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停車場管理辦法-2
停車場管理辦法(二)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xiàn)差錯。
(三)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于丟失后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xù)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fā)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guī)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shù)、現(xiàn)金點清,并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并注意事態(tài)發(fā)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并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fā)現(xiàn)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wèi)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第2篇 地下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辦法
地下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1】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qū)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qū)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guī)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guī)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guī)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并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閑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fā)現(xiàn)后立即沒收并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xiàn)象必須清洗干凈。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wèi)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yǎng)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游逛、賭博、喧嘩、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后,應關閉發(fā)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guī)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采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fā)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zhí)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yè)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積極配合。
地下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2】
為進一步加強大院停車管理,確保大會堂地下停車場正常運作,緩解大院停車緊張的狀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進入大會堂地下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一律從機關大院靠西園里下側應急門經大會堂直接進入地下停車場,離開停車場從大院正門出。應急門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時—8:40,下午13:50—14:50;其他時間關閉,車輛從大院正門進出。
二、進入大會堂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在擋風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門市機關大院汽車出入證》,停車場進出口禁止人車混行,駕駛員由停車場專用樓梯出入。
三、駕駛車輛進入停車場后,要按交通標志、標線行使,不得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不得逆行。
四、車輛停放時,應將車頭統(tǒng)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車位劃線范圍,以免影響旁邊車位的停放或造成車輛碰撞;在地下停車場發(fā)生車輛碰撞時,要及時通知車場值班室(電話:3273119)處理,駕駛員擅自駕車離開現(xiàn)場,視為肇事逃跑,承擔全部責任。
五、停車場內嚴禁吸煙、加油,車輛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物品(請勿將打火機遺留在車上),或進行明火作業(yè)和違規(guī)使用場內消防器材;車輛狀況不良或漏油不得進入停車場。
六、保持場內清潔衛(wèi)生,不得將車內的垃圾廢物棄置車場內,不得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試車、學車;
七、車輛停放后,必須關閉發(fā)動機,將車內貴重物品拿走,并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關好并鎖好車。同時要認真檢查車輛防盜,避免由于防盜器過于敏感造成噪音過大,引起停車場消防系統(tǒng)自動報警運行,出現(xiàn)自動噴淋、自動關閉防火閘。
八、駕駛員因違反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造成停車設施、設備毀損或交通事故,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地下停車場安裝數(shù)碼監(jiān)控系統(tǒng),實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監(jiān)控,并安排人員值班,駕駛員要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調度。
十、進入地下停車場要自覺遵守有關規(guī)定,維護公共秩序。
第3篇 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辦法
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1】
(一)收費標準
1.次租車輛按小時計費。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15分種按2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次租車輛先交費后取車,交費后15分鐘內必須出閘離場,超過15分鐘仍未離場,另外計收停車費。
3.次租車輛ic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員登記的入場時間收取停車費。
(二)免費處理規(guī)定
1.本公司的車輛可免費,但駕駛員必須在計時卡上簽名,以便財務部查核。
2.軍警或特種車牌車輛,除因執(zhí)行任務由公司領導在計時卡上簽名的可免費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費。
3.非辦公時間,由帶班主任、領班用電話向上級領導匯報,經同意后,才能作免費處理。
4.所有作免費處理的時鐘卡,經出口讀卡機讀卡后,收費員要立即通知出車口安防員用匙打開出口處讀卡機,收回原卡交收費室保存,并在卡上寫上'免費'字樣,留作財務部核算依據。
(三)過夜車輛的收費規(guī)定
由22:00開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車輛,按夜間收費標準收費。
(四)收費室交接班規(guī)定
1.交班時,交班人將金額總數(shù)如數(shù)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欄簽名。接班人核對無誤后在接班人一欄簽名確認。
2.接班人接班時,應當面清金額及票據,認真辯別鈔票真?zhèn)?交班后發(fā)現(xiàn)有錯誤或鈔,由接班人負責。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車口打開讀卡機,將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財務部核查。
