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的使用安全技術與管理要求
第一節(jié)一般安全要求
(一)升降機出廠時,應有產品標牌,標明額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設高度、制造單位、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并附產品合格證。升降機吊籃與架體的涂色應有明顯區(qū)別。
(二)使用單位應根據升降機的類型制定操作規(guī)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檢修制度。
(三)使用單位應對每臺升降機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驗收、檢修、試驗及事故情況。
(四)安裝和拆除升降機架體人員,應按登高架設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要求,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和經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發(fā)給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五)升降機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正式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應配備經考試合格,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專職司機,嚴禁無證開車。
(七)井架出入口支承平橋的鋼花梁兩端要用14號鉛絲扎牢,并用φ6鋼筋吊捆牢固。橋枋要用鉛絲與鋼花梁扎牢。
(八)井架出入口與建筑物連接的平橋(臺)必須架設牢靠,寬度不得小于1.5米;使用組合井架時,寬度不應小于該井架的寬度;平橋板必須滿鋪,不得留有空隙。平橋(臺)兩側應架設防護欄桿和掛安全立網,護欄桿距平橋(臺)面高度以1.2米左右為宜,中間要加設橫桿不少于二道,護欄桿的垂直距離應小于40厘米。井架與建筑的距離超過30cm時,應在平橋底掛兜底安全平網。
(九)井架在樓層的出入口上方要架設防護擋板或掛安全平網防護,并在出入口處設層間活動安全閘門和在顯眼處掛有安全操作規(guī)定標牌和警示標志。
(十)吊籃底板應使用有防滑措施的鋼板;如使用木板時,木板下焊有不小于φ6間距20cm×20cm的鋼筋網支承。
(十一)架體的三個外側面要滿掛密眼安全網,安全網的重疊位置應不少于10cm,并綁扎牢靠。使用組合架時,還必須在相鄰井架之間用棚竹、鋼筋網腳手板或密目安全網設置安全隔離防護,防護桿、板的空隙不應大于50mm,高度與架體相同。
(十二)作業(yè)人員嚴禁乘吊籃升降。
(十三)在架體安裝和拆除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區(qū)上方及地面10m范圍內設警戒區(qū),并有專人監(jiān)護??拷煌ǖ缆坊蛴腥瞬僮鞯牡胤竭€要設置防護擋板。
第二節(jié)提升機構安全要求
一、卷揚機的選用或制造,應滿足額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參數的要求。
二、提升機宜選用可逆式卷揚機,高架提升機不得選用摩擦式卷揚機。
三、卷筒兩端的凸緣至最外層鋼絲繩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倍。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
四、卷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于30。
五、卷揚機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卷揚機》的規(guī)定。
六、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比值:低架提升機不應小于25,高架提升機不應小于30。
七、滑輪應選用滾動軸支承?;喗M與架體(或吊籃)應采用剛性連接,嚴禁采用鋼絲繩、鉛絲等柔性連接和使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八、以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其滑輪應有防脫槽裝置。
九、提升鋼絲繩的最大工作拉力按下式確定:
式中:s—鋼絲繩最大工作拉力;
p—提升荷載(n);
α—承載鋼絲繩分支數;
η—滑輪組總效率。
十、提升鋼絲繩安全系數應按下式確定:
式中:n —安全系數,一般取7~9;
sp—鋼絲繩破斷拉力(n);
s—鋼絲繩最大工作拉力(n)。
十一、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頭與卷筒應用壓縮裝置卡牢,在卷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當吊籃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少于3圈。
