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相關制度
第一條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進入公司必須進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后方可上崗。
二、職工公司內調動,應由調入部門進行安全教育;部門內部調動應由部門負責人、班組長進行教育,教育考核結果報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三、特殊工種的專業(yè)培訓、考核及審批,應由主管部門將學習情況及考核成績通知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四、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外來施工人員由使用、接待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條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由安全保衛(wèi)部對公司所屬區(qū)域進行一次安全巡視。
二、安全巡查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暢、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7、電、氣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
8、設備設施、安全附件和設施是否健全有效;
9、需定期檢測的設備是否定期檢測;
10、房屋基建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
11、現(xiàn)場有無違章操作。
三、安全巡查后認真填寫安全巡查記錄。
第三條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部門(車間)每周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每日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二、防火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況;
3、消防通道、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4、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及重點工種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情況;
8、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完好、有效情況。
三、消防安全檢查后認真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
第四條 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門對存在的火險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以下情況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和違章吸煙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或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攔或被挪作他用的;
5、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和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三、以上隱患的消除改正情況,應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險隱患,消防工作職能部門安全保衛(wèi)部應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通知部門安全責任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人員、資金。
五、在火險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應將情況記錄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人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各部門對限期整改的火險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
第五條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包括消火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火災自動噴淋系統(tǒng)、消防水帶、各類滅火器),凡是與消防有關,未經安全保衛(wèi)部批準,一律不準動用。
二、不準在消火栓周圍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器材及其它消防設備應放在明顯位置,嚴禁挪作他用。
三、公司內的通道、樓梯不準隨意堆放貨物和垃圾。車間、庫房等人員集中的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留出消防通道,保證通道暢通。
四、各部門對所轄區(qū)域的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擦拭,保證其干凈、整潔。
第六條 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各部門應本著火災危險性大、發(fā)生火災影響性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原則,定出重點部位。會同安全保衛(wèi)部研究、確定,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重點部位要作到“四有、一及時”。(有防火責任人、有義務消防組織、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或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重點部位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確定部位安全責任人。
四、重點部位應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嚴格禁止使用明火。
五、重點部位要每日進行巡檢、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同時做好安全巡檢、檢查記錄。
第七條 各部門(車間)要根據本部門生產、工作的性質和火災危險性充分發(fā)動職工,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實施細則,并報安全保衛(wèi)部備案。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增加電氣線路負荷,安裝臨時線和電加熱器,必須經安全保衛(wèi)部、工程設備部批準,落實防火措施。防火重點部位、庫房內不準拉臨時線。
第九條 對臨時工和施工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2篇 學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設備內操作,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wèi)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設備或電源設備上,防止觸電事故發(fā)生或引起電器設備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并迅速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設備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fā)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方能離開。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fā)生火情迅速報警并通知后勤保衛(wèi)處。
第3篇 消防安全制度文本
(一) 酒店各區(qū)域安全責任管理規(guī)定
(1)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管理,按照綜合治理的要求,充分體現(xiàn)“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各類案件的發(fā)生,保障賓客及酒店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2)對因管理不嚴格或者不當引發(fā)的各種不安全漏洞和問題無論造成或者尚未造成后果的均應追究當事人或者主管的責任。
(3)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通過教育處罰使全體人員重視安全,不斷增強安全管理的責任心。
l 各部門區(qū)域安全范圍
(1)房務部:
①樓層:客房及客房樓層、工服房、布草房
②前臺:前廳柜臺、客用電話臺、商務中心、行李房
(2)人事部:辦公室、員工更衣室、員工餐廳、員工宿舍。
(3)餐飲部:7樓多功能廳,中西餐廳及中、西廚房、2樓酒吧、咖啡廳、中會議廳、臺球室、健身室、美容美發(fā)、12樓酒吧、冷庫。
(4)財務部:財務辦公室、前廳柜臺、客用保險箱、出納室。
(5)工程部:一層配電室、底層水泵房、交換站、泵房、十四層電梯機房、十四層蓄水箱房及樓層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6)各部門的行政辦公室由各部門自己負責。
(7)采購部:負責1號、2號庫房安全及酒水庫、大庫安全。
(8)保安部:對上述各區(qū)域及各公共區(qū)域負責巡邏、檢查,配合各部門做好安全預防和消防工作。
l 對不安全問題應追究責任范圍