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2】
1、收費管理
1)本停車場實行中央及崗亭兩種停車收費方式,凡停在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可在中央收費處繳納停車費,停在地面停車場的車輛可在出口繳納停車費。
2)z集團及集團下轄各控股公司所屬車輛,以及享受車補的員工車輛無須繳納停車費。酒店員工個人車輛按規(guī)定將車輛停放在西停車場無須繳納停車費,否則需要繳納停車費。
3)在z海悅酒店消費的客人車輛,在消費完畢離開時,該部門接待人員應提示客人在部門接待處擺放的計費器上刷卡,并說明將停車卡在部門接待處或中央收費處的計費器處刷卡后無須繳納停車費。
4)與集團公司、酒店因業(yè)務往來的重要客戶車輛,負責接待的集團或酒店人員在客人離開前,應將客戶臨時停車卡在計費器處刷卡后,無須繳納停車費。
5)酒店外協(xié)供應商或施工人員車輛,使用其申辦的停車月卡進出停車場,如屬臨時車輛或暫未辦理停車月卡的需繳納停車費。
6)政府規(guī)定不收取停車費的車輛(車身有明顯標志,包括:警車、軍車、押運車、急救車'120'、消防車'119'、出租車及監(jiān)督檢查機關、街道辦的車輛等),不用發(fā)停車卡直接開道閘放行,無須交納停車費。
7)持有免收停車費相關證件的車主,必須發(fā)放停車卡,不收取停車費,但必須做好相關記錄,并通知當班主管確認。
8)在車場停放的車輛,如不符合上述免繳停車費用條件的,車場管理員按最終政府批準的標準收取停車費。
2、停車費結算及票據管理
1)停車場管理員分早、中、晚三個班次(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0,晚班00:00-8:00),停車場每個出口每班次預留備用金100元,三個出口即每班次預留備用金300元,由各班次車管員負責進行交接。
2)每班次下班前交接班時,由交班主管收回本班次除備用金外所收的停車費及發(fā)票,并與車場管理員進行交接,交班主管將本班次所收的停車費直接交于物業(yè)服務部收款員或財務部(具體按《財務部管理制度》執(zhí)行),將本班次所使用剩余的發(fā)票保存好待下一班次繼續(xù)使用。
3)停車場發(fā)票由物業(yè)服務部收款員從財務部領出(具體按《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由當班主管在物業(yè)服務部收款員處領取發(fā)票,交給崗亭車管員使用。
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3】
(一)收費標準
1、 月保:汽車400元/月,摩托車60元/月。
2、 臨保:汽車2.5元/1小時,12小時最高限價為7.5元;摩托車2元/12小時。
3、 已售車位:140元/月(管理費)
(二)免費處理
1、 臨保時半小時內(含半小時)者免費。
2、 公司車輛可免費,必須在登記本上注明,以便查核。
3、 持有雅筑**免費停車卡(每張停車卡面值10元),收取后必須妥善保存,和計費小票訂在一起,并在登記本上注明,同時在免費卡的背后注明車牌和時租卡號,以便財務查核。
4、 執(zhí)行公務的軍警車(含o牌車),救護車,殯儀車,可免費,但必須由當班領班在計時卡和小票上注明簽署。
5、 由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簽署的公司業(yè)務車可免費,但必須在小票和登記本上注明。
6、 嚴禁在崗私自對所停車輛免費,一經查出,除由當事人補回停車費外,不必須按獎懲制度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三)收費崗之交接班規(guī)定
收費崗除遵守安管員交接班管理制度外,不應遵守如下條款。
1、 交班時,交班人必須將在庫車輛、月??ār租卡數(shù)量及票據使用情況如實填寫,在交接班之記錄本上,并在交班人一欄簽名,接班人核對無誤后在接班人欄簽名。
2、 接班人接班時,應當面點清備用金額、票據,認真辨別鈔票真?zhèn)?如發(fā)現(xiàn)有錯誤或假鈔由接班人負責。
3、 接班后如發(fā)現(xiàn)有登記錯誤,應立即報告領班進行處理。
4、 交班人必須在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四)財務結算,稽查制度
1、 早班領班必須在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天收費交到財務部,如財務休息,則應交至管理處值班人員當天存入。
2、 當班領班必須每日、部門主管每周、財務每月檢查核算車輛收費情況。
第4篇 花城物業(yè)小區(qū)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
花城小區(qū)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
1.目的:
規(guī)范停車場的管理,明確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有效監(jiān)督停車場收費。
2.范圍
適用于**花城服務中心
3.職責:
3.1安全主管負責停車場票據、收費監(jiān)督管理;
3.2安全督察負責停車場發(fā)票、停車費領取交納、收費管理
3.3安全班長負責停車現(xiàn)場實際操作管理;
3.4服務中心出納負責票據管理;
3.5收費崗安全員負責停車費收取、必開發(fā)票管理。
4.方法和控制過程:
4.1安全督察負責到服務中心出納處按編號領取、交納停車場發(fā)票,并對數(shù)量進行登記、注銷;
4.2停車場發(fā)票要有連續(xù)編號,安全班長每日領取發(fā)票按回繳費用數(shù)量簽領,節(jié)假日由安全主管負責領取一定數(shù)量發(fā)票備用,收費安全崗位存放的發(fā)票不超過5本;
4.3停車場收費崗人民幣存底數(shù)量150元整,作為收費備用金;
4.4停車場收費崗每用完一本發(fā)票,收費崗安全員須向安全班班長上繳,由安全班班長連同發(fā)票存根上繳到出納處,由出納員核對并登記票據和存根,當事人簽名認可;
4.5收費崗安全員收取停車場服務費必須遵循收取費用開出發(fā)票的原則,收費不開出發(fā)票屬貪污行為并受嚴厲處理;
4.6收費崗安全員值班期內不得帶個人私款,如有帶款須在值班前上繳班長代保管;
4.7停車場按照政府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進行收取服務費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在《未收費車輛登記表》上作詳細記錄,并請車主或上級簽名確認;
4.8執(zhí)行公務的警車、軍車給予方便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
4.8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時對不愿收取發(fā)票的車主,應明示公司的規(guī)定,請車主自行處理或當車主面銷毀,嚴禁收費不給發(fā)票的行為,一經查處按貪污票款嚴肅處理;
4.9收費崗要嚴格按照崗位操作程序進行收費開票,注意使用禮貌用語,收票'請'字當頭,給票'謝'字不離口。
第5篇 停車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辦法
公寓地下停車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公寓地下停車場由物業(yè)管理公司公寓進行管理。
2.車位購買人及承租人,長期使用車位請先與物業(yè)管理處客服部聯(lián)系,登記有關資料,鑒定協(xié)議,交納停車占地費(租用車位)、停車管理費。
3.車主在辦理長期使用車位手續(xù)時,須向物業(yè)管理處客服部提供車主/駕駛員姓名、身份證、聯(lián)系電話、車牌號碼及包括機動車盜搶險在內的有關保險和車輛必備的合法手續(xù)。資料相關手續(xù)不全者,物業(yè)管理處客服部有權拒絕辦理。
4.車位購買人、承租人登記資料如有更改,需及時通知物業(yè)管理處客服部。
5.車位使用人的停車ic卡如有遺失,請到車場管理部聲明作廢,補辦新卡,并交納工本費人民幣 元。
6.停車場嚴禁超高車輛進入(限高2。0米),車輛進入地下停場后應慢速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請勿搶行或高速行駛。
7.凡在本停車場內發(fā)生的車輛、物品被盜事件,物業(yè)管理處協(xié)助車位使用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和保險工作。
8.車主/駕駛員須嚴格按照停車場內行駛路線、臨時或永久性交通標志行駛、進出和停放車輛。車輛不得停放在車位范圍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車區(qū)域內停車。違章行駛,所產生后果自行負責。
9.凡進入停車場的人員應愛護停車場內一切公物及設施設備。如因車主/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車過程中造成設施設備損壞,肇事者應照價賠償。
10.車位只限停放車輛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存放雜物、輪胎、汽車零配件等。
11.車輛在駛入正確位置后,車主/駕駛員在離開車輛前,應檢查門窗是否鎖好。貴重物品、機密文件、有紀念價值的物品等不應放置車內。
