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珠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庫存限量:1000公斤。
二、發(fā)出限量:每次每種限量50公斤(發(fā)至中轉庫)。
三、嚴禁超量領取亮珠,必須按計劃生產,不合格亮珠一律不準入庫。
四、庫內要求堆放整潔,高度不超過5箱,破箱嚴禁使用,分類掛牌存放,以防錯亂。
五、發(fā)貨時只限1人進入庫內。
六、亮珠入庫、發(fā)出時,應注意輕拿輕放,嚴禁碰擊、摩擦或超量。
七、任何人不準穿化纖衣服、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釘鞋進入庫內。
八、經常打掃庫內清潔衛(wèi)生,保持地面干凈。
九、嚴禁板車進入庫內或停放倉庫門口。
十、倉管員要經常檢查,注意防潮、防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