(1)凡設有24小時值班的部門發(fā)生被盜或者出現(xiàn)不安全問題視其情況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2)凡不按規(guī)定程序、制度辦事發(fā)生的被盜或者出現(xiàn)不安全問題視其情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凡規(guī)定必須上鎖的門、窗沒有按規(guī)定及時上鎖的,視其情況追究具體責任人(掌管鑰匙或最后離開的人)的責任。
(4)對連續(xù)發(fā)生不安全問題或者當月發(fā)生不安全問題較多的部門,視其情況追究部門或者部門經理的責任。
(5)對違反酒店查包、打卡及其它安全規(guī)定的視其情況追究違反人的責任(打卡室有明確規(guī)定)。
(6)對于維修和施工當中造成的不安全漏洞,視其情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l 處理及處理程序:
(1)凡發(fā)生上述不安全問題,安全部配合員工所在部門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人事部,經總經理批準予以處理。
(2)處理類別:
①賠償被盜現(xiàn)金,物品打折的100%、70%、50%。:
②按酒店紀律政策規(guī)定予以處分。
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上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4篇 庫房消防安全制度
1、庫房安全防火,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要創(chuàng)建無火災、無失盜、無蟲鼠霉變,無差錯事故的四無庫房。
2、庫房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不得隨意亂接電源線,不得使用電爐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電器設備。
3、庫房內不準存放易燃雜物,物資存放距照明燈不得小于0.5米。
4、非庫房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5、庫管員要了解本庫物資對易碎、易潮的物資要特別維護,經常保持庫內正常的溫度、濕度,合理庫存。
6、庫管員要經常清潔庫內地面、貨架、物資的塵土,保持庫內干凈整齊。
7、庫管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上班后如發(fā)現(xiàn)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xiàn)場,并盡快通知經理及相關人員處理。
8、庫管員有維護所在區(qū)域安全秩序的義務,發(fā)現(xiàn)漏電、漏水及可疑人員,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9、庫房所備消防設施不得亂動或挪作它用,周圍不許堆放任何物品,并經常檢查,使之保持有效狀態(tài)。
10、庫管員應熟知滅火器材的屬性,并能正確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第5篇 俱樂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俱樂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營業(yè)、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俱樂部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俱樂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俱樂部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俱樂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俱樂部保衛(wèi)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條:俱樂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的第六條職責。
第六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第七條規(guī)定的職責。
第七條:屬俱樂部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wèi)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響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第九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該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jié)的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本制度適用于規(guī)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guī)辦。
第6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消防工作, 落實“預防為主, 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guī)定》以及國家和北京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二條 貫徹落實企業(y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y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公司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 公司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 負責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 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北京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制訂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yè)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 每月定期、節(jié)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yè)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fā)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公司各部門的防火安全。
四、 負責建立和修訂公司防火檔案,以實現(xiàn)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 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qū)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 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區(qū)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xié)助消防管理機關對公司生產經營區(qū)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 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jiān)督責任。
八、 負責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場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協(xié)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
九、 負責對新到公司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 負責定期對公司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 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 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 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臺帳》上,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 各事業(yè)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 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北京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guī)定,監(jiān)督檢查本部門落實公司制度及規(guī)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 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qū)安委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qū)安委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guī)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 愛護公司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 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xiàn)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xiàn)場。