12.車主/駕駛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或非法物品進入停車場。
13.停車場內嚴禁加油或動用明火,嚴禁吸煙。
14.如因漏水、維護、油漆、清潔等工作需要臨時改變停車位置,車主/駕駛員必須予以配合。管理部門對此安排不會給予補償。
15.有固定車位者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車位內,無固定車位者不得占用固定車位或其空間。
16.不得在車位上加建任何臨時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標牌,或在墻、柱及天花板上打孔,或在其空間張貼、書寫或懸掛任何物品。
17.車主/駕駛員需保證車輛報警器工作正常,避免引起誤鳴。
18.為避免污染停車場內空氣,車主/駕駛員啟動引擎三分鐘內應駛離停車場。車主/駕駛員不得離開已經啟動引擎的車輛。
19.管理部門有權拖或鎖阻塞通道的車輛或停放在他人專用車位上的車輛。
20.本停車場僅供車輛停放使用,車主/駕駛員不得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
21.遇有電力故障,管理部門將盡力搶修。若非本園區(qū)系統(tǒng)故障,園區(qū)將盡力與供電部門聯(lián)系,保障用電。
22.如在停車場內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車主/駕駛員必須相互登記對方資料,管理部門在現(xiàn)場拍照后,即須將車輛靠邊停放,不得阻塞通道。
23.車主必須購買各類有關保險。天災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破壞,發(fā)展商、物業(yè)管理公司概不負責。
24.停車場管理部門需要修改或增減管理規(guī)定時需經業(yè)主委員會批準,而事先無須做任何通知。
第6篇 某物業(yè)轄區(qū)停車場管理辦法
物業(yè)管理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停車場管理辦法
1.目的
規(guī)范管理服務區(qū)域內停車場的管理,維護停車場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服務區(qū)域內的停車場.
3.職責
崗位工作內容
部門負責人停車場證照辦理,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審批,并對停車場管理進行全面指導、監(jiān)督。
安全主管/主辦/班長負責制訂、完善本部門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負責停車場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安委會對停車場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協(xié)助處理突發(fā)事件。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總則
4.1.1各管理處必須根據本文件確定的一般原則、操作流程及停車場的實際情況,編制各管理服務區(qū)域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對停車場管理的責任、實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詳細規(guī)定,并報品質管理部備案。
4.1.2購買車位的顧客需憑購買手續(xù)與管理處簽訂《車位服務協(xié)議書》;顧客需租用車位時需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由管理處經理審批后,與其簽訂《車位租用協(xié)議書》。
4.1.3《車位服務協(xié)議書》、《車位租用協(xié)議書》必須按公司提供的統(tǒng)一格式、內容填寫,有效期滿前一周,管理處應通知顧客續(xù)簽。
4.1.4外來車輛需根據車位緊張程度及潛在風險(如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確定是否讓其停放。無牌機動車輛及攜帶危險品車輛嚴禁進入管理服務區(qū)域內。
4.1.5 所有停車場出入口都必須設置地樁(無人化管理車場除外)。如出入口道閘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暫時失去屏障功能時必須使用地樁,保證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4.1.6經營性停車場應有政府頒發(fā)的合法證照和手續(xù)。車場內應有防盜提示標識,夜晚在機動車場值勤的安全員須穿反光衣。
4.2出入憑證管理
4.2.1對與管理處簽訂了《車位服務協(xié)議書》或《車位租用協(xié)議書》的顧客,各管理處應根據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對車輛管理采用以下兩種控制方法:
4.2.1.1第一類:停車場智能卡,該類卡按使用性質分為車場卡、臨??ā⒃L客卡,見公司《ci手冊》,適用于已安裝智能系統(tǒng)的停車場進出車輛使用。
4.2.1.2第二類:紙制《車輛停放服務卡》,適用于未安裝智能系統(tǒng)的停車場,供租車位或私家車位的車輛使用。
4.2.2紙制《車輛臨時停放憑證》,適用于未安裝智能系統(tǒng)的車場供外來臨停車輛使用;或有商業(yè)裙樓的物業(yè)因臨時進出車輛頻繁,不適用發(fā)放智能卡時使用。
4.3已設崗的停車場車輛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
4.3.1 二十四小時使用地樁。
4.3.2車輛進出時,必須檢查一輛放行一輛,過一輛車開一次道閘,嚴禁在未辦理手續(xù)前將道閘打開。
4.3.3在車流量高峰期應增加崗位人員,加快車輛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車輛滯留,有條件的管理處應盡可能考慮進出口分流,并做好標識。
4.3.4車輛駛入時的基本操作:
a.車輛駛近停車場入口時,安全員應面向來車呈立正姿勢,示意車輛減速停車,若其帶有智能卡,指引其讀卡進入。
b.是臨停車輛,應迅速準備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當車輛停穩(wěn)后,安全員快步走至距車輛駕駛室窗口適當距離的位置,呈立正姿勢并敬禮,迅速發(fā)放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打開地樁并向車主示意點頭問好,車主接過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后,示意車輛駛入停車場。
c.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安全員要及時對車輛外觀進行仔細檢查,并將有異常情況的車輛記錄于《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4.3.5車輛駛出時的基本操作:
a.車輛駛近停車場出口時,安全員應面向來車呈立正姿勢,注意觀察,對臨停車輛應示意車輛減速停車。
b.車停穩(wěn)后,安全員快步走至距車輛駕駛室窗口適當距離的位置,呈立正姿勢并敬禮,向車主收回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并快速核對車牌號、進入時間、值班人員簽名等信息,對需要收取車位使用費的車輛按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并給車主相應的停車費發(fā)票,然后開啟道閘、打開地樁,示意車輛駛出停車場。登記、存放收回的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
c.對不愿收發(fā)票的車主,應明示公司的規(guī)定,請車主自行處理,嚴禁收費不給發(fā)票的行為,一經查出,一律按貪污票款處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應在《未收費車輛登記表》上作詳細記錄,并請車主或上級簽名確認。
4.3.6如發(fā)生駛出的機動車輛無智能卡、《車輛停放服務卡》、《車輛臨時停放服務憑證》、卡/證上的車牌號與所開車輛車牌號不符、司機不符、無車牌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控制中心和上級領導,查驗并登記車主的有效證件:車輛行駛證、駕駛證、車牌號、車型等,進行人、車、證的核實,經車輛所有權人或單位證實并在《駛出車輛異常情況登記表》上簽名后方可放行。
4.5停車場秩序管理
4.5.1安全員要維護停車場內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正確停放,若出現(xiàn)困難或問題,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防止車輛堵塞及意外事故發(fā)生。
4.5.2車場內車輛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按突發(fā)事件處理程序及辦法處理。
4.5.3如發(fā)生車輛沖崗、從入口繞行等可疑情況,應首先設法截停車輛,同時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經理或部門安全負責人處理。
4.5.4車場內禁止維修車輛,特殊情況須報管理處經理。
