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標識管理制度
一、目的與范圍
為認真執(zhí)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發(fā)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單位施工現(xiàn)場、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二、定義
安全標識是向工作人員警示工作場所或周圍環(huán)境的危險狀況,指導人們采取合理行為標志的。安全標志能夠提醒工作人員預防危險,從而避免事故發(fā)生;當危險發(fā)生時,能夠指示人們盡快逃離,或者指示人們采取正確、有效、得力的措施,對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標志不僅類型要與所警示的內容相吻合,而且設置位置要正確合理,否則就難以真正充分發(fā)揮其警示作用。
三、職責
1、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fā)放、入庫、使用、管理
2、各部門負責所在區(qū)內安全標識的維護和保養(yǎng)
四、工作要求
1、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xiàn)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標志牌。
2、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安保部門工作人員和部門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收起,上交安保部門統(tǒng)一保管。
3、安全標志牌未經安全保衛(wèi)部門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4、安全保衛(wèi)部門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五、安全標志的設置
1、安全標志應設置在與安全有關的明顯地方,并保證人們有足夠的時間注意其所表示的內容。
2、設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標志應被牢固地安裝,保證其自身不會產生危險,所有的標志均應具有堅實的結構。
3、當安全標志被置于墻壁或其它現(xiàn)存的結構上時,背景色應與標志上的主色形成對比色。
5、對于那些所顯示的信息已經無用的安全標志,應立即由設置處卸下,這對于警示特殊的臨時性危險的標志尤其重要,否則會導致觀察者對其它有用標志的忽視與干擾。
六、安全標志的安裝位置
1、 防止危害。首先要考慮:所有標志的安裝位置都不可存在對人的危害。
2、 可視性,標志安裝位置的選擇很重要,標志上顯示的信息不僅要正確,而且對所有的觀察者要清晰易讀。
3、安裝高度。通常標志應安裝于觀察者水平視線稍高一點的位置,但有些情況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則是適當?shù)摹?/p>
4、危險和警告標志。危險和警告標志應設置在危險源前方足夠遠處,以保證觀察者在首次看到標志及注意到此危險時有充足的時間,這一距離隨不同情況而變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觸開關或其它電氣設備的標志,應設置在它們近旁,而大廠區(qū)或運輸?shù)缆飞系臉酥?應設置于危險區(qū)域前方足夠遠的位置,以保證在到達危險區(qū)之前就可觀察到此種警告,從而有所準備。
5、安全標志不應設置于移動物體上,例如門、因為物體位置的任何變化都會造成對標志觀察變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裝好的標志不應被任意移動,除非位置的變化有益于標志的警示作用。
七、安全標識的顏色類別
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義。應用安全色使人們能夠對威脅安全和健康的物體和環(huán)境作出盡快的反應,以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安全色用途廣泛,如用于安全標志牌、交通標志牌、防護欄桿及機器上不準亂動的部位等。安全色的應用必須是以表示安全為目的和有規(guī)定的顏色范圍。安全色應用紅、藍、黃、綠四種,其含義和用途分別如下;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險的器件設備或環(huán)境涂以紅色的標記。如禁止標志、交通禁令標志、消防設備、停止按鈕和停車、剎車裝置的操縱把手、儀表刻度盤上的極限位置刻度、機器轉動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氣槽車的條帶及文字,危險信號旗等。
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們注意的器件、設備或環(huán)境涂以黃色標記。如警告標志、交通警告標志、道路交通路面標志、皮帶輪及其防護罩的內壁、砂輪機罩的內壁、樓梯的第一級和最后一級的踏步前沿、防護欄桿及警告信號旗等。
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如指令標志、交通指示標志等。
綠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況涂以綠色標記。如表示通行、機器啟動按鈕、安全信號旗等。
國家標準gb289382《 安全色》對安全色的含義及用途、照明要求、顏色范圍以及檢查與維修等均作了具體規(guī)定。
國家標準gb6527.286 《 安全色使用守則》作了進一步說明,并給出了具體使用實例。
八、安全標志的使用
1、危險標志 只安裝于存在直接危險的地方,用來表明存在危險。
2、禁止標志 用符號或文字的描述來表示一種強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種行為。
3、 警告標志 通過符號或文字來指示危險,表示必須小心行事,或用來描述危險屬性。
4、 安全指示標志 用來指示安全設施和安全服務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處給出與安全措施相關的主要安全說明和建議。
5、 消防標志 用于指明消防設施和火災報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這些設施。
6、 方向標志 用于指明正常和緊急出口,火災逃逸和安全設施,安全服務及衛(wèi)生間的方向。
7、 交通標志 用于向工作人員表明與交通安全相關的指示和警告。
8、 信息標志 用于指示出特殊屬性的信息,如停車場,倉庫或電話間等。
9、 強制性行動標志 用于表示須履行某種行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預防措施。例如,穿戴防護鞋,安全帽,眼罩等。
九、安全標志的維護管理與分類
為了有效地發(fā)揮標志的作用,應對其定期檢查,定期清洗,發(fā)現(xiàn)有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現(xiàn)象存在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從而使之保持良好狀況。安全管理部門應做好監(jiān)督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另外要經常性地向工作人員宣傳安全標志使用的規(guī)程,特別是那些須要遵守預防措施的人員,當建議設立一個新標志或變更現(xiàn)存標志的位置時,應提前通告員工,并且解釋其設置或變更的原因,從而使員工心中有數(shù),只有綜合考慮了這些問題,設置的安全標志才有可能有效地發(fā)揮安全警示的作用其分類如下:
1、在有車輛出入的大門需要設置限高、限寬的相關標志。
