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總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制安全職責
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1.在廠長的領導下,對本企業(yè)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y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guī)劃。
3.協(xié)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fā)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