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爆破作業(yè)都必須編制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和爆破說明書。器材、引爆雷管炸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爆破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
2、“一炮三檢”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認真檢查爆破地點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況,只有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怀^1.0%,也無局部瓦斯積聚(體積超過0.5m3瓦斯?jié)舛冗_到2.0%以上)時方準進行爆破作業(yè)。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wǎng)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fā)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wǎng)路是否導通。檢查爆破地點及周圍的安全情況,當有支架損壞、空頂、瓦斯?jié)舛瘸?、炮眼異常時,不準爆破作業(yè)。
4、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種不同品種的炸藥。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5、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fā)爆器。發(fā)爆器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發(fā)爆器必須統(tǒng)一管理、發(fā)放。必須定期校驗發(fā)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shù),并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使用。發(fā)爆器的把手、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
6、爆破前,所有人員必須撤到安全距離以外。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放炮地點,并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具體規(guī)定。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shù),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7、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裝藥、分次運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時都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1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8、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9、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三百二十九條的要求。
1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1、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放炮員和班組長必須檢查爆破地點及附近的安全情況,有隱患問題時要立即處理。
12、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13、爆炸材料庫和爆炸材料發(fā)放硐室附近30米范圍內,嚴禁爆破。
14、在開鑿或延深立井井筒時,必須在地面或在生產水平巷道內進行爆破。在爆破母線與電力起爆接線盒引線接通之前,井筒內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斷電。只有在爆破人員完成裝藥和連線工作,將所有井蓋打開,井筒、井口房內的人員全部撤出,設備、工具提升到安全高度以后,方可爆破。爆破通風后,必須仔細檢查井筒,清除崩落在井圈上、吊盤上或其他設備上的矸石。
15、爆破作業(yè)完畢后,當班剩余的炸藥、雷管必須由爆破工點清交回爆炸材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