2、“禁止吸煙”標志 。
3、根據(jù)工廠情況設置安全防護標志。如:“必須戴安全帽” ,“必須戴防護眼鏡” ,“必須穿防護鞋” 。
4、在配電室、開關等場所設置“當心觸電” 。
5、在易發(fā)生機械卷入、軋壓、碾壓、剪切等傷害的機械作業(yè)車間,設置“當心機械傷人” 。
6、在易發(fā)生飛濺的車間,如焊接、切割、機加工等車間,設置“必須戴防護眼鏡” 。
7、在噪聲超過85db的車間,設置“必須戴護耳器” 。
8、用警示條紋帶區(qū)分不同的工作場所
9、用圓點和箭頭標出逃生路線的方向。以最近的“出口”為準。
10、用標貼貼于有棱角,坡度,扶手和把手等位置,以顯出層次感。
11、有臺階,坡度或易滑的位置,可使用防滑貼加以預防
12、所有“出口”都應在顯著位置加貼“出口”標識(有要求可安裝應急燈或采用熒光標識)
13、在配電房,空壓房等設備室房門上加貼“不準進入”和其它警示標識,以示說明。
14、在所有應急設備旁,如“119”“消火栓”等,加貼說明標識。
15、在各種管道上加貼標簽,標明層次、管道中的介質以及流向。
第2篇 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警示標識的相關管理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施工現(xiàn)場和辦公場所。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82《安全色》
gb2894—88《安全標志》
3 職責
3.1 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茖緲俗R的設置實行監(jiān)督管理。
3.2 項目部安全員具體負責本規(guī)定在本項目的實施。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設置原則
a)在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場所必須設置禁止標識;
b)在提示注意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場所必須設置警告標識;
c)在必須遵守的場所必須設置指令標識;
d)在示意目標方向的場所必須設置指示標識
4.2 設置要求
a)安全警示標識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標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壓等危險場所),使進入現(xiàn)場人員易于識別,引起警惕,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b)對安全警示標識應有足夠的照明,保證操作人員在夜間能夠清晰可辯;
c)安全警示標識不宜設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
d)安全警示標識的幾何圖形的具體參數(shù),圖形的顏色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8《安全標志》的規(guī)定。
4.3 設置計劃及其他要求
4.3.1 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入作業(yè)場所前,由項目安全員結合實際提出安全警示標識配置需求,報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并統(tǒng)一購置、配備。
4.3.2 在日常工作、檢查、審核中發(fā)現(xiàn)需要設置警示標識,應及時提出申請,報安全主管部門統(tǒng)一購置。
4.3.3 安全警示標識的配置使用應列入各級安全檢查的內容,各項目部負責安裝和日常維護,保持整潔,防止沾污和損傷。
4.3.4 安全警示標識的使用、發(fā)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并做好發(fā)放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盡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廢品處理。
5 記錄
安全警示標識發(fā)放記錄
(安全主管部門設置格式,使用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第3篇 美居市場消防安全疏散標識管理制度
美居中心消防安全疏散標識管理制度
1、每班巡樓保安員負責巡查樓層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如發(fā)現(xiàn)雜物阻塞通道,應立即通知保潔員清理。
2、每班消防中心人員對樓層的疏散標志進檢查,如安全出口指示器等,如發(fā)現(xiàn)疏散標志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應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
3、工程部維修人員接到消防中心報修后,應及時進行維修,并將維修后的結果反饋到消防中心。
4、安全部消防中心人員負責整改情況的跟進工作。
第4篇 安全標識牌設置制度
1、安全標志使用要求
(1)凡公司所用的安全標志的圖形、顏色及材質都必須符合國家宣貫標準《安全標志》(gb 2894-1996)的要求。
(2)對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牌應在工程開工前準備就緒,按工程的實際進度及安全標志總平面圖在相關位置及規(guī)定地方進行整齊掛設。
(3)工程安全標志牌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掛設。
(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標志牌,對故意損壞者應加倍賠償。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達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來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們能迅速發(fā)現(xiàn)或分辨安全標志,提醒人們注意,預防事故發(fā)生。
(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
(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有造成事故危險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種標示。此標示由安全色、幾何圖形符合構成,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標示,設置安全標志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fā)生。
(1)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底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2)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
(3)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及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4)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4、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1)各施工階段的安全標志應是根據(jù)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或刪減,其變動情況可在“安全標識登記表”中注明。
