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廢棄物管理規(guī)定
(1)為加強對生產區(qū)生產廢棄物的管理,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文明生產,避免浪費和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生產廢棄物屬于化學物品或化學危險品的,在執(zhí)行本制度的同時,還必須嚴格執(zhí)行《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
2、生產廢棄物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規(guī)定下列各項為生產廢棄物:
(1)? 加制氫裝置及催化裝置的廢催化劑
(2) 環(huán)保車間的污泥
3、生產廢棄物管理
(1)生產廢棄物由廢棄物產生部門歸口管理,安全部監(jiān)督落實。
(2)產生廢棄物的車間或部門應主動配合環(huán)保部的工作,接受環(huán)保部的調查和取證。
(3)各車間計劃性和非計劃性產生的廢棄物,均應及時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包括廢棄物產生的原因、數(shù)量、安全環(huán)保措施以及非計劃性產生的責任、損失情況等)報告生產副總、安全部。
(4)各生成廢棄物的車間部門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的要求,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妥善組織生產廢棄物的貯存和保管。應注意避日曬雨淋,通風干燥。不同類廢棄物之間保持一定的間距,嚴防混堆、混桶,嚴防液體廢棄物泄漏,設置明顯的標志牌,遠離火源等。
(5)嚴禁廢棄液體倒入下水道。
(6)各生成廢棄物的車間部門和安全部應建立生產廢棄物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廢棄物產生、數(shù)量、貯存情況、安全措施,以及非計劃性廢棄物的調查取證情況等。
4、生產廢棄物處理
生產廢棄物應及時采取措施,盡快妥善處理。主要以兩種方式進行處理。
(1)廢棄物報廢處理。具有回收和利用價值的廢棄物,包括廢熔鹽、廢機油應及時聯(lián)系經營口進行外銷處理。廢棄物外銷處理前,應報告并征得分管領導的批準。用戶需有相關資質,并對用戶說明國家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有關法規(guī)、運輸、貯存、使用中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等。
(2)廢棄物的銷毀。不具有回收使用價值的廢棄物,由安全部依據國家化學危險物品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安全周密的保障措施,提出申請,經嚴格的程序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銷毀處理。
5、調查及責任
非計劃性產生的生產廢棄物,由安全部負責進行調查取證,查明廢棄物產生原因、性質、責任、經濟損失等,寫出書面調查報告,報公司有關領導,由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處理意見,屬責任事故者,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將追究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6、本制度由環(huán)保部監(jiān)督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