外不得乘人。
(八)、嚴寒季節(jié),要加強防寒防凍措施。做好叉車的保養(yǎng)、送修送檢工作。
(九)、做好地臺板的集中、整理、分類、維護工作。
第八條、鍋爐班組日常工作規(guī)定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各司爐工要做好交接班的記錄,對本班發(fā)生或者需要下班處理的事項要交接清楚;
2、在設備停機多日開首個班次時,必須提前半天開機試運行;主要檢查管道、壓力表、安全閥、保溫棉、是否漏水、漏氣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
3、每班次不得少于兩次對除氧器、回水裝置、脫銷裝置、靜電除塵裝置;新塔、舊塔及鍋爐分汽缸主要儀表
和安全閥的檢查,具體人員由班長安排;具體檢查時間為: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 晚上20:00-21:00 凌晨04:00-05:00
第10篇 醫(yī)藥化工企業(y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管理,建立企業(yè)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確保企業(yè)對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隱患整改和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提出和使用能及時、到位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及提取使用管理。
三、依據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江蘇省關于劇毒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yè)安全費用提出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四、程序
4.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由財務資產部負責管理。
4.2安全投入
4.2.1公司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應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4.2.2公司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對由于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4.2.3財務資產部、安全保衛(wèi)部每年做好安全投入資金的相關報告。
4.2.4安全投入費用包括:
4.2.4.1安全生產管理費用;
4.2.4.2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標志牌的購置、安全宣傳欄的設置、安全報刊、書籍、標語的購置等費用;
4.2.4.3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包括從業(yè)人員的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安全管理人員的考察、培訓等);
4.2.4.4從業(yè)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包括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
動防護用品等);
4.2.4.5危險源(包括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包括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等費用;
4.2.4.6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包括的費用;
4.2.4.7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投入、維護、保養(yǎng)費用;應急救援預案的維護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費用;
4.2.4.8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保養(yǎng)費用;
4.2.4.9新、改、擴建和在役生產裝置的安全評價費用;
4.2.4.10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4.2.4.11安全科技投入;
4.2.4.12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用;
4.3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3.1財務資產部按規(guī)定建立相應的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加強對安全投入的管理。
4.3.2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按月提取,年度終了時結算。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4.3.2.1當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時,按照4%提?。?/p>
4.3.2.2當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 000萬元(含)時,按照2%提?。?/p>
4.3.2.3當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 000萬元至100 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3.2.4當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 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3.3建設、工程項目應按有關規(guī)定,在生產經營及建設施工過程中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用于項目的安全設施建設中。
4.3.4安全費用由財務資產部按月提取,計入成本費用,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不得挪作他用。
4.4對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或安全技術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公司將依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罰,罰款數(shù)額由公司決策機構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shù)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統(tǒng)一調配使用;因此而發(fā)生職業(yè)病或傷亡事故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5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yōu)異的部門、班組或個人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第11篇 化工企業(yè)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
1、驗收的內容和標準
1.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設備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它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2、設備設施的驗收
2.1、設備設施到達公司后,生產部負責人應組織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及生產車間相關人員,及時到達現(xiàn)場,共同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2.2、各部門到達現(xiàn)場后首先檢查設備設施的外包裝情況,在確認設備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清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fā)現(xiàn)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2.3、驗收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更換,更換后再重新進行驗收。如設備有缺失采購部門負責向供貨廠家進行追要,到達后再行驗收。
2.4、開箱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后,生產部負責填寫設備設施驗收入庫單,其他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2.5、設備設施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操作人員對調試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經理報告,由生產副經理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于無法進行現(xiàn)場返修的設備,要求供貨廠家及時予以更換。
2.6、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出現(xiàn)問題,由生產部聯(lián)系采購部門督促供貨廠家直接解決。
2.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求所有參與驗收的人員進行確認。
2.8、對有關安全的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委會人員參加并建立臺帳。
第12篇 化工企業(yè)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檢查維護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tài),為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行政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行政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4.2.1.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词欠褡詣愚D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4.2.1.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4.2.2、報警警鈴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tǒng)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4.2.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2.3.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4.2.4.1、外觀檢查
4.2.4.1.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4.2.4.1.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4.2.4.1.3、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4.2.4.1.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2.4.1.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4.2.4.2.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4.2.4.2.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4.2.4.2.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2.4.2.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5.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2.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4.2.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
4.2.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