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huán)境不受損失。
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設備的管理。
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鍋爐(含 )、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
四、職責
4.1 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 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xié)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檢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
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執(zhí)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yǎng)。
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序
5.1 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 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
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guī)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 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 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
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 按規(guī)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
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 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
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 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
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guī)定 ⑴ 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 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⑷ 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fā)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 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 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fā)現安全 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 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 本體外現檢查;
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
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 安全 ;
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 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huán)境無污染
5.2.5 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
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
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5.2.5 工業(yè)管道 5.
2.5.1 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5.2.5.2 應有全廠管網平面布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5.2.5.3 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5.2.5.4 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 工業(yè)氣瓶 5.
2.6.1 氣瓶狀況 ⑴ 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⑵ 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 漆色及標志正確、明顯;
⑷ 安全 齊全、完好。
5.2.6.2 儲存要求 ⑴ 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志完善;
⑵ 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guī)定;
⑶ 標記明顯,間距合理;
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
1.5m以上;
⑷ 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5.2.6.3 安全使用 ⑴ 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 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guī)定,作業(yè)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
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
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⑶ 與明火間距符合規(guī)定;
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于10米,氣瓶壁溫應小于60℃。
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 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3.1 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tài)等應符合國標規(guī)定
5.3.2 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3.3 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3.4 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3.5 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3.6 緊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5.3.7 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guī)定
5.3.8 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3.9 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3.1 0 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使用有效
5.3.1
1 安全標志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3.1 2 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tài)完好
5.4 廠內機動車輛
5.4.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tǒng)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4.2動力系統(tǒng)運轉平穩(wěn),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4.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4.4傳動系統(tǒng)運轉平穩(wěn)
5.4.5行駛系統(tǒng)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4.6轉向系統(tǒng)輕便靈活
5.4.7制動系統(tǒng)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5 安全管理
5.5.1特種設備(工業(yè)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guī)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
保存檢測報告。
5.5.2 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5.3 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5.4 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六、考核 按設備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zhí)行。
七、
第2篇 電力設備及動力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強公司電力、動能管理和節(jié)約能源,規(guī)范電力、動能管理工作,保證動力、動能設施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電力、動能設施。
3.0 電力管理
3.1公司的電力設備包括變壓器、高低壓配電設備、動力照明線路等。其運行維護、安裝和架設工作,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負責,并嚴格按電力、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3.2電力的正常供給是保障生產的重要條件,為確保生產任務完成,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應根據電容量,按先生產后生活的原則分配用電,調整各部門的用電負荷。
3.3 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要對公司的電力負荷和使用時間進行平衡、調度和監(jiān)督。如發(fā)現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險等情況,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切斷電源,然后向主管經理匯報。
3.4 因生產(工作)需要增設照明燈具和用電器具的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批,非生產用電的增設必須經安全動力科審核后報主管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私自設置的,每發(fā)現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扣減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
3.5地下電纜標志是反映地下電纜布線的記錄,任何人不能隨意移動,違反規(guī)定者扣減當月獎勵500元;因移動電纜標志而造成生產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還要依法追究責任。
3.6需要開挖路面或打樁的基建、技改、維修工程,需經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會審后才能施工,對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線路安全運行的工程項目,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有權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來單位的用電,必須向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申請辦理用電手續(xù),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根據供電負荷的情況進行審批。外來單位應按審批要求架設電纜,并且安裝電表,按時交費。
3.8凡需臨時用電、架設臨時電纜的部門或外來單位,事先必須按gr/p40/w11-00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辦理手續(xù),經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批準后方可架設。
3.9廣大員工應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離關機、人走熄燈”。
4.0動能管理
4.1高低壓變配電、發(fā)電機組及空壓站等動能設備能否正常運行是保證動能正常供給的關鍵。配電室及壓縮機房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設備的運行進行監(jiān)視,并對設備實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4.2 電房、機房、空壓站的負責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經常巡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當設備或管線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排除。如出現故障并對設備安全造成威脅時,負責人員有權先采取緊急措施,甚至切斷電(氣)源,然后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作進一步的處理和進行搶修。
4.3 公司安全員每天要對管線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巡視,如發(fā)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使用部門和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及時排除,并監(jiān)督維修和整改的情況,確保管線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4.4廠區(qū)的供電網絡要實行分級計量,電房工作人員負責將公司的用電情況(包括自發(fā)電)做好記錄,做好用電統(tǒng)計工作。
