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爆炸是壓力容器的災難性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應從設計、制造、安裝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壓力容器破壞失效及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1.壓力容器選購、安裝的安全審查
(1)保證壓力容器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從安全出發(fā),設計、制造壓力容器,其技術要求必須達到:結構合理、過渡連續(xù)、變形均勻、強度可靠、穩(wěn)定性好、材質適宜等。
(2)根據壓力容器的特點不同,選用配備合適的安全附件,并保證安全附件運行靈敏、可靠。
(3)壓力容器必須是取得相應壓力容器類型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和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F(xiàn)場組裝焊接的壓力容器,安裝竣工后,施工單位應將竣工圖和原始技術資料及安裝質量證明書等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經確認合格后,方可投產使用。
2.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新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須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申報手續(xù)。申報手續(xù)所需資料有:①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②產品合格證;③產品質量證明書;④產品竣工總圖;⑤檢驗部門簽發(fā)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⑥進口壓力容器應有
省級以上(含省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jiān)督檢驗報告。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在核查申報資料,確認該壓力容器的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且申報資料正確無誤后,即對該壓力容器予以注冊。并發(fā)放新壓力容器使用證。已辦理注冊且安全狀況等級核定為1級或2級的固定式新壓力容器,由地、市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發(fā)放使用證;超高壓容器和液化氣體罐車,由省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發(fā)放給壓力容器使用證或液化氣體罐車使用證。
(1)安全狀況等級變更
在用壓力容器經內外部檢驗或修復后,根據檢驗單位重新評定的安全狀況等級,如果安全等級有變更,應及時將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檢驗報告到原來負責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安全狀況等級變更手續(xù)。
(2)過戶變更
要將壓力容器過戶給其他使用單位時,必須辦理過戶手續(xù),按下列步驟辦理:
①壓力容器過戶前,原使用單位應持擬過戶壓力容器的使用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注銷手續(xù),經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確認后加蓋過戶標記。
②將過戶壓力容器使用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檢驗報告、圖樣等有關
資料,移交給接收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
③過戶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接收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攜帶過戶壓力容器的有關資料,到當?shù)劐仩t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重新使用登記手續(xù)。
凡沒有取得壓力容器使用證的固定式壓力容器,或沒有取得使用證的液化氣體罐車,不準辦理過戶。
(3)使用變更
要改變壓力容器的使用條件(壓力、溫度、介質、用途等)時,應持改變使用條件的設計資料、批準文件,以及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檢驗報告,到負責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變更手續(xù)。
(4)報廢
經檢驗單位評定判廢的壓力容器(應有判廢書面報告),應及時按下列步驟辦理報廢手續(xù)。
①壓力容器報廢后,持該壓力容器使用證、使用登記表、檢驗報告,向原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報廢注銷手續(xù)。
②原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確認后,在報廢壓力容器的關文件資料上加蓋報廢和注銷標記,并收回壓力容器使用證和注冊銘牌。
