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商務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jù)。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jīng)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
(7)曠工采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準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
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nèi)由部門主管批準。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jīng)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jīng)理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