4.5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負責公司廠區(qū)的動力設備、管線的安裝、維護、變更等計劃管理和實施工作。
4.6各部門如需變更、加裝或拆除電力、動能設施等須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審批,并由安全環(huán)境動力科執(zhí)行。
4.7嚴禁私自對管線進行維修、拆裝、轉讓、啟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發(fā)現一例扣減該部門當月獎勵500元、肇事者當月獎勵200元;由此造成的設備事故的,除按上述處理外,還應根據事故嚴重性進行相應處理。
5.0相關文件
5.1《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設備設施安全檢維修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fā)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二、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科或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廠、車間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
三、內容與要求
(一)檢修前準備
1、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并落實現場安全監(jiān)護人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5、清洗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生產車間加設盲板。
7、檢查設備管道與運行中設備管道連接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防毒面具。
8、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9、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jiān)控,方能檢修。
(二)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符合危險作業(yè)的項目辦理審批手續(xù);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凡槽罐、設備、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進入內部檢修,要辦理相關的危險作業(yè)票證審批。
4、在受限空間、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yè),應采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確保作業(yè)安全。
5、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6、拆卸有危險的管道,應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松螺絲時應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等傷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8、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9、在檢修作業(yè)條件發(fā)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危險作業(yè)票證審批。
10、較大型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三)竣工驗收
1、檢修竣工后,檢修部門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后,對檢修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生產單位自己檢修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5、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單,簽字驗收后;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設備、設施檢維修的安全管理。
第4篇 企業(yè)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設備設施選購
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生產特點,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二.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3. 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 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三. 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2. 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 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1. 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 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1) 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 2)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注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3) 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4) 建立設備保養(yǎng)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 5) 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五. 設備設施檢查制度1. 后勤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保養(yǎng)計劃,設備保養(yǎng)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六.設備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 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1)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2) 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至50000元。3) 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保費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1)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2) 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3) 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4)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 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 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 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3)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yè)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設備報廢手續(xù)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術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術部審核,經副總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xù) 3. 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得。 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切勿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程。 八. 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章設 5備選別,設備維護保養(yǎng)、維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由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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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
第5篇 電氣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但目前在部分工廠中,往往對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重視不夠,導致個別區(qū)段的電力線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發(fā)生電氣
一、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但目前在部分工廠中,往往對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重視不夠,導致個別區(qū)段的電力線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發(fā)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強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qū)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jié)和大風季節(jié)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fā)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二、變電所的運行與管理
做好變電所的運行管理工作,是實現安全、可靠、經濟、合理供電的重要保證。因此,變電必須備有與現場實際情況相符合的運行規(guī)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員學習并嚴格遵守執(zhí)行,以確保安全生產。
a.運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交接班人員應嚴格按規(guī)定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員應詳細填寫各項記錄,并做好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務時,應主動為下班做好準備工作。
(2)交班人員應將下列情況做詳盡介紹:1.所管轄的設備運行方式,變更修飾情況,設備缺陷,事故處理,上級通知及其它有關事項;2.工具儀表、備品備件、鑰匙等是否齊全完整。
(3)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接內容,核對模擬圖板和現場運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畢,雙方應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名。
(4)交接班時,應盡量避免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在交接中發(fā)生事故或異常運行情況時,須立即停止交接,原則上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應主動協(xié)助處理。當事故處理告一段落時,再繼續(xù)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第6篇 房屋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檢查制度
為加強幼兒園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幼兒園設施設備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幼兒園房屋建筑設施;
2、幼兒園道路建筑設施;
3、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4、水、電、氣設施;
5、教具設備;
6、計算機、多媒體教學設備。
二、檢查機構和人員
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三、確定常規(guī)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后定時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2、每月10日前例行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3、大風、大雨后及時檢查;(總務主任、安全員)
4、每天幼兒活動前全面檢查。(安全員)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tǒng)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guī)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設備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檔案。
六、整改落實
安全員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安全分管負責人。
第7篇 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的確定:
1、有易燃、易爆發(fā)生火災危險的場所;
2、有易漏電、觸電傷人危險的場所;
3、有易高空墜落危險的場所;
4、有易發(fā)生噪音、輻射、高溫的場所;