③對已報廢壓力容器進行處理,嚴禁繼續(xù)使用。
4.壓力容器的運行管理
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后,必須對每臺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設備檔案。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壓力容器的技術性能制訂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藝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制度等,并嚴格執(zhí)行。不任意改變原設計單位所設計的工藝條件,壓力容器的修理和技術改造,必須保持受壓元件的原有強度和制造質量要求。容器的焊補、挖補、更換筒節(jié)及熱處理等技術要求,應按現(xiàn)行技術規(guī)范要求,制訂具體施工方案和工藝要求,經審批后方可進行。
加強容器現(xiàn)場安全管理,應定時、定點、定線進行巡回檢查,監(jiān)督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嚴禁超溫、超壓運行;經常檢查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發(fā)現(xiàn)有異?,F(xiàn)象,如;工作壓力、介質溫度、壁溫超過許用值且不能使之下降;受壓元件發(fā)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缺陷;安全附件失靈、接管斷裂、緊固件損壞,應采取緊急措施,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進行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獨立操作。
5.按規(guī)定對壓力容器進行定期檢驗
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根據壓力容器的技術狀況和使用條件,安排定期檢驗工作。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驗。使用期達15年的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期限應予縮短。容器執(zhí)行檢驗前,應排凈內部介質(盛裝易燃、有毒劇毒、窒息性介質的容器,并進行置換、中和、消毒、清洗等處理);切斷與容器有關的電源;進入容器內部檢查時必須采用安全電壓照明,保持通風良好,指定人進行監(jiān)護等。定期檢驗的容器,當檢驗單位的人員作出檢驗報告后,應存入容器檔案。
第2篇 壓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爆炸是壓力容器的災難性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應從設計、制造、安裝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壓力容器破壞失效及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1.壓力容器選購、安裝的安全審查
(1)保證壓力容器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從安全出發(fā),設計、制造壓力容器,其技術要求必須達到:結構合理、過渡連續(xù)、變形均勻、強度可靠、穩(wěn)定性好、材質適宜等。
(2)根據壓力容器的特點不同,選用配備合適的安全附件,并保證安全附件運行靈敏、可靠。
(3)壓力容器必須是取得相應壓力容器類型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和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F(xiàn)場組裝焊接的壓力容器,安裝竣工后,施工單位應將竣工圖和原始技術資料及安裝質量證明書等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經確認合格后,方可投產使用。
2.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新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須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申報手續(xù)。申報手續(xù)所需資料有:①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②產品合格證;③產品質量證明書;④產品竣工總圖;⑤檢驗部門簽發(fā)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⑥進口壓力容器應有
省級以上(含省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jiān)督檢驗報告。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在核查申報資料,確認該壓力容器的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且申報資料正確無誤后,即對該壓力容器予以注冊。并發(fā)放新壓力容器使用證。已辦理注冊且安全狀況等級核定為1級或2級的固定式新壓力容器,由地、市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發(fā)放使用證;超高壓容器和液化氣體罐車,由省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發(fā)放給壓力容器使用證或液化氣體罐車使用證。
