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手持電動工具是手直接接觸帶電設備進行操作生產(chǎn)的小型設備,極易發(fā)生漏電、短路等問題。為防止手持電動工具造成傷亡事故,保護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電搬子、手電鉆、手用電砂輪、電改錐、沖擊鉆等。
2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各單位工具室統(tǒng)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3 各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zhí)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4 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每月5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季度初5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
6 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臺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各單位經(jīng)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小組統(tǒng)一按此制度進行定期檢查。
7 手持電動工具檢查表表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