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師筆記本電腦管理規(guī)定兼借用協(xié)議
士華高中教師筆記本電腦管理規(guī)定兼借用協(xié)議
配置筆記本電腦是為了加快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提高信息化教學課時覆蓋率、學科覆蓋率,提高教學有效性。為做好筆記本電腦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筆記本電腦的屬性
筆記本電腦是學校固定資產設備,采用個人借用和保管的形式使用。
二、筆記本電腦的使用要求
1.學校每學年對筆記本電腦進行常規(guī)檢查或不定期抽查,以清點資產,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借用人有調離本校、辭職、辭退、退休、崗位變動等情況的,由學校收回所借筆記本電腦。逾期不歸還者視情況由學校處理。
3.筆記本電腦是教職工的辦公工具,不得用于與辦公無關的事宜,如正常上班時間內玩游戲、炒股等;不得轉借他人,有上述情況發(fā)生者,學校將收回筆記本電腦。
4.各借用者不得擅自更換改動筆記本配件。
5.借用人需積極主動地參加各類計算機能力培訓,不斷提高運用能力。
6.教學人員應積極、合理地在課堂教學中使用筆記本電腦,每周使用班級多媒體上課次數(shù)不得少于1次。如在教育教學中長期不使用筆記本電腦,指出后仍不能改進的,學校將收回筆記本電腦。
7.使用筆記本電腦后,按規(guī)定應該歸入學校資料庫的教案、課件、練習、試卷、成績分析等資料,應及時傳送到教學資料庫,以實現(xiàn)資源共享;非教學人員的辦公資料應妥善保管,重要內容及時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工作調動時要及時作好資料交接。
8、設置學校網站為瀏覽器主頁。
三、筆記本電腦的保管與維修制度
1.筆記本電腦屬貴重物品,借用人有妥善保管的義務。應保持筆記本電腦鍵盤和屏幕的清潔,嚴禁在機身上貼畫及亂涂亂畫。若電腦或其部件遺失或被盜,借用人可購買同一品牌、型號相同原配置(或不低于)的筆記本電腦進行賠償(要求必須能正常使用),否則按政府采購時價格賠償。
2.根據(jù)廠方提供的服務享受免費質保(整機保修三年,其中電池、適配器、鼠標和顯示器均質保一年)。質保之外的維修費用視情況由學校和借用人共同分擔:(1) 由于借用人明顯使用不當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摔壞、進水等),維修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2)在借用期內,正常使用自然損壞時,產生維修費用的由學校承擔50%,個人承擔50%; (3)對筆記本易耗品(鼠標等)學校不予更換。筆記本電腦出現(xiàn)硬件故障需維修時,應及時與總務處聯(lián)系,一律由學校統(tǒng)一送交維修,個人私自維修或升級,學校不承擔費用。
3、各借用人應能獨立承擔起常規(guī)的系統(tǒng)維護、病毒庫升級、殺毒等工作。由于學校電腦數(shù)量較多,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學校信息組老師分別承擔各年級的維護任務,對每位老師每年維護不超過一次。
4.不論何種情況,筆記本電腦交回學校時都應該能夠正常使用并不低于原有配置,符合合理損耗程度,否則借用人應承擔維修費用。
四、筆記本電腦報廢處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筆記本電腦可報廢處理:
1、嚴重損壞(非人為因素),無法修復的;
2、超過使用期限(例如6年以上),筆記本核心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仍不能達到使用指標的;
3、機型已經淘汰,主要部件無法補充,又無法改裝利用的;
4、維修費用過高的;
教職工使用的筆記本電腦符合報廢條件的,應將電腦上交學校且硬件設備必須完整。但再需要電腦,必須從借用電腦日期開始計算滿6年后才能重新申請。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校與借用教師各執(zhí)一份。
借用人:士華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