(2)根據(jù)工程特點及施工不同階段,有針對性的設置安全標志;必須使用國家或省市統(tǒng)一的安全標志(符合gb 2894-1996《安全標志》規(guī)定)。
(3)安全標志設置位置的平面圖。
(4)施工現(xiàn)場安全色及安全標牌應符合下列要求:
(1)提示(綠色)
安全狀態(tài)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車輛通道、外架施工層防護、人行通道、防護棚。
(2)警告類(黃色)
①機械傷人,用于機械操作場所、電鋸、電鉆、電刨、鋼筋加工現(xiàn)場、機械維修場所。
②當心塌方,用于坑下作業(yè)場所、土方開挖。
③當心弧光,用于焊工操作場所。
(3)指令類(藍色)
①必須戴防護眼鏡,用于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車工操作間、焊工操作場所、抹灰操作場所、機械噴漆場所、鋼筋加工場所。
②必須穿防護服,用于通道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電焊作業(yè)場所、油漆防水施工場所。
③必須系安全帶,用于現(xiàn)場大門口、馬道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高處危險場所、特種作業(yè)場所。
④必須戴安全帽,用于外用電梯出入口、現(xiàn)場大門口、吊鉤下方、危險部位、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業(yè)。
4)禁止類(紅色)
①禁止跨越,用于首層外架四面、欄桿、為驗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于外用電梯出口、通道口、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于外架拆除、坑、溝、洞、槽、吊鉤下方、危險部位。
④禁止吸煙,用于材料庫房、成品庫、油料堆放處、易燃易爆場所、材料場地、木工棚、施工現(xiàn)場、打字復印室。
第5篇 安全標志、標識的設置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結合施工現(xiàn)場或不同生產、生活、辦公場所具體情況懸掛標志。
2、 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xiàn)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標志牌。設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基坑臨邊、爆破物、危險化學品等。
3、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由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移動,或回收后,退交項目部資產保管員統(tǒng)一保管。
4 、安全標志牌未經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5、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6、 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安全標志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第6篇 臨吉高速安全標識管理制度
1、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xiàn)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項目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
4、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
5、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現(xiàn)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jù)現(xiàn)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現(xiàn)場依次進行布置。
7、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原設計人批準,并備案。
8、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正或更換。
9、項目部要派專人管理現(xiàn)場的標志牌,對破損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
10、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統(tǒng)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xù)工程施工使用。
附:安全色與安全標志釋義
安全色與安全標志:
1、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時使人們能夠迅速發(fā)現(xiàn)或分辨安全標志和提醒人們注意,以防發(fā)生事故。
紅色:含義 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標志,停止信號,禁止人們觸動的部位
黃色:含義 指令,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
用途 指令標志等。
綠色:含義 標示,安全狀態(tài),通行。
用途 指示標志,安全通道,通行標志,消防設備和其他安全防護設備的位置。
紅白間隔條紋:含義 禁止越過
用途 現(xiàn)場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支撐桿
黃黑間隔條紋:含義 警告危險
用途 洞口防護,安全門防護,吊車吊鉤的滑輪架等。
2、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四類。
(1)禁止標志是禁止人們對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基本形式是帶斜杠的園邊框。
(2)警告標志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標志?;拘问綖檎切芜吙颉?/p>
(3)指令標志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拘问綖閳@形邊框。
(4)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拘问綖檎叫芜吙?。
山西開拓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臨吉高速公路房建第八合同段項目部
年 月 日
第7篇 施工現(xiàn)場標識牌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制度
制定《標識、標牌、標語管理制度》。
標識、標牌由公司統(tǒng)一管理,按照公司cis《企業(yè)形象識別手冊》與《iso9002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制作與設置。
a、十牌二圖:
公司簡介
工程概況
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防火須知
項目管理網(wǎng)絡圖
