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水電管理所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牢固樹立為安全生產服務的思想,在段長的領導下,負責水電經營管理工作。
(2)、參加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形勢,提出對策,組織落實。
(3)、將安全生產經營指標納入責任制,組織考核,兌現獎懲。
(4)、每年參加全段春、秋兩季設備大檢查,對急需改造的計量設備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fā)現和解決本部門因工作不到位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具體問題。
(6)、組織總結、推廣在運輸生產及安全基礎建設中經營資金運用、成本管理的好經驗。
第2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股份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股份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原則是:安全第一、依法管理、服務生產。
第三條 各單位應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本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機構設置與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行政正職是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各單位(項目部)應明確交通安全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交管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機動車駕駛人員、機動車(含廠內機動車,以下同)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人員和機動車駕駛人員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三章 道路交通機動車及駕駛員
第七條 各類機動車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車時應服從公安交警、運管稽查等部門的管理。
第八條 駕駛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駕駛作風,遵章守紀,文明行車,按規(guī)定參加安全培訓。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和操作人員應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保持車輛的整潔和完好,保障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第十條 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將車私自交給他人駕駛,嚴禁交通肇事逃逸。
第十一條 機動車輛使用前,應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并按規(guī)定辦齊隨車必備的證件。
第十二條 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應保持完好,并按規(guī)定年檢,不得開“病車”上路。
第十三條 裝載貨物的車輛應綁扎牢固;運輸“超長、超高、超寬”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時,應辦理準運證,采取安全措施,懸掛明顯標記,必要時應配有指揮車。
第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強行搭車或追扒車輛;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不得人、貨混裝。
第十五條 車輛在工地內部行駛,應按限速標志和規(guī)定路線行駛。
第十六條 車輛倒車作業(yè)時,應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指揮;自卸車應在車廂回復正常位置后行駛。
第十七條 車輛應在指定的停車地點、場所停放。
第十八條 車輛修復后應由持有駕駛證的車輛檢驗員或指定的駕駛員在規(guī)定路段試車。
第十九條 機動車輛的牌證辦理、轉籍落戶、車輛年檢和駕駛員的學習培訓、審驗等事項,應由車輛所在單位交管部門統(tǒng)一辦理。
第二十條 各單位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
第四章 場內交通機動車及操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場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培訓和考試、考核合格,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資格證后方準駕駛或操作。
第二十二條 場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作業(yè)時應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資格證。
(二)不準駕駛或操作與證件不相符的車輛;駕駛室內不得超員,車廂(斗)內不得載人。
(三)嚴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駕駛或操作時進行一切有礙安全的活動。
(四)身體疲勞或患病等有礙安全操作時,不得上崗作業(yè)。
(五)場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6-12個月沒有從事本崗位工作的,重新上崗前應按規(guī)定參加實際操作技能考核;超過1年的需重新參加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
第二十三條 場內機動車應按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進行申報、掛牌和定期檢驗。
第二十四條 場內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專用車,應備有消防器材,明確安全措施,車身應有清晰、醒目、準確、完好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 進入易燃易爆場所的車輛,應安裝防爆裝置。
第二十六條 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定期組織開展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教育。
第二十七條 場內機動車改裝、出售、報廢時,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及時向地方有關部門申辦相關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 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建立場內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包括車輛維修使用及事故記錄。
第五章 場內道路
第二十九條 場內道路應平整、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應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在陡坡、彎道、交叉路口、窄橋、隧道、人行橫道等復雜危險路段應設置減速、危險等警示標志及防護設施。
第三十條 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在行車道上放置設備物料。
第三十一條 場內道路需要占用、挖掘或跨越、穿越道路施工時,應有臨時通行和保護安全措施,并設有醒目的安全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燈。
第六章 交通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三十三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單位,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所在單位領導報告。重、特大交通事故,應在2小時內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
第三十四條 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單位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結論為依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鑒定以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故協(xié)議書為準。
第三十六條 場內機動車輛在場區(qū)內起動、行駛、作業(yè)過程中,導致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壞事故時,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七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八條 酒后、無證或私自駕駛操作車輛、設備造成事故的,除按規(guī)定賠償損失外,還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機動車輛”是指各單位自有或租用的、由公安交警部門核準的汽車、拖拉機、摩托車等車輛。
二、“場內機動車輛”是指各單位自有或租用的,并在本單位生產區(qū)域內行駛、作業(yè)的汽車(公安交警部門核牌的除外)、電瓶車、叉車、翻斗車、自卸車、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汽車起重機、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鏟車等車輛。
三、“機動車駕駛員”是指與單位存有勞動合同關系并持有公安交警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的員工。
四、“場內機動車駕駛員”是指與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資格證的員工。
第3篇 論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與工人素質的關系
摘要:本文針對水電企業(yè)艱澀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工人安全素質之間的關系
關鍵詞:安全 管理 素質 聯系
引言:水電企業(yè)建設施工現場拿權管理與工人安全素質之間存在必然性、連接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水電站建設得到迅猛發(fā)展,為國民經濟發(fā)展做出了很大貢獻,水電行業(yè)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最為活躍的熱點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全國水電建設行業(yè),進入水電建設集團施工承包項目中,使國家特級企業(yè)工人隊伍的數量增長很快。給企業(yè)內部經濟管理和各項建設步伐的快速前進帶來了管理上的問題。由于企業(yè)的各項措施執(zhí)行得不到位,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壓力和經濟利益的驅使,常常使其對農民工的安全檢查、教育流于形式。與此同時,大量的農民工加入到水電建筑隊伍中來,給水電建設帶來了新的活力。但由于農民工流動性大,素質普遍偏低的特點給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農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質的影響,對水電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受到農村自由經濟的影響,對大規(guī)模工業(yè)化生產中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造成他們在違章作業(yè)時,并不清楚由此帶來的嚴重后果。所以,他們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因此,針對農民工特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個刻不容緩的課題。水電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是指水電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水電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水電建設企業(yè)及有關單位時水電建設生產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控制、監(jiān)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水電建設施工現場是一個露天、多公眾立體交叉作業(yè)、臨時設施多、作業(yè)環(huán)境多邊人員流動性大的生產場所,因此存在著多種不安全因素。屬于事故多發(fā)的作業(yè)現場,在這樣的作業(yè)區(qū),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主體過程。
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與提高個人素質的關系:
