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流程范本
1.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暴曬和火烤。
3.在焊接作業(yè)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氣割工作前必須檢查氣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5.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6.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應大于3米,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不應小于5米。
7.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有色護目鏡。
8.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
9.氧氣瓶與減壓器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0.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捶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1.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2.登高作業(yè)時,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3.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4.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2篇 氣焊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者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者才能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時工作人員應戴好防護眼鏡。
3、嚴格遵守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電石必須裝在金屬桶內并加以密封后,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地方。
5、氧氣瓶,乙炔瓶上不準沾染漆油,氧氣瓶不得和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氣體的瓶子放在一起。
6、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明火距離大于10米。
7、氧氣瓶,乙炔瓶上應有安全帽和防震橡膠圈。
8、氧氣瓶不允許用空,至少留有1—2kg/cm2的剩余壓力。
9、禁止使用不完好的減壓器。
10、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置有防爆和防回火的安全裝置,使用前應檢查防回火裝置是否安裝正確。
11、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綠色,不允許錯用。
12、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現象,只準用肥皂試驗。
第3篇 氣焊和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焊工必須經過勞動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和防火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證者,方可上崗操作。
二、 搬運氧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抬架或推車,不得用肩扛或就地滾,并應輕拿輕放,嚴禁從高處往下滑。
三、 禁止用起重設備電磁吸盤,直接吊運氣瓶,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必須帶好瓶帽和瓶護圈。
四、 氧氣瓶和電焊機在同一場所使用時,瓶底墊絕緣物,以防氧氣瓶帶電。
五、 瓶閥或減壓器出現結霜時,可用熱水或蒸汽熔化,嚴禁用火烤或用鐵器敲打,露天作業(yè)時,氧氣瓶嚴禁暴曬,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均應距離明火10米以外,乙炔器與氧氣瓶的間距須在5米以上,氧氣瓶中應保留0.5個氣壓的余氣,不得用盡。
六、 使用溶解式乙炔氧氣瓶時,要直立放置,不準臥放,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余氣不得少于一個氣壓。
七、 露天作業(yè)時,乙炔發(fā)生器必須安放在操作點的上風向,在同一地點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發(fā)生器時,間距不得小于5米,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不準堆放在電源線路下面或房間內。
八、 焊槍點火時,應先開乙炔氣門,點火時再開氧氣閥門調整火焰,熄滅時須先閉乙炔氣門,再閉氧氣門,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與焊炬之間應用10米以上的膠管連接,膠管不得有漏氣和靠近火源。
九、 工作前根據工件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和焊嘴,并用扳手將焊嘴擰緊,焊炬的氧氣進氣管接頭必須與氧氣皮管接牢固,而乙炔進氣管接頭與乙炔皮管避免連接太死,以不漏氣并容易插上拔下為準。
十、 使用膠皮管時,氧氣瓶為紅色,乙炔管為綠色或黑色,嚴禁用同色橡皮管,氧氣管內徑用8毫米,乙炔管用10毫米。
十一、 在工作時應帶好防護用品,鏡片的顏色深淺要合適,使用完后,應將焊炬連同氣管一起掛在適當的地方或將皮管拆下,將焊炬放在工具箱內。
第4篇 電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工作環(huán)境要求
工作環(huán)境通風良好,附近無易燃易爆物品。
工作前
1.易燃易炸區(qū)域或附近進行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證”。注意清理現場,專人監(jiān)護,保持距離,防止火星飛濺。
2.風季作業(yè),應有擋風裝置等措施,防止火星飛濺引起火災,風力大于6級以上,應停止作業(yè)。
3.油脂的手套、棉紗和工具等同氣瓶、瓶閥、減壓器及回火管路等嚴禁接觸。
氣瓶漏氣時應用肥皂水檢漏,嚴禁使用明火。
4.用前認真檢查瓶閥、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或安全裝置是否完好,靈敏。
5.檢查焊、割矩射、吸能力時,應防止因熔化金屬飛濺物或其他雜質堵塞噴咀而導致回火,焊、割矩及連接部位,膠管、氣閥不能沾有油脂。
6.點火時,噴咀不能對人,燃燒的割矩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
7.作業(yè)時,應先清理工件表面漆皮,鐵銹,油垢,在貯存燒堿、硫磺、油、甲苯等物質的容器中作業(yè)時,必須清洗容器,并在毒氣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工作中
1.裝減壓閥前,慢慢打開氣瓶閥門(防止產生靜電火花)吹掉接口內外的灰塵;裝好減壓閥,然后打開閥門檢查有無漏氣,是否暢通;操作時,人應站在接口側面,不準面對接口。
檢查皮管接頭無灰塵和金屬屑,才能連接,皮管取下后,不能仰天放,也不能放在地上,以免雜質進入。
2.經常檢查回火防止器,壓膜是否完好,各進出口是否暢通,逆止閥是否靈敏。
3.氣瓶內氧氣禁止全部用完,必須保留1~1.5個大氣壓,以便沖氣檢查和防止進入雜質。
4.冬季使用時,解凍瓶閥只能用40℃熱水或蒸汽,嚴禁用火焰加熱或鐵器錘擊。
5.與電焊工在同一處作業(yè)時,為防止氣瓶帶電,應在瓶底加絕緣墊,與氣瓶接觸的金屬管道及設備均應安裝接地線防止產生靜電而引發(fā)火災爆炸。
乙炔的安全使用:
1.乙炔最高工作壓力禁止超過0.174mpa.