十二、鋼絲繩端部的固定當采用繩卡時,繩卡應與繩徑匹配,其數量不得少于3個,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放在受力繩的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十三、鋼絲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圓股鋼絲繩》的規(guī)定,并有合格證。
第三節(jié)建筑卷揚機使用安全技術
一、準備工作
1、卷揚機的司機必須經過訓練,了解所操縱的卷揚機的結構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養(yǎng)規(guī)程,并經考核合格方準單獨操作。
2、卷揚機應安放在視線良好、便于操作的地點。安裝時基座必須平穩(wěn)牢固,縱橫兩向要保持水平。輕型卷揚機要前頂后拉,重型卷揚機應埋設地腳螺絲,以防工作時產生滑動或傾翻。
3、操作處需搭設工作棚,四周要有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域。電氣設備要安裝在卷揚機和操作人員附近,接地要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4、鋼絲繩和滑輪必須經常檢查,注意滑輪軸心的磨損,鋼絲繩不準有結節(jié)、扭轉現象,如鋼絲繩磨損在一個節(jié)距內斷絲超過10%時,應予更換。
5、鋼絲繩應從卷筒的下方引出,出繩應接近水平,避免在地上拖拉。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應與卷筒軸心線成直角。卷筒距第一導向滑輪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
6、為了使卷揚機停車、就位安全準確,可在鋼絲繩上作好上下停車位置的標志(可系一紅色小布條)。
7、使用前首先清除工作場所周圍的障礙物,檢查離合器、制動器、滑輪、棘輪是否工作可靠,防護罩是否牢固,并進行空載和滿載試運轉,待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操作。
二、操作要點
1、司機應精力集中,在卷揚機起停和運轉中要隨時注意工作場所的人物動態(tài)。嚴禁在工作中和他人嘻笑交談或擅自離開,嚴禁酒后開車,夜間工作應有足夠的照明。
2、卷揚機不得超載工作,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還須用棘輪保險。
3、鋼絲繩在筒上要排列整齊,不能完全放完,至少要在卷筒上保留三圈。
4、工作中經常監(jiān)視運轉情況,如發(fā)現電壓下降,觸點冒火、漏電、溫度過高、響聲不正?;蛑苿硬混`時,應立即停車檢修。
5、卷揚機在轉動時,不得跨越鋼絲繩,更不得用手、腳去撥弄卷筒上的鋼絲繩, 也不得進行任何修理、調整、保養(yǎng)等作業(yè)。
6、除可用于載人載物的施工升降機外,對于一般的升降機嚴禁用卷揚機運送人員上下,如有人強行乘坐,司機有權拒絕開機,否則司機應負主要責任。
7、工作中如遇停電或需檢修時,應立即拉開電源開關。工作完畢或中途休息時,吊籠不得懸在空中,應放在地面,并收緊鋼絲繩。下班時應拉下電源閘刀,鎖好開關箱。
三、維護保養(yǎng)
1、每班保養(yǎng)(每班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進行)
(1)清潔機體、按潤滑表加注規(guī)定的油料。
(2)檢查各部聯接螺栓,應完整無缺,緊固牢靠。
(3)檢查鋼絲繩有無斷絲變形現象,各聯接處要緊固可靠,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潤滑良好。
(4)檢查電路和控制設備,各接頭應聯接可靠,保險絲應符合規(guī)定。清除開關、磁力啟動器或凸輪控制器的灰塵和臟物。電氣設備應防雨防潮,接地良好,工作可靠。
(5)檢查制動器和離合器,操作手柄位置應準確,拉桿銷軸應牢固,各開口銷不得缺損,制動瓦(帶)應保持清潔無油。制動應可靠,分離要徹底,防護罩應完好。
(6)檢視運轉情況,應無沖擊、振動與過大的噪音。
2、一級保養(yǎng)(每隔300工作小時進行)
(1)進行每班保養(yǎng)的全部作業(yè)
(2)清除電動機滑環(huán)和炭刷架上的灰塵,炭刷架應轉動靈活,壓力均勻,接觸良好(鼠籠式電動機無此項工作)。
(3)檢查調整制動器和離合器,清除油污。調整閘瓦與制動輪的間隙:快速卷揚機為1—1.5mm,慢速卷揚機最大徑向間隙應不大于1mm。制動帶與制動輪的間隙為1—1.2mm。調整離合器,應保證脫開和接合靈活有效。
(4)檢查開式齒輪,不得有破損、斷裂現象。
(5)清洗減速油箱,將減速箱內的臟油放出后加入適量柴油,運轉3—5分鐘將其放出,洗滌干凈后再加注新潤滑油至規(guī)定的液面高度。
3、二級保養(yǎng)(每隔600工作小時進行)
(1)進行一級保養(yǎng)的全部工作。
(2)清除凸輪控制器及其觸頭的灰塵污垢并修磨平整,以保持觸點的正確接觸面。檢查線路是否完好,轉動部分要加油潤滑,保持運轉靈活。
(3)用500伏搖表測量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值,應不低于0.5兆歐,否則應予干燥。清除定子繞組上的灰垢,檢查定子與轉子間有無摩擦痕跡,清洗軸承,加注新潤滑油脂。
(4)拆檢制動器、離合器,清除污垢,檢查磨蝕程度。制動瓦(帶)與輪的接觸面積不應小于80%,否則應予調整或更換。
(5)拆檢清洗開式齒輪,齒厚磨損不大于20%—25%,軸和銅套的間隙不應大于0.4mm,滾動軸承的徑向間隙應為0.16—0.20mm,否則應予修復或更換。