5、其他容易致人傷害、發(fā)生事故頻率較高的場所。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科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進行三級教育時應向員工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三條廠部購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并按照《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設備應做好記錄。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四條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區(qū)關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指導并督促員工按章操作。本廠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
第8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機電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公司生產的機電設備、電纜、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庫存情況的統(tǒng)計和管理。機電管理科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現場,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設備的運行、使用、備用、回收、待修、待報廢等情況,并建立建全各種臺帳,搞好各種圖、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數量清、狀況明,帳、卡、物、牌、板五對口。
采煤、掘進、開拓、通風、運輸、巷修、抽準、機電一區(qū)、機電二區(qū)等單位,應配備一名兼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使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管理結合起來,共同搞好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全礦機電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臺帳,屬固定資產的要和財務相符。使用單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區(qū)臺帳,分區(qū)臺帳要建立一式兩份,使用單位和設備組各一份,并每月與設備組對帳兩次,上旬從1~15號為一次,下旬16~25號前為止,一次不對帳,罰款50元。對帳的范圍:包括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長度、數量及規(guī)格型號,以及各種備用和待收設備,備用的配件等必須對帳清楚。
要嚴格執(zhí)行機廠進出設備驗收制度,特別要加強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包括五小設備和瓦斯監(jiān)測儀器等)。要嚴格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和驗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設備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做到從檢修、安裝、運行、維護、檢查等全過程管理,要做到檢修按標準,入井有復查、安裝有驗收、運行有監(jiān)督、維護有規(guī)范、檢查有記錄、臺臺有檔案、失爆有責任追究制。對不合格的設備一定不準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設備,要追究檢修人員檢修單位和驗收人的責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響的時間負責、要根據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工資科定額組應加強對各單位領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設備清單進行嚴格的審批,凡屬領用下井設備,和回收上井設備的清單,必須有機電管理科設備組值周人員的簽字后才能有效結帳。否則,將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處罰。
ù機修廠是為全公司生產服務的中心,所以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和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各種配件要上架掛牌統(tǒng)一設專人管理,機廠要建立臺帳,對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機廠應及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各使用單位,凡需到機廠領取設備、電纜、配件的人員,必須先開票,經機電管理科科長同意,設備組值班人員簽字后才能領取,不得到機修廠隨便拆卸、亂拿,特別是各種配件和材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若發(fā)現要對當事人進行50~100元的處罰。
設備安裝回收管理辦法
(1)各單位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必須齊全完整,不得丟失和損壞,并及時交到機修廠,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現場簽字驗收后,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支付回收工資。如有丟失或缺損的按原值進行賠償。凡回收的開關、電機拆火時,電纜不準切割,如發(fā)現切割,每臺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其中區(qū)長、書記各承擔50元、其余100元罰款由工區(qū)落實責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設備安裝,由礦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回收時由礦安排單位回收?;厥諘r必須經機電管理科、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三方現場驗收并辦理移交簽字手續(xù),回收單位必須持三方現場移交簽字手續(xù),隨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交到機修廠,并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簽字并填寫回收單,回收單位憑回收單到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有效結帳。同時,回收上井的設備,應及時推進機修廠,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堆亂放,不準不卸車,否則將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
(3)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的安裝及回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單位到機修廠領用下井的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先開票后下井。對拆除后的設備(包括溜頭、溜尾、牙箱、電機、溜槽、皮帶機頭、機尾、各種架子、調度絞車等隨機配件),責任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并交機修廠,同時責任單位的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應及時與機電管理科對帳,及時銷帳。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100元/天/臺處罰責任人。
(4)各使用單位的設備,如需變動使用地點或轉用,必須在三日內到機電管理科對帳,以保證帳目清楚,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延長一天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20元。
(5)新安裝設備的工作面以及掘進頭搬家需移交時,必須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設備移交單位和施工單位現場共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xù)。凡通知到的單位,無故不參加者將給予責任單位區(qū)長100元的處罰。對移交出現的問題,移交方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移交施工單位,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還未處理,每超一天按200元處罰,區(qū)長、書記各承擔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需更換設備、配件(包括溜頭、溜尾、電機、牙箱、根節(jié)、溜槽、扒斗機、扒斗機上槽、噴漿機、皮帶機、電機、牙箱、滾筒、皮帶及各種小絞車等)時,都必須在三日內將更換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檢修備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臺按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機電副區(qū)長,直至該單位將設備回收上井為止。
(7)小型電氣設備(包括電煤鉆、綜保、皮帶機綜保、80開關、7.5kw以下水泵、潛水泵、打點器、接線盒、電鈴、按鈕等)的回收,從更換之日起一日內必須回收上井交機修廠,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每臺(件)一天20元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若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有亂丟、亂放并無人看管的五小設備,每發(fā)現一次,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帶機上、下托輥、中間架、溜子連接筒、快軸、盲軸、鏈輪、護板架、機尾滾筒、花鍵套、聯軸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從領取到更換,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上井交機修廠,每超過一天,按每件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
(9)對使用完畢、暫時又不回收的設備,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另行安排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10) 各單位領用或回收的設備,必須在清單上填寫數量、地點、用途、編號等。回收上井的設備及配件必須經機修廠開票,并經回收單位、機修廠、機電管理科三方簽字方能到人資科有效結帳。
(11)進出機修廠的設備要嚴格把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工時。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除扣除全部虛假工時外,還將給予作假數額等額的罰款。
°電纜使用與回收管理規(guī)定
(1)電纜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種臺帳并設專業(yè)人員負責管理,各種規(guī)格的電纜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編號,編號位置在每根電纜兩頭1.5米左右處,并注明電纜的長度。電纜管理人員,要對每一根電纜從進貨到使用都必須有使用和檢修記錄,有到貨日期和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及長度數量登記檔案。
(2)各單位需領用電纜時,必須先到設備組開票,見票后電纜組才能發(fā)放,領用時要注明電纜使用地點和長度,在領用期間電纜的管理和維護,全由使用單位負責,不得損壞和丟失,對使用單位要根據被盜電纜的規(guī)格、長度按原價進行賠償處罰。如在使用中出現問題須切割加接線盒時,必須經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線頭損耗),必須保證在領用前的長度,電纜組要認真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驗收和復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長度,按該電纜的原值每米進行處罰,嚴重者將追究使用單位及責任人,并加倍處罰。
(3)對不使用的電纜要及時回收,已拆火不用的電纜必須在二天內回收上井交到電纜組,從拆火到裝車,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看守,以防丟失,并隨同電纜一起上井交到電纜組,如裝車后的電纜不能及時上井,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值班員,盡快安排運輸將電纜提升上井,若造成電纜在井下停留被盜,要追究礦回收單位的責任,除按丟失電纜金額進行賠償外并對回收單位干部處罰200元。
(4)回收上井的電纜,必須及時交到電纜組,并經電纜組驗收合格開票到設備組銷帳,由設備組填寫回收清單并簽字到人資科定額組才能有效結帳。
(5)機電管理科根據井下工作場所變化,應及時督促使用單位或指定單位及時回收不使用的電纜,并有機電管理科下發(fā)回收通知單,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的,每拖延一天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使用電煤鉆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電煤鉆電纜每月切割兩次的規(guī)定,切割的電纜頭和對帳的時間相同并交到機電管理科,對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罰款50元。
對各種電纜的鋪設和管路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辦理移交。巷修工區(qū)如在有電纜,管路的巷道修復時,施工措施必須送一份給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原有的電纜,管路及吊掛情況進行現場移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對電纜和管路的保護,不得損壞,施工結束后,必須恢復原狀,若發(fā)現電纜和管路被損壞等情況,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并處罰干部300元。
十、 運輸系統(tǒng)電機管理考核辦法
(1)、考核范圍:礦井地面及井下運輸系統(tǒng)設備(包括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的電機管理考核納入本辦法。
