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從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管理辦法
為加強從業(yè)人員上崗資格證的管理,規(guī)范上崗資格證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持證上崗人員類別
(一)、特種作業(yè)人員:
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從事以下作業(yè)的人員:
1、煤礦井下電氣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和故障處理,保證本班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綜采維修電工、綜采維修鉗工、采掘電鉗工、礦井維修電工、礦井維修鉗工、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2、煤礦井下爆破作業(yè):指在煤礦井下進行爆破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井下爆破工
3、煤礦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保證其安全運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電工
4、煤礦瓦斯檢查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瓦斯巡檢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通風設施的完好及通風、瓦斯情況檢查,按規(guī)定填寫各種記錄,及時處理或匯報發(fā)現的問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瓦斯檢查工、測風工、測塵工;
5、煤礦安全檢查作業(yè):指從事煤礦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巡檢生產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狀況,檢查并督促處理相應事故隱患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安全檢查工
6、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yè):指操作煤礦的提升設備運送人員、礦石、矸石和物料,并負責巡檢和運行記錄的作業(yè)。 適用于操作煤礦提升機,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機,斜井、暗斜井提升機以及露天礦山斜坡卷揚提升的提升機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主、副井提升機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絞車操作工(滾筒直徑1.6米以上)
7、煤礦采煤機(掘進機)操作作業(yè):指在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操作采煤機、掘進機,從事落煤、裝煤、掘進工作,負責采煤機、掘進機巡檢和運行記錄,保證采煤機、掘進機安全運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
8、煤礦瓦斯抽采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瓦斯抽采鉆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測定及瓦斯抽采設備操作等,保證瓦斯抽采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打鉆工 瓦斯抽放泵工
9、煤礦防突作業(yè):指從事煤與瓦斯突出的預測預報、相關參數的收集與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實施與檢查、防突效果檢驗等,保證防突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防突工
10、煤礦探放水作業(yè):指從事煤礦探放水的預測預報、相關參數的收集與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實施與檢查、效果檢驗等,保證探放水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yè)。涉及工種:探放水工
11、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yè):指使用局部加熱的方法將連接處的金屬或其他材料加熱至熔化狀態(tài)而完成焊接與切割的作業(yè)。 涉及以下工種:電氣焊工
(二)、普通崗位人員:
1、采掘專業(yè):采煤工、支護工、液壓支架工、液壓支架(柱)修理工、液壓泵工、打眼工、錨噴工、巷修工、回料工、風筒工、軌道工、搬運工、擁罐工、注漿注水工、機械維修工、裝巖機司機、輸送機操作工(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小絞車操作工、把鉤工、信號工、礦井泵工;
2、機電運輸專業(yè):礦燈工、主扇風機操作工、帶式輸送機操作工、小絞車操作工、把鉤工、信號工、軌道工、搬運工、軌道維修工、電機車司機、電機車跟車信號工、充電工、機車調度員、放煤工、斜井人車跟車信號工、猴車操作工;
3、通風專業(yè):密閉工;
4、地測專業(yè):礦山地質工、礦山測量工
5、洗選專業(yè):重介質分選工、浮選工、壓濾工、水泵工、篩分工、揀矸工、帶式輸送機操作工;
6、其他崗位人員:生產調度員
(三)、班組長
包括所有從事井下作業(yè)的班組長。
二、上崗資格證管理辦法
1. 從業(yè)人員只能在上崗資格證有效期內,從事資格證指定的工種作業(yè),并隨身攜帶上崗資格證原件或復印件,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
2. 不得涂改、轉借、偽造、變造、買賣上崗資格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買賣的上崗資格證。
3. 各單位區(qū)(科)長及技術員對本單位各工種人員持證情況必須了解清楚,根據證件不同要求,到期前一個月自覺主動與職工學校聯系,重新考核換證。各單位“持證上崗”的管理情況,與該單位黨政領導的績效考核掛鉤。
4.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資格證由職工學校統(tǒng)一保管,本人持由職工學校制作的復印件上崗。各單位應在本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證件到期前三個月及時上報職工學校,由礦統(tǒng)一組織送集團公司培訓中心接受復訓。
5. 普通崗位上崗資格證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前一個月,各單位將人員名單報職工學校,職工學校安排復訓,經考核合格后給予發(fā)證。
6、因證件過期、崗位調動、離職退休或其它原因造成證件失效者,須將失效證件及時上繳職工學校。
7. 證件遺失者須及時到職工學校申請補辦,每證交納10元工本費。
三、處罰辦法
1. 無證上崗者,處以100元罰款。對其所在單位黨政正職、主管培訓的技術員一人次各罰款50元。并責令其立即參加安全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
2. 所持上崗資格證與實際崗位不符、持過期證件上崗、持偽造證件上崗、借用他人證件者均按無證上崗對待。
3. 凡已取得上崗資格證,但未持證上崗人員,處以50元罰款。
4. 各級生產指揮人員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相關工種作業(yè),否則按“違章指揮”論處。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jié)輕重另行處罰。
5. 凡因無證上崗或未持證上崗人員被上級有關部門查出而對我礦的處罰,一律由責任單位、責任人承擔。并對其單位黨政正職、主管培訓的技術員各罰款500元/人次。
