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項目部或分公司領導報告,項目部或分公司應在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tǒng)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5、發(fā)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輕傷、重傷事故,由項目部或分公司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公司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fā)生事故的項目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門或者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建設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tǒng)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jiān)督檢查本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guī)、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yè)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fā)現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jiān)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fā)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tǒng)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yè)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jiān)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第3篇 集團建設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fā)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
4、爭創(chuàng)市、縣優(yōu)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第4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生產作業(yè)現場應成立生產作業(yè)現場安全管理小組,建立安全管理網絡。管理小組組長由隊長或項目組長擔任,副組長由現場專(兼)職hse人員擔任,組員包括生產作業(yè)現場的全部班組長。生產作業(yè)現場安全管理小組組長為現場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
2、生產作業(yè)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要齊全、牢靠、有效,包括:機械傳動部位的護罩必須齊全、有毒有害物質(氣體)檢測儀器有效、安全附件靈敏且在有效期內、勞動保護用品齊全且符合現場作業(yè)的安全要求等。
3、生產作業(yè)現場的電氣線路要規(guī)范,包括:無私搭亂接且保護零線齊全完好、嚴格執(zhí)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確保線路完好無破損、易燃易爆場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4、現場車輛得到有效控制,有明顯的車輛行走指示路線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護設施。
5、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和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指揮和作業(yè),不冒險蠻干;有權勸阻、糾正他人的不安全行為,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指揮、調度和安排。
6、禁火區(qū)內施工未經辦理動火手續(xù)并配備滅火設施,嚴禁私自動火,嚴禁吸煙。作業(yè)人員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禁火區(qū)內嚴禁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設備。
7、做好防觸電、防火災、防爆炸、防凍結、防人身傷害、防機械事故等工作。
8、危險場所必須設有安全標志牌明確示警。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八)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對公司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及時、準確地進行報告、調查、處理和制訂并采取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本公司職工在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的適用本制度。
事故的類別
第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五大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條職工傷亡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為四類:
一、輕傷事故: 指職工負傷后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二、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仍按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zhí)行。
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事故的報告
第五條職工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fā)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他快速方法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設局、市勞動局、市安監(jiān)局(站)及有關部門。
報告事故簡況,力求準確。對謊報工傷事故者,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
第六條發(fā)生傷亡事故后,項目負責人及公司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的第一時間內,必須緊急啟動二級(公司、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的部署,及時進行事故現場的救援與處理,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及發(fā)生二次傷害事故,把事故的性質和各類損失降底到最小程度。
事故的調查
第七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發(fā)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地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一、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調查,分公司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報表及時報到公司。
二、重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人組織調查組(包括工會、質安、技術等負責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fā)生后10天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建筑安監(jiān)站。
三、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勞動工會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fā)生后20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四、《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因故不能按期填報時,事故單位應申明理由,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填報。
第八條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標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現場圖。
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批準程序方可清理現場。
一、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二、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三、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批準。
事故的處理
第十條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表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一、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三、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jié)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處罰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壓、拖延執(zhí)行'勞動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安全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三、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規(guī)定,致使設計本身有缺陷或工藝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四、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五、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六、分配有職業(yè)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yè)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生產(施工)場地環(huán)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九、因不按規(guī)定發(fā)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十、因不按規(guī)定沒有依法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現場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工傷保險的責任人。
