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服務中心外判服務監(jiān)管制度
項目管理(服務)中心外判服務監(jiān)管制度
1目的
通過對外判服務單位監(jiān)管,確保外判服務單位的服務質量與外判服務合同的要求相吻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服務)中心外判服務監(jiān)管工作。
3職責
3.1經理負責對外判單位的服務質量做出評價。
3.2各部門主管對外判單位的日常工作進行監(jiān)管,同時對存在問題做出處理并匯報至經理。
4內容
4.1各部門主管根據外判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對各外判服務單位的日常服務質量進行巡檢。
4.2對外判服務單位日常工作的巡檢頻次應按照合同約定的頻次落實,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的則默認為至少每周一次,并填寫外判服務巡檢表。
4.3因外判服務單位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業(yè)主投訴或重大影響的,管理(服務)中心因及時向外判服務單位出具書面警告信并存檔備查。
4.4外判服務質量應每月進行一次評估并填寫《供方合同履行能力評審表》,評估應以日常外判服務巡檢記錄為依據由管理(服務)中心經理確認,評估結果作為付款依據,同時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
5相關記錄
l《外判服務巡檢表》
l《供方合同履行能力評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