六、 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 部門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
第四章 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 安委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 安委會成員應利用公司黨、政、工、團系統(tǒng)的各種會議對干部和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公司安全情況,并按安委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 安全辦應利用公司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公司領導、各事業(yè)部與管理部室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部門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guī)的自覺性。
第五章 相關規(guī)定
第十條 公司各級領導不得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第十一條 建筑設施的強電系統(tǒng)不得私自安裝或改造,保證供電系統(tǒng)的安全。
第十二條 人員集中的會議室、計算機房、辦公室等處應建立內部管理責任,加強檢查,保證人員離開時及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 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
一、 安全辦負責室內外消火栓和其它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并加強日常管理,確保處于良好狀態(tài)。
二、 滅火器材的購買、配置由物業(yè)事業(yè)部負責,在各部門的責任區(qū)內如發(fā)現(xiàn)消防器材及設施損壞,應由各部門及時報告安全辦,安全辦應及時查明原因,負責更換和修理,并負責對責任事故的處理。
第十四條 公司用火管理規(guī)定:
一、 未經安全辦批準,禁止在院區(qū)內燃燒樹葉雜草等物品,禁止在院區(qū)內使用明火。
二、 冬季確需使用電暖氣取暖的部門,嚴禁將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電暖氣上。并注意用電負荷量是否符合線路承載能力要求。
三、 公司生產經營區(qū)域內及員工集體宿舍內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和其它插入式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因科研生產需要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器具的,應指定專人看管,使用過程中不得離開現(xiàn)場。
第十五條 禁止各部門在指定噴漆地點以外的地方大面積噴漆。確需少量補噴漆的,應報安全辦主管人員,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十六條 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禁火區(qū)及禁止吸煙的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和吸煙。
第十七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規(guī)定:
一、 公司各部門涉及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酒精、乙醚、稀料等)的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有關業(yè)務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并作為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從事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有關的作業(yè)。
二、 公司各部門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則上應做到“五定”:
1、 定人:凡運輸、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應指定專人負責,并報安全辦備案;對使用人員應由車間主任或班組長指定專人負責;
2、 定點: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應建立固定存放地點并貼上標識,嚴禁隨意亂放;
3、 定量:應根據生產作業(yè)需要購進,每次購進不得超過50公升;各使用點的使用人員應根據每日實際用量領用;
4、 定容器:在采購、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汽油、稀料等應使用金屬容器;
5、 定措施:各部門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各使用點的防火措施。
三、 安全辦對各部門的“五定”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及管理責任。
第六章 獎勵與責任處罰
第十八條 公司設立綜合安全獎,對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北京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有關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及時發(fā)現(xiàn)、消除火災隱患,或撲滅初起火災,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和傷害的有關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 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應認真履行職責,因玩忽職守或瀆職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的,應由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做出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直至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嚴重違反本制度相關規(guī)定中的條款,或對防火安全責任制不執(zhí)行或執(zhí)行不力的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及相關人員,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按照下列原則給予經濟處罰:
一、 部門存在防火安全隱患,經安全辦或消防機關指出后不積極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對部門經理處以500—10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者處以200—1000元罰款;
二、 發(fā)生火災事故,對公司領導處以1000—2000元罰款,對部門經理和安全辦主任、副主任處以500—2000元罰款,對安全辦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者處以200—2000元罰款;
三、 上述罰款由安全辦通知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在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限期整改,并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 違章用火、用電無人管理的;
二、 防火重點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實,無防火負責人和禁火標志的;
三、 對消防設施、器材任意挪用、損壞或保管不善,影響使用的;
四、 埋、壓、圈、占室內外消防設施的;
五、 有隱患不處理、不報告、不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
六、 發(fā)生火災不報告,或破壞火災現(xiàn)場的;
七、 不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qū)安委會以及公司組織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的;
八、 不及時按《火險隱患通知書》的要求整改的。
第二十二條 凡違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受到上級或公安消防機關處罰的,由責任部門承擔,并由安全辦從責任部門支取后繳納,同時按照上述規(guī)定進行公司內部的處罰,并予以通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具體崗位或工種的安全防火規(guī)定見公司《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實驗中學消防安全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5、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8篇 202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20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油品調運消防安全制度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降低或避免安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公司辦公場所以及承運車隊的消防工作由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管理。
第三條 大車隊自有車輛的消防管理由大車隊負責。
第三章 管理細則
第四條 嚴格公安消防部門的消防政策與各項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管理方針。
