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選礦廠安全生產制度
一、切實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堅持每周安全日活動。
二、新入廠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在考核合格后方允許進入工作。外來學習參觀者,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有專人帶領方可入內。
三、入廠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上班前四小時不準喝酒,醉酒及精神失常者不得入廠。
四、設備開停車要要嚴格遵守崗位技術操作規(guī)程,非崗位操作人員,不得開動和操作廠內設備,不熟悉設備性能和技術操作的人員(新工人、徒工、臨時工、實習人員),不得獨立操作設備。
五、在設備運轉中,嚴禁擦拭和修理運轉部件,發(fā)生故障應停車修理,臨時檢修時一定要切斷電源并在操作電盤上掛牌指示。除本人檢修完畢摘換牌外,他人不得動牌。
六、聯動生產設備,必須保持信號完整和暢通,嚴格按順序開停車。
七、一切機電設備的各轉動部位,必須設置護罩,欄桿等安全防護裝置。受壓容器、鍋爐、壓風機等,必須有良好可靠的安全閥,設備上的一切防護裝置、儀表、信號等,不得隨意動用、移位、損壞或擅自停用。
八、不許用濕手觸動電氣設備。不許用水管沖洗電氣設備。
九、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要找電工處理,不得擅自亂用。電工處理事故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有人監(jiān)護。
十、在光線不足的地方或在夜間進行檢修時,應有足夠的照明,手持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
十一、電焊、氣焊設備要由專人使用,并設置必要的防護裝置。
十二、檢修用超重設備必須安全可靠,由專人負責使用,嚴禁吊車起重時歪拉斜吊和超載超重。
十三、廠區(qū)內禁止隨意生火,生產用火要選好地點并采取安全措施,廠內防火器材和工具不準亂動或作它用。
十四、搞好防塵工作,除塵設備要保持正常運轉,對撲集的降塵要妥善處理,防止二次揚塵。搞好廠區(qū)衛(wèi)生和環(huán)境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配齊勞動保護用品。
十五、劇毒藥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操作使用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嚴格的藥劑貯存,發(fā)放制度,嚴禁藥品外流。
十六、加強金礦石、黃金中間產品和合質金的管理,搞好治安保衛(wèi),杜絕黃金竊失。
十七、對違犯安全制度者人人有權制止,對發(fā)生的事故,必須查清原因,嚴肅處理,總結經驗教訓。
第2篇 選礦廠安全技術生產制度
一、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堅持每周安全日活動。
二、新入廠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在考核后方允許進廠工作。外來學習參觀者,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有專人帶領方可入廠。
三、入廠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上班前四小時不準喝酒,醉酒及精神失常者不準入廠。
四、設備開停車要嚴格遵守崗位技術操作規(guī)程,非崗位操作人員,不得開動和操作廠內設備。不熟悉設備性能和技術操作的人員(新工人、學徒工、臨時工、實習人員),不得獨立操作設備。
五、在設備運轉中,嚴禁擦拭和修理轉動部件,發(fā)生故障應停車修理,臨時檢修時一定要切斷電源并在操作電盤上掛牌指示。除本人檢修完畢摘換牌外,他人不得動牌。
六、聯動生產設備,必須保持信號完整和暢通,嚴格按順序開停車。
七、一切機電設備的各轉動部位,必須設置護罩、欄桿等安全防護裝置。受壓容器、鍋爐、壓風機等,必須有良好可靠的安全閥。設備上的一切防護裝置、儀表、信號等,不得隨意動用、移位、損壞或擅自停用。
八、不許用濕手觸動電氣設備,不許用水管沖洗電器設備。
九、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要找電工處理,不得擅自亂動。電工處理事故時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有人監(jiān)護。
十、在光線不足的地方或在夜間進行檢修時,應有足夠的照明,手持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
十一、電焊、氣焊設備要由專人使用,并設置必要的防護裝置。
十二、檢修用起重設備必須安全可靠,由專人負責使用,嚴禁吊車起重時歪拉斜吊和超載起重。
十三、廠區(qū)內禁止隨意生火,生產用火要選好地點并采取安全措施。廠內防火器材和工具不準亂動或作它用。
十四、搞好廠區(qū)衛(wèi)生和環(huán)境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配齊勞動保護用品。
十五、劇毒藥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操作使用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嚴格的藥劑貯存、發(fā)放制度,嚴禁藥品外流。
十六、對違犯安全制度者人人有權制止,對發(fā)生的事故,必須查清原因,嚴肅處理,總結經驗教訓。
第3篇 選礦廠生產勞動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生產現場管理秩序,規(guī)范選礦廠員工工作行為,根據選礦廠實際管理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選廠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提前30分鐘到車間會議室報到,參加班前會議,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否則按曠工對待。
第二條 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下的,每分鐘扣罰1元;在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給予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對待。
