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服裝店員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收銀臺處),嚴禁未簽到或找人代簽者。
2、上班時間:根據店鋪地理位置進行制定。
3、上班期間嚴禁遲到或早退,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以曠工一天標準計算;若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4、當班期間不得離崗3次以上,每次不能超過15分鐘。
5、員工嚴禁未經店長同意而私自換班或代班。
6、員工一個月可向店長申請調換班2次休息,調班休息時必須提前申請,與同事做好工作的交接。
7、員工請假/休假事宜參見請假制度(暫行)規(guī)定。
二、儀容儀表
1、員工進入工作崗位前應按要求著統(tǒng)一工裝、戴工牌(左胸上方)。
2、畫淡妝,頭發(fā)后不蓋耳,女生長發(fā)需盤起;男生不留長發(fā)、不留胡須。
3、指甲修剪整齊、不留長指甲;
4、口腔保持清新,班前不吃生蔥、生蒜等食品。
5、嚴禁在顧客前交頭接耳、指手畫腳,不可有摳鼻、挖耳、抓頭、瘙癢等小動作,需對顧客需使用禮貌用語。
三、日常行為規(guī)范
1、上班期間手機統(tǒng)一保管,方可銷售。
2、員工無論上、下班都嚴禁在專柜賣場區(qū)域內抽煙、打牌、下棋、賭博等情況。
3、員工在上班時間內不準吃零食,不準看報紙、雜志、寫信或打盹等。
4、員工在休息時間內飲食、喝水、補妝等需避開顧客。
5、員工上班時間嚴禁私自外出。
6、員工工作時間嚴禁打鬧嬉戲、聊天、說笑等做與工作無關緊要的事。
7、員工要及時整理和維護賣場的貨品陳列,各負責區(qū)的商品不能反掛、掛鉤朝向不一致、商品間距不一致。
8、員工在新款到貨以后三天內要及時熟悉商品知識、貨號、價位、庫存、面料、風格、顏色等。
9、員工未接到店長同意私自出貨,將店鋪衣服外借、打折或去零頭。
10、嚴禁員工在培訓、轉正、晉升等考試過程中有舞弊。
11、收銀員要及時登記顧客資料、嚴禁資料不完整、少登漏登并未妥善保管維護好顧客檔案情況。
12、員工要主動及時處理顧客售后投訴。
13、收銀員要管理好賣場的電話、電腦等相關收銀設備。
14、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利用店鋪電話進行私聊,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一經查實,個人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
15、員工要注意保持賣場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做好店面及倉庫衛(wèi)生,開票臺上不得隨意亂放東西(水杯、手機、雜志、報紙等),倉庫物品需歸類疊好直接放入包裝袋,私人物品不得隨處亂丟。
16、員工要愛護專柜賣場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倉庫門銷、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即時申請維修,嚴禁擅自拆裝。
17、員工必須把店內貼心服務傳達給我們接待的每一位顧客,提供給顧客的貼心服務(如:茶水、糖果、水果等)員工當班期間不得享用。
18、公司員工要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嚴禁頂撞上級。
19、員工對店長安排的重要、緊急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反饋,要執(zhí)行及反饋。
20、員工要對本店鋪同事的家庭住址、工資收入等私人信息進行嚴格的保密。
四、會議、培訓管理
1、員工在參加會議及培訓前,一律不準遲到,早退或缺席,否則曠工處理。
2、員工在會議及培訓期間一律實行簽到制度,一律不允私下低聲交談(自由討論除外),不允許看報紙、雜志,不允許翻看手機、接打電話、私下離場等其它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不允許擾亂會議秩序。
3、員工在會議中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時,請直接將意見或建議私下當面提出或直接向領導反映,嚴禁私下相互埋怨、指責,嚴禁會上爭吵辱罵、打架斗毆及私自離會場等情況,情節(jié)嚴重者直接給予以開除處理。
五、其他
1、嚴禁員工利用店鋪活動套取顧客積分或套現等行為。
2、員工未經允許而動用他人私人物品者或發(fā)現偷盜行為。
3、員工在往各店鋪送貨途中如有遺失或因店鋪原因造成貨品丟失,丟失商品一律按吊牌價的7折賠付。
4、員工在賣場內發(fā)表虛假、誹謗的語言及與同事、顧客爭吵、打架斗毆的,經發(fā)現予以開除。
5、員工要對屬于店鋪商業(yè)機密的信息進行保密,嚴禁向他人透露,凡違規(guī)者直接開除。
6、員工聘用時提供或填寫虛假資料、證明及證書是虛假的,可直接給予辭退處理。
7、員工提出辭職規(guī)定:試用期員工須提前7天申請,正式人員須提前1個月申請。未按正常手續(xù)辦理離職手續(xù)的除了扣除當月工資外,不給予退還押金。
8、員工因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店鋪蒙受損失者,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法律責任。
9、本制度自頒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請假制度(暫行)一、目的為了完善考勤制度,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打造一支有組織有紀律的一流商業(yè)團隊,特制定本制度。
六、請假程序和方法
1、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店長審批簽字備案后方能請假,否則以曠工論處;請1天以內的假(含1天),必須提前一天申請;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必須提前二天申請;3天以上的假,必須提前三天申請,否則可不予審批。若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辦理請假手續(xù)者,應使用電話方式請假(不得利用短信留言),并于假后上班兩天內補辦相應手續(xù)(星期六、日及節(jié)假日不能調休、換班、請假)。
2、批假權限采用層級制,即按職務高低進行審批,店長審批權限為一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
3、凡未按請假程序辦理者以曠工論處。
七、請假的注意事項:
1、員工及領班平時請假(除婚假、喪假、生育假外)無論節(jié)假日(周六、日、法定日)、事假按照:扣當天底薪150%、病假按照:扣當天底薪、曠工按照:扣當天底薪工資200%;店長以上扣繳:當天底薪(病假除外)。
2、不準許連請休5天以上,凡超5天以上屬于自動離職,無工資;連續(xù)曠工2天或在30天內無故曠工總計達3次者屬于自動離職,無工資。
3、辦公室人員晨會、店長會、月會、代表會等遲到前打招呼,不打招呼者按遲到處罰的雙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