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
施工進度計劃表
“警鐘長鳴”牌
工地衛(wèi)生須知
員工文明守則
安全生產
以上圖牌均按中天集團cis形象識別手冊要求制作、設置。
b、施工區(qū)域安全標志醒目
安全標志有:(1)當心觸電;(2)必須戴好安全帽;(3)嚴禁煙火;(4)禁止通行;(5)當心吊物;(6)必須系安全帶;(7)當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別懸掛于相應位置。
c、危險區(qū)域禁令標志明顯
在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邊、危險機械等區(qū)域設置明顯的禁令標志牌與防護欄,在配電室、電焊氣割場所設置明顯的禁令標志牌與防火設施(如干砂、滅火器等)。
d、設備一機二牌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機械設備均做到一機二牌制,(即操作規(guī)程牌與驗收合格牌),配置一機一箱一漏一閘一鎖。在箱門內側設置線路布局圖。
e、文明標語
a)在進入工地大門,設置有“施工期間,諸多不便,敬請原諒,謝謝合作!”;“進入施工現(xiàn)場請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銹鋼文明標牌。在宣傳欄內,有美觀生動的建筑效果圖,并以“今天的目標,明天的現(xiàn)實!”這一響亮的口號激勵每一個中天人。
b)在生活區(qū)、生產區(qū)及施工樓層上,均張掛大幅宣傳標語,如“立志中天,爭創(chuàng)一流!”、“中天建設愿將至美產品奉獻給廣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員工的集體主義意識與工作責任感,樹立項目部良好的精神風貌。
f、施工人員掛牌上崗
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和一線職工(包括后勤)均持證上崗。上崗證由公司按cis形象識別系統(tǒng)一制作、發(fā)放。
g、安全帽分色管理
管理人員——深黃色;一般職工——白色;
特殊工種——紅色;機修工及安裝班組——藍色
第8篇 煙花爆竹倉庫安全標識管理制度
1、使用的安全標志必須為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標志。
2、倉庫大門及圍墻外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
3、庫房外墻及庫房門口必須印寫安全警示標語或懸掛警示牌,設立警戒線。
4、倉庫內張貼懸掛安全警示標語。
5、確保警示語清晰、醒目、完整,警示牌不遺失。
6、加大宣傳力度,造成濃烈的安全氛圍,警示內部職工和外來人員.
第9篇 宣鋼有限公司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充分發(fā)揮安全警示標識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發(fā)生,依據(jù)《安全標志及使用導則》和《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貴航特鋼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生產現(xiàn)場和辦公場所。
3、術語和定義
3.1安全色:安全色是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綠四種。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險等含義。
藍色:表示指令,要求人們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
黃色:表示提醒人們的注意。
綠色:表示給人們提供允許、安全的信息。
3.2安全警示標識的分類
禁止標志:其含義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文標志。
警告標志:其含義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指令標志:其含義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提示標志:其含義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表明安全設施或場所)
說明標志:向人們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標明安全分類或防護措施等)的標記。
警戒繩:劃定臨時警戒區(qū)域,提示人們不要進入該區(qū)域。
臨時護欄:作為警戒繩的補充,臨時性打開的溝、坑、池、等增加強度較高的防護,防止人員跌落。
4、主要職責
4.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安全警示標識的設置、管理、采購和日常的監(jiān)督管理。
4.2各部門、車間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警示標識的申報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設置原則
a)公司級重大危險場所需設置標識和警示;
b)有毒有害場所需設置標識和安全警示;
危險區(qū)域需設置標識和警示;
重要場所需設置標識和警示;
在提示注意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場所必須設置警告標識;
在必須遵守的場所必須設置指令標識;
在示意目標方向的場所必須設置指示標識。
在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場所必須設置禁止標識;
5.2設置要求
安全警示標識應覆蓋全公司范圍,做到警示、警告、提醒、標識清晰。
安全警示標識牌應規(guī)范、整潔,符合國家有關標志要求。
公司重大危險源、重要場所、危險場所、有毒有害場所滿足警示、提醒、告之要求。
安全警示標識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標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壓、職業(yè)危害接觸場所等),使進入現(xiàn)場人員易于識別,引起警惕,做好防護用品穿戴與防范措施工作,達到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e)對安全警示標識應有足夠的照明,保證操作人員在夜間能夠清晰可辯。
f)安全警示標識不宜設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
g)安全警示標識的幾何圖形的具體參數(shù),圖形的顏色必須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和gb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
5.3設置計劃及其他要求
5.3.1各執(zhí)行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根據(jù)安全警示標識配置原則確定現(xiàn)場安全警示標牌需求,經單位主管領導確定后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處審批;
5.3.2新、改、擴建工程,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識別并提出安全警示標識配置需求,報項目組采購、實施;
5.3.3設備操作、運行可能導致的危險,由設備處根據(jù)作業(yè)現(xiàn)場設備的危險、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示標識配置需求,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審批并統(tǒng)一購置、配備;
