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檢查管理組職責
1、一、三采區(qū)防爆檢查管理組分別設在機電一隊、機運隊。每三天對井下所有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和“兩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覆蓋率達100%,對查出的問題,現場安排整改,當時確實無法整改的,必須斷開電源,待整改后由防爆檢查組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供電。
2、定期對井下“三大保護”、煤電鉆綜合保護、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電纜安全保護設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負責對入井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fā)電氣設備“防爆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4、建立防爆電氣設備巡檢臺帳和驗收記錄。
5、防爆檢查管理組每月24日前將當月防爆情況以報表的形式上報機電運輸部,機電運輸部負責對查出失爆的區(qū)隊進行考核。
6、機電運輸部在日常檢查中查出失爆,除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外,防爆檢查組成員負連帶責任,分別處以100~500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