安全工作是一個企業(yè)的生命與靈魂。搞好安全工作關鍵在于人,安全工作強調以人為本。人的安全素質的高低,安全意識的強弱,從根本上直接決定了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工作的成敗。安全教育培訓能提高建筑施工從業(yè)人員搞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是建筑施工企業(yè)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提高農民工安全素質、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建筑施工企業(yè)在一線工作的人員,大多數都是來自農村的農民工,他們的安全素質、安全意識以及自我防護的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對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建筑施工企業(yè)而言尤其重要。
二、怎樣提高個人素質方式和方法:
1、首先,農民工進場要有安全生產濃厚氛圍。施工現場要建安全生產宣傳欄、事故案例警示圖片、安全生產的醒目標志等,使新進場的農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強化安全生產意識。二是堅持崗前培訓,保證持證上崗。農民工上崗前,要嚴格按上級安監(jiān)部門的要求,把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項目部、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后,要嚴格考試,考核合格才能持證上崗。上崗后,遵章守紀情況、安全生產情況、事故及不良操作行為等,都要記入個人安全檔案。隨時掌握其思想行為動態(tài),實行動態(tài)管理,及時掌握和制止各類不良行為和安全隱患。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訓計劃。根據農民工流動性大,階段性和臨時性強的特點,制定常年培訓計劃。做到現有員工定期培訓,新來員工隨時培訓,重點崗位重點培訓,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做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企業(yè)如何做好培訓工作。筆者認為首先是企業(yè)經營者要提高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認識,要認識到是法律的職責和義務;要將培訓作為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抓落實;要為培訓工作提供充分的資金和人力。二是要明確培訓的內容,以學習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為主,同時注重建筑施工安全基礎知識的培訓學習。三是要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按他們的文化程度,年齡層次,分工種、分門別類組織培訓。四是將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創(chuàng)建企業(yè)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融入企業(yè)的各項活動之中,寓教于樂。五是要長期堅持培訓,企業(yè)要做到長期培訓有規(guī)劃、中期培訓有計劃、短期培訓有安排,持之以恒,企業(yè)將會從培訓中獲豐厚的回報。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重點和措施:
根據農民工安全技術基礎比較差的特點,要細致地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尤其是登高作業(yè)、交叉作業(yè)、機械設備的操作、電動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種防護設施的使用等。技術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個人,切不可走馬虎行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決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這項工作的同時,要堅持搞好文明生產,杜絕野蠻施工和違章施工,要加強職工的行為規(guī)范教育和職業(yè)道德教育,提高職工的文明意識和文明行為。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按施工規(guī)范和驗評標準施工,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的堅決進行整改,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在技術交底時,關鍵在于施工現場的組織安排:
①以成立施工現場的工區(qū)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應視專職工地大小設置安全專職人員或安全機構。
②成立以工區(qū)負責人為主的有施工員、安全管理員、班組長等參加的安全管理小組,并組成安全管理網。
③要以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管理人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及監(jiān)督施工現場及班組安全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④工地還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⑤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施工隊還得持專業(yè)操作證上崗 。
⑥各工程部應統(tǒng)一領導和管理工作并以主次部分參加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管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從以上幾點看到施工現場管理與工人安全素質之間存在必然性、連接性,兩者之間不可分離。
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工人安全素質之間的關系:
總之,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加強思想工作、教育職工提高安全意識的同時,實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在安全工作中有貢獻的人員一定要獎勵,對違反造成故意對抗,甚至故意破壞的嚴重后果進行懲處。對農民工的安全管理,要以加強教育為主,引導農民工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使之自覺地遵章守法。要采取科學嚴格、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留漏洞,不留隱患,才能將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搞好。水電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與工人安全素質兩者缺一不可。工地現場管理不可怠慢,對現場的管理方法、安全要求、工人安全素質要不斷提高,以提高領導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遵守紀、克服“三違”的自覺性、提高設備的本質安全程度、提高危險作業(yè)保障水平、提高危險品的保障措施、提高防范似事故的能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的目標。只有提高了工人的素質,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管理措施,安全生產才有一定的保障。農民工在當前水電建設大軍中所占比例60%以上,不抓好他們的安全教育和提高素質,整體的安全生產是一句空話。這也是當前企業(yè)管理一個薄弱環(huán)節(jié),也是一個解決比較難的一個問題。也是解決安全生產的重點,不能回避的問題,整體工人的素質提高了,安全生產才有希望,是一個因果關系。現在國家從教育著手,提高整體國民的素質,國家才能興旺發(fā)達。作為水電企業(yè)只有抓好安全生產,企業(yè)才有效益,才有市場。怎樣才能提高工人的素質,到達一個什么樣的標準,是擺在我們國家、社會、企業(yè)共同探討努力社會問題,只有從我做起,從我們企業(yè)內部做起,大家都行動起來,提高自身安全生產意思,完善安全生產的措施,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制度和法規(guī),提高水電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管護好身邊的人,明確自己的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安全生產目標才能實現。
以上是我通過十多年水電建設安全管理經驗和認識,希望我們共同來討論水電企業(yè)安全生產與工人素質提高的關系和問題。
第4篇 農村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農村水電站(以下簡稱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明確防汛安全管理責任,促進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確保水電站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單站裝機容量5萬千瓦(含)以下及民營投資主體管理的單站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上的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
本辦法所指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是指水電站所涉及的水庫大壩或山塘、擋水設施、泄洪設施、引水設施、預警設施、監(jiān)測設施、發(fā)電設施、供配電設備設施、管理設施等主體工程和附屬工程及管理范圍內的高邊坡地段、易發(fā)地質災害地段等的防汛安全管理。
第三條 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屬地負責。
分級管理權限按照水庫大壩防汛安全管理權限劃分。
第四條 水電站防汛工作是基層防汛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將轄區(qū)內水電站防汛搶險救災避險工作納入基層防汛應急搶險救援體系。
第二章 防汛責任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水電站的防汛安全負總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督促、組織檢查、協(xié)調本地區(qū)水電站防汛安全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水電站的防汛安全實施行業(yè)監(jiān)管。
第六條 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按管理權限實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水庫總庫容100萬立方米(含)以上的水電站,防汛行政責任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擔任,水庫總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下的水電站,防汛行政責任人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領導擔任。
第七條 水電站主管部門負責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對水電站防汛安全負管理責任,其主管部門領導任防汛安全管理責任人。
水利、能源(電力)、交通、農業(yè)、旅游、管委會、國有投資集團等是其所屬的水電站的主管部門。
鄉(xiāng) (鎮(zhèn)、街道)及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的水電站的主管部門為當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
其他投資主體所有的水電站安全管理責任由業(yè)主承擔,業(yè)主視同主管部門。
第八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負責水電站防汛安全日常管理,對其運行管理的水電站防汛安全負直接責任,運行管理單位負責人為防汛安全直接責任人。
水庫與電站分別獨立經營管理的,水庫運行管理單位與電站運行管理單位各自負責管理區(qū)域內的防汛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水庫運行管理單位與電站運行管理單位以下統(tǒng)稱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按不同運行管理模式可分別為業(yè)主、承包經營單位、水庫管理機構等。
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下,沒有條件建立運行管理單位的水電站,由主管部門指定專職管理人員履行相應的防汛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職責。
第三章 防汛管理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在建和已建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督查,主要包括項目建設程序、工程度汛方案、水庫控制運用計劃、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搶險預案、安全生產組織機構、防汛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條 水電站主管部門負責確定防汛安全管理責任人和防汛直接責任人,按分級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按分級管理權限向社會公布各水電站防汛安全行政責任人、管理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 水電站主管部門負責檢查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防汛應急搶險預案、工程度汛方案、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水庫控制運用計劃和防汛度汛保障措施等的編制、執(zhí)行情況,并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水電站主管部門應按《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定期組織大壩安全鑒定,對鑒定為二類壩的應限制蓄水運行,對鑒定為三類壩的應空庫運行,并限期進行除險加固。