(1)安全狀況等級變更
在用壓力容器經內外部檢驗或修復后,根據檢驗單位重新評定的安全狀況等級,如果安全等級有變更,應及時將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檢驗報告到原來負責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安全狀況等級變更手續(xù)。
(2)過戶變更
要將壓力容器過戶給其他使用單位時,必須辦理過戶手續(xù),按下列步驟辦理:
①壓力容器過戶前,原使用單位應持擬過戶壓力容器的使用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注銷手續(xù),經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確認后加蓋過戶標記。
②將過戶壓力容器使用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檢驗報告、圖樣等有關
資料,移交給接收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
③過戶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接收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攜帶過戶壓力容器的有關資料,到當?shù)劐仩t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重新使用登記手續(xù)。
第3篇 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要點
1、使用定點廠家合格產品
國家對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有嚴格的要求,實行定點生產制度。鍋爐壓力容器的制造單位,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所必需的加工設備、技術力量、檢驗手段和管理水平。晌置、選用的鍋爐壓力容器應是定點廠家的合格產品,并有齊全的技術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和產品竣工圖。
2、登記建檔
鍋爐壓力容器在正式使用前,必須到當?shù)靥胤N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登記,經審查批準人戶建檔、取得使用證方可使用。在使用單位也應建立鍋爐壓力容器的設備檔案,保存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修理、改造和檢驗等過程的技術資料。
3、專責管理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單位,應對設備進行專責管理,并設置專門機構、責成專門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負責管理設備。
4、持證上崗
鍋爐司爐、水質化驗人員及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分別接受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5、照章運行
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嚴格依照操作規(guī)程及其他法規(guī)操作運行,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違章作業(yè)。
6、定期檢驗
定期檢驗是指在設備的設計使用期限內,每隔一定的時間對其承壓部件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或作必要的試驗。
實行定期檢驗是及早發(fā)現(xiàn)缺陷、消除隱患、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一項行之有效的措施。
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分為外部檢驗、內部檢驗和耐壓試驗。實施特種設備法定檢驗的單位須取得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的核準資格。
7、監(jiān)控水質
水中雜質使鍋爐結垢、腐蝕及產生汽水共騰,降低鍋爐效率、壽命及供汽質量。必須嚴格監(jiān)督、控制鍋爐給水及鍋水水質,使之符合鍋爐水質標準的規(guī)定。
8、報告事故
鍋爐壓力容器在運行中發(fā)生事故,除緊急妥善處理外,應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上報主管部門及當?shù)靥胤N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
二、鍋爐啟動、運行與停爐
1、鍋爐啟動步驟
(1)檢查準備。對新裝、遷裝和檢修后的鍋爐,啟動之前要進行全面檢查。主要內容有:檢查受熱面、承壓部件的內外部,看其是否處于可投人運行的良好狀態(tài);檢查燃燒系統(tǒng)各個環(huán)節(jié)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檢查各類門孔、擋板是否正常,使之處于啟動所要求的位 置;檢查安全附件和測量儀表是否齊全、完好并使之處于啟動所要求的狀態(tài);檢查鍋爐架、樓梯、平臺等鋼結構部分是否完好;檢查各種輔機特別是轉動機械是否完好。