第三條 曠工一天扣罰50元工資,連續(xù)礦工3天,月累計曠工在5天者,上報公司人事部門,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兼并執(zhí)行罰款,標準每天50元。
第四條 車間職工考勤由班長統(tǒng)一考勤和管理,月終由廠長負責匯總審核,核對無誤后張榜公布,在與員工無爭議時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 員工因有事需要請假時,需提前4小時辦理請假手續(xù),以便車間安排頂班人員,否則不予準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 員工有配合企業(yè)完成以下工作的義務和責任,若無故推脫或者不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每次罰款1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停職檢查或辭退。
(1)崗位缺員時,配合車間完成加班工作,任何人不得借故推辭;
(2)參加廠部各種培訓和學習工作;
(3)參加廠部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員工請假時必須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xù),具體規(guī)定如下:
(1)請假3天及以下的,由班長簽字,主管副廠長批準;
(2)請假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班長簽字,廠長批準;
(3)請假7天以上的由班長簽字,廠長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不按程序辦理的請假條一律無效。
第八條 員工超假不到的,必須向廠部說明原因,并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即視為曠工。
第九條 員工在休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時,若條件符合休假要求,可按基礎工資標準發(fā)放薪金;同樣事假、病假的缺勤工資按基礎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條 選礦廠員工必須服從班組長和廠部的管理,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服從車間生產指令,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立即停職檢查,同時給予罰款100元,情節(jié)嚴重或貽誤生產者,交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員工在上班期間必須嚴格要求,認真操作,禁止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以10元以下的罰款。
(1) 上班期間用手機上網、聊天、玩游戲的;
(2) 上班期間看雜志、電子小說的;
(3) 聚眾談笑閑聊,擅離崗位的;
(4) 干其他與工作無關之事的。
第十二條 嚴禁竄崗、脫崗行為,竄崗、脫崗在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的,扣罰10元,在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扣罰20元,在30分鐘以上的取消當日考勤。上班期間吃飯時間不得超過50分鐘,超過50分鐘按脫崗處理。
第十三條 嚴禁酒后上崗,否則罰款100元,因酗酒影響生產的,罰款500元,造成設備事故、人身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負,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嚴禁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影響選廠整體形象和團結的行為,否則視其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罰款。
(1) 因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 無故謾罵他人使其精神損傷的;
(3) 毆打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嚴禁破壞公共財產、設施,對故意破壞公共財產、設施的員工,除處以最少50元罰款外,同時承擔修復費用。
第十六條 凡是有盜竊公司財物或勾結外人倒買公司材料的行為者,一經查處,立即做除名處理,同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辦。
第十七條 嚴禁上崗期間睡崗,否則每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睡崗在3次以上的,給以嚴重警告,并處以50元以上罰款。
第十八條 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guī)程,有下列行為的,處以50至1000元的罰款:
(1) 違章、違規(guī)操作不加改正的;
(2) 若因違章操作而造成的金屬流失的;
(3) 因檢查不到位和違規(guī)違章操作造成停車停產的;
(4) 違規(guī)操作造成設備事故的。
第十九條 碎礦崗位人員開車前必須上下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崗位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要求,保證礦石粒度,否則每次扣罰當班破碎班長50元,相關崗位工每人30元。
第二十條 磨礦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規(guī)定掌握好磨礦濃細度,若因跑粗造成浮選沉槽的,每次扣罰當班球磨工5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嚴禁跑冒滴漏,杜絕金屬流失,若因下列因素而造成跑冒滴漏的,每次罰款20至50元。
(1) 不按規(guī)定加藥;
(2) 長時間脫崗,因操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二條 藥劑配比人員必須按浮選要求配好藥劑,有下列行為時罰款50至100元:
(1)因藥劑內雜質未清理干凈而堵塞管道的;
(2)因藥箱內斷藥造成管道凍堵的:
(3)造成浮選斷藥的。
