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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船長崗位職責內容 第2篇船長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第1篇 船長崗位職責內容
船長崗位職責
1、船長是船舶最高行政負責人,在公司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國家安全和水運方針、政策法令、港航規(guī)章制度、公司有關安全文件以及季度安全例會的精神。
2、負責本船的安全生產(chǎn),領導全體船員安全優(yōu)質地完成領導交給的運輸任務。
3、組織船員學習有關安全技能知識以及船員崗位責任制、海規(guī)、內河避碰規(guī)則、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
4、教育船員遵章守法、按章航行,克服違章、違規(guī)、違法違紀的行為。
5、每月組織船員進行一次消防、救生、堵漏以及每年1—2次防抗雷雨大風的演習活動。
6、督促船員做好船舶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對工屬具、航行燈飾、消防、救生等設施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有殘缺應及時更換處理。
7、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chǎn)工作會議,總結一月來安全生產(chǎn)工作情況,并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要求和做法,有針對性布置安排工作任務。
8、堅持召開航前、航后會議制度,同時督促船員做好船舶三級保養(yǎng),以及要求船員提前做好開航前一切準備工作,教育船員落實航行、停泊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9、切實做好季節(jié)性安全防范工作,并制訂落實防洪、防臺、防抗雷雨大風及枯水、霧季期間船舶安全防范措施。
第2篇 船長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船長職位要求
1.船舶駕駛專業(yè)或航海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須持有船長適任證書
2.熟知ism及nsm管理規(guī)則,按船舶sms體系來管理船舶,能很好的完成船舶sms體系內所規(guī)定的船長的職責,具備熟練的英語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遠洋船員服務資歷及遠洋業(yè)務能力,較強的社交能力及管理協(xié)調能力
船長崗位職責/工作內容
主要職能:
1.指揮、管理船舶職能:船長是船上的最高行政長官,對船舶的駕駛、客貨運輸、日常管理、安全等方面負有權力(請注意,是“權力”)和責任。
2.有限的警察職能:警察職能本應屬于公安,但由于船上的特殊性,這種職能便本能的落到船長頭上。必要時,船長是可以下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犯罪事情的發(fā)生或者擴大;防止違法、犯罪嫌疑人銷毀、藏匿證據(jù)等。
3.公證職能:船舶的客貨運涉及很多法律問題和需要公證的事件。比如,自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人出生的國籍證明,婚姻關系的訂立和解除、海葬、訂立遺囑等等。這需要船長擁有本項職能。
4.應變職能:船長在緊急情況下,為了維護船舶、人員、所載貨物的安全而采取非常措施以應付突變事件的權利(請注意,是“權利”)。它分為三個方面:(1)對人處分權;(2)對物處分權;(3)對事處分權。
5.代理職能:船長在法律規(guī)定的代理權限內以船公司的名義同第三人為意思表示,并將所產(chǎn)生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直接歸于船公司承受,這就是船長的代理職能。
船長在執(zhí)行航次任務時的具體職責是:
1.審批大副編制的貨物配載計劃,親自監(jiān)督危險貨物的裝卸,嚴格執(zhí)行乘員定額和載重線規(guī)定,不得超載。
2.開航前,主持航次會議,通知各部門做好航次任務的一切準備。
3.航行中,督促船舶各部門認真落實航次計劃,做好消防等演習工作,積極應對各種檢查,積極防御海盜。
4.停泊期間,布置好值班等注意事項,配合港口當局做好相關事宜。
5.出現(xiàn)海事事故或危險情況時,及時聯(lián)系救援并組織自救。在船舶沉沒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可以下令棄船,但應盡量提前獲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棄船時,積極組織人員撤離船舶,收集好航海日志、輪機日志、車種記錄簿、國旗等重要文件和物品。船長應在確認所有人員和重要文件、物品已經(jīng)安全離船的情況下,最后離船。
6.船舶檢修時,認真審核各種修理計劃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船長的各項職責并不因引水員(引航員)在船引領船舶而解除。換句話說,即便在進出港口、通過狹窄水道等由引水員在船上引領船舶航行時所發(fā)生的事故,如刮擦、碰撞、擱淺、沉沒等,也均由船長負責。因此,船長在船上的職責是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