第十三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要同本人見面,要及時宣布,并歸入懲處者本人檔案。
第十四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如受懲者不服,有權向上級領導機關申訴。
第十五條為了正確地記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狀況,掌握事故發(fā)展趨勢,判斷和確定問題范圍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預測、預防工作,各單位應準確、及時的將'事故統(tǒng)計報表'報公司。
'事故統(tǒng)計報表'不能按時報出的,必須申明理由。
第十六條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需按下列規(guī)定批準后方可結案。
一、輕傷事故由分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公司批準結案。
二、重傷事故由分公司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經公司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結案。
三、死亡事
故由公司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呈報市勞動局及上級主管部門,市政府批準結案。
四、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呈報市勞動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結案。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制度
一、目的
為了對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規(guī)范生產設施的報廢管理。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所有需拆除、報廢的設備、設施。
三、職責
設備拆除的報廢工作由維修負責,企業(yè)安全委員會監(jiān)督。
四、要求
1.對已達到使用年限的設備或需報廢的設施需進行拆除或報廢的設備,由生產技術部以書面向總經理申請。經總經理確定后由生產技術部制定拆除計劃。
2.生產技術部將按拆除計劃及拆除的具體時間做好拆除前的準備工作。
3.生產技術部填寫設備拆除報廢申請單后,需安排電工對此設施先作斷電、斷水、斷氣工作。
4.對待拆除或報廢設施應掛好相關標志牌。
5.在拆除設施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操作,在拆除過程中,對一些較重要的部位應作好相關記錄。
6.設施拆除后應在設備管理檔案中作好詳細的記錄。
7.在拆除前維修門應對作業(yè)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方案。本公司所使用的設施都較簡單,主要是砂磨機和分散機。體積小、構造簡單。在拆除過程中還需注意安全。主要是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并制定相應的拆除計劃及配備相關的拆除工具。
8.凡拆除的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先清洗干凈,經企業(yè)安全委員會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本公司的生產設施中會殘留危險化學品的設備主要是砂磨機。如砂磨機需拆除,首先由生產技術部操作工將砂磨機分散筒底部的泄料閥打開,排空里面的易燃液體和玻璃微珠。并用溶劑將筒體清洗干凈。放置一天時間,等里面的溶劑揮發(fā)干凈后方可拆除。拆除前應再次確認筒體內的易燃液體是否揮發(fā)干凈。并作相應的檢查確認,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拆除。
五、附件
《生產設施報廢申請單》aq-bzh49
第7篇 紡織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及時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部署和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特建立此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中下旬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主持,由安委會成員和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例行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也可召開應急安全生產會議。
二、安全生產例會的主要議題:
1、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匯報本人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情況。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經驗交流。
2、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3、對員工提出的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進行評審。
4、根據需要,對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進行修訂。
5、討論決定有關安全生產設施方面的技術改造、經費投入事項。
6、對發(fā)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決定。表彰獎勵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典型人物和事例。
7、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8、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業(yè)貫徹落實的措施。
第8篇 工廠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某公司(工廠)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向持續(xù)改進方向發(fā)展,不斷提高企業(yè)競爭力,參考國家相關法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重點,是企業(yè)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
第三條 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生產部,由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實施監(jiān)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由生產部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類制度。
第七條 當本制度修訂版公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第二章 物流管理
第八條 物流控制是生產管理的先決條件,是生產管理的重點,合理的物流控制是產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產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生產是否順暢、物料浪費嚴重與否、生產成本的高低。
第九條 物流中心是物流控制的核心部門,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在生產部下設物流中心,物流中心在生產部的領導下運作,生產部對物流中心的工作負責。
第十條
1、物流中心下設成品倉庫、材料倉庫、工具倉庫、輔助品倉庫以及物流車隊。
2、成品倉庫是公司產成品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產成品的收發(fā)、儲存。
3、材料倉庫是公司原材料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原材料的收發(fā)、儲存。
4、工具倉庫是公司工具、夾具、模具的儲存和倉庫工具、夾具、模具的維護保養(yǎng)機構負責公司工具、夾具、模具的收發(fā)、儲存、保養(yǎng)。
5、輔助品倉庫是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發(fā)、儲存。
6、物流車隊是公司的運輸機構,負責公司所有運輸事務(含采購運輸、外協(xié)加工運輸、短途送貨以及其他運輸事務)。
第十一條 外協(xié)工廠有物品入庫需在警衛(wèi)室《外來車輛登記表》相關欄目填寫清楚并向警衛(wèi)員說明情況。
第十二條 警衛(wèi)室在外協(xié)工廠填寫好《外來車輛登記表》后,電話通知物流中心,并向外協(xié)工廠人員說明進廠注意事項,清楚后發(fā)放《臨時通行證》。
第十二條 物流中心在接到警衛(wèi)室通知有物品入庫后,應立即通知品質部進。
第9篇 運輸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經費管理,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促進企業(yè)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條例》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條 根據省交通運輸廳相關的規(guī)定,我司安全生產費用投入的項目和標準為:
(一)安全管理經費投入(每年每百輛車投入安全經費5萬元);
(二)教育培訓經費投入(每年每百輛車投入安全經費1.5萬元);