(2)、電機的燒損由機電管理科負責鑒定燒損原因,落實責任單位。
(3)、采煤工區(qū)、機電二區(qū)電機燒損按0.5臺/萬噸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4)、掘進工區(qū)按每0.4臺/百米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5)、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
(6)、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達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樣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其中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1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200元;燒損電機達100千瓦以上,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2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400元,以此類推。
十、刮板運輸機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刮板運輸機電機的保護和管理,電機必須保證通風和散熱良好,不得被埋和雜物覆蓋,若發(fā)現電機被埋,按1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
(2)、刮板運輸機必須采用墊木懸空,否則停止使用。采面運輸巷的刮板運輸機除面腳20米范圍內及掘進工作面迎頭刮板運輸機最后10m范圍內外,每節(jié)中部槽必須在其插接處墊一塊道木,并安裝均勻,同時在溜頭、溜尾處各挖一個回頭炭窩。每部刮板運輸機的墊木之間和每個回頭炭窩必須隨時清理干凈,不得存滿。若發(fā)現每個墊木之間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元/處處罰,回頭炭窩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3)、刮板運輸機不準缺刮板、缺螺栓運行,更不得帶病運轉。有問題應及時停機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塊進行處罰;缺螺栓或螺栓松動,按5元/處進行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4)、刮板運輸機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溜子司機責任心教育,杜絕野蠻使用設備現象,影響生產。
(5)、刮板運輸機不要求墊墊木是,每隔15米必須挖一個回頭碳坑,回頭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每缺一個按50元處罰。
(6)、刮板運輸機與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不得埋機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罰。
(7)、工區(qū)內部由機電副區(qū)長完善設備及備品備件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滿足生產需要。
(8)、機修廠必須保證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對常用的刮板運輸機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應及 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若因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機修廠承擔損失。
(9)、機電管理科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十一、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機電管理科負責對全礦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建立臺賬并進行統(tǒng)一調配和管理。
(2)、各工區(qū)在安設刮板運輸機時,必須同步安設墊木和擋煤板。安設墊木時必須安設在兩溜槽連接處,擋煤板必須安設在溜槽兩邊,并與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設墊木和擋煤板的單位,定額組不預支付安裝溜子工資。
(3)、各工區(qū)墊木安設好后,必須隨時保持墊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間無浮貨。對沒有清理的單位,一經查出對單位主管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刮板運輸機必須每隔50米有一回頭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mm,并隨時保持清理干凈。否則按每個50元進行處罰。
(5)、各墊木和擋煤板使用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墊木和擋煤板,嚴禁故意損壞。否則對單位主管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
(6)、每月底機電科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將把墊木、擋煤板的管理情況列入標準化考核范圍內。
(7)、每次回收刮板運輸機期間,必須有機電管理科移交給回收單位。對回收過程中出現丟失或損壞的墊木和擋煤板。損壞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丟失墊木按30/塊,擋煤板按100元/塊進行處罰。
十二、帶式輸送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皮帶機不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款200元,每缺一種保護,罰款50元,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100元,每一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50元。
(2)、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標準清掃器,不允許用木料或鐵管等材料代替清掃器,若不使用標準清掃器,每個罰款50元,清掃器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3)、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罰款50元,傳動裝置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每次罰款50元,若因傳動裝置未清理干凈,造成皮帶斷帶事故,罰款300元。
(4)、皮帶跑偏磨中間架,每處罰款10元。
(5)、若因接頭不正,造成皮帶跑偏,每個頭罰款50元。
(6)、托輥不轉不更換,造成硬磨皮帶,每個罰款10元。
(7)、皮帶托輥纏纖纏絲,每處罰款5元。
(8)、底托輥被浮貨掩埋,每處罰款10元。
(9)、底皮帶離地低于200mm,每15米為一處,罰款50元。
(10)、防跑偏托輥不起作用或損壞不更換,每處罰款10元。
(11)、接煤架損壞或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12)、吊掛鐵絲每缺一處或鐵絲吊掛不平直,每處罰款10元。
(13)、皮帶接頭時必須用尺子劃線,若查出一次不用,罰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開一次維護班長專業(yè)會,參加單位、采二、采三、掘一、開拓、巷修、抽準、通風、運輸、機修廠、機電一、機電二區(qū)區(qū)長及各隊隊長,機電管理科,會議總結機電、運輸上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會者,遲到罰款50元,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十四、機電管理科設備組要負責和組織每周兩次的設備完好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所檢查范圍的設備、管路、巷道狀況,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備查并存檔,若別的檢查人員復查時,如發(fā)現有遺漏的隱患,檢查人員應承擔一切后果,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100元罰款。對該區(qū)上次查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處理,使用單位整改完畢后,將檢查結果在當日內交機電管理科,并由機電管理科匯總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電氣設備失爆,按每臺(次)200元罰款。
十五、設備、配件報廢,必須由機電礦長牽頭并組織驗收,經礦三結合小組技術簽定后才能作報廢,報送總公司審批,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對設備進行報廢和處理,如發(fā)現要根據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嚴重者要按原價賠償。
十六、各生產單位在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纜時,必須及時通知機電管理科現場驗收,若超過十六小時不通知的單位,每次罰款200元。
十七、鉆機鉆桿及鉆機配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抽準工區(qū)負責井下使用鉆桿的管理,建立健全領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鉆臺賬,并逐日核實清查及回收登記。
(2)、所有鉆機設備到位后,碼放整齊,由班隊長親自清點鉆桿數量,做到現場交接清楚,不允許亂丟亂放。
(3)、三班連續(xù)打鉆地點,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記錄不清楚的發(fā)現一次罰50元。不是三班連續(xù)作業(yè)地點。把鉆桿數量點清,無施工單位時,交給該地點的瓦檢員看守;有施工單位時,交給施工單位看管,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簽字,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井下區(qū)域搬運鉆機鉆桿,抽準工區(qū)分管區(qū)長必須安排連續(xù)作業(yè),確保當日到位;不能到位時,必須安排專人看守,防止損壞和丟失。
(5)、從地面下鉆桿時,必須一次性下到指定地點。交給相關人員。
(6)、損壞鉆桿及鉆頭由當班人員及時回收上井,如發(fā)現沒有及時回收的罰當班人員100元。
(7)、丟失鉆桿、鉆頭按原價賠償,加罰50元/根.個;偷盜鉆桿、按200元/根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按偷盜礦用物質論處。
(8)、嚴禁任何人將鉆桿挪做它用,一旦發(fā)現按偷盜論處。
(9)、發(fā)現偷竊行為時,現場人員必須制止,對于不聽勸阻、一意孤行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500元/根罰款。
(10)、嚴禁使用鉆桿處理掉道礦車和抬重型設備,以及處理溜子等,發(fā)現一次處罰200元/人.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為損壞鉆機配件,影響鉆機進尺的,按該地點每班平均進尺賠付工資。
十八、運輸系統(tǒng)備品備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10天制定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和當前的設備運行狀況及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機電管理科,經過審核后,予以補充備品備件下井備用。采煤、掘進溜子道備用設備的規(guī)定,平均5部溜子可備用、開關、電機、牙箱、機頭、機尾、跟節(jié)各一臺,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換備用設備時,必須在三日內把換下的壞設備及時回收上井檢修。以做備用,若三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臺每天50元罰款計算。配件更換必須在當日內回收上井交到機廠,若當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罰款計算。
(2)、各生產單位備品備件必須在3天內及時下到指定地點,機電管理科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不按時下到位,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如因設備未下到位而影響生產的,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3)、各單位備品備件下到位后,必須掛牌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4)、備品備件更換使用后,及時匯報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給予補充。
(5)、由于生產單位對備品備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影響生產的由本單位負責,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損壞的備品備件應在限期內回收交機修廠,超期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6)、機修廠應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足夠的備品備件量以滿足入井的需要。
(7)、因機修廠修理不及時(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產影響的,由機修廠承擔責任,將追究廠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8)、對于下到位的備品備件且?guī)讉€單位都能起到備用的,機電管理科有權進行統(tǒng)一協(xié)調調配使用。凡屬井下各單位備用設備,其他單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時,必須經礦調度、機電管理科和備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同意,才能動用備用設備,并限期給借用單位下到位再做備用,不得拖欠。若發(fā)現私自把備用單位的設備挪用和更換,將按每臺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備用單位的損失。
機運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9篇 設備設施安全維保管理制度
1、目的:確保機(儀)器設備之運作,減少工傷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此制度.
