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園安全工作議事制度
學校工作的首要任務是保證師生有健康的生命和健全的身體,創(chuàng)建一個平安的校園是學生成長、教師發(fā)展的必要條件,為此,安全工作應當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現(xiàn)將議事范圍、議事程序、組織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學校安全工作的議事形式分為教師議事會和行政議事會兩種。教師議事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和重大事故處理意見等;行政議事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購置,安全工作考評辦法,一般事故處理意見等。
二、學校每月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行政議事會,每學期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教師議事會。
三、行政議事會和教師議事會的參與人有對安全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有反映意見和提出要求的權利,有對重大決定進行審議通過的權利。
四、行政議事會的決定或決議實行表決制,三分之二參與人通過,決定或決議表示形成。
五、教師議事會對重大決定和年度計劃先進行討論,在充分聽取教師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審議通過。教師議事會和行政議事會形成的安全工作決定或決議,任何人必須無條件貫徹執(zhí)行。
六、出現(xiàn)不安全事故,發(fā)現(xiàn)人、責任人或接收消息人應當果斷處理,并直接向學校值班領導、值班老師和校長報告情況。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向學校任何人報告事故時,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辭,否則將嚴重處理。
七、安全工作實行發(fā)言人制度,學校校長作為發(fā)言人負責向上級匯報安全工作,校長可以授權其他領導或人員向上級匯報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務。
八、若發(fā)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必須向行政議事會或教師議事會匯報事故的詳細情況,以便作出處理決定。學校分管領導應當認真做好議事記錄,收集安全工作過程資料,并規(guī)范存檔。
泗縣特殊教育學校
2023年3月8日
第2篇 實驗中學校園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校園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必須持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和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fā)現(xiàn)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必須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wèi)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zhí)?、住宿混用?/p>
第3篇 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根據(jù)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我們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須做到對國家財產和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從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必須堅持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現(xiàn)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fā)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三、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guī)范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fā)現(xiàn)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fā)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并由其負責導致出現(xiàn)的一切后果。
四、學校后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設備、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解決,各班區(qū)域內的設備、設施,班主任要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如因設備設施上引發(fā)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沒有及時匯報,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師的責任。
五、強化學生在?;顒拥陌踩逃?。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的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出現(xiàn)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周、值日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巡視工作,發(fā)現(xiàn)學生危險活動做到及時制止,對于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日教師。
六、著力抓好學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須狠抓學校附近的學生及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一律不準騎車上學,對符合騎車條件的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行車知識的專門教育,并經常對學生車輛的性能進行檢查,杜絕學生騎病車上學的現(xiàn)象。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大橋鎮(zhèn)中心小學
第4篇 校園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jié)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guī)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jié)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xiàn)象,不隨意損壞水表、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fā)現(xiàn),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jiān)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叁拾元;對發(fā)現(xiàn)電器設備發(fā)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fā)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表、電表,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并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guī)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并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zhí)行水電工操作規(guī)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qū)、生活區(qū)、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fā)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yǎng)工作。
4、嚴格執(zhí)行節(jié)約用水規(guī)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xiàn)象。
第5篇 校園安全防范制度
1、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遇到突發(fā)事件要及時處理,確保師生的用餐安全。
2、伙房的操作間入口處設立明顯標記,禁止非工作人員和不明身份的人進入操作間。
3、發(fā)現(xiàn)有不明身份的人擅自闖入操作間者,要及時進行勸阻,不聽勸阻者,要及時上報處理。
4、餐廳開飯后及餐廳的工作人員,進出入操作間,門要及時落鎖,防止有其他人員進入操作間。
5、餐廳所使用的設備、設施不允許隨意挪動,需要挪動時上報批準。天然氣等生產設備必須由專人操作,并嚴格按操作規(guī)范使用。
6、不允許私拉電源電線,私自安裝設備,需安裝電源電線、設備時,上報批準,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
第6篇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細則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學生安全工作,保障、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原則是:思想重視,認識到位,教育先行,預防為主,部門管理,責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學生安全。
第三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不斷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師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tài)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wèi)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觸電、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
第六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學校要將安全教育列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通過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專題講座、知識競賽、安全技能訓練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對學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進行二次。(開學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值日誰負責”、
“誰上課誰負責”的責任制度,校長為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具體責任者為第三責任人。
第八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各年級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財產。