2.禁止使用紫銅或含銅量超過70%的銅合金制造與乙炔接觸的儀表、管子等零件。
3.焊接與切割中使用的氧氣膠管為黑色,乙炔氣管為紅色。膠管不能互換,工作前應檢查膠管有無磨損、老化、扎孔、裂紋等情況并及時修理或更換。
4.氣焊與氣割作業(yè)過程中應預防觸電、中毒、砸傷和眼病,夏季應防中暑。
5.乙炔瓶放置地點:不能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距明火10米以上;使用原已臥放的乙炔瓶,必須先直立后,靜止20分鐘后再使用。
6.嚴禁對乙炔瓶敲擊,碰撞及在瓶體上引弧,防爆曬和烘烤,嚴禁用高于 40℃的熱水和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禁止在瓶上放置物體、工具或纏繞懸掛橡皮管及焊、割矩等。
7.移動作業(yè)時,如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在同一小車上必須用阻燃性材料隔板隔開。
8.氣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開啟瓶閥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能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能超過0.05m3/hl.
9.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嚴禁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等附件進行修理和更換,嚴禁對瓶體和底座進行焊接修理。
10.如果發(fā)生回火倒燃進入氧氣膠管的現象,則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換新。因為回火常常將膠管內膠層燒壞,壓縮純氧又是強烈氧化劑,若在繼續(xù)使用必將失去原來正常的安全性。
11.如果操作中發(fā)生回火,應急速開閉乙炔和氧氣調節(jié)手輪待回火熄滅后,將焊咀放入水中冷卻,然后打開氧氣吹除焊矩內煙灰,再重新點火。
12.在正常工作停止后,應先關閉切割氧氣調節(jié)手輪,再關閉乙炔和預熱氧手輪。
13.登高焊割作業(yè)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發(fā)生高處墜落,火災和物體打擊等事故。
工作后
1.焊割停止后,禁止將焊矩,膠管和氣源作永久性連接。
2.焊割停止后,必須檢查是否留有火種并確認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焊接前準備
電焊機應放在通風、干燥處,放置平穩(wěn)。
檢查焊接面罩應無漏光、破損。焊接人員和輔助人員應穿戴好規(guī)定的勞保防護用品,設置擋光屏隔離焊件發(fā)出的輻射熱。電焊操作者絕不允許戴隱形眼鏡,并禁止戴隱形眼鏡者在電焊工作區(qū)域圍觀。
電焊機、焊鉗、電源線以及各接頭部位要聯結可靠,絕緣良好,不允許接線處發(fā)生過熱現象,電源接線端頭不得外露,應用絕緣膠布包扎好。嚴禁電焊機電源線在作業(yè)場所混亂拉扯和過長,電焊機與接地線連接。
電焊機與焊鉗間導線長度不得超過30m,如特殊需要時,也不得超過50m長。導線有受潮、斷股現象應立即更換。
交流電焊機:
1.初、次級線路接線,應準確無誤。輸入電壓應符合設備規(guī)定,嚴禁接觸初線路帶電部分。
2.次級抽頭聯結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
直流電焊機使用前,應擦凈換向器上污物,保持換向器與電刷接觸良好。
焊接中的注意事項
1.應根據工件技術條件,選用合理的焊接工藝(焊條、焊接電流和暫載率),不允許超負載使用,并應盡量采用無載停電裝置。不準采用大電流施焊,不準用電焊機進行金屬切割作業(yè)。2.在載荷施焊中,焊機溫升不應超過a級60c、b級80c,否則應停機降溫后,再進行焊接。
3.電焊機工作場地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斷電,應切斷電源。
4.在焊接中,不準調節(jié)電流,必須在停焊時使用手柄調節(jié)焊機電流,不得過快過猛,以免損壞調節(jié)器。
5.直流電焊機啟動時,應檢查轉子的旋轉的方向要符合焊機標志的箭頭方向。
6.直流電焊機的碳刷架邊緣和換向器表面的間隙不得少于2-3mm,并注意經常調整和擦凈污物。
7.硅整流電焊機使用時,必須先開啟風扇電機,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仔細察聽應無異響。停機后,應清潔硅整流器及其它部件。
8.嚴禁用搖表測試硅整流電焊機主變壓器的次級線圈和控制變壓器的次級線圈。
9.必須在潮濕處施焊時,焊工應站在絕緣木板上,不準用手觸摸焊機導線,不準用臂夾持帶電焊鉗,以免觸電。
焊接完后的注意事項
1.完成焊接作業(yè)后,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焊機開關分別清理歸整好焊鉗電源和地線,以免合閘時造成短路。
2.施焊中,如發(fā)現自動停電裝置失效時,應及時停機斷電后檢修處理。
3.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上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不能對著在場人員敲打焊渣。
4.露天作業(yè)完后,應將焊機拉回室內,以免雨淋。
5.不進行焊接時(移動、修理、調整、工作間休)時間,應切斷電源,以免發(fā)生事故。
第5篇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三)
一、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二、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閉閥門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三、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宜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嚴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車直接吊運氧氣或乙炔瓶。
四、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
五、氧氣瓶與乙炔瓶儲存和使用時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割炬(焊炬)間距離不得小10米。
六、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并閉時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七、工作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跑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氣膠管,外徑18毫米,應能承受20千克氣壓,各項性能就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乙炔膠管,外徑16毫米,應能承受5千克壓,各項性能應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
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昨拆彎膠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彎抓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將火熄。
十、未經壓力試驗的膠管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將膠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呀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膠管上,更不得將膠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膠管經過車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十二、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