(三)年度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專項資金投入(根據隱患整改需要確定具體金額)。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企業(yè)提取、政府監(jiān)管、確保需要、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安全管理經費投入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包括作業(yè)場所的監(jiān)控、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車輛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tǒng)、附屬安全設備等;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二)教育培訓經費投入
1.配備教育設施設備支出;
2.安全技能培訓資料支出;
3.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4.安全宣傳支出。
(三)年度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專項資金投入
1.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檢查、評估、監(jiān)控、整改支出。
2.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 安全費用優(yōu)先用于滿足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企業(yè)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公司財務處對全司安全費用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籌使用。提取的安全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在規(guī)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職責。
(一)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二)其他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
(三)安全部負責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投入預算,每半年和年度對經費投入情況進行預決算,審核基層單位安全投入報告,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建立安全經費投入臺帳。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
(一)財務部應當按照“確保需要、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對安全費用進行財務管理,保證??顚S?,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二)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統(tǒng)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三)各單位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四)安全費用具體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
(五)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23年4月26日起執(zhí)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本公司檔案室保存的檔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門或個人查閱時,須經檔案室負責人或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同意,并僅限于室內閱覽。
3、凡因特殊需要,經批準同意借出的檔案,外借時間一般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繼續(xù)利用,須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4、借出的檔案不得轉借他人,不得隨意涂改、圈劃、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刪檔案內容或污損檔案。
5、凡外單位或個人查閱檔案,須持單位正式介紹信,寫明查檔目的。安全、公安部門查閱有關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批轉。
6、凡復制、摘錄檔案,須經檔案室負責同志。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
7、借閱檔案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xù),并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8、電話查詢檔案,只限于一般問題的咨詢。
9、檔案的儲存必須規(guī)范、分門別類,標識明確,便于查詢。
第11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依據“一崗雙責”的原則,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股份公司通過《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目標,督促各單位、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 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第五條 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崗位安全職責
第六條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三)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批準股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安全投入資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組織制定并實施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工作計劃,協(xié)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
(三)負責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四)組織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五)保證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七)組織制定股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第八條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股份公司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二)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發(fā)展”的理念,指導股份公司干部選聘工作,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
(三)指導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發(fā)揮監(jiān)督保證作用,敦促、教育全體黨員模范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指導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四)指導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xié)助總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家部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指示精神,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
(五)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為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和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
第十條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總經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崗雙責”的原則,在開展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協(xié)助黨委書記做好安全生產調研、指導、教育、檢查整改、落實工作。
第十二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各級財務部門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費用和統(tǒng)計工作。
(二)審核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資金需要。
第十三條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xié)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協(xié)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組織安全技術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的修編工作。
(三)負責組織有關安全科技和職業(yè)危害問題的課題研究。
(四)負責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第十四條 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職責
協(xié)助總經理分析經營管理活動的安全生產因素,并為生產安全開展經濟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
(二)組織各級工會開展和參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過程檢查。
(三)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的經驗。
第十七條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三章 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