4.5.5車場車輛如發(fā)生油、氣、水滴漏等異常情況,安全員應立即通知車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主管/主辦。
4.5.6制止在停車場內進行試剎車或練習駕駛的行為。
4.5.7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立即上報部門主管/主辦以上人員到現(xiàn)場處理,根據損壞情況與車主明確責任,賠償損失。
4.5.8因管理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或丟失,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6停車場票據管理
4.6.1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由專人從管理處指定票據管理員處領取,并對領取數(shù)量進行登記。各車場出入口崗在交接班時須將卡/證數(shù)量、編號及其連續(xù)性等情況記錄在《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上。
4.6.2對回收的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應妥善保管,防止風吹、雨淋、遺失,每日由專人負責整理核對;《車輛臨時停放服務憑證》應上交到管理處指定的負責人,由票據管理員登記保管,與存根一起保存。
4.6.3停車發(fā)票由專人到出納員處簽名領取,編號應具有連續(xù)性,
車場出入口崗交接班時須將發(fā)票數(shù)量、編號及其連續(xù)性等情況記錄在《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上,停車費滿500元時要連同發(fā)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管理處出納員處,由出納員核對并登記票據和現(xiàn)金數(shù),由當事人簽名認可。
4.7停車場智能卡管理
按《智能卡管理辦法》執(zhí)行
4.8摩托車、自行車管理
4.8.1在管理服務區(qū)域內應指定固定的摩托車、自行車停放點,并明確標識(包括防盜標識),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員督導執(zhí)行。
4.8.2在管理服務區(qū)域內停放摩托車、自行車可不收取任何費用,亦無須發(fā)放任何出入憑證。
4.8.3嚴禁無牌摩托車進入管理服務區(qū)域,對無牌摩托車多的管理服務區(qū)域,應及時書面聯(lián)系交通管理部門或轄區(qū)派出所進行清理,以維護管理服務區(qū)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5.支持性文件
gzwy7.5.1-a01-07 《智能卡管理辦法》
gzwy8.2.3-a01《突發(fā)事件處理程序》
6.質量記錄和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
gzwy7.5.1-a01-03-f1 《車位租用協(xié)議書》
gzwy7.5.1-a01-03-f2 《車位服務協(xié)議書》
gzwy7.5.1-a01-03-f3 《 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gzwy7.5.1-a01-03-f4 《車輛停放服務卡》
gzwy7.5.1-a01-03-f5 《車輛臨時停放服務憑證》
gzwy7.5.1-a01-03-f6 《駛出車輛異常情況登記表》
第7篇 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e縣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
為加強對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的管理,規(guī)范機動車輛停放,保障車輛安全、道路暢通。按照《ee縣城區(qū)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更有效地為領導、部門和市民提供服務,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縣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對進駐綜合大樓各單位公務車、職工私家車輛和前來行政中心辦事的外來辦事車輛的停放,視車位需求情況可適當對外營業(yè)。
二、縣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由ee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委托貴州**公司ee物業(yè)管理處(以下簡稱物管處)負責管理,堅持“以場養(yǎng)場”和公共服務相結合原則進行收費管理。
三、凡進駐綜合大樓各單位公務車、外來辦事車輛、職工私家車等一律停放在地下車場。行政中心綜合大樓規(guī)劃范圍內嚴禁任何三輪及三輪以上車輛停放(執(zhí)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搶險車除外),摩托車停放由物管辦負責劃定區(qū)域并指揮停放管理。
四、地下停車場由管理人員劃定專用停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專用停車位負責停放進駐行政中心綜合大樓各單位的公務車輛,臨時停車位負責停放職工私家車輛、外來辦事車輛和上級來阡調研檢查的車輛。
五、凡進入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實行收費管理。實行一車一卡和專車??ā?/p>
(一)專用停車位的收費管理實行按月收費,由各單位向物管處申請辦理月卡,每車每月60元。車管員24小時值班。物業(yè)管理辦具體進行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臨時停車位實行按次收費(上級來阡調研檢查車輛除外),2小時內(含2小時)每輛每次收費2元,不足2小時的按2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超過6小時至24小時內(含24小時)收費5元,超過24小時按前述標準重新計費。職工私家車輛也可申請辦理月卡,每車每月50元。
六、出入停車場的車輛駕駛員必須聽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自覺維護停車庫秩序;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地下停車場內的行車標志通行和按指定車位停放車輛。車輛進出停車場時,管理人員認“卡”對車,卡與車輛牌號不符者,禁止停車和出車。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本車場出入使用的停車卡,要隨身攜帶,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告物業(yè)管理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將由車主負責。
七、為確保停車場通暢及交通安全,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車流規(guī)劃為單向行駛,所有進出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指定出、入口駛入駛出車輛,嚴禁超車和逆向行駛。進入本車場的車輛不得鳴笛,辦理月租的單位車輛應按規(guī)定車位停放,不得越位停車,外來車輛應接受管理人員的引導,對不按規(guī)定停放的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交通管理部門相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八、停車場出入口、斜坡路、拐彎及停車位置周邊,車輛必須依據指示標識減速慢行。停放車輛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遇到事故主動向值班人員報告并進行妥善處理。對于隱瞞不報、擅離現(xiàn)場,經發(fā)現(xiàn)舉報或者其他辦法查出者,除責令其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jié)進行罰款或者禁用本停車場等處理。地下停車場為半密閉空間,車輛停放好后,要立即關閉引擎,以減少一氧化碳排放量。
九、車輛在停車場內拋錨時,應先推離通道以免妨礙交通。凡進入停車場修理車輛的人員須由車主陪同,并先向停車場管理人員辦理登記手續(xù),工作完成后立即撤離。
十、地下停車場只承接停放2.5米以下高度的轎車、越野車,超高超寬車輛一律不準進庫。進入停車場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開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十一、不得在車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車位租用者應保持車輛清潔、無油漬。由于地下車場對防濕排水要求高,嚴禁在庫內設置洗車場。
十二、本停車場只提供車位租用手續(xù),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如車主有特殊保管需求,可另行協(xié)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xié)議。
