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驗收管理制度
固定資產在購入后都要進行合理有效的驗收。
1、固定資產的驗收由資產管理相關人員、使用部門和采購人員共同驗收。
2、采購物品或設備運到后,由總務人員和設備使用部門對物品或設備進行開箱檢查,并填寫驗收單。
3、填寫所收物品或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出廠日期,制造單位,包括附屬設備和技術文件等。
4、驗收單一式三聯(lián),在與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核對一致后,由總務人員人員、設備使用部門和供貨商分別簽字確認,并歸檔保存。
5、在對物品或設備進行開箱驗收后,資產管理人員填制《固定資產增加單》,簽字確認。將驗收合格后的固定資產交給使用部門。
6、驗收后續(xù)工作。
(1)、對購入物品或設備辦完相關手續(xù)后,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對固定資產及時進行編號。
(2)、固定資產一經編號,不得改變,也不能重復編號,同一編號不能重復使用。
(3)、驗收后應及時生成該固定資產序號并及時貼于固定資產上。
7、賬務處理
(1)、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同時登記固定資產電子賬。
(2)、如果不能及時取得發(fā)票,可按合同金額或采購訂單上的金額登記固定資產電子賬,待取得發(fā)票后,再對設備原值進行調整。
8、財務科會計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購物金額是否與合同或采購訂單一致。
9、在核實無誤后,生成相關的會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