(一)負責督促、檢查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執(zhí)行。
(二)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對外披露。
第十九條 總經理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總部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負責總部辦公區(qū)域消防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工作。
(三)協(xié)助安排安全生產會議。
第二十條 黨委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工作。
(二)組織黨、工、團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
(三)開展黨工團安全生產主題活動
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干部推薦、選聘、考核時,把安全生產管理業(yè)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不推薦安全生產工作不稱職的人員到領導崗位。
(二)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三)負責辦理總部員工的工傷保險。
第二十二條 財務產權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費用的支出,并監(jiān)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帳戶。
(三)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統(tǒng)計管理。
(四)負責安全事故罰款的收繳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工程科技部(環(huán)保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開展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的研發(fā)、引進推廣工作。
(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計劃。
第二十四條 投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 組織投資項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評估。
(二) 負責敦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安全評估意見開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條 市場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標報價中的安全生產費用滿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發(fā)展部安全生產職責
在制定企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時,將安全生產規(guī)劃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第二十七條 資金管理部安全生產職責
監(jiān)督各公司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的各項費用。
第二十八條 設備物資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指導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開展設備專項安全檢查。
(三)采購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物資。
(四)指導各公司對出租、承租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安全生產職責
審計過程中,審計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 監(jiān)察(紀檢)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效能監(jiān)察。
(二)參與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法律事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務。
第三十二條 信息中心安全生產職責
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建設、運維和技術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史志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通過公司《年鑒》,負責記載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情況。
第三十四條 海外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國際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海外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海外業(yè)務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及時報告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十五條 基礎設施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基礎設施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房地產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房地產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三十七條 鐵路事業(yè)部安全生產職責
(一)監(jiān)督、指導股份公司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培訓鐵路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負責組織對鐵路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
(二)審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發(fā)展規(guī)劃和管理目標。
(三)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研究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決定。
(五)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和安委會日常工作。
(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監(jiān)督、指導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四)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
(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六)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七)負責組織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活動。
(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十條 股份公司所屬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股份公司統(tǒng)一領導下,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通過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擴展到每個項目、每個部位,延伸到每個班組、每位員工。在股份公司系統(tǒng)內,構建責任明確、層次清晰、銜接順暢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第12篇 公司生產規(guī)章制度范本最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xù)進步方向發(fā)展,不斷提高企業(yè)競爭力,參考國家相關法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重點,是企業(yè)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由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實施監(jiān)督。
第六條、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七條、當本制度修訂版公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第二章、物資管理
第八條、物資控制是生產管理的先決條件,是生產管理的重點,合理的物資控制是產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產前提,物資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生產是否順暢,物料浪費嚴重與否和生產成本的高低。
第九條、供應部門是物資控制的核心部門。
1、供應部下設材料倉庫,工具倉庫,輔助品倉庫。
2、材料倉庫是公司原料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原材料的收發(fā),儲存。
3、工具倉庫是公司工具,夾具,模具的儲存收發(fā)機構。工具,夾具,模具的維護和保養(yǎng)由維護保養(yǎng)機構負責。
4、輔助品倉庫是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發(fā),儲存。
第十條、外部工廠有物品入庫應先由質檢人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庫,辦理相關的手續(xù)。檢驗不合格的物料即超出允收標準的物料,應予退回。
第十一條、倉庫員在新進物資入庫后要及時做好標示,同時做好物資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倉庫的物資要賬目相符,要不定期對物資盤點抽查,抽查結果作為倉庫員的考核依據。
