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廈物業(yè)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大廈物業(yè)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的業(yè)務技能和服務水準,管理處將通過多種培訓方式,使員工牢固掌握本崗位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提高個人整體素質。員工培訓工作由行政部負責統(tǒng)籌安排。
第二條 員工培訓類型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yè)培訓。
第三條 職前培訓是指新進員工的培訓,具體內容包括基礎培訓和崗位培訓:1.基礎培訓:管理處簡介、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方面的培訓,由行政部負責。
2.崗位培訓:崗位職責、專業(yè)技術方面的培訓,由所屬部門負責。
3.行政部負責對新進員工基礎培訓的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其到部門報到,由部門繼續(xù)對其進行崗位培訓和考核。部門崗位培訓知識的考核結果作為員工轉正考核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在職培訓指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的年度培訓要求和管理處總經理提出的年度培訓要求,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的要求分別組織實施,對員工進行的崗位在職培訓。包括文化素質、工作能力、業(yè)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1.培訓計劃包括接受培訓的崗位、工種和人員;培訓的內容和項目;培訓實施的方法(自學、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培訓時間及授課人;培訓考試方法(口試、筆試、實操);培訓負責人。
2.在職培訓專業(yè)技術方面由各部門負責組織完成,制度規(guī)章、勞動紀律、服務禮儀等公共知識方面由行政部組織完成。
第五條 專業(yè)培訓:根據工作需要,管理處將選派優(yōu)秀員工參加職業(yè)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或邀請專業(yè)培訓人員到管理處對員工進行培訓。
第六條 特殊工種的培訓。電梯工、電工、焊工、管道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年審,獲得有關工種的等級證、操作證和職稱證書。特殊工種的等級證、操作證和職稱證書復印件由行政部保存?zhèn)洳椤?/p>
第七條 管理處鼓勵員工利用業(yè)余時間進修專業(yè)課程和技能培訓,同時會視具體情況給予員工不同程度的時間便利安排。
第八條 由管理處出資的個別培訓項目,管理處將與培訓員工簽訂培訓合同,規(guī)定員工接受培訓后應為管理處服務的年限要求。
第九條 行政部負責對全體員工的培訓記錄和考核結果建立培訓檔案,對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考核及評估結果將作為員工工作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十條 管理處對員工每年進行兩次考核,并就考核結果編制員工考核表,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將視情況分別給予補考、脫崗學習和待崗處理。其中脫崗學習和待崗期間只發(fā)基本生活工資。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