第五條 嚴格按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消防部門要求,設置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器材;
第六條 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七條 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損壞的及時更換,并做的防曬、防雨、防凍;
第八條 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為消防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條 對使用過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及時進行檢查,對損壞的及時進行維護或更換,確保完好無損,并做到清理歸位。
第十條 專用車輛配備的滅火器要根據所運輸危險化學品滅火要求進行配備,并經常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 定期不定期對職工和從業(yè)人員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進行培訓。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guī)和工貿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10篇 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并明確商場、合作店、工廠、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機關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紅星家具集團所屬的商場、合作店、工廠、超市(以下統(tǒng)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統(tǒng)稱消防法規(guī))及本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四、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商場總經理、合作店店長、工廠廠長、超市店長)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五、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六、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定崗輪流值班制。從事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的崗位人員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不斷加強業(yè)務學習,提高業(yè)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單位安全部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指定人員的領導下具體實施和落實單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單位安全部各級、各崗位人員按照分工負責本人所在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單位應根據集團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機關、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并結合單位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臺帳。
十二、單位對安全工作實行三級檢查制,確定各部門的防火、治安責任人,并定期組織和參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會議。
十三、單位應當將存在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部門、部位,確定為火災隱患。發(fā)現(xiàn)違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對當即不能整改的,要下發(fā)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蹤督促復查整改落實情況。
十四、單位要根據行業(yè)特點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劃分并確定重點保衛(wèi)目標和一般保衛(wèi)目標。對消防工作要分類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防火部位。按照保衛(wèi)目標和消防部位的分類,崗位責任人員對重點目標和部位每班次監(jiān)督檢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對一般目標和部位每班次巡視檢查不少于三次;負責巡查的安全員每小時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員每班次巡查單位內部和外圍,外圍要達到每二小時不少于一次的強制規(guī)定。
十五、單位應該對各部門、各廠商儲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實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區(qū)域存放。
十六、對建筑進行裝修、改造時要規(guī)范管理,經營和生產場所嚴禁動用一切明火,對必須進行焊接、切割,對管道、門窗進行維護幾,對建筑進行加固、防漏處理等必須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和'定人、定崗、定防范措施'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作業(yè)制度,落實到具體部門的具體人監(jiān)督、監(jiān)護和檢查。
十七、在重大節(jié)假日期間和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以及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單位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進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檢查或專項檢查,及時對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災隱患進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單位應該對各部門、各廠商儲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實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區(qū)域存放。
十九、單位在建筑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購置、維修、維護、保養(yǎng)及更換過程中,必須簽訂質保書并要按照集團相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及物資采購審批制度執(zhí)行。
二十、其它未盡事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的內容逐項落實,同時還要結合并遵照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篇 zz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九中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各處室與廣大師生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防止火災發(fā)生,保障教育教學順利開展和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二條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在校長室領導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責任制。
第三條防火安全是教學工作、生活的一項經常性任務,學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各級工作計劃,做到“五同時”(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第四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由校防火責任人(學校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校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校防火安全委員會的任務:
(一)貫徹落實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章及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組織實施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部署、總結防火安全工作;
(三)督促、檢查各處室各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四)督促重大火險隱患整改;
(五)制定獎懲辦法,評選全年防火工作的先進部門和先進班級。
第六條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和學校制定的各項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二)做好學校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學校防火安全情況;
(三)擬訂并具體實施年度防火工作計劃;