第十三條 水電站主管部門須落實專人聯系所轄水電站,負責督促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落實應急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責令水電站限期整改防汛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四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參加水電站安全管理年檢工作,派員參加水電安全監(jiān)察員及運行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和換證培訓,建立健全水電站防汛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定期檢查巡查制度和安全監(jiān)測防護制度,組建防汛管理機構,落實專職防汛管理人員,做好防汛度汛預案演練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五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在汛前要組織對大壩(含活動壩)、引水渠(洞)、壓力前池、壓力鋼管、沿渠邊坡、電站廠房等主要設施設備的檢查和評級,要加強對庫區(qū)坍岸、滑坡、下游河道設障阻水及其它有礙水電站安全情況的檢查,定期對泄洪閘門、啟閉設備、備用電源進行試運轉,及時處理所發(fā)現的問題。
第十六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在汛期要加強對水庫、水電站影響范圍內的高邊坡地段,易發(fā)地質災害地段、電站廠房、管理房后邊坡的監(jiān)測和防護,發(fā)現隱患和險情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七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必須服從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調度指揮和監(jiān)督,在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切實履行值班職責,加強通信設施維護,確保大壩與電站廠房之間,水電站與上下游村鎮(zhèn)、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間的信息暢通,及時準確向主管部門和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報送水情、雨情、工情、災情、洪水預報成果等信息。
第十八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要組織或委托編制水電站防汛應急搶險預案。
防汛應急搶險預案應報防汛行政責任人所在縣(市、區(qū))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報上一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在遇有較大洪水實施水庫防洪調度前,應根據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水庫放水預警方案,做好預警工作,并及時通知水庫上、下游受影響地區(qū)。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嚴重汛情危及大壩安全,且來不及通知或通信中斷無法與外部聯系時,可按批準的防汛應急搶險預案執(zhí)行。
第四章 安全度汛
第二十條 在建(改擴建)水電站項目法人要會同設計、施工等單位編制工程度汛方案,度汛方案包括度汛設計報告、度汛計劃與措施、度汛施工計劃與措施、度汛組織保證措施、人員應急轉移預案、度汛安全管理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 在建(改擴建)水電站工程度汛方案按照分級管理的權限,報水電站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審批后報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水電站,項目法人應將工程度汛方案經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報省、市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省級以下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水電站,對于防洪影響范圍不跨縣(市、區(qū))級行政區(qū)域的,項目法人應將工程度汛方案報所在地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審查、備案;對于防洪影響范圍跨縣(市、區(qū))級但不跨市級行政區(qū)域的,項目法人應將工程度汛方案報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防汛指揮機構審查、備案;對于防洪影響范圍跨市的,工程度汛方案應報大壩所在縣(市、區(qū))初審后逐級上報其共同的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報省、受影響的各市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水電站項目法人必須在每年3月15日前向具備審查權限的部門報送工程度汛方案,運行管理單位必須在每年3月15日前向具備審查權限的部門報送防汛應急搶險預案,4月15日前完成備案。
第二十三條 防汛應急搶險預案和工程度汛方案一經確定,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和項目法人要堅決執(zhí)行,嚴格按預案落實各項措施。
第二十四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要組織編制水庫控制運用計劃。
水庫控制運用計劃根據工程的防洪影響范圍,按分級管理有關規(guī)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由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與水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審批。
第二十五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須嚴格執(zhí)行經批準的水庫控制運用計劃,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并服從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水電站水庫的防洪調度運用。除上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和原批準機關外,任何組織或個人無權變更經批準的水電站水庫的特征水位。確需調整特征水位時,須經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復核、技術論證后報原控制運用計劃審批單位(或相當于原審批單位)審批。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七條 水電站防汛安全工程措施應與水電站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第二十八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應按有關水庫管理要求,對大壩監(jiān)測設施進行觀測,并定期分析觀測資料,掌握工程安全狀況,應加強防汛監(jiān)測、預警、洪水預報和信息傳輸保障等系統(tǒng)的建設,建立汛情預警、預報、信息傳輸和反饋等方面的應急機制,提高汛情分析判斷能力。
第二十九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應足額提取并按規(guī)定使用修理費和折舊費,將防汛安全工作日常經費和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建設維護費用納入水電站工程建設概算和年度維護運行成本預算。
第三十條 水電站運行管理單位應結合當地實際和自身防汛需要,組建員工搶險隊伍,儲備搶險物資,落實避險安置場所,提高防汛搶險救災能力。
第三十一條 縣(市、區(qū))級以上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檢查督促有關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做好防汛物資儲備工作。
第三十二條 大力推廣水電站自動化、信息化技術應用改造,鼓勵水電站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對水電站實行自動化、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三條 鼓勵水電站購買商業(yè)性財產保險和員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造成水電站防汛安全責任事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追究相關部門、人員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浙江省水利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5篇 境外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良好實踐
1 引言
1.1 工程概述
緬甸伊洛瓦底江密松水電項目屬中緬合作開發(fā)伊江水資源框架協(xié)議bot項目,2023年12月舉行了前期工程開工儀式,標志進入實質性開發(fā)階段。松水電站位于緬甸北部的克欽山區(qū),是伊洛瓦底江干流河段上擬開發(fā)的第一級電站。壩址規(guī)劃于邁立開江和恩梅開江的匯合口下游的伊洛瓦底江干流河段上,密松水電站為ⅰ等大(1)型工程,水庫正常蓄水位245m,電站裝機容量為6000mw(8×750mw),開發(fā)任務以發(fā)電為主,適度發(fā)揮對下游密支那市的防洪、枯水期航運以及上游6個階梯電站調蓄作用。
伊洛瓦底江流域受西南季風支配及特殊的地形條件影響,分屬亞熱帶和熱帶雨林氣候帶。全年分為3季:3月~5月為暑季、6月~10月為雨季、11月~2月為涼季。1月氣溫最低,平均20℃~25℃;4月最熱,平均氣溫25℃~30℃。汛期主要集中在5月~10月,徑流約占年徑流總量的82.0%。密松水電站地處緬甸境內伊江流域三江匯流平原山區(qū)交接地帶,右岸地勢寬闊平坦,左岸山高坡陡、溝壑縱深。
1.2 工程施工特點分析
密松水電站整個施工戰(zhàn)線較長,從左岸沿江公路工程在進度上受長達半年的雨季影響,在趕、超、搶大的環(huán)境壓力下,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因前期公路較差,物資運輸困難,通信不便,社會安全影響,同時前期開挖設備管理、油料管理、雨季公路施工車輛運行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是工程重點之一,后期高邊坡作業(yè),爆破開挖、橋梁施工、作業(yè)危險性極大,且時間段長,其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的布控是本工程的重點之二。
2 密松水電站項目安全管控措施
安全生產是施工項目重要的控制目標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項目部于2023年提出了安全生產“零事故”的目標的計劃,就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隱患,以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隱患,以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為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的目標,項目部將目標分解為八方面,一是管理體系制度建立健全,二是以人為本,加強人員管理,三是公共安全管理,四是加強火工材料管理,五是加強油料管理,六是加強交通運輸(水上運輸)管理,七是加強特種機械設備管理,八是做好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1? 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健全
只要有生產活動,就會事故隱患存在,只有靠制度管人,制度約束人,才是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目標的第一步。管理體系制度建立后,在安全管理機構組建方面,從項目領導到基層管理人員,建立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并能有效運作的大安全管理保證網絡。
2.1 .1 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
1)成立生產安全委員會和公共安全委員會,密松項目部成立由項目經理為主任、常務副經理、安全副經理為副主任,各部門、廠隊主管為成員的項目部生產安全委員會和公共安全委員會,設置生產安全監(jiān)察部和安保管理部,形成一套班子、兩條管理體系路線,兩個基本保障部的管理形式,做到了分工、分責不分人,責權明確,消除了管理者的管理缺陷和隱患,強化管理責任落實。項目部兩大委員會是項目部大安全工作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大安全工作的規(guī)劃、組織、領導和決策。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對專題及重大問題進行處理,及時解決生產中的一些大安全問題,為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指明了方向。
