攪拌站計量稱的檢定、校準及管理制度
1、混凝土攪拌站有骨料稱、水泥稱、粉煤灰稱、水稱、添加劑稱五種計量稱,全部采用拉式稱重傳感器電子計量。
2、新購入的攪拌站由設備生產廠家負責安裝、調整稱重傳感器,計量稱通過工控機進行“電子稱設置”。
3、計量稱的檢定、校準全部在“商品砼自動化生產管理系統”軟件界面中進行,新裝站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設備生產廠家來人共同完成計量稱的檢定工作,檢定合格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放計量合格證,攪拌站才能投入施工生產。
4、發(fā)生下列情形時需進行靜態(tài)計量校驗,并做好記錄。
a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b停產1個月以上(含1個月),重新生產前;c生產大方量混凝土前;d發(fā)生異常情況時。
靜態(tài)計量校驗的加荷值應與實際生產情況相符,加荷應分級進行,分級數量不少于5級。當靜態(tài)校驗結果超出法定計量部門檢定誤差范圍時,必須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計量部門重新檢定。
5、 每一工作班秤量前,應對計量設備進行零點校核,并做好記錄。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計量稱需定期進行校準;攪拌站在外部設備或使用條件變化時,在使用電子計量稱之前,必須校準電子秤。
7、攪拌站計量稱的校準工作必須有此項職責和權限的人員進行,操作員對稱進行校準必須在攪拌站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