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機房環(huán)境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機房環(huán)境要求
1.1機房內(nèi)溫濕度要求
機房應配置溫度計,濕度計,以便實時監(jiān)控機房的環(huán)境。
機房內(nèi)的溫濕度要求
項目
夏季
冬季
溫度
22 2℃
20 2℃
相對濕度
45%~65%
45%~70%
溫度變化率
<5℃/h
要不結(jié)露
<10℃/h
要不結(jié)露
1.2機房內(nèi)潔凈度要求
機房內(nèi)潔凈度要求
項目
夏季
粒度
大于或等于0.5μm
個數(shù)粒/d
10000
二、機房技術安全制度
2.1機房用電安全
1. 用電安全包括設備供電安全及人員生命安全。
2. 設備重新加載上電之前須核實其供電電壓是否與額定電壓相符,開關是否正常、接線是否牢靠,確認熔斷器的額定容量是否與設備的額定電流相符,使熔斷器切實起到保護設備的作用。一切核實無誤后方可上電。
3. 設備的接地系統(tǒng)須完整可靠,具備漏電保護措施,避免因漏電威脅設備或人身的安全。
4. 工程人員對設備進行檢修或維護時應盡量避免帶電操作。若確有需要,必須作好絕緣處理,當需更改電力線路、直流主干線路、配電箱時必須有兩人在場操作。
5. 機房內(nèi)嚴禁使用電熱器等非工作電器,保證供電系統(tǒng)正常工作于額定負荷以內(nèi)。
6. 各設備機架上的插座應是專用的,其他設備不得隨意接入。
7. 新設備上電應嚴格遵守以下流程:
1) 將新設備相關負載功率上報機房負責人,以便核查機柜負載情況;
2) 設備上電前需在測試平臺上電檢查;
3) 新設備上電原則上電時間需安排在凌晨及周二下午上電,特殊情況需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并上報機房負責人。
2.2機房供電要求
1. 機房應從總配線盤(箱、柜)引入獨立的供電回路。
2. 機房工藝用電與照明用電、動力用電應分路使用,并確保不間斷供電(可采用雙路供電、并配置足夠容量的不間斷電源)。
3. 機房設備供電電壓波動超過+1%-10%范圍時,應增設電源穩(wěn)壓裝置。
4. 機房或技術用房需配置應急照明設備。
2.3機房的防雷、接地和安全防護的要求
1. 應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和雷電侵入波的措施。
2. 接收天線的豎桿(架)上應裝設避雷針。避雷針的高度應能滿足對天線設施的保護。當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時,避雷針與天線之間的最小水平間距應大于3m。
3. 獨立避雷針和接收天線的豎桿均應有可靠的接地。當建筑物已有防雷接地系統(tǒng)時,避雷針和天線豎桿的接地應與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統(tǒng)共地連接。當建筑物無專門的防雷接地系統(tǒng)可利用時,應設置專門的接地裝置,從接閃器至接地裝置的引下線宜采用兩根,從不同的方位以最短距離沿建筑物引下,與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 。
4. 沿天線豎桿(架)引下的同軸電纜應采用雙屏蔽電纜或采用穿金屬管敷設。雙屏蔽電纜的外層或金屬管應與豎桿有良好的電氣連接。
5. 設置在天線附近的天線放大器,當采用單獨的電源線饋電時,電源線應單獨穿金屬管敷設,嚴禁架空明敷。
6. 進入前端的天線饋線應加裝避雷保護器。
7. 機房各機柜,各設備系統(tǒng)必須有接地保護,當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其中最小值。
8. 機房應配置防靜電地板,在進行設備的操作時,應先做好防靜電工作
2.4機房消防安全措施
1. 主機房應配備氣體滅火系統(tǒng),并配置專用的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
2. 應根據(jù)機房的規(guī)模和配置,應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干粉和二氧化碳滅火器。主機房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配置1-2臺干粉滅火器和3-5臺二氧化碳滅火器;主機房面積在30平方以上的,配置2-3臺干粉滅火器和5-7臺二氧化碳滅火器。
3. 機房應配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應與空調(diào)、通風系統(tǒng)聯(lián)鎖,應配置警報裝置,如警鈴和聲光報警器,配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設備。
4. 主機房出口應設置成能向疏散方向開啟,并且能自動關閉,并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從機房內(nèi)打開。
5. 主機房內(nèi)的空調(diào)設備時,應受主機房內(nèi)電源切斷開關的控制。機房內(nèi)的電源切斷開關應靠近工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入口。
6. 機房應配置門禁系統(tǒng),并做好相應的管理;機房的門禁系統(tǒng)在出現(xiàn)火情狀態(tài)下,應處于自動失效狀態(tài),以便人員順利撤離。
7. 機房室內(nèi)裝飾應選用氣密性好、不起塵、易清潔,并在溫、濕度變化作用下變形小的材料。
8. 機房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機房和技術用房的消防設施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人員急救基本知識。
9. 經(jīng)常檢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設施的良好狀態(tài)。在使用機房和技術用房內(nèi)的消防和安全器材、設備之后,應立即補充并返回原處,不得挪作它用。
10. 加強用電管理。機房及設備所在場所不得私拉私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不得使用電熱壺、電爐及除空調(diào)以外的電取暖設備。
11. 在機房或技術用房作為使用噴燈和進行氣焊、電焊作業(yè),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批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
12. 機房及設備所在場所均為防火重地。嚴禁存放、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禁止明火,嚴禁吸煙,并應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器材和報警裝置。
三、機房值班安全制度
1. 設備機房應獨立于辦公區(qū)設置,非技術、維護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除技術維護工作需要外維護人員不得在設備機房逗留。
2. 機房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及班次不得擅自修改,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
3. 值班期間必須集中精力,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禁值班人員或者維護員在機房內(nèi)喧嘩。值班人員,并須保持機房內(nèi)的衛(wèi)生整潔。
4. 值班必須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和各種報表,及時整理、校對有關業(yè)務資料。對各類事故必須如實上報并及時處理,嚴禁擅做主張,違章操作。
5. 機房人員必須熟悉機房所有設備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確的操作和維修方法。
6. 要嚴格落實機房出入登記制度,包括人員出入登記、設備出入登記、各項操作記錄登記等。值班人員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出機房或監(jiān)控室。嚴禁在監(jiān)控室泡茶聊天。監(jiān)控室和機房內(nèi)禁止擺放茶具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攜帶任何食物進入機房。
7. 機房內(nèi)設備不得隨意更動。必須更動時,要做到事先請示、事后記錄并報告。各種儀器、儀表須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確保正常有效。工具、資料齊全,備品、備件合格,放置有序,使用方便。
8. 經(jīng)常進行安全自查自糾。定期對設備、工具和儀器儀表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9. 機房應保持整潔,地面清潔、設備無塵、排列規(guī)范,布線合理整齊。每次設備安裝完畢均應及時進行衛(wèi)生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