2、范圍:凡生產線上所有機(儀)器設備之維修及保養(yǎng)皆屬之.
3、權責:
3.1一級保養(yǎng):操作人員負責
3.2二級保養(yǎng):工程部負責,使用部門人員協(xié)助
3.3特別保養(yǎng):廠外之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工程部人員協(xié)助
4、內容:
4.1一級保養(yǎng):
4.1.1生產線上機(儀)器設備由操作人員負責實施每日保養(yǎng)檢查工作
4.1.2操作人員職責:
4.1.2.1依操作程序正常使用機(儀)器設備
4.1.2.2工作前檢查:
非必要之物品不可置于機臺上,工具應定點定位管理.
傳動部份潤滑是否足夠
試車檢查有無異常情形
4.1.2.3工作中檢查:
操作時不得超越機(儀)器設備性能范圍之外.
離開機(儀)器時應先行停機
隨時注意使用狀況,有無異常情況發(fā)生
注意產品之狀況,以判定是否停機處理
發(fā)現異常情形,非權責范圍內,應立即洽請單位主管檢查并立即停機,找維修人員匯報至主管.
4.1.2.4工作后的檢查
檢查各機構是否正常,電源是否確實并閉.
散熱部位已降溫或隔離,確保無火險隱患.
傳動及滑動部份添加潤滑油及機器擦拭.
工具及零附件置于定位.
4.2二級保養(yǎng):
4.2.1由工程部負責,依[年度機/儀器設備保養(yǎng)維修計劃表]及[設備保養(yǎng)維修項目]
4.2.2維修人員職責:
4.2.2.1督促驗證一級機器操作人員實施保養(yǎng)工作之成效異常反應之處理.
4.2.2.2特殊機械之潤滑
4.2.2.3故障排除及精度調整
4.2.2.4損壞機件之更換及異常狀況之反應
4.2.2.5依保養(yǎng)周期,配合一級保養(yǎng)同時實施保養(yǎng)工作
4.3特別保養(yǎng):
4.3.1維修范圍在制造廠商保修期間內或超出單位主管負責保養(yǎng)權責時由保修主管填寫[請修單]并在備注欄注明”托外修理”,經部門主管簽字后托外修理
4.3.2保修主管須填寫[設備外修記錄表]作為備查資料.
4.3.3維修人中:由廠內外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廠內主管人員配合實施.
4.3.4設備修復后保修課及倉儲課作維修質量及數量的驗收并簽字,并交部門主管審核后交付現場使用.
4.3.5維修結果由保修課記錄于[機/儀器設備保養(yǎng)維修記錄卡]
4.4保養(yǎng)計劃:
4.4.1工程部主管應對生產線之機器建立[機/儀器設備一覽表]并排定二級保養(yǎng)之[年度機/儀器保養(yǎng)維修記錄卡],避免多部機/儀器同時保養(yǎng),影響生產運作
4.4.2保養(yǎng)計劃之修訂由工程部主管負責,經理(含)以上主管核準后實施.
4.5機器設備之異常處理
4.5.1設備一級保養(yǎng)人(操作人員)發(fā)現異常時,立即停機并通知維修人員,若當場能修好且不必更換零配件是時,不必開立[請修單],若設備異常需請本公司內專業(yè)技術人員修理,或須更換零配件時得由申請單位開立[請修單]交工程部負責修理.
4.5.2機器設備修復后,應將維修過程及結果記錄于[機/儀器設備保養(yǎng)維修記錄卡]維修記錄內,記載維修日期,內容及更換之零件.
4.5.3機器設備修復后,由工程部通知申請單位主管進行交接,經雙方確認已修好后在[保養(yǎng)記錄卡]上.
4.5.4機器設備的防護罩每隔一個星期進行檢查一遍,如有損壞的及時維修或更換.
4.5.5車間所有的安全裝置嚴禁私自拆除.