十三、不得將膠管背在痛上操作。割(焊)炬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十四、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
十五、作業(yè)結束后,應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
十六、工作結束,應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十七、對有壓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氣割前必須經技術人員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否則嚴禁擅自進行氣割作業(yè)。
第6篇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00-1515-2525-40
剩余壓力(mpa)0.050.10.2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jié)火焰。
4)?;饡r,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生煙灰。
5)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jié)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饡r,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guī)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guī)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jié)螺栓調節(jié)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fā)現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fā)生爆炸,要按規(guī)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fā)現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蚨ㄆ诘倪M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②、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1)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震:在貯運和使用進程中,一定要避免劇烈震動和撞擊,尤其是嚴寒季節(jié),在低溫情況下,金屬材料易發(fā)生脆裂造成氣瓶爆炸。
搬運氣瓶時,應用專門的抬架或小扒車,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鋼繩、鏈條、電磁吸盤等吊運氧氣瓶,要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地面滾動,運輸時,氣瓶必須有護圈和戴好瓶帽。
使用和貯存時,應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氣瓶突然傾倒。
3)防熱:要防止氧氣瓶直接受熱,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飛濺物等10m以上。
4)防靜電火花和絕熱壓縮:主要發(fā)生于開啟瓶閥和減壓器的操作時,應了解,高速氣流中的靜電火花放電、固體微粒的碰撞和磨擦熱、氣體受壓縮時放出的熱量(即絕熱壓縮)等,都可能成為氧氣瓶和減壓著火的因素。因氣瓶里的氧氣一般均含有部分水和銹皮等,當瓶閥或減壓器開得過快時,則隨氧氣高速流動的水滴和固體微粒,就會與管避產生磨擦而出現靜電火花。關于絕熱壓縮的危險是:高壓氣流突然壓縮,瞬時產生的熱量會使溫度劇增,完全有可能使橡膠軟隔膜、襯墊等材料著火,甚至會使銅和鋼等金屬燃燒,造成減壓器完全燒壞,還會導致氧氣瓶著火爆炸。
5)留有余氣并關緊閥門:留有余氣的目的是使氣瓶保持正壓,可防止可燃氣體進入瓶內,同時便于瓶內氣體成分化驗。
6)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不得使用:按照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氧氣瓶必須做定期性技術檢驗,規(guī)程規(guī)定每三年檢驗一次。
7)當瓶閥或減壓器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進行解凍,絕對不能用火焰烤或燒紅金屬去燙。
8)防油: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同時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觸閥門或減壓器等。
9)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fā)現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fā)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第7篇 氧氣、乙炔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驗:
1.1檢查設備、安全附件(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管路是否
漏氣,只準用肥皂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1.2橡膠軟管須經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0mpa,乙
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mpa。未經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不準使用。
2放置:
2.1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2.2氣瓶必須裝設兩個防震橡膠圈。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嚴禁與乙炔瓶混裝運輸。運送時須罩上安全帽。
2.3氣瓶禁止敲擊,碰撞,要輕拿輕放;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2.4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夏季要防止爆曬;
2.5作業(yè)場地: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應防止陽光直射氧氣、乙炔氣瓶。
3作業(yè)前準備:
3.1軟管長度一般為10-20米。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
接頭出必須用專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3.2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壓力表損
壞變形的禁止使用,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3根據工件的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割炬及焊咀、割咀切割厚金屬。
3.4如發(fā)現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4作業(yè)
