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shù)據(jù)質(zhì)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化學藥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化驗人員不得進入試劑室,外來人員嚴禁私拿亂放。
2.易燃易爆試劑應存放 于通風良好的房間內(nèi),室內(nèi)通風要求良好,同時不應和易然物放在一起。嚴禁在化驗 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然液體。
3.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以產(chǎn)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氧化性物質(zhì)與還原性物質(zhì)。
4.腐蝕性試劑應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擊,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zhì)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類、烯烴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過一年。
6.化學藥品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均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
7.發(fā)現(xiàn)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制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品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8.劇毒品應存放于專門的柜中,建立領用需經(jīng)審批,雙人簽字制度,同時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員應熟悉藥性。
9. 庫房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持室內(nèi)干燥、潔凈、通風、避光,試劑排列有序。
10.庫房管理人員要加強學習了解各種藥品的物理和化學性質(zhì),嚴禁錯誤的存放,搬運,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