2)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體系,項目部安全管理實行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生產副經理、安全副經理為具體責任人,各施工作業(yè)隊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各級行政正職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監(jiān)督、貫徹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并積極推動安全保證體系有效地運作。項目部堅持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加強安全監(jiān)督體系,項目部為加強安全監(jiān)察,設置安全監(jiān)察部代表項目部履行安全監(jiān)察職責,行使監(jiān)察職能,督促作業(yè)隊的安全人員加強本隊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工程隱患,預防事故發(fā)生,建立以安監(jiān)察部為龍頭,各施工作業(yè)隊專(兼)職安全員為骨架的安全監(jiān)督體系。負責監(jiān)督、檢查項目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和執(zhí)行。給各級領導提供第一手的施工現場動態(tài)安全生產資料。施工作業(yè)隊專職安全員受安全監(jiān)察部和施工作業(yè)隊的雙重領導。
4)成立專項安全管理機構,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要求,成立以常務副總為首的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小組、防境外突發(fā)事件應急小組、消防小組、用電管理小組、機況(車況)核查小組等,對項目施工區(qū)域內的各種工況、災害、治安和交通等進行管理和監(jiān)控。
2.1.2建立可行安全管理模式
項目部根據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和現況,結合項目部全員的安全意識和素質的層次,項目部實行安全生產“三位一體化”的管理模式。即由安全副經理領導下的安全監(jiān)察部從上到下監(jiān)督到施工作業(yè)隊、班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無條件地執(zhí)行安全監(jiān)察部的指令和調配。形成動則一張網、令行一條線的安全保證網絡。安全管理政令暢通,施工現場安全形勢可控、在控。
2.2? 以人為本,加強現場人員管理
人的因素在事故形成原因中占很重要的位置,項目部通過采取各種方式大力宣傳、安全教育、規(guī)章制度,提高操作者安全意識,發(fā)現、認識危險的能力,明確危險的后果,促使其形成安全機動和掌握避免危險防止事故的技能,才會有安全行為,并養(yǎng)成安全習慣。
2.2.1加強現場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一、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對新進場的工人包括技術干部,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提高勞動者發(fā)現、認識危險的能力,明確危險的后果,促使其形成安全機動和掌握避免危險防止事故的技能,并養(yǎng)成安全習慣。特別是當前水電行業(yè)使用大量的農民工,他們技能素質參差不齊,不具備防范意識和保護能力。剛畢業(yè)的大學生理論多,缺少現場的實踐,往往沒有安全意識。讓他們一開始就對他即將所從事工作的單位的安全狀況有一個深刻了解。因此必須對新進場的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力保消除安全隱患。
二、堅持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根據《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定》和云南省《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所有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培訓,讓其充分掌握作業(yè)技術和操作規(guī)程,持證上崗。項目部培訓了門塔機司機、指揮、絲索人員、電焊工、電工。所有上崗人員佩戴特種技能胸卡,隨身攜帶資格證書復印件,安全監(jiān)察部門抓好持證上崗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鑒定,不合格的堅決辭退。
三、從開工之初,項目部實行5分鐘班前會制度,會前人員必須簽名,通過班前會確認本班人員的精神狀態(tài),是否適合當班工作,并將當班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宣講,落實預防措施。這種教育與實踐相結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進行安全宣傳、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全員參與,創(chuàng)造良好安全氛圍,項目部制作了廣告宣傳牌、警示牌、宣傳標語、舉辦黑板;組織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安全工作會議;安全知識競賽;組織廣大人員觀看影碟《人命關天的事》、《現代安全管理》、《預防觸電事故》、《焊接安全、起重安全》、《氣瓶安全使用、容器安全檢查》;組織召開職業(yè)健康安全與環(huán)境周會,班前教育會等,通過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逐步增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到較大的提高。
2.2.2 以人為本,構建中緬和諧工區(qū)
1)由于工區(qū)內緬甸人和中國人混雜,沒有專門的治安管理機構,由于工程沿線山區(qū)住有緬甸自然村寨,有景頗族、崩龍族、傣族、緬族等民族雜居。在緬甸多民族的聯邦軍政府執(zhí)政,地方武裝派別林立,社會形勢不明。為了確保參建人員的人身安全,維護治安的穩(wěn)定,項目部專門成立了安保部,配置了40余名安保人員,完善了生產生活營區(qū)安保設施(圍欄、照探燈、攝像頭、t望塔、門衛(wèi)、崗亭、值班房、安保器械等)。加強與電站工區(qū)安全保衛(wèi)維持社會治安的亞洲公司民兵關系溝通,促進了工區(qū)內的社會治安穩(wěn)定。
2)加強工區(qū)管理,項目部從開工起就對工區(qū)治安狀況十分重視,當地村民對工程危險缺乏認識,常常闖進施工區(qū)域,為工程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工區(qū)實施監(jiān)管封閉管理;至今為止,工區(qū)內未發(fā)生一起惡性治安案件。穩(wěn)定了職工隊伍,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生產和文明生活環(huán)境。
第6篇 水電工程明挖爆破的安全管理
〔摘要〕分析了白山抽水蓄能電站進出水口工程和霧化防護消能塘工程明挖爆破施工中存在的涉及安全的困難,介紹了針對白山抽水蓄能電站實際情況采取的安全措施,按允許藥量進行控制爆破,同時實時監(jiān)測爆破效果,闡述了保證爆破作業(yè)安全進行的具體管理措施。
〔關鍵詞〕水電工程;明挖爆破;安全管理
1工程概況
白山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0mw,單機容量300mw。ⅰ期工程的地下廠房裝機3臺,容量900mw,ⅱ期工程的地面廠房裝機2臺,容量600mw,共同擔負著東北電網的調峰、調頻及事故備用任務。紅石水電站位于白山水電站下游35km,總裝機容量600mw,擔負著東北電網的調峰與備用任務。白山抽水蓄能電站位于吉林省樺甸市與靖宇縣交界的第二松花江上,距豐滿水電站250km。以白山水庫為上庫,紅石水庫為下庫,總裝機300mw,安裝2臺可逆式機組,單機容量150mw。上庫進/出水口位于大壩左岸上游110m處,廠房位于大壩下游左岸300m處,埋深110m,長95m,寬24.7m,高50m。下庫進/出水口位于壩下280m處,上方為白山ⅰ期220kv輸電線路。
白山水電站泄洪消能霧化防護(以下簡稱霧化)工程是為了減弱和消除泄洪時霧化、濺水飛石以及山體滾石對電站運行安全的影響而建設的消能塘和左岸山體防護工程。它與白山抽水蓄能電站下庫進/出水口(以下簡稱進/出水口)工程在同一個施工區(qū)域內,兩大工程同時開工。霧化工程開挖石方36萬m3,進/出水口工程開挖石方20萬m3。兩大工程明挖爆破作業(yè),高處80m有220kv超高壓輸電線路,左岸有ⅱ期廠房、ⅱ期開關站,右岸有ⅰ期開關站、中央控制室,爆破最近點距右岸ⅰ期開關站僅50m。開挖施工既要保證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又要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必須采取控制爆破技術,其工作量之大、環(huán)境之復雜、困難之多、風險之大在國內類似工程中極為少見,給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出了一道難題。
2采取的措施
2.1按允許藥量進行控制爆破
由于進/出水口和霧化工程是在已有建筑物以及高壓線的包圍圈中,工程早期爆破限定在停機狀態(tài)下進行,為保證工程石方開挖進度需要,必須在白山電站機組開機狀態(tài)下進行爆破。在實施開機爆破以前,要進行試驗測試,以避免機組發(fā)生甩負荷事故。開機試驗在機組運行進入振動區(qū)最不利的工況下進行,此時機組運行引起機組保護屏和中控室保護屏的振動速度最大。以ⅰ,ⅱ期發(fā)電機組、中控室、開關站以及高壓線等機電系統(tǒng)為被保護對象,并結合以往爆破振動測試資料,在安全受控部位分別布設試驗測點,安設水平和垂直向傳感器,通過測試設備測得爆破條件下的開機振動試驗數據,經過對這些數據的分析計算,確定以不超過100kg單響藥量為標準,結合多段毫秒微差控制爆破技術,分區(qū)確定爆破藥量,依據爆心距被保護對象不同距離,精確計算出每個分區(qū)內安全允許爆破藥量,按照分區(qū)內藥量控制爆破,爆破振速值小于被保護對象安全允許振速值,運行設備可以達到安全穩(wěn)定運行,飛石的最大水平距離小于40m,最大高度低于30m,爆后巖石大塊率小于10%。這樣根據分區(qū)圖內的允許藥量進行爆破控制,一方面可以控制爆破產生飛石的距離和振速值,確保白山發(fā)電廠已運行電力設備安全,另一方面開挖強度可以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2.2實時監(jiān)測爆破效果
為了保證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采用了爆破振動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用于爆破作業(yè)對大壩、廠房(包括機組)、開關站等所引起的振動進行實時監(jiān)測。根據不同測點部位的允許振動值,設置安全允許值。當測點部位振動值超過安全允許值時,監(jiān)測系統(tǒng)將發(fā)出報警信號,并記錄引起超過安全允許值那一時刻各監(jiān)測點的振動值,用于指導爆破作業(yè),確保白山電站生產和設備的安全。
2.3落實爆破作業(yè)現場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1)開挖爆破前,由施工單位工程技術部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和作業(yè)指導書,層層組織技術交底、質量交底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尤其是直接進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能明確了解施工組織設計的意圖和各自工作的工藝和質量。
(2)承建單位嚴格執(zhí)行爆破設計提供的爆破參數和順時起爆藥量,在承建單位技術人員和監(jiān)理工程師的嚴格控制下進行爆破操作。
(3)開挖鉆孔定人定區(qū)域,設專人檢查炮孔質量(包括炮孔的孔向和深度在爆破設計之前需用專人復測),并做好施工記錄。
(4)爆破孔堵塞長度不應小于孔深的1/3,嚴禁不封堵炮孔進行爆破,若孔內水量較小,采用風化沙進行堵塞;若孔內水量較多,則必須用細顆粒河沙進行封堵。每次爆破前,初檢員、復檢員、終檢員都要對爆破孔的堵塞和起爆網絡進行嚴格的三級質量檢查,確認能夠滿足技術要求并征得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5)炮工掛牌上崗,分區(qū)裝藥,爆破后各炮工對自己所裝的爆破區(qū)域進行嚴格的檢查并仔細的分析爆破效果和裝藥量大小,把責任落實到人。
(6)嚴格控制炸藥采購質量,施工單位在領用炸藥時嚴格執(zhí)行炸藥收發(fā)管理有關規(guī)定。
(7)在鉆孔前,要進行分區(qū)巖性鑒定,調整單耗,并拿出爆破設計單,由安全、技術、設計會簽。
(8)每次爆破前都要用柔性炮被進行防護,方法是將炮孔處4個沙袋壓實后再用樹枝捆縱橫密布在爆破區(qū)域表面,上部覆蓋一層舊輪胎用鋼繩編織成片(輪胎直徑要經過篩選不小于800cm)。炮被的覆蓋作業(yè)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特別注意保護起爆網絡不受破壞。炮被覆蓋結束后,要通過初檢員、復檢員、終檢員的三級驗收合格簽字,請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查驗,獲得批準簽字,最后經白山發(fā)電廠運行值班負責人同意簽字后,方可起爆。
(9)每次爆破裝藥之前填寫一份爆破設計單,經監(jiān)理部門審查合格方可進行裝藥,裝藥之后填寫一份按現場實際情況調整后的裝藥爆破記錄表(現場藥量的調整必須征得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意后方可進行)。
(10)無論采用何種爆破防護方法,都要加強爆破前的警戒清場工作,嚴格按監(jiān)理工程師確定的警戒地點和范圍進行警戒和清場。
(11)炮響后,檢查爆破效果,嚴格按照規(guī)程要求對瞎炮進行處理,然后才能解除警報。
2.4加大監(jiān)督、檢查、協(xié)調、考核力度
(1)由于霧化和進水口兩個工地相鄰,又是兩個施工單位,為了避免互相干擾,規(guī)定兩個工地必須在同一段時間內清場、警戒、爆破。
(2)建設單位加強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通過監(jiān)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并要求監(jiān)理工程師爆破全過程旁站,確保爆破不出現絲毫疏漏。
(3)加大考核力度,根據安全措施落實的效果,對施工單位進行獎懲。
3結束語
