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調運分公司單車合作管理辦法
油品調運分公司單車合作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調運工作正常運行,加強單車調運安全管理,保證車輛運輸、油品質量、數(shù)量安全,參照《單車經營協(xié)議》以及附件的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承運中出現(xiàn)的具體問題對單車的管理進行進一步細化明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油品調運分公司單車合作的車輛。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大車隊職責
(一)油品調運分公司大車隊是單車合作的管理部門,負責單車業(yè)務的日常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負責保管車輛掛靠協(xié)議書。
(二)加強本單位合作單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做好本公司所有合作單車臺帳,收集車輛及車主信息并做好登記,做到一車一檔。
第四條單車職責
(一)合作車輛必須具備原料油(氣)承運能力,資質齊全,并將承運油品車輛的詳細信息及時通報煉化公司備案。
(二)合作車輛必須專車專用,不得承運其他油品,同時在醒目位置對所承運油品的種類、起止地點作明顯標識。
(三)每日裝車前,工作人員對單車提供的當日裝車號,進行gps查詢,確認設備運行良好的方可開票(煉化公司可監(jiān)控)。
(四)合作車輛進入調出方裝車區(qū)前,需將水箱排空,調運公司工作人員協(xié)同各廠操作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無水雙方簽字后方可進入裝氣(油)。
(五)合作車輛裝車后,調出方和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對罐體所有施封口進行施封,檢查施封無誤雙方簽字后放行。
(六)合作車輛裝車出廠后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路線行駛至指定停車場(路查點登記),到達停車場后,工作人員記錄裝車出廠時間和到達時間是否正常,超時的暫停卸車進行調查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七)合作車輛進入調入方卸車點前將水箱排空,經工作人員核對鉛封完好無誤后,此趟調運完成。
(八)合作車輛不按規(guī)定時間、路線行駛、登記、且未向我公司報告,公司將依據(jù)罰款條例予以處罰(注:質量、數(shù)量均無問題也予以處罰)。
(九)合作車輛不得偏離gps監(jiān)控的路線行駛,駕駛員有意關掉電源、破壞gps致使無法監(jiān)控的,將取消該車輛運輸資格。
(十)合作車輛需要維修,檢罐等原因,不能正常運營的,需事先向油品調運分公司大車隊報告,事后出具檢罐證明等書面證明,經公司路查人員,gps監(jiān)控核實無誤后方可投運,否則停運。
(十一)路查人員每日對民營氣(油)站等可疑路段進行監(jiān)控暗查,詳細記錄,排除隱患。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五條為明確車主與油品調運分公司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簽訂經營協(xié)議書。
第六條每月由大車隊組織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參加的人員為大車隊全體人員及自有車輛司機、合作車輛車主、駕駛員。會議的主要議題是:宣講國家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通報當月情況和存在問題,認真制定隱患整改措施,部屬月度安全工作任務。
第七條違章處理
(一)發(fā)生違章后,合作車輛應及時繳納罰款。
(二)嚴重違章行為和違章次數(shù)超過陜西交通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時,車主必須落實辦理停車處理、駕駛人員參加駕駛員培訓班等處罰措施。
(三)車主未及時處理違章或違章行為嚴重影響公司聲譽形象時,油品調運分公司大車隊有權停止合作。
第八條事故處理
(一)合作車輛發(fā)生較大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后,車主應立即向保險公司、交管部門報告,并進行理賠。
(二)合作車輛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九條車輛要求
合作車輛達到公司要求的報廢年限后,應及時更新車輛,并告知油品調運分公司大車隊備案。
第十條獎罰機制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規(guī)定的運輸路線行駛,如未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每次罰款500元,累計發(fā)生三次,甲方有權取消其承運資格,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因各廠生產及所需油(氣)量不確定,故甲方不承諾乙方每月的調運趟數(shù),也不確定調運時間。但乙方必須依照甲方的調運計劃,服從甲方的調度安排。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在節(jié)假日、天氣變化等情況下,拒絕承運油(氣)。否則每次罰款1000元。累計發(fā)生兩次以上(包括兩次),甲方有權取消其承運資格,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制度和規(guī)定,履行相關手續(xù),聽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監(jiān)督、檢查。進入廠區(qū)的車輛設施必須齊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罩、滅火器、接地線),駕駛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不準將煙火帶進廠區(qū),愛護廠區(qū)設施。乙方在裝車、驗收、卸車時應予全程配合,如與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或違規(guī)作業(yè),每次罰款500-1000元,累計發(fā)生兩次以上(包括兩次),甲方有權取消其承運資格,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保管好運輸票據(jù),每車次承運前,必須向甲方交回上趟運輸?shù)挠嘘P票據(jù),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0元,因票據(jù)未能及時上交對甲方結算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酌情處理或取消其承運資格,并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
(五)承運車輛必須專車專用,所承運油品必須由甲方確定,不得承運其他油品,同時在醒目位置對所承運油品的種類、起止地點作明顯標識。
(六)承運車輛不得偏離gps監(jiān)控的路線行駛,駕駛員有意關掉電源、破壞gps致使無法監(jiān)控的,將取消該車輛運輸資格。
(七)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yōu)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八)一個考核季度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人300元的考核獎勵。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管理辦法自發(fā)布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