4.1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開啟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4.2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4.3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熱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4.4工作地點要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咀用。當焊炬(或割炬)由于強然加熱而發(fā)出“劈啪”炸嗚氣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并將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注意最好不關氧氣閥。
4.5焊炬(或割炬)點燃操作規(guī)程:
4.5.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4.5.2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4.5.3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應先微微開啟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氣閥,再開啟乙炔閥,然后送到燈芯或火柴上點燃,再調節(jié)兩把手閥門來控制火焰;
4.5.4使用乙炔切割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氧氣引火;
4.5.5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閥。當回火發(fā)生后,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4.5.6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
4.6 干式回火器在使用中不能隨意進行拆封自行調節(jié),否則不起回火防止的安全作用。
4.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分離放置,乙炔瓶嚴禁臥放。
4.8如發(fā)現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5作業(yè)完成后:
5.1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瓶的安全帽,收抬現場,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卸壓。
5.2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閉緊,不準將焊具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氣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收拾軟管和工具。
5.3 干式回火器妥善保管,保持清潔防止油物用腐蝕性氣體,延長使用壽命。
6規(guī)定:
6.1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的氣瓶,使用完后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6.2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低于70%;
6.3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第8篇 電焊、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焊工及其助手在進行焊接工作時,應戴有眼鏡、手套及帆布工作服,電焊工需戴帆布手套、穿絕緣鞋及防護面具。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體或液體房間內進行焊接工作,在易爆物附近,焊接時其最小距離不小于5公尺。
3、禁止在帶有壓力的容器表面上進行焊接。
4、對于有殘余油脂或可然液體的容器,應先用熱堿水沖洗干凈,吹凈蒸發(fā)氣體,并將其蓋口打開,方可進行焊接。
5、在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或氣割。如進行工作須搭設防風屏以防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6、焊工進行登高作業(yè)時,應采取防摔措施。
7、電焊工作時應注意:
1)、電焊機要經常保持完好,絕緣良好,接地可靠,電源的接線圖不能外露。
2)、焊接工作準備完后,放好電焊線,接實地端,檢查無誤后,在合閘使用。
3)、移動、修理、調整分頭、中間休息,工作結束時應切斷電源。
4)、電焊線的接地端應直接與被焊件接實,不可用鐵軌或承力的金屬線纜做電地體,電焊線不準浮放在鐵軌和金屬線纜上。
5)、更換電焊條時,必須戴電焊手套,以防觸電。
6)、引弧時應通知在場人員保護眼睛。
7)、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地方電焊時,應站在絕緣墊上采取防電措施。
8)、清理焊渣應戴眼鏡,不要對著在場人員敲砸焊渣。
8、氣焊與氣割時應:
1)、移動、安裝氧氣瓶要輕搬輕放,不許強行拖拉滾動撞擊金屬件,不應放在爆曬的地方。
2)、氧氣瓶、氧氣袋、焊(割)槍不能接觸油脂類、瀝青,也不許用油棉絲擦拭氣門、節(jié)門等。
3)、使用氧氣前應裝好壓力表,拆卸時應關好節(jié)門。拆裝壓力表時正面不能有人,檢查表計應站在側面。
4)、乙炔發(fā)生器應有防爆膜和水封等防爆防回火的安全裝置,使用中應經常檢查是否完好。
5)、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焊(割)槍都應遠離易吸和敞開的電源開關、電線,三者之間距離各自都應保持10公尺以外。
6)、開啟電石桶和打碎電石都應該帶防護眼鏡,開電石桶時,不應該使用可能引起火災的工具,開啟電石桶和裝卸乙炔發(fā)生器時,頭部應在一側,不能在桶蓋上方。
7)、引氣管應分色表示,敷設管線跨路口、門欄及熱力管路時,應加保護,防止損傷漏氣發(fā)生火災,軟管連接必須吹凈,檢查試漏不能用明火,應用肥皂水,發(fā)現漏氣及時修復。
8)、焊(割)槍點火時,先少量開氧氣調節(jié)門,后開乙炔門,熄火時與此相反。
9)、焊(割)槍點火鳴爆及嗆嘴時,應滅火冷卻,通暢焊(割)嘴。乙炔管在使用中著火時應彎折軟管,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著火時及時放松頂風針,關閉氧氣總截門。
10)、結束工作時,熄火關氣門,取出電石檢查現場有無遺留的引火源。
11)、其他技術性焊接除遵守上述要求外,還應遵守各自焊接特點的特殊要求,如氬弧焊、二氧化碳焊接、帶絕油沓接等,應遵守各自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9篇 金屬切割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氣割屬于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準許上崗作業(yè);
2、氣割作業(yè)人員上崗時,要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手套、防護鞋、眼鏡等個人防護用品;
3、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乙炔瓶)與切割點、明火安全距離10米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發(fā)生器(乙炔瓶)安全距離5米以上;
4、氣割作業(yè)點10米范圍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氧氣膠管為紅色,乙炔(電石)膠管為黑色或綠色,二者不準錯接;
6、嚴禁把氧氣、乙炔膠管掛在肩上或放在高溫(高熱)設備上,嚴禁用物件壓住膠管;