十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地下停車場,一經發(fā)現(xiàn),將報公安部門按規(guī)定處置。
十四、本辦法由ee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23年5月5日起執(zhí)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法辦理。
第8篇 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一.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東江府室內停車場,有效地為業(yè)戶服務,維護車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停車場對本小區(qū)業(yè)戶實行長期租用服務,對外來辦事車輛提供臨時服務。
三.本停車場采取非固定車位方式,對本停車場實行封閉式統(tǒng)一管理(車管員24小時值班)。辦理月租、的業(yè)戶需先在物業(yè)管理部辦理好租用手續(xù),方可使用停車場。否則,按臨時停車收費。
四.車輛進出停車場時,車管員認'卡'對車,卡與車輛牌號不符者,禁止出車。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本車場出入使用的停車卡,要隨身攜帶::。'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告物業(yè)管理部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將由車主負責。
五.進入停車場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開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六.進入本停車場所有車輛不允許任何原因沖欄。對沖欄行為,管理人員將以破壞和盜車嫌疑堅決扣車進行調查、索賠、處罰或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進入本車場的車輛不得鳴喇叭,應按規(guī)定車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員的引導,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對不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八.停放車輛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否則應主動向值班人員報告并進行妥善處理。對于隱瞞不報、擅離現(xiàn)場,經發(fā)現(xiàn)舉報或者其他辦法查出者,除責令其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jié)進行罰款或者禁用本停車場等處理。
九.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或者污染物品車輛嚴禁進入本小區(qū)停車場內停放。
十.不得在車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車位租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十一.車場巡邏人員對停車場的車輛詳細登記,發(fā)現(xiàn)車輛有損,及時報告收費人員,詳細登記什么位置有損壞并登記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重大事件報告領班,填寫《突發(fā)緊急事件處理記錄表》。
本停車場只提供車位租用手續(xù),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如車主有特殊保管需求,可另行協(xié)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xié)議。
第9篇 單位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辦法
單位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1】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公司員工機動車輛秩序,保障公司內交通暢通,特訂立本規(guī)定,供公司員工遵守,并作為公司員工車輛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據。
一、區(qū)域規(guī)定:
1、本規(guī)定僅規(guī)定了公司蘊川路廠區(qū)的員工機動車停放區(qū)域,在蘊川路廠區(qū)之外工作的員工若駕車進入蘊川路廠區(qū),須將車輛停放在臨時停車區(qū)域內。
2、公司員工應按對應安排的停車區(qū)域停放,具體停車區(qū)域詳見所發(fā)《車輛停放證》,注意不要占用公車停車位。
3、原則上按照員工工作所在部門就近安排停車。
二、管理細則: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由各部門核對員工姓名、手機號碼、車型、車輛顏色、車牌號等信息,并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監(jiān)察部備案、領取《車輛停放證》。
2、若有新增、更換車輛或牌照,請事先告知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及時上報安全監(jiān)察部備案,獲準并領取《車輛停放證》后,方可停放車輛。
3、《車輛停放證》為員工駕車進入公司蘊川路廠區(qū)的憑證,駕車進入公司前,請務必將《車輛停放證》放置在車輛方向盤一側的擋風玻璃內以備查。
4、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停放使用,外來車輛應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停放在臨時停車區(qū)域。
5、員工車輛必須按規(guī)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qū)域內,車輛須停在劃線內,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
6、員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區(qū)域已停滿的情況,請及時聯(lián)系保安人員,按保安人員指定的臨時停放車位停放車輛,不可自行隨意停放。
7、車輛停妥后,請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車門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公司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8、在駕駛室內不得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huán)境整潔。
9、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員如發(fā)現(xiàn)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10、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1、嚴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車輛若發(fā)生故障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三、違規(guī)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全監(jiān)察部。
2、安全監(jiān)察部對有違反上述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獲或舉報核實,將視情況對車主進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全監(jiān)察部辦理處罰手續(xù)。逾期未繳納罰款,將予以雙倍處罰。
4、對不服教育屢次違法規(guī)定的車輛,將禁止進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規(guī)定從20**年8月18日起開始實施。
單位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2】
一、目的: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基地園區(qū)機動車停放之人員、車輛秩序,特訂立本管理規(guī)定,供園區(qū)企業(yè)、工作人員及訪客等共同遵守,維護良好的園區(qū)環(huán)境。
二、管理規(guī)定:
1.園區(qū)機動車停放共規(guī)劃3種專用停車區(qū)如下:
a.辦公樓地下車庫:供公司及入駐園區(qū)企業(yè)車輛停放;
b.辦公樓前坪室外停車場:供訪客車輛臨時停放;