第2篇 m礦從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管理辦法
為加強從業(yè)人員上崗資格證的管理,規(guī)范上崗資格證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持證上崗人員類別
(一)、特種作業(yè)人員:
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從事以下作業(yè)的人員:
1、煤礦井下電氣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和故障處理,保證本班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綜采維修電工、綜采維修鉗工、采掘電鉗工、礦井維修電工、礦井維修鉗工、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2、煤礦井下爆破作業(yè):指在煤礦井下進行爆破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井下爆破工
3、煤礦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保證其安全運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電工
4、煤礦瓦斯檢查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瓦斯巡檢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通風設施的完好及通風、瓦斯情況檢查,按規(guī)定填寫各種記錄,及時處理或匯報發(fā)現的問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瓦斯檢查工、測風工、測塵工;
5、煤礦安全檢查作業(yè):指從事煤礦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巡檢生產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狀況,檢查并督促處理相應事故隱患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安全檢查工
6、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yè):指操作煤礦的提升設備運送人員、礦石、矸石和物料,并負責巡檢和運行記錄的作業(yè)。 適用于操作煤礦提升機,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機,斜井、暗斜井提升機以及露天礦山斜坡卷揚提升的提升機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主、副井提升機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絞車操作工(滾筒直徑1.6米以上)
7、煤礦采煤機(掘進機)操作作業(yè):指在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操作采煤機、掘進機,從事落煤、裝煤、掘進工作,負責采煤機、掘進機巡檢和運行記錄,保證采煤機、掘進機安全運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
8、煤礦瓦斯抽采作業(yè):指從事煤礦井下瓦斯抽采鉆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測定及瓦斯抽采設備操作等,保證瓦斯抽采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打鉆工 瓦斯抽放泵工
9、煤礦防突作業(yè):指從事煤與瓦斯突出的預測預報、相關參數的收集與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實施與檢查、防突效果檢驗等,保證防突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yè)。涉及以下工種:防突工
10、煤礦探放水作業(yè):指從事煤礦探放水的預測預報、相關參數的收集與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實施與檢查、效果檢驗等,保證探放水工作安全進行的作業(yè)。涉及工種:探放水工
11、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yè):指使用局部加熱的方法將連接處的金屬或其他材料加熱至熔化狀態(tài)而完成焊接與切割的作業(yè)。 涉及以下工種:電氣焊工
(二)、普通崗位人員:
1、采掘專業(yè):采煤工、支護工、液壓支架工、液壓支架(柱)修理工、液壓泵工、打眼工、錨噴工、巷修工、回料工、風筒工、軌道工、搬運工、擁罐工、注漿注水工、機械維修工、裝巖機司機、輸送機操作工(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小絞車操作工、把鉤工、信號工、礦井泵工;
2、機電運輸專業(yè):礦燈工、主扇風機操作工、帶式輸送機操作工、小絞車操作工、把鉤工、信號工、軌道工、搬運工、軌道維修工、電機車司機、電機車跟車信號工、充電工、機車調度員、放煤工、斜井人車跟車信號工、猴車操作工;
3、通風專業(yè):密閉工;
4、地測專業(yè):礦山地質工、礦山測量工
5、洗選專業(yè):重介質分選工、浮選工、壓濾工、水泵工、篩分工、揀矸工、帶式輸送機操作工;
6、其他崗位人員:生產調度員
(三)、班組長
包括所有從事井下作業(yè)的班組長。
二、上崗資格證管理辦法
1. 從業(yè)人員只能在上崗資格證有效期內,從事資格證指定的工種作業(yè),并隨身攜帶上崗資格證原件或復印件,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
2. 不得涂改、轉借、偽造、變造、買賣上崗資格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買賣的上崗資格證。
3. 各單位區(qū)(科)長及技術員對本單位各工種人員持證情況必須了解清楚,根據證件不同要求,到期前一個月自覺主動與職工學校聯系,重新考核換證。各單位“持證上崗”的管理情況,與該單位黨政領導的績效考核掛鉤。
4.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資格證由職工學校統(tǒng)一保管,本人持由職工學校制作的復印件上崗。各單位應在本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證件到期前三個月及時上報職工學校,由礦統(tǒng)一組織送集團公司培訓中心接受復訓。
5. 普通崗位上崗資格證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前一個月,各單位將人員名單報職工學校,職工學校安排復訓,經考核合格后給予發(fā)證。
6、因證件過期、崗位調動、離職退休或其它原因造成證件失效者,須將失效證件及時上繳職工學校。
7. 證件遺失者須及時到職工學校申請補辦,每證交納10元工本費。
三、處罰辦法
1. 無證上崗者,處以100元罰款。對其所在單位黨政正職、主管培訓的技術員一人次各罰款50元。并責令其立即參加安全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
2. 所持上崗資格證與實際崗位不符、持過期證件上崗、持偽造證件上崗、借用他人證件者均按無證上崗對待。
3. 凡已取得上崗資格證,但未持證上崗人員,處以50元罰款。
4. 各級生產指揮人員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相關工種作業(yè),否則按“違章指揮”論處。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jié)輕重另行處罰。
5. 凡因無證上崗或未持證上崗人員被上級有關部門查出而對我礦的處罰,一律由責任單位、責任人承擔。并對其單位黨政正職、主管培訓的技術員各罰款50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