第二十三條 水隔離泵工、砂泵工、清水泵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斷巡回檢查,保證泵的正常運轉,有下列工作失職行為時,處以50至100元罰款。
(1) 不按時給設備加注潤滑油造成設備高溫的;
(2) 設備衛(wèi)生不按要求清理的;
(3) 電流、電壓不正常不及時上報而致使泵跳閘的;
(4) 違章、違規(guī)操作的;
(5) 安全防護設施不完整的;
(6) 不按設備管理要求來進行日常維護的。
第二十四條 選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定,整齊穿戴勞保用品, 否則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五條 各種設備操作及機電值班人員,必須巡回對設備進行檢查,嚴禁設備帶病作業(yè),否則罰款50元。
第二十六條 全廠員工必須講文明,懂禮貌,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團結互助,樹立企業(yè)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條 各班組必須按要求搞好車間衛(wèi)生及所屬區(qū)域衛(wèi)生,否則每查出一次處罰班長50元。
第二十八條? 車間運轉設備,必須按時進行潤滑,定期進加注潤滑油脂,否則每查處一次罰款50元,若因潤滑不到位而形成事故時,除罰款外按《設備事故處理辦法》追究其他責任。
第二十九條 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要求字跡工整、事項條理清晰,以便接班人員辨認,否則每次罰款20元。
第三十條 主要設備操作人員要經常觀察電流、電壓和主要部位溫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三十一條 選礦廠各崗位人員對于因自身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事故的,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者,開除廠籍。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有與公司制度相抵觸時,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選礦廠
2023年1月18日
第4篇 礦業(yè)選礦廠安全技術生產制度
一、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堅持每周安全日活動。
二、新入廠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在考核后方允許進廠工作。外來學習參觀者,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有專人帶領方可入廠。
三、入廠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上班前四小時不準喝酒,醉酒及精神失常者不準入廠。
四、設備開停車要嚴格遵守崗位技術操作規(guī)程,非崗位操作人員,不得開動和操作廠內設備。不熟悉設備性能和技術操作的人員(新工人、學徒工、臨時工、實習人員),不得獨立操作設備。
五、在設備運轉中,嚴禁擦拭和修理轉動部件,發(fā)生故障應停車修理,臨時檢修時一定要切斷電源并在操作電盤上掛牌指示。除本人檢修完畢摘換牌外,他人不得動牌。
六、聯動生產設備,必須保持信號完整和暢通,嚴格按順序開停車。
七、一切機電設備的各轉動部位,必須設置護罩、欄桿等安全防護裝置。受壓容器、鍋爐、壓風機等,必須有良好可靠的安全閥。設備上的一切防護裝置、儀表、信號等,不得隨意動用、移位、損壞或擅自停用。
八、不許用濕手觸動電氣設備,不許用水管沖洗電器設備。
九、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要找電工處理,不得擅自亂動。電工處理事故時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有人監(jiān)護。
十、在光線不足的地方或在夜間進行檢修時,應有足夠的照明,手持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
十一、電焊、氣焊設備要由專人使用,并設置必要的防護裝置。
十二、檢修用起重設備必須安全可靠,由專人負責使用,嚴禁吊車起重時歪拉斜吊和超載起重。
十三、廠區(qū)內禁止隨意生火,生產用火要選好地點并采取安全措施。廠內防火器材和工具不準亂動或作它用。
十四、搞好廠區(qū)衛(wèi)生和環(huán)境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配齊勞動保護用品。
十五、劇毒藥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操作使用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嚴格的藥劑貯存、發(fā)放制度,嚴禁藥品外流。
十六、對違犯安全制度者人人有權制止,對發(fā)生的事故,必須查清原因,嚴肅處理,總結經驗教訓。
第5篇 選礦廠文明生產制度
一、 文明生產是保證選礦廠進行高質量的生產管理,設備管理和金屬平衡管理所不可缺少的先決條件,是振奮職工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的重要保證。
二、 全廠設立文明生產領導小組。廠區(qū)衛(wèi)生實行分片承包,落實到人,掛牌負責。切實做到室內無灰塵,地面無泥漿,設備見本色。
三、 所有崗位和全廠一切機電設備實行衛(wèi)生專責制,落實到人。掛牌負責。切實做到室內無灰塵,地面無泥漿,設備見本色。
四、 廠區(qū)除道路和堆存貨場外的空地,都要植樹種草,精心美化環(huán)境。
五、 廠區(qū)的備品備件和消耗材料要設專門貨場整齊分類堆放,廢品和垃圾分別堆放到指定地點。對選礦生產中回收的各種含金雜物要妥善保管認真回收黃金。
六、 工業(yè)廠房做到墻壁清潔、門窗完好,玻璃明亮。需要在廠房內張貼和懸掛和各種制度、規(guī)程、圖表,均應做到美觀、整齊、大方。
七、 更換設備備件和進行設備檢修要做到文明作業(yè),嚴禁胡拉亂放,工作完畢要立即清理現場,并特別注意回收含金物質。
八、 機油、干油等潤滑材不料必須妥善存放,機布用完要妥善處理,杜絕油污混入礦漿。
九、 崗位專用工具清潔完整,排放整齊。
十、 車間制定文明生產詳細考核細則,并和個人獎懲掛鉤。
十一、 文明生產內容必須在交接班時進行檢查和交接,達不到標準不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