c.辦公樓后坪停車場:為入園企業(yè)運/送貨物大型車輛專用停車區(qū);
2.入園企業(yè)需停放車輛,應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辦理《車輛通行證》,管理中心將根據入園企業(yè)租賃面積分配固定車位;
3.入園企業(yè)車輛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并將《車輛通行證》放在車內顯眼的位置;各入園企業(yè)車輛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車位,若固定車位已滿時,必須自覺接受車庫管理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將車輛停放到室外停車場。
4.訪客車輛應按照保安人員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車場;
5.為避免停車位遭他人占用、誤停增加管理困難,各停車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將漆上入園企業(yè)名稱,以便識別。
6.車輛進入園區(qū)及停車場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減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7.除規(guī)定區(qū)域外禁止隨意停放機動車,禁止車輛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各單位、部門車輛應無條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車籍管理資料;
9.貨車駛近停車場入口時,應該注意限高、限重標志,若疏忽因而毀損停車場配線管路或其它設施,車主應負責賠償,貨車進入卸貨區(qū)裝卸后盡快離開,貨主應全程監(jiān)督要求保持場內清潔及安全;
10.車場內各項設施如消防、通風及緊急設備,若非操作人員或情況危急,禁止隨意觸動,以免發(fā)生危險;
11、園區(qū)內所有機動車停車位僅供車輛停放,如停車區(qū)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車輛損失的,繼善高科產業(yè)園區(qū)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三、機動車停放管理細則:
1.入園企業(yè)常用車輛(入駐企業(yè)或企業(yè)員工用車)應到管理中心物管部辦理車輛登記,申領《車輛通行證》;
2.管理人員有權禁止無《車輛通行證》車輛駛入該停車位停留;
3.《車輛通行證》為一車專用,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員有權收回《車輛停車證》;
4.車主遺失《車輛通行證》,應及時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記備案,并重新申領并支付辦證費,《車輛通行證》每年更新一次;
四、罰則
1.進入園區(qū)的車輛,請共同遵守本管理規(guī)定,違規(guī)者受罰,車輛憑《車輛通行證》(貼于擋風玻璃左下角明顯處)進出園區(qū);
2.凡有下列違規(guī)情況,經勸說無效者,將作相應處罰;
a.未按規(guī)定車位停車;
b.一位停二車、一車占二位;
c. 超出停車線外,隨意停車,影響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車位內;
e.未張貼停車證(或臨時停車證);
f.車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車;
g.停車場入口或通道停車;
h.告示禁止停車區(qū)停車;
i.緊急出口車道;
凡違規(guī)的車輛,管理中心依據情況,勸說后仍違規(guī)者處罰金人民幣200元。罰金納入管理費基金統(tǒng)籌運用,重大違規(guī)事項,則報請主管部門執(zhí)行拖吊,所發(fā)生的費用由該車主負責。
j.若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的車輛,因肇事造成損害,肇事者將依法賠償一切損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則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附則:
1.本規(guī)定自20**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由管理中心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單位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3】
一、車場內部管理守則
1、任何車輛進入停車場停泊,必須要求其按規(guī)定讀卡、交費。
2、車輛進入停車場后,須按停車場的指引箭頭及提示語或管理人員的指揮行駛,不得逆行且應限速5公里/小時以下。
3、任何車況不良或有漏油現(xiàn)象的車輛均不得進入停車場。
4、任何車輛及人士均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5、任何車輛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洗車等。
6、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7、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的須照價賠償。
9、駕駛員離開前須自行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車輛管理人員需要求其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10、不得有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11、不得有車輛堵塞停車場行車道的現(xiàn)象,否則物業(yè)公司相關部門,即安防部與物業(yè)部有權采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且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12、駕駛員如遺失<停車證>或<臨時停車證>,須向出入口當值人員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及行駛證原件,進行登記確認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次租車輛必須繳清<臨時停車證>賠償費(20元/張)及停車費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二、車輛出入管理規(guī)程
1、私家車位車輛
持有私家車位<停車證>之車輛憑車輛ic卡進出車場出入口,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后,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2、次租車輛
a)由車場出入口安防員發(fā)出次租車輛ic卡,記錄次租車輛ic卡號碼、車牌號碼、進場時間,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車位;
b)停放30分種內離開,免收次租費用,停放時間超過30分種,則按1小時收費;停放時間達到1小時且超過1分鐘即按2小時收費(若離開車輛的司機提出強烈異議時,經安防主管及財務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寬到超過5分種后按2小時收費)。
c)車輛離開時,由出口安防員核對車牌號碼,記錄出場時間,收回次租車輛ic卡,轉交收銀員,收銀員按電腦計費收費后,開啟道閘予以放行(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
3、免費車輛
持有<免費停車證>之車輛,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后,使用專用車輛ic卡開啟道閘(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車位處,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4、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牌號碼、出入車場時間,并用顏色來區(qū)分私家車、次租車及免費車。次租車必須在出入口處領取次租車輛ic卡,讀卡后方可進入(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
5、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鐵桿、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及漏油等狀況的車輛進入場,以免發(fā)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6、任何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原因除外。