(2)上水。從防止產生過大熱應力出發(fā),上水溫度最高不超過900c,水溫與筒壁溫差不超過50 0c。對水管鍋爐,全部上水時間在夏季不小于1h,在冬季不小于2h。冷爐上水至最低安全水位時應停止上水,以防止受熱膨脹后水位過高。
(3)烘爐。新裝、遷裝、大修或長期停用的鍋爐,其爐膛和煙道的墻壁非常潮濕,一旦驟然接觸高溫煙氣,將會產生裂紋、變形,甚至發(fā)生倒塌事故。為防止此種情況發(fā)生,此類鍋爐在上水后,啟動前要進行烘爐。
(4)煮爐。對新裝、遷裝、大修或長期停用的鍋爐,在正式啟動前必須煮爐。煮爐的目的是清除蒸發(fā)受熱面中的鐵銹、油污和其他污物,減少受熱面腐蝕,提高鍋水和蒸汽品質。
(5)點火升壓。一般鍋爐上水后即可點火升壓。點火方法因燃燒方式和燃燒設備而異。層燃爐一般用木材引火,嚴禁用揮發(fā)性強烈的油類或易燃物引火,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對于自然循環(huán)鍋爐來說,起升壓過程與日常的壓力鍋升壓相似,即鍋內壓力是由燒火加熱產生的,升壓過程與受熱過程緊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
(6)暖管與并汽。暖管,即用蒸汽慢慢加熱管道、閥門、法蘭等部件,使其溫度緩慢上升,避免向冷態(tài)或較低溫度的管道突然供人蒸汽,以防止熱應力過大而損壞管道、閥門等部件;同時將管道中的冷凝水驅出,防止在供汽時發(fā)生水擊。并汽也叫并爐、并列,即新投人運行鍋爐向共用的蒸汽母管供汽。并汽前應減弱燃燒,打開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閥,充分疏水以防水擊;沖洗水位表,并水位維持在正常水位線以下;使鍋爐的蒸汽壓力稍低于蒸汽母管內氣壓,緩慢打開主汽閥及隔絕閥,使新啟動鍋爐與蒸汽母管連通。
2、點火升壓階段的安全注意事項
(1)防止爐膛爆炸。鍋爐點火時需防止爐膛爆炸。鍋爐點火前,鍋爐爐膛中可能殘存有可燃氣體或其他可燃物,也可能預先送人可燃物,如不注意清除,這些可燃物與空氣的混合物遇明火即可能爆炸,這就是爐膛爆炸.燃氣鍋護、燃油鍋爐、煤粉鍋爐等點火時必須特別注意防止爐膛爆炸。
防止爐膛爆炸的措施是,點火前,開動引風機給鍋爐通風5~10 min,沒有風機的可自然通風5~10 min,以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質。點燃氣、油、煤粉爐時,應先送風,之后投人點燃火炬,最后送人燃料。一次點火未成功需重新點燃火炬時,一定要在點火前給爐膛煙道重新通風,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后再進行點火操作。
(2)控制升溫升壓速度。升壓過程也就是鍋水飽和溫度不斷升高的過程。由于鍋水溫度的升高,鍋筒和蒸發(fā)受熱面的金屬壁溫也隨之升高,金屬壁面中存在不穩(wěn)定的熱傳導,需要注意熱膨脹和熱應力問題。
為防止產生過大的熱應力,鍋爐的升壓過程一定要緩慢進行。點火過程中,對各熱承壓部件的膨脹情況應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有卡住現(xiàn)象應停止升壓,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升壓。發(fā)現(xiàn)膨脹不均勻時也應采取措施消除。
(3)嚴密監(jiān)視和調整儀表。點火升壓過程中,鍋爐的蒸汽參數(shù)、水位及各部件的工作狀況在不斷地變化,為了防止異常情況及事故的出現(xiàn),必須嚴密監(jiān)視各種指示儀表,將鍋爐壓力、溫度和水位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同時,各種指示儀表本身也要經歷從冷態(tài)到熱態(tài)、從不承壓到承壓的過程,也要產生熱膨脹,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會產生卡住、堵塞、轉動或開關不靈等,使得無法投人運行或工作不可靠的故障。因此點火升壓過程中,保證指示儀表的準確可靠十分重要。
點火一段時間,當發(fā)現(xiàn)蒸汽從空氣閥冒出時,即可將空氣閥關閉準備升壓。此時應密切監(jiān)視壓力表,在一定的時間內壓力表上的指針應離開原點。如鍋爐內已有壓力而壓力表指針不動,則須將火力減弱或停息,校驗壓力表并清洗壓力表管道,待壓力表正常后,方可繼續(xù)升壓。
(4)保證強制流動受熱面的可靠冷卻。自然循環(huán)鍋爐的蒸發(fā)面在鍋爐點火后開始受熱,即產生循環(huán)流動。由于啟動過程加熱比較緩慢,蒸發(fā)受熱面中產生的蒸汽量較少,水循環(huán)還不正常,各水冷壁受熱不均勻的情況也比較嚴重,但蒸發(fā)受熱面一般不至于在啟動過程中燒壞。
由于鍋爐在啟動中不向用戶提供蒸汽及不連續(xù)經省煤器上水,省煤器、過熱器等強制流動受熱面中沒有連續(xù)流動的水汽介質冷卻,因而可能被外部連續(xù)流過的煙氣燒壞。所以,必須采取可靠措施,保證強制流動受熱面在啟動過程中不致過熱損壞。
對過熱器的保護措施是:在升壓過程中,開啟過熱器出口集箱疏水閥、對空排氣閥,使一部分蒸汽流經過熱器后被排除,從而使過熱器得到足夠的冷卻。
對省煤器的保護措施是,對鋼管省煤器,在省煤器與鍋筒間連接再循環(huán)管,在點火升壓期間,將再循環(huán)管上的閥門打開,使省煤器中的水經鍋筒、再循環(huán)管(不受熱)重回省煤器,進行循環(huán)流動。但在上水時應將再循環(huán)管上的閥門關閉。
3、鍋爐正常運行中的監(jiān)督調節(jié)
