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作目標及要求
安全管理工作目標
一、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
二、全年事故發(fā)生率低,無集體中毒、群傷、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
三、杜絕或減少學生在校外200米范圍內(nèi)被社會不良青少年敲詐、勒索、毆打等事故。
具體措施:
1. 每學期初對學校安全教育進行研究,布置本學期的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期末有安全工作總結。
2. 學校教職員工、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教輔人員要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保障校園安全和維護學生人身安全的制度完善,責任到人。
3. 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工作,配合消防部門抓好消防培訓和消防教育宣傳活動。
4. 對校園周邊環(huán)境、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要經(jīng)常檢查,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隱患。
5. 定期對學校飲用水進行檢查,使之符合國家頒布的安全標準。
6. 安全教育方式要多樣化,充分利用文藝演出、黑板報、投稿、座談會等形式。
7. 教育學生不要違反規(guī)定進入娛樂場所和網(wǎng)吧。
8. 確保危房、圍墻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到位。
9. 對上級臨時安排的安全工作積極落實,對國內(nèi)、市內(nèi)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要時刻警惕,及時教育師生注意自我保護。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校產(chǎn)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在校長領導下,分管領導主管,各處室、年級組直接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nèi)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nèi)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值班、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jīng)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五、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zhì)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六、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jīng)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
七、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八、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九、經(jīng)常檢查校內(nèi)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