(四)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管理校消防檢查、巡查分隊;
(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撲滅初起火災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六)組織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七)確立、調整學校防火安全重點部門、部位;
(八)組織全校性防火安全大檢查,確定每月的某一日進行防火例行檢查,督促火險隱患整改; (九)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
(十)報告校園發(fā)生的防火安全突發(fā)事件;
(十一)對在校園舉行的大型活動進行防火安全管理,指導、督促承辦處室、部門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七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任務:
(一)貫徹執(zhí)行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根據本部門實際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二)對本部門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四)領導和組織消防小分隊活動,不斷提高防火、滅火技術
(五)維護好本部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率達100%;
(六)對所屬部門和人員提出防火安全工作的獎懲意見;
(七)向校防火安全委員會報告工作;
(八)設立兼職防火安全員,并確保人員和工作到位。
第三章防火負責人職責
第九條學校防火責任人職責:
(一)保證學校貫徹落實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章及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領導校防火安全委員會開展工作;
(三)將防火工作與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統(tǒng)籌安排;
(四)為學校防火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五)批準實施防火安全制度,處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特大問題。
第十條學校防火安全管理人對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和落實下列管理工作: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學校防火安全符合規(guī)定;
(二)組織制訂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三)組織擬訂防火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撲滅初起火災和應急疏散預案;
(六)批準實施年度防火工作計劃;
(七)學校防火責任人委托的其他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校級其他領導,要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圍內,教育下屬部門和人員搞好防火宣傳、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貫徹執(zhí)行學校制訂的各項防火制度。
第十二條消防安全小分隊的職責:
(一)在校防火責任人、防火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組織和落實本部門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崗位操作規(guī)程;
(二)嚴格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和學校制定的各項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三)檢查本部門的防火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自查;
(四)經常向本部門教職工、學生及聘用的其他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五)組織本部門消防隊員的學習和訓練;
(六)負責向校防火安全委員會報告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和事故情況;
(七)負責召集本部門有關人員研究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
(八)制止一切違反消防規(guī)定的行為;
(九)提出對本部門人員的獎懲意見;
(十)上報本部門消防器材的添置計劃。
第十三條全校人員防火守則:
(一)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嚴格遵守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報告,并有權制止違反防火制度的一切行為;
(三)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準亂棄、倒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的殘氣、殘液;
(五)維護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損壞;
(六)不準亂扔煙頭,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區(qū)域內吸煙;
(七)全校人員都應做到三懂和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本崗位撲救初起火災的辦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十四條值班人員防火責任:
(一)按時到崗值班
(二)不得酒后值班,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三)值班時間不得飲酒、打牌和進行其他娛樂活動;
(四)不許將親友滯留在值班的崗位范圍;
(五)熟悉值班的火災危險性,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六)對
負責的范圍要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并根據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
第五章各類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條動火、用火管理制度:
(一)作業(yè)場所(指易燃、易爆部位及其他防火重點部位)動用明火須到職能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
(二)確認施工場所安全可靠,并派人員到場監(jiān)護,配備滅火器材;
(三)從事焊、割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種人員操作證,遵守“十不準原則”:沒有操作證不準,未辦理動火手續(xù)不準,不了解周圍情況不準,不了解焊接部件內部情況不準,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管道未清洗不準,周圍有可燃易爆物品不準,明知有危險且影響外單位的不準,與其他工種作業(yè)相抵觸的不準;
(四)教學、科研、工作、生活必須使用煤爐、電爐等應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方能使用,并嚴格遵守有關制度;
(五)施工結束后必須認真清理現(xiàn)場。
第十六條用電管理制度:
(一)凡新建、擴建、改建、大修、革新工程項目的電氣設計,竣工后必須由校分管電氣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二)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取得電工操作合格證,才準許獨立操作。
(三)總務處應對全校的用電設備加強管理,組織定期抽查,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四)各改建、擴建、大修等項目必須報告用電管理職能部門,并由職能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提出電氣線路的走向后,方能進行施工。
(五)各部門不得私自亂拉亂扯電器線路和電線,不得擅自使用電氣設備;
(六)在易燃易爆部位和發(fā)生火災危險性較大部位,使用電加熱器等設備須辦理審批手續(xù)。
第12篇 物業(yè)安全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規(guī)范制度
物業(yè)安全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規(guī)范
1、消防主機
(1)報警
①當接到fs90消防主機報警時,按'消音'鍵消去報警聲;
②按'復位'鍵,查看消防主機能否復位進入系統(tǒng)正常正常狀態(tài):如能進入系統(tǒng)正常狀態(tài),證明報警是誤報,按'復位'鍵復位;如不能進入系統(tǒng)正常狀態(tài),證明是故障或火警預報,查'狀態(tài)'鍵確認av值。
(2)查狀態(tài)確認av值(當av值等于100時,證明有火警信號出現(xiàn),立即派人到現(xiàn)場查看)
③按states(狀態(tài));
④按fi(直到出現(xiàn)sd地址摸板);
⑤按地址碼(0-9);
⑥按clear取消.
(3)火警預報或故障報警時(av=90~100時屬于火警預報;av=0~30時屬于故障報警。把火警預報與故障帶內暫時隔離、鎖住,使系統(tǒng)進入正常狀態(tài))
①按modley修改
②輸入密碼按1234
③按enter輸入兩次
④按clear取消
(4)開鎖(處理完火警預報或故障報警時,把已隔離的點打開,讓系統(tǒng)恢復正常運行狀態(tài))
①按cdmmand指令;
②輸入密碼1234;
③按enter輸入;
④按fi選擇sd地址摸板;
⑤按地址碼(0-9);
⑥按enterl輸入;
⑦按f3;
⑧按f4;
⑨按clear取消.
