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業(yè)班組管理安全生產培訓
一、班組崗位職工培訓時間規(guī)定
1.一般崗位新上崗的人員,崗前培訓的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其中班組級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2.危險化學品等特種崗位新上崗的人員,崗前培訓的總學時不得少于72學時,其中班組級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二、班組級安全教育內容
1.崗位安全規(guī)程。
2.工作崗位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崗位隱患排查與治理。
3.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注意事項。
4.有關的事故案例。
5.設備性能與安全裝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7.事故應急處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培訓要求
1.新上崗職工班組級安全培訓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2.班組職工轉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重新接受班組級安全培訓。
3.崗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的,班組應對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4.班組應通過班前會、安全活動日等形式開展職工日常教育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