(1)鍋爐水位的監(jiān)督調節(jié)。鍋爐運行中,運行人員應不間斷地通過水位表監(jiān)督鍋內的水位。鍋爐水位應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處,并允許在正常水位線上下50~之內波動。
由于水位的變化與負荷、蒸發(fā)量和氣壓的變化密切相關,因此水位的調節(jié)常常不是孤立地進行,而是與氣壓、蒸發(fā)量的調節(jié)聯(lián)系在一起的。
為了使水位保持正常,鍋爐在低負荷運行時,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以防負荷增加時水位降得過低;鍋爐在高負荷運行時,水位應稍低于正常水位,以免負荷降低時水位升得過高。
(2)鍋爐氣壓的監(jiān)督調節(jié)。在鍋爐運行中,蒸汽壓力應基本上保持穩(wěn)定。鍋爐氣壓的變動通常是由負荷變動引起的,當鍋爐蒸發(fā)量和負荷不相等時,氣壓就要變動.若負荷小于蒸發(fā)量,氣壓就上升;負荷大于蒸發(fā)量,氣壓就下降。所以,調節(jié)鍋爐氣壓就是調節(jié)其蒸發(fā)量,而蒸發(fā)量的調節(jié)是通過燃燒調節(jié)和給水調節(jié)來實現(xiàn)的。運行人員根據負荷變化,相應增減鍋爐的燃料量、風量、給水量來改變鍋爐蒸發(fā)量,使氣壓保持相對穩(wěn)定。
對于間斷上水的鍋爐,為了保持氣壓穩(wěn)定,要注意上水均勻。上水間隔的時間不宜過長,一次上水不宜過多。在燃燒減弱時不宜上水,人工燒爐在投煤、扒渣時也不宜上水。
(3)氣溫的調節(jié)。鍋爐負荷、燃料及給水溫度的改變,都會造成過熱氣溫的改變。過熱器本身的傳熱特性不同,上述因素改變時氣溫變化的規(guī)律也不相同。
(4)燃燒的監(jiān)督調節(jié)。燃燒調節(jié)的任務是使燃料燃燒供熱適應負荷的要求,維持氣壓穩(wěn)定;使燃燒完好正常,盡量減少未完全燃燒損失,減輕金屬腐蝕和大氣污染;對負壓燃燒鍋爐,維持引風和鼓風的均衡,保持爐膛一定的負壓,以保證操作安全和減少排煙損失。
(5)排污和吹灰。排污,鍋爐運行中,為了保持受熱面內部清潔,避免鍋水發(fā)生汽水共騰及蒸汽品質惡化,除了對給水進行必要而有效的處理外,還必須堅持排污。
吹灰,燃煤鍋爐的煙氣中含有許多飛灰微粒,在煙氣流經蒸發(fā)受熱面、過熱器、省煤器及空氣預熱器時,一部分煙灰就積沉到受熱面上,不及時吹掃清理往往越積越多。由于煙灰的導熱能力很差,受熱面上積灰會嚴重影響鍋爐傳熱,降低鍋爐效率,影響鍋爐運行工況,特別是蒸汽溫度,對鍋爐安全也造成不利影響。
4、停爐及停爐保養(yǎng)
(1)停爐。正常停爐是預先計劃內的停爐。停爐中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防止降壓降溫過快,以避免鍋爐部件因降溫收縮不均勻而產生過大的熱應力。
停爐操作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的次序進行。大體上說,鍋爐正常停爐的次序應該是先停燃料供應,隨之停止送風,減少引風;與此同時,逐漸降低鍋爐負荷,相應地減少鍋爐上水,但應維持鍋爐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對于燃氣、燃油鍋爐,爐膛?;鸷?,引風機至少要繼續(xù)引風5min以上。鍋爐停止供汽后,應隔斷與蒸汽母管的連接,排氣降壓。為保護過熱器,防止其金屬超溫,可打開過熱器出口集箱疏水閥適當放氣。降壓過程中司爐人員應連續(xù)監(jiān)視鍋爐,待鍋內無氣壓時,開啟空氣閥,以免鍋內因降溫形成真空。
停爐時應打開省煤器旁通煙道,關閉省煤器煙道擋板,但鍋爐進水仍需經省煤器。對鋼管省煤器,鍋爐停止進水后,應開啟省煤器再循環(huán)管;對無旁通煙道的可分式省煤器,應密切監(jiān)視其出口水溫,并連續(xù)經省煤器上水、放水至水箱中,使省煤器出口水溫低于鍋筒壓力下飽和溫度20℃。
為防止鍋爐降溫過快,在正常停爐的4^-6 h內,應緊閉爐門和煙道擋板。之后打開煙道擋板,緩慢加強通風,適當放水。停爐18-24 h,在鍋水溫度降至70℃以下時,方可全部放水。
鍋爐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緊急停爐: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不斷加大向鍋爐進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緊急停爐的操作次序是,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風,減弱引風;與此同時,設法熄滅爐膛內的燃料,對于一般層燃爐可以用砂土或濕灰滅火,鏈條爐可以開快擋使爐排快速運轉,把紅火送人灰坑;滅火后即把爐門、灰門及煙道擋板打開,以加強通風冷卻;鍋內可以較快降壓并更換鍋水,鍋水冷卻至70℃左右允許排水。但因缺水緊急停爐時,嚴禁給鍋爐上水,并不得開啟空氣閥及安全閥快速降壓。
緊急停爐是為防止事故擴大不得不采用的非常停爐方式,有缺陷的鍋爐應盡量避免緊急停爐。
(2)停爐保養(yǎng)。鍋爐停爐以后,本來容納水汽的受熱面及整個汽水系統(tǒng),依舊是潮濕的或者殘存有剩水。由于受熱面及其他部件置于大氣之中,空氣中的氧有充分的條件與潮濕的金屬接觸或者更多地溶解于水,使金屬的電化學腐蝕加劇。另外,受熱面的煙氣側在運行中常常粘附有灰粒及可燃質,停爐后在潮濕的氣氛下,也會加劇對金屬的腐蝕。實踐表明,停爐期的腐蝕往往比運行中的腐蝕更為嚴重。
停爐保養(yǎng)主要指鍋內保養(yǎng),即汽水系統(tǒng)內部為避免或減輕腐蝕而進行的防護保養(yǎng)。常用的保養(yǎng)方式有:壓力保養(yǎng)、濕法保養(yǎng)、干法保養(yǎng)和充氣保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