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存貨庫存盤點管理制度
酒店存貨庫存盤點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存貨管理,規(guī)范存貨的庫存保管及存貨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與核查行為,現根據酒店管理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作為財務管理制度的補充以共同遵守。
存貨具體包括:
1、原材料:餐飲業(yè)各種制作的基礎性原材料,如、魚、肉、燕鮑翅、蔬菜等,以及干貨調料等;
2、庫存商品:存放于倉庫及水吧的香煙、酒水、飲料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清潔用品、日用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和經營性輔助設備(不包括固定資產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設備正常運營維護所需的各種燃料等。
一、存貨的領用管理
1、 各部門原則上應指定專門的領料人,部門負責人有權簽字授于領料人對本部門日常所需物質進行領用;超出領料范圍且沒有總經理或財務主管簽字的,倉庫有權拒絕發(fā)貨。
2、 特殊情況下的急件領用,由部門經理口頭或書面授權倉庫保管員,倉庫保管員方可發(fā)貨,但領料單位負責人必須在1日內到倉庫辦理簽字手續(xù);若在領貨后的1日內沒有辦理簽字手續(xù)的,由當值倉庫保管員向財務上報,對領料人處以至少5元的罰款;若當值倉庫保管員沒有上報,而2日內領料單仍沒有簽字的,對當值倉庫保管員處以至少5元的罰款。
二、 存貨的庫存管理
1、 酒店倉庫及各部門實物管理責任人,對各庫存的物品,必須按照《五常法》的要求分類或專門存放,嚴禁將不同屬性和不同存放要求的物品混存。
2、 庫存實物的進庫和發(fā)出,嚴禁無單、無手續(xù)的物品進庫和發(fā)放;辦妥物品進庫和發(fā)放手續(xù)后,登記實物庫存保管賬,電腦輸單操作。并定期進行庫存物品的賬實核對盤點工作,發(fā)現差異,及時查明原因,予以解決,無法解決的,報財務部負責人處理;對超過保質期和有質量問題的貨品,不得對外發(fā)放,并及時填制《報損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zhèn)洳?另二聯經財務部簽字后一聯留存財務部處理。),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送交財務部稽核人員核實后,報財務部負責人處理。各實物管理責任人當所保管的實物庫存接近或達到最低庫存儲備量時,應及時主動地向部門負責人或相關部門提出采購(領用)申請計劃。
3、 各實物管理責任人在發(fā)放各物品時,必須嚴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發(fā)放實物。先進先出:是指按照物品購進的先后順序和物品保質期的短長順序,進行物品的發(fā)放。即先購進和保質期短的物品先發(fā)放,后購進和保質期長的物品后發(fā)放。
三、各部門具體規(guī)定:
1、各營業(yè)部門吧臺:吧員及實物庫管員于每月應對實有庫存進行實物盤點,與對應的實物保管賬期末結存實物數量進行核對,發(fā)現問題,及時查清解決;同時,依據當月《領料單》,匯總填制《本月部門物品領、用、存報告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送財務部。期間隨時無條件的接受財務的定期及不定期抽查盤點。
2、酒店倉庫:倉庫庫管員于每月應對實有庫存進行實物盤點,做到日清月結,與對應的實物保管賬結存實物數量進行核對,發(fā)現問題,及時查清解決。
3、財務部:
(1) 財務部稽核人員應定期不定期抽查酒店各倉庫的實物庫存是否與其實際賬存數量相符;各項庫存實物的管理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實物是否嚴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執(zhí)行;
(2) 每月末,財務部稽核人員應參與各倉庫庫存的實物盤點工作,一方面,核實庫存實物的賬實情況;另一方面,核查庫存實物的質量(有無質變、過期產品)和各品種庫存是否合理;同時,對各部門填制的《本月部門物品領、用、存報告表》列數據進行核實(依據平時收到的各進、出、領用物品憑證進行核對)和確認;發(fā)現問題,及時查明原因,界定責任,報財務部負責人處理。
(3) 財務部負責人收到各種報告時,應及時依據酒店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或會同各部門負責人協商后,報酒店總經理處理。
四、 庫存管理責任:
1、 對庫存實物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屬驗收把關不當造成的,能要求供應商退換的,應盡量要求供應商退換,同時,追究驗收責任人的工作責任;不能退換造成的損失,由驗收責任人負責賠償;屬保管不當造成的,直接追究保管責任人的責任,并由其承擔全額的損失。
2、 對庫存實物發(fā)生短損、霉變、變質的,屬定額內(其實物定額根據各物品的性質,參照同行業(yè)的平均標準進行確定)的,直接計入當月成本(此部分應嚴禁套用定額數而自用);定額外的部分,直接追究保管責任人的責任,并由其承擔全額的損失,物品被盜原價賠償。
3、 財務部稽核人員稽核工作不到位,對應稽核、監(jiān)控的方面不予稽核、監(jiān)控,應發(fā)現
的問題未予發(fā)現,或對發(fā)現的問題不予上報,事后被查出的,直接追究稽核人員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4、庫貨屬于公司資產,任何人不得借出、或出庫給他人,
5、 特殊情況,報酒店總經理處理;非常情況,可直接上報酒店管理公司研究處理。
五、罰則:
在盤點過程中如發(fā)現物品與賬實不符,多余部份調增物品庫存,短少部份按價賠償具體如下:
1、賬實不符品種在1-5個之間的。每個品種給于10元罰款。
2、賬實不符品種在5-10個之間,每個品種給于15元罰款
3、賬實不符品種在10個以上的除每個品種給于20元罰款外,保管員自動離職。
庫貨屬于公司資產,任何人不得借出、或出庫給他人,如發(fā)現未經公司總經理書面同意授權外保管人擅自借出或出庫給他人。除保管人如數賠償外還將給予乙類過失處理。
六、附則:
1、在財務主管盤點結果抽查過程中如發(fā)現物品賬實不符,未及時發(fā)現的處理的。除對當事人以上處罰外,還將對于材料會計及倉庫主管20元罰款過失處理。
2、在總經理盤點結果抽查過程中如發(fā)現物品賬實不符,未及時發(fā)現的處理的。除對當事人以上處罰外,還將對于財務主管20元罰款過失及材料會計及倉庫主管20元罰款過失雙倍處理。
本規(guī)定自頒發(fā)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