白山抽水蓄能電站進出水口工程和霧化工程明挖爆破經過各參建單位的共同努力,已圓滿完成,其間未發(fā)生任何影響電力設備正常運行的事故。如果霧化工程和進水口工程由一個承建單位施工,那么將更加有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參考文獻
1gb76722-1986爆破安全規(guī)程
第7篇 水電工班安全管理技術交底
為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安全,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有關條例》和工程項目部制定的安全制度,把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技術要求落實到班組個人,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技術交底書。
1、水電工負責人及所有水電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及施工區(qū)域,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遵紀守法,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有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和施工區(qū)的,當場給予當事人20元一次經濟處罰。
2、當班負責人在安裝施工期間,要堅守崗位,按水電規(guī)程施工,如有特殊事宜,必須經項目部現場技術人員同意,另作安排,除此,不得離開施工現場,當班負責人要帶頭做好安全工作,向工人提示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做到以防為主的原則,執(zhí)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期間,質量第一,安全第一,做到文明施工。
3、不準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作業(yè),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區(qū),不準在施工現場大小便,不準在機械操作時戲鬧,不準斗歐,嚴禁偷盜,嚴禁在危險區(qū)施工作業(yè),嚴禁在未設防護措施的高空區(qū)域安裝,架設,服從現場技術人員指揮,不得擅自安裝,如有違規(guī),將給予當事人50元--500元經濟處罰。
4、對水電工安裝施工的規(guī)范要求和安全防范,幾點提示,在水電安裝施工時,要做好外電防護,各配電箱,開關箱,及所有電路,要設制接地零線及保護系統(tǒng),接頭牢固,水管接頭,包括(直通,彎通)等,不能有漏水處,達到設計標準,跟隨樓層施工,如有不規(guī)格的預留洞口和安裝路線可及時整改,做到工完,料盡,場清,以上提示,如有違規(guī),除賠償損失外將給予當班負責人50元以上500元以下經濟處罰。
5、按《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規(guī)定》及項目部制定的相關制度,對職工宿舍和生活區(qū)的安全管理,及衛(wèi)生制度,作出規(guī)定,所有職工在宿舍區(qū),不得使用電灶,電爐,電飯鍋等電器,要節(jié)約用水、用電,保持宿舍清潔衛(wèi)生,做到班組和諧,不準在宿舍區(qū)亂倒垃圾,不準挑撥鬧事,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和宿舍區(qū),確保安全,文明,衛(wèi)生,如有違規(guī)制度的,除賠償損失外,另對當事人處以50元--500元經濟處罰。
6、以上制度希望水電班負責人及所有職工遵照執(zhí)行,此書面交底,由甲乙雙方部門負責人簽字生效。
水石廣場項目部
項目經理簽字:
班組長簽字:
安全員簽字:
2007.9.16
第8篇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寫的管理和分析
摘 要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應急預案 ” 是針對重大危險源客觀存在的實際情況制定的 , 是預防重大危險 源演變發(fā)生重大事故所采取的重要防范措施 , 施工單位要對所制定的 “ 應急預案 ” 進行評審會簽。 “ 應急預案 ” 應實行動態(tài)管理 , 應根據施工進度、 客觀環(huán)境變化 , 設備設施狀態(tài)及變化情況進行及時修訂、 補充完善。 為制 定防范措施、降低風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關鍵詞 :水利水電 ; 安全生產 ; 應急預案 ; 科學管理
1. 前言
事故應急救援 , 是指事故發(fā)生后 , 為控制事故發(fā)展 , 最大限度地保護生命 , 財產和環(huán)境安全而采取的措施或 行動。
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 , 使施工單位人員在一旦發(fā)生突發(fā)性事故時 , 能做出應急快速反應 , 忙而不亂 , 發(fā)揮事 故應急救援預案整體救災效能 , 迅速控制局面 ; 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施工人員造成的傷害、 對財產造成的損 失、對環(huán)境造成的污染和對社會造成影響 , 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事故應急救援時一項系統(tǒng)性綜合性的工作 , 既涉及科學 , 技術 , 管理 , 又涉及政策 , 法規(guī)和標準。
事故的應急救援已經成為一門新興的安全專業(yè)和職業(yè),成為安全科學技術學科的重要組,創(chuàng)造一個安 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環(huán)境,是社會和民眾的普遍愿望,建立事故應急預案是減少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 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的特點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絕大多數的事故的特點突發(fā)性,特別是地質災害發(fā)生和安全事故都具有突發(fā)性,其 表現為:j 、時間的不確定性; 2、空間的不確定性; 3、某些關鍵設備突然失效的不確定性; 4、操作人員 的重大失誤的不確定性; 5、形式上的不確定性如某些關鍵設備突然失效,操作人員的重大失誤,敵對分子 的破壞與襲擊, 自然災害等; 6、后果多變性和重特大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從災害發(fā)生的時間 總體上是小概率事件,如果處理不好,容易產生比較嚴重的后果,大多能造成廣泛的公眾影響,甚至可導 致某種危機出現。
二、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類型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從功能與日標上可以劃分為四種類型: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和應急救援方案。綜合預案總體、全面的預案,以場外指揮與集中指揮為 主,側重在應急救援活動的組織協(xié)調。
專項預案主要針對某種特有和具體的事故災難風險(災害種類,如地震、重大工業(yè)事故等,采取綜 合性與專業(yè)性的減災、防災、救災和災后恢復行動。
現場預案則以現場設施或活動為具體目標所制定和實施的應急預案,如針對某一重大工業(yè)危險源,特 大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或擬組織的一項大規(guī)模公眾集聚活動,預案要具體、細致、嚴密。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主要針對一些單項、突發(fā)的緊急情況所設計的具體行動計劃。 三、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水利水電當前從業(yè)人員眾多, 文化素質普遍偏低, 法制觀念和安意識淡薄,職業(yè)培訓考核總體質量不高,安全管理難度大, 安全患有環(huán)境條件的諸多要 素構成,有一般隱患的,也有重大致命性的。患的大小,多少反映了生產作業(yè)人員安全理念和技能水平的 高低,反映了企業(yè)法人管理能力的高低,發(fā)現控制一般隱患,千方百計確不發(fā)生災害性事件,一旦水利水 電安全生產事故等災害性事件發(fā)生,能通過預設有效措施,將災害傷亡和損失降低或控制到最小限度。水 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編制目的和原則是為什么制定,解決什么問題,目的要明確。制定的應急就 遇上你預案必須要有針對性,不能為制定而制定。必須要有如下原則:1、科學性原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工作,帶 l 定預案也必須以科學的態(tài)度,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 在制定出嚴密、統(tǒng)一、完整的應急反應方案,使預案真正具有科學性。
2、實用性原則。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必須講究實效,具有可操作性。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企業(yè)現場和 生產經營及當地的客觀情況,具有實用性,便于棍作
3、 權威性原則。 救援工作是一項緊急狀態(tài)下的應急工作, 所制的應急預案應明確救援工作地管理體系, 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權限和各級救援組織的責任和任務等一系列行政管理規(guī)定, 保證救援工作地統(tǒng)一指揮。 有的應急救援預案還應經上級部門批準后才能實施,保預案具有一定得權威性和法律保障。
4、從重,從大的原則。制定的事故應急冤案要從本單位可能發(fā)生最高級別或最大的事故考慮,不能避 重就輕,避大就小。
5、分級的原則。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分級制定,分級管理和實施。
四、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要點分析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通常應該包括以下要素:
1、對緊急情況和事故災害的辨識,評價; 2、對人力,物資和工具等資源的確認與準備; 3、建立有 現場內外合理有效,運轉靈活的應急組織; 4、有符合實際的,實用性強的應急行動戰(zhàn)術; 5、事故后的現 場清除,整理及揮發(fā)措施等。 6、應急預案除了上述要素外,還應該實現以下內容:明確應急系統(tǒng)中各機構 的權利和職責,指揮人員的缺位替代,建立培訓及演習等準備程序,對所設計到得法律法規(guī)的論述,對特 殊危險建立專項應急預案,事故應急預案的更新等。
五、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要求 1、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是要在發(fā)生事故時, 能以最快的速度發(fā)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盡快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降低事故造成法人危害,, 減少事故損失。 2、成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組并進行分工,擬定編制方案,明確職責。 3、根據需要收集有 關資料本轄區(qū)的地理,氣象,水文,環(huán)境,人口,重大危險源分部情況,社會公用設施和應急救援力量現 狀。 4、確定指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 5、編制應急救援計劃。 6、修訂完善預案。 7、將預案報告有關部 門和相關單位。 8、根據演練,檢測結果完善應急計劃。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體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發(fā)揮,成為應急行動的 有效工具。從記錄到預案,層層遞進,組成了一個完善的預案文件體系,從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據這四 類預案文件等級分別進行管理,即保持了預案文件的完整性,有因其清晰地條例性便于查閱和調用,保證 應急預案能有效得到運用。
六、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訓練與演習的管理
1、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訓練與演習為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 以便在事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 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 應急救援培訓,訓練與演習的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 邊戰(zhàn),逐步提高原則。
急培訓, 訓練與演習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隊伍突發(fā)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賭源, 及時營救傷員, 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門應急反應 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小事故損失。
訓練和演習是應急預案的一部分。它是通過培訓和演練,把應急預案加以驗證和完善,確保事故發(fā)生 時應急預案得以實施和貫徹。
2、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
首先進行培訓。通過培訓讓參與人員,了解預案,增強信心,提高參與意識。