7、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后取車,以免因交費而引起車輛阻塞。
8、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入口處當值人員須正確指揮車輛按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9、出入車道發(fā)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負責疏通車輛,保持車道暢通。
10、出入口讀卡機發(fā)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現(xiàn)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拆下攔車臂桿,疏通車道,并報維修部搶修,同時按手工收費確保車場出入口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車輛泊位與檢查規(guī)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車位上。
2、車場管理人員須于巡場時隨時提醒駕駛員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車場管理人員須按規(guī)定認真檢查車況,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四、車場巡查規(guī)程
1、負責地庫巡邏的安防員須每小時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
2、車場出入口當值安防員應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安防經理、經理助理須每日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兩次。
4、安防領班每次巡崗時須對車場進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監(jiān)控規(guī)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jiān)控,由監(jiān)控員負責監(jiān)控工作。
2、監(jiān)控員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通知巡查安防員處理,必要時須定鏡錄像。
六、人工起桿規(guī)定
1、當車主持卡在出口讀卡機上不能讀卡時,由收費員通知出口安防員核查車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應報請當班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后,人工起桿。起桿后,取回不能讀卡的卡,并在卡上寫'不能讀卡'字樣,交收費員保存,作為核查依據。
2、它特殊情況需使用人工起桿時,須經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桿,須在當值記錄本上詳細記錄。
七、臨時手動計費程序
1、車輛進入車場時,入口崗用對講機通知當值領班用打卡機按計時卡序號打卡后,將計時卡交車輛駕駛員。
2、車輛駕駛員離場前到入口打卡處打卡,并在15分鐘內到收款處交車輛停車費。
3、出車口安防員在車輛離開時收回計時卡,核對是否超時。
4、出車口安防員在交班時將收回的計時卡交收款處。
九、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
(一)收費標準
1、次租車輛按小時計費。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15分種按2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次租車輛先交費后取車,交費后15分鐘內必須出閘離場,超過15分鐘仍未離場,另外計收停車費。
3、次租車輛ic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員登記的入場時間收取停車費。
(二)免費處理規(guī)定
1、本公司的車輛可免費,但駕駛員必須在計時卡上簽名,以便財務部查核。
2、軍警或特種車牌車輛,除因執(zhí)行任務由公司領導在計時卡上簽名的可免費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費。
3、非辦公時間,由帶班主任、領班用電話向上級領導匯報,經同意后,才能作免費處理。
4、所有作免費處理的時鐘卡,經出口讀卡機讀卡后,收費員要立即通知出車口安防員用鑰匙打開出口處讀卡機,收回原卡交收費室保存,并在卡上寫上'免費'字樣,留作財務部核算依據。
(三)過夜車輛的收費規(guī)定
由22:00開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車輛,按夜間收費標準收費。
(四)收費室交接班規(guī)定
1、交班時,交班人將金額總數(shù)如數(shù)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欄簽名。接班人核對無誤后在接班人一欄簽名確認。
2、接班人接班時,應當面點清金額及票據,認真辯別鈔票真?zhèn)?交班后發(fā)現(xiàn)有錯誤或假鈔,由接班人負責。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車口打開讀卡機,將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財務部核查。
十、車場巡邏管理人員職責
直屬上司:安防領班
1、認真履行車場管理規(guī)定,不得玩忽職守。
2、加強車場巡回檢查,制止閑散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領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車輛要規(guī)范,停放要整齊,禁止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及動火,特殊情況須經安防部門主任及以上人員批準,還需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4、對進入車場的人員要注意觀察,閑雜人員應勸其離開。
5、對進入停車場車輛有損壞部位登記清楚,交接班時說明。工作時間不斷巡查車輛停放情況,夜間八點以后出場的車輛車管員要提高警惕,觀查車輛起動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出口處值班人員和領班。
6、對進入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要引導車主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保障停車場暢通無阻,發(fā)現(xiàn)有停放不整情況,及時和車主取得聯(lián)系。
7、嚴格執(zhí)行停車場車管員服務用語。
第10篇 物業(yè)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辦法
物業(yè)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1】
1、小區(qū)停車場,專供購(租)車位的住戶使用,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閑雜人員不得入內。
2、小區(qū)住戶車輛長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車場須辦理車輛藍牙卡,一車一卡,持卡出入,臨時停車須登記。
3、租用固定車位的車輛應該按們停放,租用非固定車位的車輛由保安人員指揮按序停放,對臨時進入區(qū)內的車輛停放實行擇位停放。
4、停車場地將采取24小時值班并做好記錄,嚴格按消防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
5、停車場地應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擺攤點、會客、喝酒、睡覺、喧嘩、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6、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
7、停車場禁止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8、車輛進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9、停車場保安人員應對停放車輛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和車輛有無上鎖或外部破損等異常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登記。
10、車輛停放后,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業(yè),并鎖好車
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
