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處管理部保安部獎懲制度
管理處管理部(保安部)獎懲制度
1.0目的
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員隊伍建設,鼓勵管理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本制度。
2.0內容
2.1嘉獎
2.1.1一月內忠于職守、工作積極、文明執(zhí)勤,表現優(yōu)異者,給予表揚。
2.1.2密切聯(lián)系顧客,為顧客做好事,助人為樂、拾金不昧、拒腐蝕、賄賂,屢受顧客稱贊者或本月內連續(xù)受表揚者,給予嘉獎。
2.1.3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在搶險救災中,保護顧客和管理區(qū)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突出表現者,給予嘉獎。
2.1.4對在轄區(qū)內抓獲搶劫、盜竊案犯和其他違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者,給予表揚和嘉獎。
2.1.5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改進做出較大貢獻者,報請公司晉級。
2.1.6管理部將根據具體情況報請管理處上報公司調整獎勵方案。
2.2懲罰
2.2.1懲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后警告、罰款、辭退。
2.2.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口頭警告并處罰金20元。
2.2.2.1當值時不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未能達到標準要求的,連續(xù)兩次提醒和教育無效者。
2.2.2.3未經批準擅離崗位時間較短尚未造成事故損失者。
2.2.2.4在崗位看書、看報、聽音樂、吹口哨、抽煙、吃零食、聊天等。
2.2.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經勸告一次無效者。
2.2.2.6不服從領導指揮,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2.2.2.7崗位職責和要求執(zhí)行不力,尚未造成損失的。
2.2.2.8不按規(guī)定參加培訓、會議者。
2.2.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予書面警告并處罰金50元
2.2.3.1違反2.2.2.1條屢教不改者,處第二次書面警告。
2.2.3.2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未請假者。
2.2.3.3擅自離崗,情節(jié)嚴重。
2.2.3.4使用公司設備辦理私事者。
2.2.3.5上班私自會客者。
2.2.3.6不服從領導指揮、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2.2.3.7崗位職責和要求執(zhí)行不嚴、造成一定影響者。
2.2.3.8無特殊情況未經允許私入顧客房內、倉庫、辦公室等。
2.2.3.9當值睡覺者。
2.2.3.10上崗前飲酒者。
2.2.4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并視其情節(jié)處以相當的罰金。
2.2.4.1當值時濫用職權,以權謀私。
2.2.4.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2.2.4.3監(jiān)守自盜、敲詐勒索、無理傷人、見危不救、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害者,立即辭退、情節(jié)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2.4.4不請假、連續(xù)曠工兩天以上者。
2.2.4.5無論何種原因,與業(yè)戶、公司員工打架者。
2.2.4.6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漫罵上級者。2.2.4.7因主觀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公物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2.2.4..8當值睡覺,情節(jié)嚴懲重者。
2.2.4.9工作時間內聚眾賭博或圍觀賭博。
3.0記錄
《違紀處分執(zhí)行書》由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有關部門保存至員工離職后一年。
4.0附件
《違紀處分執(zhí)行書》
第2篇 管理處管理部保安部獎懲制度格式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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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處管理部(保安部)獎懲制度
1.0目的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員隊伍建設,鼓勵管理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本制度。
2. 0內容2.1嘉獎
2.1.1 一月內忠于職守、工作積極、文明執(zhí)勤,表現優(yōu)異者,給予表揚。
2.1.2 密切聯(lián)系顧客,為顧客做好事,助人為樂、拾金不昧、拒腐蝕、賄賂,屢受顧客稱贊者或本月內連續(xù)受表揚者,給予嘉獎。
2.1.3 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在搶險救災中,保護顧客和管理區(qū)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突出表現者,給予嘉獎。
2.1.4 對在轄區(qū)內抓獲搶劫、盜竊案犯和其他違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者,給予表揚和嘉獎。
2.1.5 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改進做出較大貢獻者,報請公司晉級。
2.1.6 管理部將根據具體情況報請管理處上報公司調整獎勵方案。
2. 2懲罰
2.2.1 懲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后警告、罰款、辭退。
2.2.2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口頭警告并處罰金20元。
2.2.2.1 當值時不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未能達到標準要求的,連續(xù)兩次提醒和教育無效者。
2.2.2 .3未經批準擅離崗位時間較短尚未造成事故損失者。
2.2.2 .4在崗位看書、看報、聽音樂、吹口哨、抽煙、吃零食、聊天等。
2.2.2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經勸告一次無效者。
2.2.2 .6不服從領導指揮,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2.2.2 .7崗位職責和要求執(zhí)行不力,尚未造成損失的。
2.2.2 .8不按規(guī)定參加培訓、會議者。
2.2.3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予書面警告并處罰金50元
2.2.3 .1違反2.
2.2.1 條屢教不改者,處第二次書面警告。
2.2.3 .2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未請假者。
2.2.3 .3擅自離崗,情節(jié)嚴重。
2.2.3 .4使用公司設備辦理私事者。
2.2.3 .5上班私自會客者。
2.2.3 .6不服從領導指揮、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2.2.3 .7崗位職責和要求執(zhí)行不嚴、造成一定影響者。
2.2.3 .8無特殊情況未經允許私入顧客房內、倉庫、辦公室等。
2.2.3 .9當值睡覺者。
2.2.3 .10上崗前飲酒者。
2.2.4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并視其情節(jié)處以相當的罰金。
2. 2.
4.1當值時濫用職權,以權謀私。
2. 2.
4.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2. 2.
4.3監(jiān)守自盜、敲詐勒索、無理傷人、見危不救、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害者,立即辭退、情節(jié)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 2.
4.4不請假、連續(xù)曠工兩天以上者。
2. 2.
4.5無論何種原因,與業(yè)戶、公司員工打架者。
2. 2.
4.6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漫罵上級者。
2. 2.
4.7因主觀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公物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2.2.4 .8當值睡覺,情節(jié)嚴懲重者。
2. 2.
4.9工作時間內聚眾賭博或圍觀賭博。
3. 0記錄《違紀處分執(zhí)行書》由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有關部門保存至員工離職后一年。
4.0 《違紀處分執(zhí)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