進行演練和演習。預案的編制由于經驗、技術和理論等方面限制,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 象不到的情況發(fā)生。定期進行預案的模擬演習,可以檢驗和完善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修正完善預案,根據演練發(fā)現問題,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工作必選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是事 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除了平時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避免或減少事故發(fā)生外,落實好救援工作的各 項準備措施,做好預防準備,一旦發(fā)生事故就能及時實施救援。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區(qū)域為主,單位自 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應急救援,盡可能地避免和減少損失。
我們在安全的時候,必須對可能發(fā)生地事故做出科學的判斷和做好應對突然事件的一切準備。但是, 也不要浪費不必要的資源試圖杜絕事故,不要因為不可能杜絕一切事故,就放棄系統(tǒng)安全的監(jiān)視,維護和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投入。如果放棄對事故的預防,必然是禍部旋踵,只有高度重視水利水電安全生產。
預防為主,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事前預防;二是事后救援,防止事故的擴大:
兩者之間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如果一個企業(yè)制定有科學、 合理、可行的事故應歲;,援預案,并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習,那么一旦發(fā)生事故,在崗人 3‘不會不 知所措,或錯誤操作,而是按應急預案和程序應急處置,這樣就可避免事故的擴大和慘劇的發(fā)生。
針對各種不問事件的緊急情況事先制定有效地應急預案,不僅可以知道應急人員的日常培訓和演習, 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zhàn)狀態(tài),而且可以知道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行動組織不力或 現場救援工作的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從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預案對于如何在事故現場開展 應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它幫助應急行動快速、有序、高效的實施,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 神”。
八、目前各行各業(yè)都在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預案。其主要目標是控制緊急事件的發(fā)生于發(fā)展并盡可能 消除事故,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huán)境的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針對各種可能發(fā)生的事故所需的應急行動而事先制定的指導性文 件,是事故救援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急救援預案的目標是控制緊急事件的發(fā)展并盡可能地消除事故, 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huán)境的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唯有提高安全防護理念,有效減輕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對民(自身傷害,強化對水利水電安全生產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使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事件不再重復發(fā)生或很少發(fā)生,通過有效措施使發(fā)生 后民眾的傷害最輕,是安全管理人員的共同期望。
我們必須提高對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 援預案,對提高水利水電工程全管理的水平和水利水電安全建設的經濟性等,具有一定的理論及踐意義。 參考文獻:,
j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水電安全生產法。
2、重大危險源辨識。
3、建設工程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
第9篇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辦法水電廠
一、總則
㈠為保證安全生產,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引灤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廠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㈡本規(guī)定所指的起重機械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等。
二、起重機械使用
㈠各類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安全裝置、轉動機械、制動裝置、閉鎖裝置、電氣部分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
㈡起重機械和起重機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guī)定,嚴禁起重機具帶病運行和無保護或解除保護運行。
㈢起重工作應有統(tǒng)一的信號,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人員的信號來進行操作;操作人員看不見信號時不準操作。
㈣起重搬運時只能由一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經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㈤起重司機必須在指定地點上下天車,天車操作完畢后,操作開關必須放在零位,并斷開電源。
㈥起重司機必須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并自覺抵制違章指揮。嚴禁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㈦起吊物品時,物品不允許長期懸在空中,物品暫時懸在空中時,司機必須思想集中,嚴禁離開操作室或做其他事宜。
㈧起重機不準停放在運行設備上方,應停放在定點位置或檢修場地上方。
㈨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要掛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斜向拖吊重物。吊鉤已掛重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或作旋轉動作。
三、起重機械管理
㈠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起重操作。
㈡起重設備負責人應負責起重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定期清掃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填寫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上,并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及時消除缺陷。
㈢電動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以及所有電氣設備的外殼,均應可靠接地,移動的起重機金屬結構通過行車軌道接地。
㈣起重機械(天車、門型吊等)上,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㈤使用起重機械的安全注意事項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機械部分)第十四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檢修與維護
㈠起重機械的安裝、大修、改造應由有資質的并取得安全許可證的專業(yè)隊伍承擔。
㈡檢修分場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檢修、維護。
㈢所有起重機械必須保持良好狀態(tài),使用單位應建立維護臺帳。
五、安全檢驗
㈠正常使用的起重機械每兩年進行一次檢驗。
㈡新安裝、大修、改造的起重機械應在投入使用前進行檢驗。
㈢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由技術監(jiān)督部門執(zhí)行,使用單位做好配合。
六、培訓與考核
㈠專職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從事起重工作。
㈡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每年進行一次《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考試。每兩年對起重作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培訓復審。
㈢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掌握起重設備的技術規(guī)范、數據、結構、原理,熟知安全操作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
㈣凡違反本規(guī)定人員,由安監(jiān)部門進行考核。
㈤起重機械維護、檢修,由生產技術計劃科按工程管理有關內容進行考核。
第10篇 水電廠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㈠為保證安全生產,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引灤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廠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㈡本規(guī)定所指的起重機械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等。
二、起重機械使用
㈠各類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安全裝置、轉動機械、制動裝置、閉鎖裝置、電氣部分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
㈡起重機械和起重機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guī)定,嚴禁起重機具帶病運行和無保護或解除保護運行。
㈢起重工作應有統(tǒng)一的信號,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人員的信號來進行操作;操作人員看不見信號時不準操作。
㈣起重搬運時只能由一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經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㈤起重司機必須在指定地點上下天車,天車操作完畢后,操作開關必須放在零位,并斷開電源。
㈥起重司機必須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并自覺抵制違章指揮。嚴禁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㈦起吊物品時,物品不允許長期懸在空中,物品暫時懸在空中時,司機必須思想集中,嚴禁離開操作室或做其他事宜。
㈧起重機不準停放在運行設備上方,應停放在定點位置或檢修場地上方。
㈨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要掛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斜向拖吊重物。吊鉤已掛重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或作旋轉動作。
三、起重機械管理
㈠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起重操作。
㈡起重設備負責人應負責起重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定期清掃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填寫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上,并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及時消除缺陷。
㈢電動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以及所有電氣設備的外殼,均應可靠接地,移動的起重機金屬結構通過行車軌道接地。
㈣起重機械(天車、門型吊等)上,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㈤使用起重機械的安全注意事項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機械部分)第十四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檢修與維護
㈠起重機械的安裝、大修、改造應由有資質的并取得安全許可證的專業(yè)隊伍承擔。
㈡檢修分場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檢修、維護。
㈢所有起重機械必須保持良好狀態(tài),使用單位應建立維護臺帳。
五、安全檢驗
㈠正常使用的起重機械每兩年進行一次檢驗。
