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全廠(公司)各級必須加強對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和生產(經營)中能造成事故的能量即危險源進行嚴格管理和控制。
二、各班組、分廠(車間、工段、隊)一旦發(fā)現事故隱患和危險源,應立即向本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匯報。必要時應報請有關機構對事故隱患或危險源進行評估或分級。
三、對事故隱患和危險源,本廠(公司)各級都要成立事故隱患整改小組或危險源整改管理小組,由本級主要負責人負責,并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定期排查事故隱患和危險源,掌握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的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的整改與現場管理;
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期限,責任到人,并組織實施;
3、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應急處置預演;
4、隨時掌握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的動態(tài)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的完好有效。
四、對被確定為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的地點、部位和設備,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對難于立即整改的,應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并逐級上報。
五、接至本廠(公司)、地方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下發(fā)的《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yè)整改通知書》時,應立即停產停業(yè),按有關要求進行整改。
六、對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和危險源,能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分廠(車間、工段)、班組或個人,本廠(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存在或發(fā)現事故隱患、危險源隱瞞不報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給予批評或經濟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