第10篇 較大危險因素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依據《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的規(guī)定,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實施更為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避免易發(fā)區(qū)域的事故發(fā)生。結合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制定公司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地方標準,對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進行重點監(jiān)控。
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預案,按照公司相關要求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xù)。
三、要求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有驗收、有專人負責,并簽訂責任書或安全協(xié)議書。
四、加強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的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zhí)行集團和公司的各項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五、如有特殊需要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旁站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建安(2004)174號的要求,實行旁站制。
六、加大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監(jiān)督檢查力度,項目部主管人員、安全、消防管理人員及電工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巡檢、日檢、聯檢,并做好記錄。
七、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中發(fā)現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整改。同時,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匯報。
2008年7月8日
第11篇 較大危險因素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制度
1 范圍
本標準明確了華源熱力管網有限公司華源盛世子公司有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華源熱力管網有限公司華源盛世子公司、各部室和班組有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2002年11月1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令第75號(1991.5.01)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
gb/t 28001-2001 《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
dl408-91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國務院令599號令[2022.09.01]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q/beih-216.10-02-2010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q/beih-216.10-04-2010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
q/beih-216.10-11-2010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
q/hyrl-301.09-01-2022 華源熱力《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辦法。
3.1 四級控制
一級是公司控制重傷和事故,不發(fā)生人身死亡、重大設備(熱源、熱力站)和熱網事故;二級是部門(分子公司/項目部)控制輕傷和障礙,不發(fā)生人身重傷和事故;三級是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fā)生人身輕傷和障礙;四級是個人控制失誤和差錯,不發(fā)生人身未遂和異常。
3.2 四不傷害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3.3 四不放過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3.4 三同時
即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5 五同時
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6 一崗雙責
是指某一具體崗位兼有雙重責任:即該崗位的本職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3.7 華源盛世子公司系統(tǒng)
系指華源盛世子公司各部室、各班組的統(tǒng)稱。
4 職責
4.1 安監(jiān)部
4.1.1 組織本公司全體員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標準。
4.1.2 本標準歸對口管理部門,負責標準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考核。
4.1.3 負責對子公司各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
4.1.4 負責執(zhí)行本規(guī)定,并組織本單位相應標準的制定。
4.1.5 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察工作的落實情況。
4.1.6 部署、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及開展演練,組織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4.1.7 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規(guī)章制度,落實責任人,規(guī)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5 管理活動內容與方法
5.1 總則
5.1.1 本規(guī)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集團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和施工企業(yè)重大危險源三個級別。
5.1.2 子公司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安全監(jiān)察部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5.1.3 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5.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5.2.1 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實行分類分項存放,化學性質不同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能在同一庫房內存放,且必須留出安全通道。
5.2.2 各類化學危險物品應遵循勤進少進原則,不得超量儲存,發(fā)放時實行先進先出原則。
5.2.3 儲存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開啟酒精稀料桶時使用規(guī)定的銅制扳手開啟,照明及通風設施必須使用防爆器材。
5.2.4 做好庫房通風每天強制通風時間為早8:00―17:00其余時間為自然通風。
5.2.5 保管員應對化學危險物品出入庫實行監(jiān)裝監(jiān)卸。其內容為:
5.2.5.1 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5.2.5.2 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化學危險物品如氧氣與乙炔以及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和混合裝運。
5.2.5.3 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裝卸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5.2.6 保管員每天檢查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狀況,發(fā)生異常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不留任何隱患。
5.2.7 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每天下班前,保管員應對庫房的門、窗、通風扇等進行檢查,確保門窗關好鎖緊并切斷通風扇電源。
5.2.8 管理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
5.3 防護防毒設施管理制度
5.3.1消除塵毒物。從生產工藝流程中消滅塵毒物質,用無塵毒物或低塵毒代替有塵毒物,改造技術設備,使作業(yè)人員脫離或減少直接接觸有害物質。
5.3.2加強個人防護。在有塵毒物質場所作業(yè),應采用防護服,防護面具、防護面具、防毒面罩、防塵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5.3.3提高機體抗御力。對于在有害物質作業(yè)場所作業(yè)的人員,應享受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強營養(yǎng)和體育鍛煉。
5.3.4加強對有害物質的監(jiān)測,控制有害物質的最高濃度低于國家有關標準。
5.3.5對接觸有害物質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實行轉崗、換崗作業(yè)。
5.3.6加強對有害物質及預防措施的宣傳教育。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衛(wèi)生責任制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
5.4易燃易爆場所安全管理規(guī)定
5.4.1.1 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應為防爆的。電氣裝置、電熱設備、電線、保險裝置等都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不得由于這些電氣裝置著火而引起易燃物品燃燒。
5.4.1.2 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場所,一般不少于兩個出入口,門窗要向外開。
5.4.1.3 各種易燃、可燃氣體、液體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檢查漏氣時使用測漏儀器或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試驗。氣體鋼瓶不得放在熱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曬,使用氧氣時禁止與油脂接觸。
5.4.1.4 不得同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混運。避免摩擦、日曬、雨淋、漏撒。
5.4.1.5 貨物堆碼不得超高、超寬,要做到穩(wěn)固、整齊、便于清點檢查。
5.4.1.6 堆垛要做到“五留距”即留墻距,柱距、頂距、燈距、垛距、確保貨物的安全。貨物堆垛底下應有襯墊。爆炸物品,一級易燃液體等;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塊以及摩擦碰擊容易產生火花的材料襯墊。允許露天堆放的貨物堆場,要根據不同的包裝和物品需要,除堆碼底下有襯墊外,還要有遮蓋物。 不能采用蘆席、油氈等苫蓋。
5.4.1.7 在裝運易燃、易爆物品時,貨車排氣管應加裝防火帽,搬運時要輕拿輕放,不準拖、拉、拋、滾。不能用電瓶鏟車裝卸。夜間作業(yè)不準使用明火燈具,應用防爆燈具。作業(yè)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或穿帶鐵釘的鞋及化纖衣服進入作業(yè)現場。
5.4.1.8 在保管貨物期間要遵守:
5.4.1.8.1 “五雙”制度?!拔咫p”即雙人保管、雙把鎖(匙)、雙本帳、人發(fā)貨、雙人領用。
5.4. 1.8.2 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qū)都須詳細登記。
5.4.1.8.3 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5.4.1.8.4 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wèi)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fā)明問題及時上報。
5.4.1.8.5 禁止煙火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qū)。
5.4.1.8.6 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爆炸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fā)放時間內進行。
5.5 辯識與評估
5.5.1 安全監(jiān)察部應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備、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分級。
