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設備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事故的發(fā)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依據(jù)國家有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制訂本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備的規(guī)劃、選購
1.設備的規(guī)劃與選購的類型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2.選購的設備應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和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3.特種設備的選購,設備必須是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建議檢疫局)生產許可證和安全認可證的廠家產品。
4.進口設備應當備有設備維修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
5.對新設備認真驗收、調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二、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1.對新購設備及調入設備及時建立檔案。
2.建立相應的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
4.特種設備執(zhí)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三、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維修
1.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
安全技術培訓。
3.特種設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嚴格執(zhí)行以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常規(guī)檢查、維修保養(yǎng)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
5.針對設備的使用性質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設備,由當班負責人全面負責,專人使用的設備由使用者全面負責設備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設備要嚴格實行定人、定機的管理辦法。
7.對特種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持證上崗。
8.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yǎng),并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yǎng)記錄。
9.制定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根據(jù)設備的安全性能和技術參數(shù),對設備定期檢驗,確保設備運行過程的安全。
四、設備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jù)設備損壞程度,設備
事故分為:
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⑵ 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的措施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⑶ 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⑷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設備報廢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或行業(y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機生產安全的設備或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2.積極推薦先進的新設備、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