5.3.4各執(zhí)行單位在日常工作、檢查、審核中發(fā)現(xiàn)需要設置、更新安全警示標識,應及時提出申請,報安全環(huán)保部統(tǒng)一購置;
5.3.5各執(zhí)行單位指定專人進行安全警示標識的日常維護,保持整潔,防止沾污和損傷;
5.3.6公司安全警示標識管理情況,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每季度檢查一次;
5.3.7安全警示標識的使用、發(fā)放,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歸口管理,并應做好發(fā)放記錄。
5.3.8對于造成安全警示標識發(fā)生損壞的行為,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視情節(jié)輕重,將給予責任單位(或人員)進行10—100元經濟考核。
第10篇 安全標志標識與危害告知管理制度
1術語
1.1職業(yè)病危害告知是將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原危害和防護措施如實告訴公司員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勞動合同、公告欄和培訓;
1.2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場所設置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裝置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tǒng)稱為警示標識。
2職責
2.1安環(huán)科負責將工作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如實告知公司員工,并按gbz158-2003設置警示標識。
2.2安環(huán)科依據(jù)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選用并設置相應的防護標識。
2.3在工作場所中公司員工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進行防護。
2.4安環(huán)科、生產辦及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有權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3告知
3.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噪音等職業(yè)病危害的車間部門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yè)病防護用品等情況通過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和公告等方式如實告知公司員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2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履行如實的義務;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時,應當依照前條規(guī)定,向員工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xié)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3.3定期對員工進行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規(guī)定方面的培訓,主管部門應了解其設置和使用方法。
3.4各車間部門要對公司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使他們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內容、識別警示標識的含意和應對措施。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內容列入在崗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范圍。
3.5設置公告欄
3.5.1在公司門口、作業(yè)場所醍目位置設置;
3.5.2有關職業(yè)病防治的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電話號碼要發(fā)放到相關崗位;
3.5.3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標準及檢測結果公布于崗位;
3.5.4公告內容應準確、完整、字跡清晰、及時更新。
4警示
4.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獲救線。
4.2獲救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獲救線。
4.2.1術語
4.2.1.1禁止標識:禁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和文字符號;
4.2.1.2警告標識:提醒對周圍環(huán)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文字符號;
4.2.1.3指令標識:強制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護措施的圖形文字符號;
4.2.1.4提示標識: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文字符號;
4.2.2基本形式
4.2.2.1禁止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紅色圓環(huán)加斜杠;
4.2.2.2警告標識的基本形式是黃色等邊三角形;
4.2.2.3指令標識的基本形式是蘭色圓形;
4.2.2.4提示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綠色正方形和長方形;
4.3警示語句
警示語句是一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的詞語。警示語句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圖形標識組合使用。
4.4有毒物品作業(yè)崗位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卡
4.4.1在有毒崗位設置《有毒物品作業(yè)崗位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簡稱告知卡)。針對某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
4.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欄、有毒物品名稱、健康危害、警示標識、指令標識、應急處理和理化特性等內容。
4.4.3設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崗位的醒目位置。
4.5設置
4.5.1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4.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入口或作業(yè)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jù)需要,設置“當心通風”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4.5.1.2依據(jù)《高毒物品目錄》,在使用高毒物品作業(yè)崗位醒目位置設置《告知卡》。