(6)檢查減速箱是否漏油。清洗減速箱齒輪、軸承及油道。齒輪的側向間隙不能大于1.8mm,滾動軸承的徑向間隙不應超過0.16—0.20mm,軸頸與銅套的間隙不能大于0.3mm,加注新潤滑油后,油封處不應滲油。
(7)檢查鋼絲繩接頭是否牢固,當鋼絲繩磨損達到報廢標準時應予更換。
(8)進行滿載和超載試驗(超載量為10%),各部分應符合要求,工作可靠。
四、故障排除
一般卷揚機的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詳見表7-1、表7-2。
故 障 現 象 | 故 障 原 因 | 排 除 方 法 |
卷筒不轉 | 1、制動器失靈 2、超負荷 | 1、調整制動蹄間隙,排除 磁鐵電路故障 2、減小荷載至額定值 |
變速器有噪音和發(fā)熱 | 1、嚙合間隙不當或齒輪磨損過甚 2、軸承損壞 3、缺少潤滑油或潤滑油過多 | 1、調整間隙或更換齒輪 2、更換軸承 3、加或減至規(guī)定數量 |
輕載時吊鉤下降阻滯 | 1、制動器分離間隙過小 2、滾筒軸承(銅套)缺油 | 1、調整分離間隙 2、清洗并加注潤滑油 |
不能停機或制動失靈 | 1、開關失靈 2、制動蹄有油污 3、制動蹄間隙過大 4、制動蹄片磨損過甚 5、制動蹄翹曲或接觸面過少 | 1、修理或更換 2、洗凈吹干 3、按規(guī)定調整間隙 4、更換制動蹄片 5、修整蹄面,保持接觸面達80%以上 |
表7-1?電動單筒快(慢)速卷揚機主要故障及排除方法
表7-2行星式卷揚機主要故障及排除方法
故 障 現 象 | 故 障 原 因 | 排 除 方 法 |
卷筒不轉 | 1、制動帶與制動鼓未脫開 2、吊物超重 | 1、調整兩者之間的間隙 2、減輕吊重 |
制動失效,不能停機 | 1、制動帶有油污 2、制動帶與制動鼓間隙過大 3、制動帶翹曲或磨損過甚,接觸面積太小 | 1、洗凈后吹干 2、調整兩者之間的間隙 3、更換制動帶使接觸面積達80%以上 |
輕載時吊鉤下不來 | 1、制動帶與制動鼓分離間隙過小 2、卷筒軸承缺油 | 1、調整分離間隙 2、清洗并加注潤滑油 |
齒輪傳動機構有噪音和發(fā)熱 | 1、輪齒磨損過甚或嚙合間隙不當 2、軸承損壞 3、潤滑油過少或過多 | 1、更換齒輪,調整嚙合間隙 2、更換軸承 3、按規(guī)定加注潤滑油 |
第四節(jié)電氣安全要求
一、選用的電氣設備及電氣元件,必須符合提升機工作性能、工作環(huán)境等條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證。
二、提升機的總電源應設短路保護及漏電保護裝置;電動機的主回路上,應同時裝設短路、失壓、過電流保護裝置。
三、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值(包括對地電阻值)必須大于0.5μω;運行中必須大于1000ω/ν。
四、提升機的金屬結構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地,其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
五、當提升機高度超過相鄰建筑物的避雷裝置保護范圍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中第4.4.2條規(guī)定的條件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地阻應小于10ω。
六、攜帶式控制裝置應密封、絕緣,控制回路電壓不應大于36ν,其引線長度不得超過5m。
七、工作照明的開關,應與主電源開關相互獨立。當提升機電源被切斷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各自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八、禁止使用倒順開關作為卷揚機的控制開關。
九、電動機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機基本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并有出廠合格證書。
十、提升機的電氣設備的制作與組裝,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控制屏(臺)技術要求》、《低壓配電屏技術要求》等的規(guī)定。
第五節(jié)使用安全與管理要求
一、使用安全要求
(一)安裝后使用前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升降機安裝后,應由主管部門按照本要求和設計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發(fā)給使用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jié)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tǒng)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信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2、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每月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檢查內容包括: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