第十二條、車間或其他人員領取物資必須出具《領料單》,《領料單》各欄要填寫清楚。領取生產材料,工具,夾具,模具,車間主任開單后不需部門經理審核,領取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均需部門經理審核簽署意見后方可領取。
第十三條、倉庫員在接到車間或其他人員開具的《領料單》核實無誤后,應立即查找?guī)齑?,庫存充足的立即發(fā)放給領料單位并做好《物資出庫賬》。庫存不足的將倉庫現有物資全額發(fā)放給領料單位,并立即出具《采購任務單》通知采購部門采購物資。《領料單》領料數量欄按實際發(fā)放數量填寫,倉庫員負責督促采購部門采購情況。物資采購到位后立即通知領料單位前來領料。
第十四條、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寫好《工序交接單》,無《工序交接單》的產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產。
第十五條、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人員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裝規(guī)格包裝產品。包裝人員執(zhí)成品檢驗員出具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方可接收產品入庫,同時做好《產品入庫賬》。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產品,在總經理許可放行并同時出具相應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出庫單》。
第十六條、產品入庫后,成品倉庫要按銷售部門開據的有關銷售單及時安排產品出貨。
第三章、生產過程管理
第十七條、生產過程管理是生產控制的重點,是保證生產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資源損耗的必要措施。生產過程管理是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法進行生產管理,合理利用生產資源,合理調配生產人員,保證及時出貨的先進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yè)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都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第十九條、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xù)改進意識,要求公司所有作業(yè)人員樹立節(jié)能高效意識。
第二十條、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后要仔細分析訂單要求,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第二十一條、生產管理員明確客戶要求后,應立即通知供應部準備生產資料(包括材料﹑工具﹑夾具﹑模具等),待所有生產資料備齊后方可編排生產計劃,生產計劃共三份:供應部,生產科室,生產部各一份。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出貨的也可以先安排生產的工序先生產,待物料備齊后再組織統(tǒng)一生產。
第二十二條、物料備齊后供應部要及時通知相應生產部門前來領料。生產部門接到供應部通知后,應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料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相關人員前往供應部領料,并立即投入生產。
第二十三條、生產計劃編排好后立即組織車間相關人員按照計劃生產。生產進度管理員必須隨時跟蹤,保證生產在計劃狀態(tài)下進行。對跟不上生產計劃的工序,生產進度管理員必須分析情況,采取措施,予以彌補。若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耽誤工期的,要及時向生產部匯報,調整計劃。
第二十四條、車間管理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工序日報表》,二十四小時內送交生產部,便于部門經理掌握車間生產狀況。
第二十五條、產品經檢驗合格后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銷售部及時組織發(fā)貨。
第二十六條、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
第二十七條、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貨期的都要及時向生產部經理反映,并采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生產車間管理員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yè);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tài);經常組織員工學習相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車間管理員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zhí)行后申議”的原則。
第三十條、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確實對節(jié)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按照公司《獎勵處罰細則》給予獎勵。
第四章、產品質量管理
第三十一條、產品質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動的重點,是企業(yè)發(fā)展的根本,產品質量就是企業(yè)的生命力。產品質量管理需要公司全體員工參與,全過程控制,全面實施。
第三十二條、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產品質量管理適用于公司全體生產員工以及與生產相關的其他員工。
第三十三條、產品質量管理的關鍵在于做好產品質量變異預防,防止偶發(fā)性產品質量變異,逐步改善常發(fā)性質量變異。生產管理員要經常不斷地開展質量意識教育,每月質量意識教育不少于五次。
第三十四條、生產管理員對生產過程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1、產品生產之前必須對物料進行抽查杜絕材料不合格;生產過程中發(fā)現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時通知質檢部,根據質檢部意見決定該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時退回物資倉庫。
2、產品生產過程中生產管理員要加強產品質量巡查,排除員工操作方法不當,機器設備運轉不良,物流紊亂等因素影響產品質量變異。
3、生產過程中如果產生產品質量變異,生產管理員要及時通知質檢部相關人員,如果可能影響到產品交貨期的,要及時通知生產部經理。
第三十五條、生產員工要做好“產品質量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兢兢業(yè)業(yè)工作,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jiān)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產品質量缺陷。
第三十六條、生產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yè)要求進行作業(yè),嚴格遵守相關機器、模具、夾具的操作規(guī)程。
第三十七條、生產車間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質量要求生產,質檢部有其它質量要求的,生產車間生產也必須符合合同要求和質檢部要求。生產過程中質檢部發(fā)現有任何產品異常必須停產的,生產車間必須馬上停產,待質檢部通知可以恢復生產后方可生產。
第三十八條、生產車間成品入庫必須憑質檢部成品檢驗員出具的《產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方可辦理,無《產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的產品堅決不能入庫。
第五章、生產資源管理
第三十九條、生產資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產資源的必要保證,是公司每個員工的責任。
第四十條、生產資源管理遵循誰使用誰保養(yǎng),誰損壞誰賠償的基本原則,生產管理員要合理調配生產資源,使公司資源產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一條、生產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資源的分配,包括工具,機器,夾具,人員,時間等。
第四十二條、生產資源利用情況由生產部定期考察,對于不合理的資源分配予以及時糾正。
第四十三條、在使用的資源屬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壽命周期的使用人員可以向車間管理員申請自然報廢或自然報損,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四條、在使用的資源屬非自然消耗的或人為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責任人員應予以賠償,然后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五條、在使用資源由使用人員負責保養(yǎng)。機器,夾具,模具的保養(yǎng)由專人負責并及時填寫設備保養(yǎng)記錄。
第四十六條、機器,夾具,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等設備生產部要建立臺賬。設備臺賬應包括機器,夾具,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的制造商,設備功率,精度等級,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設備狀態(tài),設備保養(yǎng)資料等基本內容。
第四十七條、暫不使用的生產資源由車間管理員組織負責退回倉庫,由倉庫統(tǒng)一管理維護,退回倉庫的資源要開具《退料單》,不能使用的資源也要及時退回倉庫。
第四十八條、使用過程中報廢的資源由質檢部出具報廢單經生產部部長同意簽字后,作報廢處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所有人員均要愛護公司資源,非公事不得使用公司資源,對于濫用公司資源的,公司按照《公司獎懲細則》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保護公司資源做出重大貢獻的公司按照《公司獎懲細則》予以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條、根據公司發(fā)展情況,本制度不再適用時可以修改,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提請,會同原制度制定人員和相關生產管理人員共同擬訂修改,修正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