7、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乙炔瓶)不能沾有油污,不準撞擊、滾動和曝曬;
8、氧氣瓶內氣體不能用盡,要留有余壓1-2公斤;
9、乙炔發(fā)生器的防爆膜必須使用合格的鉛箔片,嚴禁用鐵皮、膠皮、鉛皮等代替;
10、乙炔發(fā)生器在使用時,其水位應保持在規(guī)定高度上,防止因缺水致回火竄入發(fā)生器內引起爆炸;
11、氣割作業(yè)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閉割炬的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若來不及時應立即拔掉或彎折乙炔膠管;
12、切割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不明的封閉容器時,先要報告廠公司安全員同意;然后將容器清潔干凈,經測爆員測試合格,并打開所有孔、蓋后,才能進行切割作業(yè)。
第10篇 普通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或切割。
(3) 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4) 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 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5) 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6)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7) 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8) 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9) 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氫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10) 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11) 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12) 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3) 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4) 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7)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8)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9) 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20)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2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2) 在作業(yè)中,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3) 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5) 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7) 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8)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1篇 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流程
1.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暴曬和火烤。
3.在焊接作業(yè)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氣割工作前必須檢查氣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5.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6.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應大于3米,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不應小于5米。
7.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有色護目鏡。
8.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
9.氧氣瓶與減壓器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0.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捶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1.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2.登高作業(yè)時,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3.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4.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12篇 氣焊與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3)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曝曬和火烤。
(4)在焊接作業(yè)場地lo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6)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7)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不應小于2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不應小于4m。
(8)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
(9)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10)氧氣瓶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錘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2)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3)登高作業(yè)之前,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
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登高作業(yè)應扎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4)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5)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6)乙炔瓶、氧氣瓶、氫氣瓶及易燃物品等嚴禁同車運輸。
(17)在氣焊與氣割過程中必須注意防火、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