第九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學期開學前、期中、期末,學校要組織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整改。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學校組織的社會公益活動等集體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教育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級外出活動須報校長審批。凡班級或課上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在第一時間內上報校長室。凡學校發(fā)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事件,學校要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學校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各班級、各處室領導、各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先、晉級、聘任的重要依據(jù)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離職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責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按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管理檢查,發(fā)現(xiàn)險情(危樓、危墻、危廁、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排除。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多功能階梯教室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消防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對供電設施和線路的檢查和維護,嚴禁超負荷運轉,嚴禁亂拉、亂扯供電線路,教室嚴禁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校園。
第十四條:加強對外出社會活動的管理。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報市教育局主管部門批準。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帶隊領導和教師,按規(guī)定乘坐有營運執(zhí)照、車況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重視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門衛(wèi)要嚴格登記制度,校長室要不定期巡查校園,對嚴重滋擾學校治安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第十六條:要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的管理。體育設施器材要經常檢查,壞的要及時更換,體育活動要注意做好安全保護,防止意外傷害事故。
第十七條:加強飲食衛(wèi)生的安全管理。學校要認真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fā)生。
第十八條:實驗室的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專門地點存放。
第7篇 校園管理中心安全預防制度
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安全預防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學校、中心財產及人員安全不受損失及傷害,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立處理突發(fā)事件預案機制,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事故及時處理、報告;對重大事故要以書面形式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2、經常性的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要做到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進行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防患于未然;全體職工都是義務治安員、義務消防員、義務救災員,積極參加安全防衛(wèi)、救災工作;
3、要定期對職工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對發(fā)現(xiàn)私自亂拉電線、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電爐子的要予以制止糾正,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庫房保管人員要加強對易燃、有毒物品的管理,做到專門存放,有毒物品的領用要嚴格執(zhí)行相關管理規(guī)定; 加強安全工作、樹立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上班下班檢查倉庫的門窗,閑人不準隨便進入庫房,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
5、加強財務管理,下班后鎖好門窗、關閉電源、水龍頭,辦公室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
6、駕駛員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禁止車輛帶故障運行,做到安全駕駛無事故,嚴禁酒后駕車和違章駕駛;
7、垃圾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杜絕機械事故發(fā)生;
8、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以及機械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8篇 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餐廳、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應到衛(wèi)生防疫站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6.食堂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xxx學校
第9篇 月灣二中校園網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月灣二中校園網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園網的管理,規(guī)范校園網的使用行為,提高我校校園網系統(tǒng)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我校校園網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在使用上網設備發(fā)布信息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網絡國際聯(lián)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教育部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制度,不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二、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和系統(tǒng)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電教中心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三、不準通過學校內部網絡發(fā)布和工作無關的信息;不準通過電子郵件、論壇、博客等方式發(fā)布不健康的、***的、或者和工作無關的信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學校計算機網絡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四、加強對信息發(fā)布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lián)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xiàn),一旦發(fā)現(xiàn)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管理員必須做好記錄并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聯(lián)網計算機從事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或工作站。不準通過內部網絡從事和工作無關的活動,包括:不準攻擊內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機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服務器、工作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視為對學校計算機網絡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六、不準將工作用機交給非校內人員使用。不準擅自使用他人的機器;不準通過他人的機器從事違反規(guī)定的活動。
七、任何部門不得在學校計算機網絡上從事對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對其他網站的惡意攻擊或黑客攻擊行動。
八、嚴禁在計算機上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嚴禁使用來歷不明,易引發(fā)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九、各部門要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責任人。學校機房不準對社會開放。
十、電教中心要加強監(jiān)控和管理;在學校網關上要配置防火墻和監(jiān)控服務器;服務器安裝上網行為管理軟件;對內、外部IP加強管理,落實到人;服務器賬號要加強管理,落實責任人。
十一、對違反上述管理規(guī)定者,學??商岢鼍妗⑾拗苹蛲V蛊涫褂镁W絡,根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黨紀和政紀處分;凡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交執(zhí)法部門處理。
十二、學校定期對教師和學生進行職業(yè)道德和行為規(guī)范教育,進行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嚴禁進入黃色、***和自由化過重的網站。
十三、校園網管理人員應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和業(yè)務技能水平,適應計算機網絡發(fā)展的要求,為學校教育教學服務。
第10篇 區(qū)中學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中學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1、嚴禁騎自行車進出校門,非機動車輛進入校內必須自覺下車。
2、校園內不得騎車。
3、學生車輛必須有本校發(fā)放的標志牌方可進入校園。
4、嚴禁“三無”車輛(無鈴、無牌、無剎車)進入校園。
5、外來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政教處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6、學校內所有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停放要整齊,不得亂停亂放。
7、對學校所有車輛停放進行檢查督促。
第11篇 e校園安全制度