4.5.1.3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4.5.2其他職業(yè)病危害工作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4.5.2.1在產生粉塵的作業(yè)場所設備“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
4.5.2.2在可能產生職業(yè)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警告標識和“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指令性標識。
4.5.2.3在產生噪聲的作業(yè)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
4.5.2.4在高溫作業(yè)場所,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
4.5.2.5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
4.5.2.6存在生物性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感染”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4.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裝置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4.5.3設備警示標識的設置
在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方醒目位置設置相應的獲救標識。
4.6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
4.6.1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指示標識。
4.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指示標識。
4.7使用的警示標識、警示信號、報警裝置,應當符合要求。設置的警示標識應當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號、報警裝置保持功能完好。
5警示標識的設置高度
5.1警示標識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huán)境信息警示標識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米;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5.2使用警示標識的要求
5.2.1警示標識應設在與職業(yè)病危害工作場所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huán)境信息標識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瞇或設備上的醒目處。
5.2.2警示標識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警示標識前不得旋轉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5.2.3警示標識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
5.2.4警示標識應設置在明亮的環(huán)境中。
5.2.5警示標識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穩(wěn)固不傾斜,柱式的警示標識和支架應牢固地聯(lián)接在一起。
6檢查與維修
6.1保持警示標識牌整潔、清晰;
6.2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7采購
7.1各車間部門根據(jù)gbz158-2003要求,對本轄區(qū)的職業(yè)病危害進行辨識,并根據(jù)實際情況交所需的警示標識報安環(huán)科。
7.2安環(huán)科根據(jù)各車間部門申報情況,審查核實后,向生產廠家采購合格規(guī)范的標識。
第11篇 氧化鎳車間安全標志標識標語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車間各工作場所安全標志、安全標識、安全警示標語的設置與使用,使職工對現(xiàn)場職業(yè)危害或傷害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根據(jù)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 本制度名詞解釋:
1. 安全標志是指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的圖形標志。主要有以下四種:
禁止標志:禁止或制止人們某種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警告標志:提醒人們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指令標志: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提示標志: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表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的圖形標志。
2. 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標志不能充分將某種危險或危害的信息傳達給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而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作的由各類圖形標識和文字組合成的告知職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的提示卡、
3. 安全警示標語是指專門書寫的宣傳安全思想、觀點、規(guī)章制度等內容的短句或口號。
二、 設置原則
1. 對存在危險的設備、設施、場所或人員集中過往的區(qū)域(場所)必須設置;
2. 所設置的安全標志或警示卡的類別、大小、內容與設置處的危險危害情況相一致;
3. 安全標志或警示卡必須設置在醒目位置,使職工有足夠時間安全的閱讀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且安全標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對比色要達到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顏色范圍和亮度;
4. 安全標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選擇、設置形式、形狀、所處位置等應與車間協(xié)調,美觀。
三、 以下設備、設施、場所或區(qū)域必須設置安全標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應采用中英文對照。
1. 變壓器(室)配電箱及一些有觸電危險的電氣設備、設施;
2. 易燃易爆的場所或地點;
3. 垂直走行梯的頂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鋼平臺。
