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工程公司辦公室物資管理條例
礦山工程有限公司辦公室物資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為使辦公室物資管理合理化,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jié)約開支,特制訂本規(guī)定,此規(guī)定的執(zhí)行部門為辦公室。
第二章 物資分類
1.公司辦公室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貴重物品、實物資產。
2.低值易耗品:筆、紙、電池、訂書釘、膠水等
3.管制品:訂書機、打洞機、剪刀、美工刀、文件夾、計算器等
4.個人保管物品:個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費用開銷的物資;
5.實物資產:物資價格達300元以上,如:空調、計算機、攝像機、照相機。
第三章 辦公用品物資采購
1.公司辦公用品物資的采購,原則上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屬特殊物資經辦公室同意,可由申購部門自行購買。
申購物品應填寫物品申購單,300元以內物品申購交部門經理同意,辦公室批準;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門主管同意,辦公室審核,總經理審批。
2.物資采購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點:公司定大型超市進行物品采購。
2)定時:每月月初進行物品采購。
3)定量:動態(tài)調整,保證常備物資的庫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選擇多方廠家的產品進行比較,擇優(yōu)選用。
第四章 物資領用管理
1.公司根據物資分類,進行不同的領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3.管制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4.貴重物品:根據專立文件的領用程度來領用
5.實物資產:由辦公室設立實物資產管理臺帳,以準確記錄固定資產的現(xiàn)狀
第五章 公司物資借用
1.凡借用公司辦公器材,需填寫物資借用單,并由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2.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責任督促歸還
3.借用物資發(fā)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第六章 附則
1.新進人員到職時有管理部門通知,向辦公室領用辦公物品;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辦公室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xù),未經辦公室認可的,其它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xù)。
2.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物品領用總支出。
3.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修改時亦同,經總經理批準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