5.5.2 安全監(jiān)察部應對重大危險源委托具有相應安全評價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形成安全評估報告。
5.5.3 按規(guī)定一級重大危險源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二級重大危險源每二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5.5.4 重大危險源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本規(guī)定及時上報華源公司安全與科技環(huán)保部、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
5.5.4.1 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
5.5.4.2 生產工藝、材料以及生產過程、設備、設施等發(fā)生變更的。
5.5.4.3 外部環(huán)境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5.5.4.4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5.5.4.5 國家有關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5.5.5 每年第一季度由副經理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并提出《安全評估報告》,經經理簽字確認后報華源公司安全與科技環(huán)保部備案?!栋踩u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5.5.5.1 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5.5.5.2 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5.5.5.3 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5.5.5.4 重大危險源等級。
5.5.5.5 安全對策措施。
5.5.5.6 應急救援措施。
5.5.5.7 評估結論與建議。
5.5.6 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對策措施具體可行。
5.6登記建檔、備案和核銷
5.6.1 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工作。
5.6.2 公司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tài)管理臺帳及檔案。并上報華源公司安全與科技環(huán)保部備案。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5.6.2.1 單位名稱、法人代表、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
5.6.2.2 重大危險源種類及基本特征。
5.6.2.3 重大危險源相關圖紙和圖片。
5.6.2.4 檢測及監(jiān)控措施。
5.6.2.5 事故應急預案。
5.6.2.6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5.6.2.7 其他重大危險源相關情況等。
5.6.3 公司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后按規(guī)定時間,將重大危險源檔案報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和華源公司安全與科技環(huán)保部備案。
當重大危險源相關信息發(fā)生改變時,公司應及時更新檔案并上報備案。
5.6.4 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公司應及時按地方政府的規(guī)定,到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并報華源公司安全與科技環(huán)保部。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5.7 安全管理
5.7.1 安監(jiān)部應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5.7.2 安監(jiān)部應根據國家規(guī)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保證正常運轉;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企業(yè),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5.7.3 安監(jiān)部要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檢修、維護及監(jiān)督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guī)程、檢修工藝規(guī)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5.7.4 安監(jiān)部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后果及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響的人員。
5.7.5 安監(jiān)部應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7.6 安監(jiān)部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本規(guī)定,制定并及時完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
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5.7.6.1 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5.7.6.2 危險源辨識與評價。
5.7.6.3 報警系統(tǒng)。
5.7.6.4 應急設備與設施。
5.7.6.5 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5.7.6.6 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5.7.6.7 保護措施程序。
5.7.6.8 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5.7.6.9 培訓與演練。
5.7.7 安監(jiān)部應針對重大危險源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現場處置應急演練。
5.7.8 安監(jiān)部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要按規(guī)定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華源安全與科技環(huán)保部備案。
5.7.9 安監(jiān)部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等級,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或安全監(jiān)控設施,保證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或監(jiān)控設施有效運行,并落實監(jiān)控責任。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或安全監(jiān)控設施應作為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的內容。
5.7.10 安監(jiān)部的生產設備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都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標準。
5.7.10.1 安監(jiān)部嚴格執(zhí)行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公司對鍋爐壓力容器管理的相關管理辦法,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氫罐的監(jiān)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tǒng)存在的缺陷。
5.7.10.2 安監(jiān)部對于所屬的生產現場爐內檢修平臺、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壓力容器、塔吊及其他大型施工機械等必須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確認取得《安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并保證或配合做好定期檢驗工作。操作、檢修和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爐內檢修平臺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合同單位的主管生產領導組織的安全驗收,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方可使用。在檢修平臺上的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斗輪堆取料機的安全檢驗,如地方技術監(jiān)督部門不受理,需由設備廠家負責檢驗。
臨時使用的吊欄,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各承力部件;吊欄上的工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并使用專用的保護繩;嚴格控制吊欄載重量。
5.7.10.3 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本公司的危險化學品庫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燃燒和滅火特點分開存儲。根據物體的特點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
根據生產工作的需要,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5.7.10.4 循環(huán)水加氯間、氯氣儲罐間,要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投入使用后,報警裝置應聯動機械通風和水噴淋裝置。現場要配置個人防護用品。
5.7.10.5安監(jiān)部對所屬或合同單位的化學試驗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要執(zhí)行雙人驗收、保管、發(fā)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要求,嚴防丟失。物資子公司要做好強腐蝕性藥品的采購運輸管理工作,嚴防丟失或交通事故發(fā)生等。
5.7.10.6 酸、堿接卸區(qū)及罐區(qū)應設置圍堰。相關工作人員要配備防酸、堿工作服及其它防護用品,現場設置緊急沖洗裝置。
5.7.10.7 施工現場使用炸藥、雷管時,本公司要依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嚴格管理和使用,現場貯存量應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臨界量。
5.7.11 安監(jiān)部除生產和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外,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險源,也應做好監(jiān)督管理,確保安全:
5.7.11.1 組織員工外出活動的大客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的,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員擔任,車輛、船只必須定期檢驗,確保狀況良好。滅火、救生器材齊全有效。不得超員、超重,嚴格遵守道路、航運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5.7.11.2 食堂、宿舍、辦公場所等場所的防火要求,要嚴格按照5.5.12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及應急預案的培訓。
5.7.11.3 本單位管理的生活水系統(tǒng)要重點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嚴防外人進入,尤其絕對禁止發(fā)生投毒或可能造成大范圍人員食物中毒等惡劣社會影響的事件。嚴格執(zhí)行國家飲用水標準,定期進行消毒,確保水質合格。
5.7.11.4 子公司對構成國家、華源公司和本公司規(guī)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本單位重點保衛(wèi)部位,并落實保衛(wèi)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5.7.12 安監(jiān)部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建筑工程消防監(jiān)督審核管理辦法》、《電力典型消防規(guī)程》等規(guī)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5.7.13 安監(jiān)部對重大危險源、有重大危險源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周邊環(huán)境開展隱患排查,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5.7.14 安監(jiān)部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所需資金的投入。所需資金在安全投入專項資金中單列。