㈡新安裝、大修、改造的起重機械應在投入使用前進行檢驗。
㈢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由技術監(jiān)督部門執(zhí)行,使用單位做好配合。
六、培訓與考核
㈠專職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從事起重工作。
㈡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每年進行一次《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考試。每兩年對起重作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培訓復審。
㈢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掌握起重設備的技術規(guī)范、數據、結構、原理,熟知安全操作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
㈣凡違反本規(guī)定人員,由安監(jiān)部門進行考核。
㈤起重機械維護、檢修,由生產技術計劃科按工程管理有關內容進行考核。
第11篇 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為切實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現頒發(fā)《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先在部屬水電站實行,積累經驗后再廣泛推行。各電業(yè)管理局、省電力局除按(86)水電勞字第69號文《關于要求各網局、省局對水電建設加強領導和管理力量的通知》加強水電廠運行管理外,并應按本
辦法的要求由各大區(qū)電管局指定現有水電管理機構行使大壩安全監(jiān)察職能,并冠以地區(q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機構名稱,適當增配專業(yè)人員,在部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的指導下,負責本地區(q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工作。
部責成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檢查督促本辦法的實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保障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和國民經濟建設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壩安全應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
大壩的安全應從設計、施工到運行每個環(huán)節(jié)得到保證,并加強上述三個環(huán)節(jié)之間的協(xié)作和聯系,遵守有關技術規(guī)程和規(guī)范,采用先進而成熟的技術,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建立合理的檢查制度。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水利電力部所屬電業(yè)管理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電力局管理的水電站大壩。其他機構管理的大壩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大壩。包括橫跨河床的所有永久性的擋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水庫周圍埡口的擋水建筑物以及這些建筑物的地基和附屬設施。
第五條 水電站的水庫調度,應以大壩建筑物安全為前提,充分發(fā)揮水庫(包括水庫群和梯級水庫)的發(fā)電、防洪、灌溉、航運、供水等綜合效益。
第六條 水利電力部各有關部門對大壩安全負有各自的責任。
勘測、規(guī)劃設計等前期工作中的大壩安全,由設計院負責,并由水利水電規(guī)劃設計院負審查責任。
施工中的大壩安全和工程質量由有關施工單位按工程招標合同的要求,各負其責,業(yè)主單位和水利水電建設局負有監(jiān)督責任。
竣工驗收后,運行中的大壩安全管理由水電廠負責,主管電管局、電力局、開發(fā)公司負有確保大壩完好、安全運用的責任。
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對運行中的大壩負有安全監(jiān)察的責任。
電力生產司負責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工作。
上述各有關部門對大壩安全的責任首先由各部門的正職領導承擔,各部門的正職領導應在規(guī)定的管轄權限內指定或設立相應的機構來負責實施本辦法中對大壩安全所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組織制定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大壩安全規(guī)章、措施和技術活動計劃并督促檢查;負責配備具有熟練專
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的工程師擔任與大壩安全有關的技術領導和處理大壩安全工作。
第二章 大壩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 水利電力部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是水利電力部水電站大壩安全的監(jiān)察機構。對水利電力部負責,并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有關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經批準后監(jiān)督其實施。
(二)負責編制水電站大壩安全的近期工作計劃和遠景規(guī)劃。
(三)對水電站大壩安全實行監(jiān)察,進行大壩安全巡查;參加主管局組織的重要大壩安全檢查;對報部的安全檢查報告和鑒定報告提出評價;確認部屬水電站大壩的險壩項目及其危險程度,經主管部門審批后,監(jiān)督主管局除險加固。
(四)受部委托主持重要水電站大壩的加固設計審查。
(五)負責組織建立大中型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jiān)察數據庫、程序庫和檔案庫。
(六)負責組織大壩監(jiān)測系統(tǒng)更新改造及自動化的規(guī)劃,并配合主管機構實施。
(七)負責大壩安全管理技術的交流,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八)提出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九)指導各大區(q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測)機構的工作。
第八條 電業(yè)管理局、省電力局、水電開發(fā)公司的主要職責
(一)為加強對大壩安全監(jiān)察工作,電業(yè)管理局應設置地區(qū)性大壩安全監(jiān)察機構,適當配備專職的大壩安全監(jiān)察人員,在水利電力部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指導下,負責本地區(q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工作。
(二)主管單位(指直接負責水電站管理局的網局,或省局,或水電開發(fā)公司,下同)組織水電站大壩的定期檢查、特種檢查和鑒定,提出大壩安全檢查報告和鑒定報告,采取措施,處理缺陷,確保大壩安全運用。
(三)主管單位負責補強加固工程的設計審查、施工進度檢查和竣工驗收。對已確認的險壩項目,及時組織搶險加固。
(四)主管單位對水電站大壩發(fā)生的險情,應立即組織分析,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五)主管單位定期檢查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jiān)測設施,負責大壩安全監(jiān)視系統(tǒng)更新改造。
(六)主管單位審查水電站的年度水庫洪水調度方案,按有關規(guī)定審批或報請有關部門審批。
(七)主管單位審查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
(八)主管單位負責對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業(yè)績考核。
(九)擔任工程建設業(yè)主時,應負責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協(xié)調設計、施工、運行單位之間的協(xié)作配合。
第九條 設計單位主要職責
(一)設計單位對大壩安全負有設計責任,設計職能應延續(xù)到工程竣工、正式驗收移交為止。設計單位應保證所設計大壩符合大壩建設時的國家和水利電力部頒發(fā)的規(guī)程規(guī)范以及上級審查的意見要求。
(二)大壩施工前,應向施工單位解釋設計意圖。施工期間可接受甲方委托承擔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
(三)根據《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規(guī)定的職權和義務,參加大壩竣工驗收工作。
(四)在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后,應定期回訪,了解大壩運行狀態(tài),檢驗設計、同時可對大壩的運行提出改進建議,送水電廠及主管單位,抄送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大壩在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積極主動提供資料、參加研究。
(五)根據運行單位的委托或聘任,參加或協(xié)助做好大壩安全檢查、大壩工作狀態(tài)評定、觀測資料整理分析等工作。
(六)妥善保存大壩設計的完整檔案,以備今后檢查、維修、改建擴建、分析事故原因等使用。
第十條 施工單位主要職責
施工單位對大壩安全負有施工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一)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和招標文件的要求,及有關施工、驗收的規(guī)程規(guī)范,進行施工和檢查驗收,確保大壩施工質量,不留隱患。
(二)必須設置專職的施工質量檢查機構負責大壩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三)應對大壩建筑材料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查和控制,必須設立試驗機構,確保建筑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四)根據設計單位提出的觀測項目和要求做好施工期和水庫第一次蓄水的原型觀測及檢查,并將觀測檢查成果及時通知設計單位和水電廠,在竣工驗收時,將資料移交水電廠。
(五)竣工驗收時,應按《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要求,提出工程總結報告,工程竣工圖及竣工工程清單,有關工程質量與設備質量的檢查、試驗資料和歷次檢查、鑒定文件,各階段驗收資料,水庫蓄水動用總結等,完整地移交水電廠,同時將主要大壩竣工圖紙和文件抄報水
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
第十一條 水電廠主要職責
(一)嚴格按大壩現場檢查維護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大壩日常檢查、觀測、維護和年內詳查,確保大壩經常處于良好工作狀況。及時整理分析檢查、觀測資料并上報主管單位。
(二)編制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和預算,報主管單位批準后實施。
(三)按照批準的設計防洪標準和水庫調度原則,編制年度水庫調洪方案,上報審批。有防洪庫容的水電站,其洪水高度由地方防汛指揮機構統(tǒng)一指揮。
(四)在觀測檢查中,對發(fā)現異?,F象和險情,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主管單位,努力恢復大壩正常工作狀態(tài)。
(五)負責大壩加固工程設計委托(或招標)和施工招標管理。
(六)建立健全大壩安全管理的技術檔案和規(guī)章制度。
第三章 大壩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在各設計階段,審批單位應對下列各項涉及大壩安全的設計項目嚴格審查。
(一)洪水推算和設計洪水的確定;
(二)壩址區(qū)工程地質條件及基礎處理設計;
(三)地震烈度的確定和建筑物設防要求,抗震設計及抗震措施;
(四)庫區(qū)(特別是近壩庫岸)的塌方或滑坡的預測和監(jiān)視措施;
(五)壩址、壩型的選擇;
(六)大壩的設計參數、各種荷載、設計方法和結構型式的合理選擇,以及泄水建筑物和附屬設施的設計;
(七)大壩和地基監(jiān)測設計;
(八)水庫調度運用規(guī)劃和調洪方案。
第十三條 為了保證大壩安全,大壩設計中應有切實有效的安全監(jiān)測手段,同時還應提出大壩首次蓄水專門計劃和監(jiān)控要求。
第十四條 各種觀測設施,施工單位應按設計和規(guī)程、規(guī)范精心施工,保證質量。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指定專人進行經常的維護工作,按設計要求在施工期進行觀測,做好記錄,逐月送達設計部門。
第十五條 水庫第一次蓄水應按《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規(guī)定,經驗收委員會鑒定并報原設計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蓄水。大壩完建應按驗收規(guī)程規(guī)定,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運行單位使用??⒐を炇諘r,驗收委員會應提出大壩安全的第一次鑒定報告,對大壩現狀和工作條件是
否符合長期運行要求作出鑒定評價,并收入驗收文件。
第十六條 為了確保大壩和水庫的安全運行,各主管單位和水電廠應負責所管大壩的運行和維修任務;編制水工建筑物運行維護規(guī)程;編制大壩及其附屬建筑物與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按照防洪調度原則和設計規(guī)定的閘門開啟程序,提出汛期發(fā)生洪水情況時,為確保大壩安全應遵循的運行