(5)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
(6)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3、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由作業(yè)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yè)。檢查內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動,驗證是否可靠,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2米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wěn)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yè)司機的視線是否開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三)使用升降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和乘吊籃上下;
3、高架提升機作業(yè)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司機均應立即執(zhí)行;
4、當吊籃尚在懸空吊掛時,卷揚機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座位;
5、在支承安全裝置未有支承好吊籃時,嚴禁人員進入吊籃;
6、吊籃在運行時,嚴禁人員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架體內。在架體附近工作的人員、身體不得貼近架體。使用組合架體時,進入吊籃工作的人員,應隨時注意相鄰吊籃的運行情況,人和物料、工具不得越入相鄰的架體內;
7、架體的斜桿和橫桿,不得隨意拆除;如因運輸需要,也只準將部分少數斜桿拆除。各樓層的出入口所拆除的斜桿,應安裝回在被拆除的開口節(jié)的上或下一節(jié)上,并與該節(jié)原有的斜桿成交叉狀,但連續(xù)開口不允許大于兩節(jié)。且必須在適當的地方裝上與建筑物作剛性錨固的臨時拉桿或支撐,以保持架體的剛度和穩(wěn)定;
8、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yè)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yè)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9、發(fā)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yè)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10、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fā)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更換;
11、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米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12、裝設搖臂拔桿的提升機,作業(yè)時,吊籃與搖臂拔桿不得同時使用;
13、作業(yè)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14、施工升降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嚴禁使用:
(1)電機制動系統(tǒng)不靈活可靠;
(2)控制元件失靈和控制系統(tǒng)不全;
(3)導軌架和管架連接松動;
(4)視野很差(大霧及雷雨天氣),滑桿結冰以及其他惡劣作業(yè)條件;
(5)齒輪與齒條的嚙合不正常;
(6)站臺和安全欄桿不合格;
(7)鋼絲繩卡得不牢或有銹蝕斷裂現象;
(8)限速或手動剎車器不靈;
(9)潤滑不良;
(10)司機身體不正常;
(11)風速超過12米/秒(六級風);
(12)導軌架垂直度不合要求;
(13)減速器聲音不正常;
(14)齒條與齒輪齒厚磨損量大于1毫米;
(15)剎車楔塊齒尖變鈍,其平臺寬大于0.2毫米;
(16)限速器未按時檢查與重新標定;
(17)導軌架管壁厚度磨損過大(100米高超過1毫米;75米高超過1.2毫米;50米高超過1.4毫米)。
二、管理安全要求
(一)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保養(yǎng)、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yǎng)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yè)要求。
(二)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tǒng)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三)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四)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