5.7.15 其他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等,存在對社會環(huán)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安監(jiān)部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5.8 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
5.8.1 安監(jiān)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jiān)督管理。安監(jiān)部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采取專業(yè)管理與重點監(jiān)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5.8.3 安監(jiān)部對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地方,監(jiān)督其進行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做到整改措施、資金、期限、責任單位、應急預案“五落實”。
6 檢查與考核
6.1 檢查方法:按本規(guī)定和專項安全大檢查表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6.2 考核指標及獎懲辦法:執(zhí)行華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標準》和子公司《安全管理績效考核管理細則》。
6.3 考核部門:安監(jiān)部。
6.4 考核時間:每月25日前。
附則:本管理辦法由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集團公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所有設備運行中的各項管理制度,提出了設備操作、檢修、維護保養(yǎng)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2職責
各部門必須嚴格遵照此管理制度進行實施和管理,公司設備動力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和考核。
3條款
3.1 總則
3.1.1 為加強公司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管理水平,使公司設備安全、長期穩(wěn)定的運行,為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目標提供可靠設備保障,對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制造、采購、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整個壽命周期進行全過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設備管理;設備包括機械、電氣、儀表、計量、消防、環(huán)保、給排水、通訊、交通、工程機械等專業(yè)。
3.1.3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貫徹公司設備管理精神,公司設立設備管理委員會(簡稱設管委)。設管委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分管設備的副總經理擔任;委員會成員由公司其他副總經理和選礦廠、采礦廠、機修廠、尾礦回收部、設備動力部、財務部、紀檢監(jiān)察部、總工辦、生產安全部、供應部、勞動人事部、質計部的主任(部長)或者主管設備副主任擔任(每個單位一名委員);設管委下設設備動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負責設備管理具體工作;設管委委員負責領導本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
3.1.4 設備管理委員會各崗位職責;
3.1.4.1 設管委主任職責:
a)對公司設備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公司設備管理的重要方針、目標及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并作出決策;
b)負責制定(或委派制定)、審核公司設備的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c)審核和批準公司的設備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3.1.4.2 設管委副主任職責:
a)執(zhí)行落實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制定本公司年度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根據公司實際,健全和修訂設備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b)領導公司設備系統(tǒng)的工作,布置、檢查和協(xié)調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證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的推進和落實;
c)審批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并負責審批設備的購置、調撥和報廢的申請報告等;
d)組織對重大設備事故的搶修工作,主持事故調查分析會;
e)組織公司重大項目中設備投資的可行性分析論證;
f)組織開展設備管理的技術培訓,學習推廣國內外先進的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
g)組織總結公司設備管理的成 績與不足,開展公司設備管理評優(yōu)競賽活動。
3.1.4.3 設備動力部是公司設備綜合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a)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關于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guī)定,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負責全公司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重點抓好設備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項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斷完善公司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全面做好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c)編制公司設備年度檢修計劃、備件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負責設備檢修和自加工配件質量的檢定驗收工作;
d)參與新建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中有關設備經濟技術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
e)負責設備固定資產管理、前期管理、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設備潤滑管理、設備點檢管理、設備技術狀態(tài)維護管理、設備計劃預修管理、設備大修管理、設備事故管理、備品備件管理、鍋爐、壓力容器、機動車車輛、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管理,設備修舊利廢和質量、技術管理等工作;
f)經常深入基層生產單位,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重要技術業(yè)務難題,檢查各單位設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g)負責組織對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h)配合勞動人事部進行設備操作、檢修和管理人員的技術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i)積極了解、學習、掌握和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不斷提高裝備水平;
j)完成其他應由設備動力部負責完成的工作。
3.1.4.4 財務部設備管理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或參加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協(xié)同有關部門參加設備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設備規(guī)劃方案調研、制定、論證和決策、設備投資計劃的編制、費用預算、設備采購定貨、合同管理、設備到貨驗收、設備投資效果經濟、財務分析等工作,負責設備貨款及運雜費款的審查與支付;
c)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招標、施工合同簽定、工程驗收、負責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的審查與支付;
d)在設備投入使用初期,負責公司設備固定資產臺賬的建立工作,設備折舊費用折舊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費用預算、設備備品備件計劃費用的審查與支付,設備租賃費用的預算與審查,參加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e)參加公司設備管理有關會議,執(zhí)行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決定。
3.1.4.5 生產安全部設備管理工作職責:
a)在設管委領導下,負責和參加公司有關設備管理工作;
b)負責全公司主要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同生產和設備管理部門做好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許可證驗收工作;
c)根據公司生產目標及工藝要求及時提出為提高生產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的設備維修、改造、更新的建議。提出生產設備運行存在的問題與安全隱患,并督促生產單位及時處理和解決。
3.1.4.6 廠(礦)、隊、班組的設備管理制度:
a)廠(礦)主任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研究本單位設備管理的重要問題,并作出決策。正確處理、協(xié)調好生產與設備管理的關系,堅決防止和克服重生產、輕維修,重使用、輕管理等拼設備的不正確觀念和行為,不斷提高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水平;
b)廠(礦)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具體組織領導本單位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技術業(yè)務上同時接受設備動力部的領導,依照《制度》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確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設備管理方針、目標在本單位得到落實。其主要職責:
①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的要求,組織制定本單位設備管理具體的實施細則;
②負責本單位設備管理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設備技術狀況,及時組織進行設備的維護和檢修;
③定期開展本單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三好”、“四會”活動,做好檢查評比工作;
④制止設備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防止設備及人身事故的發(fā)生,組織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⑤針對本單位設備特點,經常組織開展行之有效的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技術水平;
⑥嚴格定人定機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不正確使用設備的現象;
c)廠(礦)應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設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分管設備的副主任做好設備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設備的隊級單位,隊長應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負責;
e)廠(礦)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設備管理工作競賽、檢查、評比活動,組織本廠(礦)設備管理與操作人員的理論與實際操作學習培訓工作,提高設備管理、使用、維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廠(礦)設備技術狀況管理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出勤率,為完成本廠(礦)的生產目標提供設備保障;
f)班組設備管理職責: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制度,認真、及時、準確地填寫好各種設備原始記錄,發(fā)現設備出現的問題處理和解決,如不能處理應先采取應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以防止事故的繼續(xù)發(fā)生,造成更大的損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辦企業(yè)原則,提倡“一專多能”逐步實現“運行合一”,實行班長(機臺長)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