4. 有人員活動區(qū)域的旋轉、傳動機械設備或其附近;
5. 人體有可能墜落、滑倒、摔跌等場所;
6. 有墜落物、飛濺物的場所;
7. 坑、井、溝、池附近;
8. 固定的危險作業(yè)場所;
9. 消防設備設置點的通道旁。
四、 現(xiàn)場設置的安全標志和警示卡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優(yōu)先選用安全標志。當現(xiàn)場的危險危害信息可通過設置安全標志達到警示提示作用時,必須采用安全標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個安全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 設置處所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安全標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邊設置時應考慮到不受樹木、建(構)筑物的影響(至少保證在正面觀察方向的最遠視距處能看到安全標志、警示卡的全部內容);
3. 采用附著式、懸掛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裝。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wěn)固不傾斜,柱式應和支架牢固聯(lián)接,不得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
4. 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各單位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5. 設置高度一般為其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標識時可視具體情況確定;
6. 使用固體式安全標語,采用綠底白字,字體一般選用黑體或仿宋體,禁用行、草字體書寫;且內容簡潔、通俗易懂,具有針對性,嚴禁空洞;
7. 單字安全標語的邊長不小于500mm。
加強管理與檢查,發(fā)現(xiàn)其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及時修整或更換,保證安全標志標識完整,色彩清晰。
氧化鎳車間
2009-12-29
第12篇 安全標識和圖牌板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生產現(xiàn)場安全標識及圖牌板管理,提高員工及外來人員的防范意識,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焦化廠安全標識、圖牌板的需求計劃、制作、設置、檢查及更新等相關控制要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安全標識、圖牌板的管理。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各車間負責本車間安全標志、圖牌板的內容設置、計劃與日常管理;
第五條 調度室、考核辦負責對安全標識、圖牌板的管理并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三章 標識、圖牌板需求計劃
第六條 各車間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標識、圖牌板需更換及增設時須由各車間自行統(tǒng)計后,提出申請,報送調度室,調度室按計劃進行審核,廠長批準后予以實施,并由調度室報送黨群工作部。
第七條 上級領導安排或上級部門要求,需新增加的安全標識、牌板,由調度室負責實施。
第八條 人為原因造成圖牌板損壞或丟失的,制作和修復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支付處理。
第九條 車間臨時制作和增設標識、牌板,牌板費用由責任車間自行承擔。
第四章標識、圖牌板制作
第十條 標識、圖牌板制作報送黨群工作部后,由公司黨群工作部聯(lián)系廣告公司制作。
第十一條 廣告公司對標識、圖牌板制作時初步確定種類、內容、規(guī)格、版面顏色等,調度室核準后,方可開始制作。
第五章 標識、圖牌板驗收
第十二條 標識、圖牌板制作完成后,廣告公司應將制作完成的標識、圖牌板送于調度室進行初步驗收;
第十三條 調度室通知各車間接收標識、圖牌板,由各車間主任及分管安全員進行驗收后按申請計劃進行核對、領取。
第六章 標識、圖牌板張貼與設置
第十四條 標識、圖牌板張貼與設置必需做到布置合理、整齊,便于人員觀看,使標識、圖牌板所提示、指示的信息得到有效應用。
第十五條 標識設置方法及要求:各車間必須依據(jù)國家及行業(yè)規(guī)定進行統(tǒng)一分類;標識方法有劃線、顏色、設置標識牌(標簽)。
第十六條 劃線原則:所有區(qū)域均應按不同功能及要求進行劃線,確保過道不阻塞;材料堆放的劃線應考慮物品大小、數(shù)量,保證材料堆放在劃線區(qū)域內。
第十七條 顏色標識要求:顏色標識應按照gb2893-2001《安全色》的要求進行標識,標識范圍如下:管路;機器設備;電器開關;急停按扭、線路開關;移動式氣體容器;過低門口或結構處等。對重點區(qū)域的顏色標識使用反光材料。
第十八條 標志牌和標簽張貼:標志牌應依據(jù)gb2894-1996《安全標志》、gb5768-1999《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進行設置;重要電氣開關和閥門必須設置標簽,標明功能,所有關鍵裝置均應設置標志和標簽;噪音超標區(qū)域、有毒有害區(qū)域、受污染區(qū)域及其它危險區(qū)域必須設立警示標識;對于設備必須標明最大載荷(負荷),壓力表必須設置三色標識,儲罐要加標簽說明介質和危險性;所有工業(yè)管路都有介質色標和介質流向標識;對于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質管路上的閥門有標簽,并在管路布置圖上有識別標識;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現(xiàn)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標志牌禁止放在可移動物體上,應在各車間指定位置張貼標識。
第七章 使用、檢查與維護要求
第十九條 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第二十條 現(xiàn)場的安全標志牌要按規(guī)劃設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第二十一條 各責任單位應明確標識、標志管理負責人,各責任單位負責本區(qū)域內所有標識、牌板的檢查和維護。
第二十二條 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破損、變形、褪色、掉落或歪斜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整修或更換。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根據(jù)作業(yè)場所的環(huán)境,隨時對各類標識及牌板進行衛(wèi)生清理,保持標識、牌板整潔完好。
第八章 回收
第二十四條 標識、圖牌板長期使用會出現(xiàn)退色、反光材料無效、破損、變形等問題,必須計劃更換,對于更換后的標志牌、圖牌板可回收的必須回收利用,各車間回收的牌板必需交回調度室,調度室負責統(tǒng)一存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焦化廠調度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二o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