導語:學校體育課也是有一點風險的,畢竟人多就會亂,以下是小編l整理的學校安全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范學校體育運動風險,保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根據(j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體育運動是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開展或組織參與的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體育比賽,以及學生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體育場地、器材設施自主開展的體育活動。學校體育運動風險是指學校體育運動過程中可能發(fā)生人員身體損傷的風險。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是指體育運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員身體損傷后果的事故。
第三條 學校應當依法積極開展學校體育運動,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增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應當加強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
第四條 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學校落實、社會參與的原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預防和避免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以減少體育活動的做法規(guī)避體育運動風險。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執(zhí)行。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作為教育管理與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制訂適合本地區(qū)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指導意見或工作方案,明確風險防控的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指導并督促學校建立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對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對學校進行考核和問責的重要依據(jù)。
第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多部門協(xié)調配合、師生員工共同參與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制訂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明確教務、后勤、學生管理、體育教學等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組織和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責,落實要求。
第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產品和質量標準選購體育器材設施,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應當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的安全檢測及評估報告。應當建立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制度,記錄采購負責人、采購時執(zhí)行的標準、使用年限、安裝驗收、定期檢查及維護情況。
學校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嚴格按照安裝要求,由供應商負責完成安裝,安裝完成后學校應當進行簽收,簽收結果記錄在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中。
由教育行政部門采購交由學校使用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將采購安全臺帳同期交付。
第九條 學校應當按規(guī)定安排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按照《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guī)定,納入學籍檔案管理。學生新入學,應當要求學生家長如實提供學生健康狀況的真實信息。轉學應當轉接學生健康檔案。涉及學生個人隱私的,學校負有保密義務。
對不適合參與體育課或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體育鍛煉的學生,學校和教師應當減少或免除其體育活動。
第十條 學校應當主動公示體育運動風險防控管理制度、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等信息,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三章 常規(guī)要求
第十一條 教師在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前,應當認真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中,應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對技術難度較大的動作應當按教學要求,詳細分解、充分熱身,并采取正確的保護與幫助。
第十二條 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開展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應當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制訂安全應急預案;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設置相應安全設施及標識;設置現(xiàn)場急救點,安排醫(yī)務人員現(xiàn)場值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組織學生參加跨地區(qū)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應當根據(jù)活動或比賽要求向學生及家長提供安全告知書,獲得家長書面反饋意見。
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飲水、醫(yī)療等服務的,應當選擇有合格資質的服務機構,依法簽訂規(guī)范的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根據(jù)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具有安全風險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師指導和保護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結束后應當屏蔽保存或專門保管,不得處于學生可自由使用的狀態(tài);不便于屏蔽保存的,應當有安全提示。教師自制的體育器材,應當組織第三方專業(yè)機構或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對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使用安全情況進行巡查,定期進行維護,根據(jù)安全需要或相關規(guī)定及時更新和報廢相應的體育器材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利用開學教育、校園網絡、家長會等進行體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體育安全知識,宣講體育運動風險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導學生和家長重視理解體育運動風險防范。
第四章 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發(fā)生后,學校應當按照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要求及時實施或組織救助,并及時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
第十七條 發(fā)生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屬于重大傷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處理結果書面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依據(jù)《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妥善處理體育運動傷害事故。
第十九條 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可會同體育、醫(yī)療、司法等部門及相關方面的專業(yè)人士組建學校體育運動傷害事故仲裁小組,對事故進行公平、公正的調查,提出仲裁意見,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jù)。
第二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健全學生體育運動意外傷害保險機制,通過購買校方責任保險、鼓勵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方式,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管理和轉移機制。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
第12篇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加強校園機動車管理,保障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和校園環(huán)境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對出人校園的機動車輛作如下管理規(guī)定:
1.校園場地僅限于學校公務車、教職工私車停放及經學校同意進校的外來辦事人員車輛的臨時停放。
2.開私車進人校園的教職工,要在學校辦公室進行車牌號登記,否則不許進入校園。
3.凡進人校園的機動車必須按學校劃定的區(qū)域和泊位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辦理公務的車輛,經主管領導批準,按保安人員的指定區(qū)域停放。安裝有防盜報警裝置的車輛,在校園停放期間應將報警器置于靜音狀態(tài)。
4.全校性大型活動和重要活動時,由學??倓仗幇才排R時性車輛停放。
5.教職工及學校機動車出、人校園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限速5千米/小時,嚴禁鳴號和開啟大燈。在中午和大晚自習放學時,機動車一律延時10分鐘(比照下課時間)出入校門,門衛(wèi)有權對違規(guī)車輛限制通行,嚴防事故的發(fā)生。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車輛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qū)域,非學生在校時間,未經允許也不能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qū)域。
7.嚴禁在校園內學車、酒后駕車、無證駕車和駕駛無合法手續(xù)的車輛;嚴禁外來車輛在校內存放。
8.來校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修線路工程車等)一律無條件放行;出租車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9.在學生進校期間、廣播操期間,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食堂送貨車輛限制在上午、下午兩個時段出人校園,同時要求進校園車輛限速在20千米/小時。
10.機動車進人校園,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遵守學校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學生應停車避讓。凡在學校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應負全責。
11.機動車駕駛員要愛護學校的各種設施、設備和公私財物,如有違反予以賠償;車主應及時關鎖好門窗,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