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物業(yè)消防管理規(guī)定
佳園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花園消防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加強本花園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廣大業(yè)主、住戶生命財產的安全。
2、適用范圍
管理處所有工作人員
3、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管理處經理為消防責人,樓宇事務管理員,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消防責任人義務消防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批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情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住宅樓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通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xié)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第二條 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第三條 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
第四條 本大樓內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炮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本大樓內燃放煙花、炮竹。
第五條 安全使用石油氣,石油氣爐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六條 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fā)生事故。
第七條 各住戶進行室內裝修,須向客戶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主可動工。
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應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消防機關批準,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處理。
第八條 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告知客戶服務中心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住所。
第九條 根據市消防管理暫行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況,處以直接責任人處罰,經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可并處行政拘留。
1、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閉或損壞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規(guī)定使用液化石油氣的;
4、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5、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作業(yè),并分別情況直接責任人相應處罰。
1、未辦理申請報批手續(xù)即進行室內裝修的;
2、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防火處理;
3、燒焊、用火、用電作業(yè),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實的。
第十一條 各住戶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管理處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監(jiān)督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責的,直接責任人處罰,經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可處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