2、打印
(1)安裝打印紙
①將新紙卷穿在送紙轉軸上;
②將送紙轉軸安放在打印機支架上;
③將紙頭向內褶入半寸,造成一平直紙頭備用;
④將紙頭穿國光電開關擎后裝進打印機構上,按動打印機面板上'送紙'(pa-peradvance)按鈕燈,使紙頭穿過打印機構;
⑤繼續(xù)送紙,預留約12寸備用;
⑥將紙頭穿越有關軸并接上回收轉軸;
⑦將紙頭放入回收轉軸的槽內;
⑧將回收轉軸順時針旋轉數圈使回收紙卷牢固。
(2)安裝完打印紙后,如有報警或故障,打印紙將自動打印記錄。
(3)取出打印紙
①取出送紙轉軸;
②取出紙卷芯;
③按動打印機面板上'送紙'(paperadvance)按鈕燈,使紙尾完全送出打印機;
④取出回收轉軸;
⑤取出舊紙卷存檔。
3、消防聯(lián)動柜上的消防電話,可通向各個樓層(備有插孔)高壓房、水泵房,在樓層查看報警點位置情況時的操作要領
(1)把插孔電話插入孔內,消防聯(lián)動柜收到聲響報警。
(2)按'樓層'(水泵房、高壓房)鍵一次。
(3)與樓層(或機電維修部電工)通話。
4、消防廣播
(1)進行消防廣播疏散時,按消防廣播指示燈相鄰樓層數碼燈,燈亮。
(2)接通開關(向前按)。
(3)調節(jié)廣播旋鈕,應控制音量清晰、清楚(沿逆時針方向音量變大,順時針方向音量)。
(4)向樓層開始廣播。
5、報警時的客貨梯
(1)當發(fā)生火情時,從消防聯(lián)動柜上按'電梯回降'鍵,客貨梯迫降到一樓停止運行。
(2)從客貨梯前室首層擊破玻璃,按'消防'開關鍵,客貨梯迫降首層。
6、消防泵當有'火險'報警時
(1)自動啟動
①在樓層擊破'消防栓報警盒'時消防聯(lián)動柜發(fā)出聲響報警;
②消防泵自動啟動。
(2)手動啟動
①把選擇'自動/手動'開關置于'手動'位置;
②按啟動鈕'手動'啟動消防水泵。
7、噴淋泵當有'火險'報警時
(1)自動啟動
①噴淋泵處于'自動'位置;
②噴淋頭爆裂,水流擎動作,消防聯(lián)動柜發(fā)出聲響報警;
③噴淋頭自動啟動。
(2)手動啟動
①選擇'自動/手動'開關置于'手動'位置;
②按啟動鈕'手動'啟動消防水泵。
8、防火卷簾當有火情或濃煙時
(1)防火卷簾接收探頭信號自動啟動
①消防聯(lián)動柜發(fā)出聲響報警,出現(xiàn)防火卷簾關閉訊號;
②防火卷簾關閉。
(2)手動啟動
①把'自動/手動'選擇開關置于'手動'位置;
②按**樓層防火卷簾啟動鈕
③消防聯(lián)動柜上會發(fā)出響聲報警,出現(xiàn)防火卷簾關閉訊號;
④從樓層防火卷簾開關裝置盒向下按啟動鈕(向上為打開,中間為停止),防火卷簾會向下關閉。
9、停非消防電
發(fā)生火災需要截斷電源時,從消防聯(lián)動柜上按'停非消防電'鍵,停電滅火。
10、消防栓
(1)室內消防栓
①發(fā)生火災后將消火栓箱用鑰匙打開或硬物擊碎箱門上的玻璃;
②按緊急報警按鈕;
③消火栓箱上的紅色指示燈亮,送出火警信號;
④消火栓可以直接啟動消防水泵供水;
⑤取出掛架上水帶接口,并接在消防栓接口上;
⑥按逆時針方向旋轉消防栓手輪;
⑦出水滅火。
(2)室外消火栓
①用專用消防扳手沿逆時針方向旋轉打開出水口悶蓋;
②接上水帶(水槍)或吸水管;
③用專用扳手打開閥塞即可供水;
④使用后應關閉閥塞,上好出水口悶蓋。
(3)消防水喉
①打開消火栓箱門將卷盤旋出;
②接出膠管和小口徑水槍;
③
開啟供水閘閥即可進行滅火;
④使用完后,將供水閘閥關閉,待膠管排除積水后卷回卷盤,把卷盤轉回消火栓箱。
11、滅火器
(1)將滅火器提到火場上。
(2)拆下鉛封,拔掉保險銷。
(3)在滅火器有效噴射距離內,將噴嘴(或膠管噴口)對準火焰根部。
(4)按下壓把后,開啟密封,滅火劑噴出。
(5)松開壓把,間歇噴射機構復位,噴射停止。
(6)噴射時,應迅速左右擺動,向前平推掃射,防止回火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