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車庫管理作業(yè)指導書
花園車庫管理作業(yè)指導書
1.0目的
規(guī)范機動車停放、為住戶提供停車位。
2.0適用范圍
**花園車庫。
3.0 制度
3.1車庫24小時晝夜值班,由物業(yè)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負責管理,進入小區(qū)的車輛高度不超過2.1m的車輛均應進入車庫停放,摩托車應在車庫中指定的區(qū)域集中停放。
3.2車庫為有償使用,車主到相應的管理處繳納規(guī)定的費用后辦理固定《ic卡》作為享受服務的憑據,物業(yè)公司登記在《龍湖花園 車庫租售情況一覽表》上。外來車輛進入小區(qū)車庫臨時停放,須有臨時《ic卡》按其停放時間繳納停車費用。
3.3《ic卡》不得隨意借用、轉讓。如有遺失須到管理處登記繳費補辦。
3.4車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3.5車庫內也不能動用消防設施沖洗車輛和場地。
4.0 車輛進出車庫作業(yè)流程:
4.1車輛進入車庫應服從車庫管理員的指引,嚴禁漏油、漏水及帶泥車輛駛入車庫。
車輛停放:車庫管理員協(xié)助駕駛員將車輛停在所購(或所租)車位上,臨時停放的車輛應由管理員安排停放在指定車位。須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位置,一車一位,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車輛停放后,管理員對車輛外觀進行檢查,并將車況登記在《車庫車輛出入登記表》上。
4.3 駛離
車輛緩慢駛離車位,管理員應注意對周圍車輛及標識等的檢查、在出口處管理員記錄出庫時間,告知車主到門崗處繳費,待該車駛近大門??繒r,門崗隊員收取相應費用并交付停車費收據給駕駛員,(屬臨時停車的根據停放時間長短交納相關費用)車輛方可駛離。
5.0車庫的標識及配套設施管理:
5.1車場內的車位及行駛方向均已做標識,并設立限速、禁鳴、限高等標志,車場出入口設立明顯標志,,另有照明、消防、管道等設施。
5.2車庫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標志是否清楚,設施有無損壞或更換、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向客戶中心或中控室報事。
5.3車庫維修時,應在維修點放警告標志,維修完畢撤警告標志。
5.4維修情況記載于《值班記錄》。
6.0車庫管理人員注意事項:
6.1認真執(zhí)行停車場規(guī)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
6.2 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車牌號、姓名、年齡、職業(yè)、房號等情況,以便于識別。
6.3車輛進入車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排列整齊,不得阻塞交通,核查車型和車牌號,檢查車輛外觀有無破損或損壞,并提醒車主鎖好車門,將車內貴重物品帶走,車主做好登記,避免出差錯。
6.4值班時發(fā)現(xiàn)有可疑情況應立即報告保安部領導,注意觀察事態(tài)發(fā)展,并將情況詳細記錄于《值班記錄》。
7.5 每天當班班長19:00核對一次北京時間并請各大門崗及車庫管理員在值班記錄上作下記錄。注明'時間已校準'。
8.0相關記錄
8.1 《車庫車輛出入登記表》
8.2 《值班記錄》
9.0附錄
9.1《ic卡》
編寫: zz審批: 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