11、車主要愛護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公共設備,不慎損壞時需照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2、有固定車位的車主要嚴格按照物業(yè)公司規(guī)定的停放費標準,按時交費;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據停車時間規(guī)定收費。
13、若車主不慎丟失車輛藍牙卡,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資料,經核實后繳納辦卡成本費,由物業(yè)公司補發(fā)出入卡。
14、若車輛在停放區(qū)被損壞者,原則由損壞雙方協(xié)商解決,嚴重者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當班保安員與物業(yè)公司共同協(xié)助調查處理。
15、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停放,對違規(guī)行為和停泊車輛的車主,管理員有權采取警告、罰款、拖車等處罰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主負責。
物業(yè)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2】
露天停車場:
1.設置固定停車場,白磚鑲出停車位(3×5.7),畫出車位號;
2.每個車位安裝鎖車器(兩把鑰匙:車主一把、物業(yè)一把);
3.停車場設置標識牌;
4.停車場設置電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時巡檢一次;
5.露天停車場免費停車,可避免因被盜、碰撞或刮傷等糾紛;或實行收費30元/月,繳納公眾責任保險,一旦發(fā)生丟失、被盜、撞壞或刮傷予以保險賠償;
6.與車主簽定停車協(xié)議。
地下車庫:
1.只限實華園小區(qū)業(yè)主存車,建立業(yè)主車輛電子檔案(門牌號、姓名、工作單位、車名、車號、顏色、聯(lián)系電話、實車照片)
2.地下車庫24小時存取,車庫出入口、通道口設置門禁系統(tǒng);車主憑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車輛。
3.設置升桿式門禁系統(tǒng),車卡、門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費標準:200元/月,預交半年;
5.人執(zhí)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時連倒)負責監(jiān)控系統(tǒng)、消防系統(tǒng)、衛(wèi)生管理。
物業(yè)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3】
進場停妥后,車主應拉緊手摯,切斷電,帶走貴重物品,鎖好門窗再行離開,本停車場主要是提供車輛的停泊服務,對車輛和財物的損失和損壞,恕不負賠償責任。
4、嚴禁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瞞報或違反本停車場的規(guī)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當事人負責外,還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之車輛不得進入本停車場。
6、嚴禁在車場內加油、加電池水、修車、洗車、吸煙和動用明火。
7、停車場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車場有任何事故發(fā)生,管理公司由權采取適當?shù)呐R時應變措施,以盡量減少對客戶的不便,在緊急情況下本停車場有權要求車主將車輛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車輛拖離到安全地點,除因本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的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9、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壞,或導致其他人士受傷或損失,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賠償,并保留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停車場的權利。
10、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做出鎖車或拖車等相應的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負責。
11、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
第11篇 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各位消費者朋友:
為了更好地滿足消費者停車需要和為消費者提供停車便利,**集團**人民商場特對**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調整如下:
一、停車場開放時間
8∶00――24∶00
二、收費標準
1、每小時收費3元;
2、1小時內免費停車;
3、凡當日在人商**購物中心(含武商量販、影院、溜冰場、餐飲娛樂)消費滿100元,憑消費發(fā)票當日可免費停車1小時;滿200元,可免費停車2小時;依此類推,最高免費停車5小時;
4、到人商執(zhí)行公務(檢查、視察、慰問等)的車輛,予以免費停車。
此辦法自2023年4月16日起執(zhí)行。請消費者朋友相互轉告。
第12篇 大學校園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大學校園地下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
為維護學校地下停車場的秩序,規(guī)范地下停車場的管理,保障學校資產安全,保護學校及車位使用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一 總 則
第一條 地下停車場產權歸學校所有,車位采取租用方式有償使用。
第二條 學校公務車和職工私家車均需交納存車費。
第三條資產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
第四條 計劃財務處依據存車協(xié)議收取存車費。
第五條 后勤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設施的日常維修與維護。
第六條 行政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立項工程的建設與維修。
第七條安全穩(wěn)定工作辦公室負責地下停車場消防設施的配備與維修、停車場值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
二 車位管理
第八條 地下停車場限定學校正式員工的車輛停放,一名職工只能申請一個車位(一戶家庭最多申請兩個車位)。
第九條 公務車使用單位或職工申請車位,應向資產管理處提交申請,批準后與資產管理處簽訂存車協(xié)議。
第十條 公務車使用單位或職工擬終止停車的,須及時到資產管理處辦理協(xié)議終止手續(xù)。禁止私自將車位轉租他人,一經發(fā)現(xiàn),學校收回車位使用權。
第十一條 存車費按年度收取,學校根據經營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超過交費期限15天未交費,學校收回車位使用權。
三 出入庫管理
第十二條 地下停車場24小時開放,遇工程維修、惡劣天氣等特殊原因影響車輛存放時,地下停車場臨時停用。
第十三條 地下停車場安裝智能道閘系統(tǒng),車輛須刷卡出入,無卡的車輛禁止進入停車場。
第十四條 地下停車場限高2米,超過限制高度的車輛禁止進入。
四 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停車場僅允許備案并交費的車輛停放,其它車輛嚴禁停放。
第十六條 車輛出入停車場須減速慢行,在停車場內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第十七條 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安裝熱車儀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故障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八條 停車場內禁止隨處扔垃圾,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
第十九條 停車場的車輛出入通道禁止人員通行,未成年人禁止進入地下停車場。
第二十條 禁止消防通道及過道等處隨意停車,對不按位停車造成的后果,車主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車輛停放應避讓公共設施、障礙物和其他車輛,損壞停車場設備和設施的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地下停車場內禁止試車、修車、洗車、練車,禁止無證駕駛。
五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者,學??梢匀∠浯孳囐Y格。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