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叉車駕駛員安全管理要求
1 叉車駕駛員應具備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的必備條件,持證上崗;
2 駕駛員不從事叉車駕駛工作6個月至1年者,繼續(xù)擔任駕駛工作的,應經公司安保部重新復試;1年以上的,應重新考核;
3 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yè)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qū)域及廠區(qū)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yǎng)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4 嚴禁酒后駕駛,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辭退;
5 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6 每天認真執(zhí)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第2篇 叉車駕駛員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規(guī)范叉車駕駛員作業(yè),預防和減少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
2、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各分廠所有叉車駕駛員。
3、叉車駕駛員操作規(guī)程
一、駕駛人必須了解車輛的構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養(yǎng)要求,按期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經過專業(yè)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fā)給合格證,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
二、指定叉車責任人,除責任人外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由其他人駕駛叉車。
三、機動、電動叉車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駛入生產車間。
四、車輛發(fā)動前,應嚴格進行出車前檢查,確認完好,方可發(fā)動,嚴禁帶病出車。
五、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在廠區(qū)內行駛時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倒車或進出庫房要駕駛觀望,注意左右,時速不宜超過3公里/小時,防止碰擦墻角和人員,必要時應有人指揮。
六、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吸煙、飲食。
七、作業(yè)完畢或休息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在較平坦或安全指定地點,但不得妨礙交通,影響他人作業(yè)。
八、除駕駛室內,車輛的其他部分嚴禁載人。
九、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十、通過交叉路口、道口,要認真執(zhí)行“一看、二慢、三通過”的規(guī)定,嚴禁搶道爭行。
十一、當叉運貨物堆放高度影響視線時,必須倒行。
4、責任
4.1部門主管
4.1.1應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做好叉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排除事故隱患。
4.1.2叉車駕駛員違章作業(yè)或發(fā)生人身安全事故,廠級主管應負領導責任,相關人員負連帶責任。
4.2處罰辦法
違反以上每條者,叉車駕駛員每事次扣款200元,違反兩次者解除勞動合同。如若造成他人傷害的,按《工傷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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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文件編號
生效日期
2007/10
叉車駕駛員管理制度
版本
b版
第2頁 共2頁
4.3監(jiān)督
4.3.1各分廠主管及安全員每月必須實行叉車駕駛員安全作業(yè)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3.2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小組應不定期的對各分廠叉車駕駛人員作業(yè)情況進行檢查,各分廠應對檢查予以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說明
5.1隨公司發(fā)展,本制度將做必要修正,其修正權、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5.2本制度經常務副總批準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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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