方法。
第十七條 運行單位每年汛前、汛后,都要對水庫上、下游進行巡視與現場檢查,對影響大壩安全的事件應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水電廠在每年汛前,應對全部泄洪建筑物、泄洪閘閥及其操作設備等進行全面詳細的檢查,必須設置備用電源,并進行閘門啟閉試驗,還應做好通訊聯絡、照明設施、防洪器材以及交通運輸設施的準備。
第十九條 運行單位必須做好保衛(wèi)工作。防止暴力和故意破壞以及擅自操作各種設施(如泄洪閘門等)所造成的破壞。
第二十條 水電站大壩運行后,必須建立安全檢查制度。以保證大壩結構和運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時發(fā)現大壩的異?,F象或存在的隱患和缺陷,提出補救措施和改善意見。
第二十一條 大壩安全檢查分為日常巡查、年度詳查、定期檢查和特種檢查四種。
(一)日常巡查
由水電廠負責。指定有經驗的大壩運行維護專業(yè)人員在現場對大壩建筑物、閘門、啟閉機及水流形態(tài)和庫區(qū)岸坡等進行巡視、檢查,檢查頻次為經常性。檢查結果以表格方式記載。發(fā)現異常跡象或變化應詳細記錄及時報告處理。
(二)年度詳查
由水電廠負責。在每年汛前、汛后或枯水期(冰凍較嚴重地區(qū)可為冰凍期)對大壩進行詳細檢查,分析觀測資料數據、審閱檢查、運行、維護記錄等,對大壩各種設施進行全面或專項檢查,提出大壩安全年度詳查報告。
(三)定期檢查
由主管單位組織運行、設計、施工、科研等有關單位參加,按照現行規(guī)范復查原設計數據、方法及安全度;審議施工方法、質量和施工中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所帶來的影響;對觀測資料的分析成果進行全面了解和審查,評定大壩的結構性狀和安全狀況,提出大壩安全鑒定報告和改進
建議。檢查頻次每五年一次,對潛在危險不大,結構完整性有保障的某些工程,經主管單位同意,可以減少檢查頻次,但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十年。
(四)特種檢查
由主管單位負責的一種特殊情況檢查,當發(fā)生特大洪水或暴風雨、強烈地震、或重大事故,工程非常運用,以及遇有緊急情況而迅速降低水位時,有異常跡象對大壩安全有懷疑時,應安排特種檢查,檢查范圍取決于自然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所擔憂的事故后果。檢查后,應立即提出大壩安
全特種檢查報告。
第二十二條 對新建大壩初期蓄水三至五年或高水位運行后應進行檢查鑒定,運行期達四十至五十年的老壩,應由主管單位組織進行全面復核,提出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有潛在危險的重要大壩,主管單位應及時地根據現行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組織進行安全評價。
第二十三條 大壩安全檢查或鑒定報告,由主管局報水利電力部的同時抄報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和原設計單位,原設計單位協(xié)同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對重要水電站大壩安全報告,應及時作出評價,上報水利電力部。
第二十四條 大壩觀測資料的整理分析,由主管單位和水電廠負責,原設計單位配合。水電廠對觀測資料應進行經常性分析。并結合定期鑒定檢查。每隔五年進行一次長期觀測資料的分析整理。如發(fā)現異常,應會同原設計單位進行分析,分析結果應及時上報主管單位,并抄報水電站大
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和原設計單位。
第二十五條 長期的觀測資料分析,水電廠可以以合同方式委托給資料分析中心進行。也可委托給設計、科研或高等院校進行,接受委托機構使用的分析方法和計算程序,由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審查。
第二十六條 水電廠應保存大壩的設計、施工和運行文件,包括監(jiān)測儀器埋設記錄,運行、維護和歷次檢查記錄、鑒定報告、加固設計和施工文件,險情處理記錄等。
各主管單位應將大壩的主要設計、施工文件,歷次檢查和鑒定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等有關大壩安全的資料文件存入本單位檔案庫,供全面分析評價安全時使用。
第二十七條 為了加強大壩安全監(jiān)察工作,有關單位可視需要聘任高級技術咨詢人員。聘任單位應將受聘人員名單報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備案。受聘人員在技術上向聘任單位負責。由聘任單位支付咨詢費用。
第二十八條 為了使各級大壩安全管理人員熟悉大壩安全監(jiān)察業(yè)務,具備發(fā)現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并得到知識上的更新的提高,各級機構應有計劃地進行培訓,一般每隔五年輪訓一次。
第二十九條 為確保大壩安全,大壩觀測、檢查、監(jiān)控、設備更新、大壩維護、修復、加固費用及科研和其他技術活動費等,應作為大修和更新項目列入計劃,??顚S?。
第四章 大壩的維護、修復、加固和改善
第三十條 水電站大壩,經分析檢查、鑒定,確認為有必要進行修復、加固和改善時,主管單位應列入更新改造計劃,所需資金優(yōu)先予以保證。工程主管單位對已確認的險壩項目,要積極籌集資金和材料,確保大壩搶險加固工程的實施。
第三十一條 對于可能在短期內發(fā)生垮壩或迅速泄出庫水的破壞性事故,水電廠在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的同時有權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十二條 大壩在設計運用條件下的維修,包括結構物和設備的維護檢修及對建筑物的局部修理,或者對結構損壞處,恢復到原有條件的修復,由水電廠提出措施,經主管部門審批后,組織施工。
第三十三條 為確保大壩的安全,對包括補強加固和更改工程提高大壩的穩(wěn)定性、擴大水庫庫容、提高泄洪能力等,原則上由水電廠或主管部門,委托原設計單位提出設計,亦可采用公開招標或委托持有執(zhí)照的設計單位設計。
第三十四條 重大的加固和更新改造工程,應先行提出可行性論證,并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兩階段設計,一般的加固和更新改造工程設計,可采用一階段設計。
第三十五條 加固或更新改造工程的施工,可用公開招標方式,由持有執(zhí)照的專業(yè)施工隊伍承包。
涉及大壩地基的施工應十分慎重,并應按隱蔽工程要求,專門驗收。加固或更新改造工程應嚴格控制工程質量,竣工后,由主管單位按設計與合同要求組織驗收。
第三十六條 多年運行的老壩,如缺少必要的安全監(jiān)測設施,或觀測設備失效需要更新時,應由水電廠提出,經主管部門審核,予以改善。
第五章 險情預計及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于已建的有嚴重缺陷的大壩,應由水電廠會同原設計單位編出“險情預計及處理計劃”報主管單位審批,并抄送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測中心。新建在建大型工程的“險情預計及處理計劃”,由設計單位負責編制。
第三十八條 大壩出現險情征兆時,水電廠應立即報告地方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按“險情預計及處理計劃”中規(guī)定的程序采取搶險措施。
第三十九條 搶險工作告一段落后,水電廠和主管單位應盡快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修復,恢復生產。
第六章 獎勵與懲罰
第四十條 對大壩安全作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
第四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影響大壩安全。但尚未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主管領導和直接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引起大壩發(fā)生事故或失事,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各級大壩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主管單位批準后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大壩的廢棄和國界河流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管理辦法另定。
第四十四條 現行有關大壩安全規(guī)定,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均以本辦法為準。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于水利電力部。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水電廠運行班組安全管理淺談
班組是企業(yè)的細胞,是企業(yè)組織員工進行生產勞動的基本單位,企業(yè)的各項工作任務都要通過班組來落實,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如此。安全管理工作的實質就是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證國家和集體財產的安全,保證生產勞動得以順利進行。因此,抓好班組安全管理,扎扎實實做好安全工作,打好預防事故的基礎,就抓住了企業(yè)安全管理的中心工作。只有抓好班組安全管理,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企業(yè)的各項安全工作真正落實到班組,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基礎才會牢固。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水電廠控制系統(tǒng)和保護裝置及附屬設備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這就要求水電廠運行人員必須努力掌握新技術,不斷提高專業(yè)技術水平和運行操作技能,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和隱患,杜絕設備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設備安全運行,所以運行班組是有效控制事故的前沿陣地,運行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抓得好不好,對水電廠的安全生產來說,至關重要,直接影響著水電廠的安全工作和生產任務,以及電網安全。目前水電廠運行班組安全管理處于不斷完善、不斷探索階段,但與一流企業(yè)開展對標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對如何搞好運行班組安全管理有必要進行積極的探討和思考。
一、目前運行班組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班組制定了年度安全目標,但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
(2)各運行崗位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3)對待各種安全檢查和安全性評價自查工作不夠重視,各項安全整改工作不徹底,存在邊查、邊改、邊犯現象;
(4)班前會、班后會開展的質量不高;
(5)安全活動質量不高,只是簡單地宣讀事故快報或有關安全文件,未作深入討論;
(6)安全管理文件存放不規(guī)范,不齊全;
(7)作業(yè)現場的危險點分析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具體,缺乏針對性;
(8)“兩票三制”執(zhí)行不規(guī)范;
(9)班組成員反違章意識不強,在日常工作中,習慣性違章時有發(fā)生;
(10)運行班組崗位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主動學習安全知識、業(yè)務理論的積極性不高;
(11)反事故演習和事故專項處置方案的演練不足。
二、搞好水電廠運行班組安全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1、制訂明確的班組安全目標和措施,落實各運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運行班組的根本任務是安全、文明、優(yōu)質、高效地完成各項生產、設備維護、檢修、試驗、事故處理工作。運行班組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實行安全目標管理。
(1)班值長應嚴格按照“四級控制”目標,制訂班組的年度安全目標;同時要將“完成安評自查和整改工作”列入班組年度安全目標中,并根據本班組的工作特點,認真組織制訂實現班組年度安全目標的具體措施。措施要具體且可操作,并認真落實。
(2)要使班組中每位成員了解本崗位的安全職責,并認真監(jiān)督落實,使大家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與國家、社會、集體、家庭和個人的利害關系,提高安全意識,保證個人身邊無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上述安全目標的實現,需要班組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健全以落實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制度,開展經常性、多樣化的安全學習、宣傳教育和崗位練兵活動,使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術及安全作業(yè)標準,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自我保護能力以及處理突發(fā)性事故的能力;需要充分發(fā)揮班組黨、工、團組織和安全員在班組安全工作中的作用;需要班組每一個成員自覺遵章守紀,確保不發(fā)生違章、不發(fā)生差錯,努力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2、加強運行班組安全的例行工作,提高班組安全生產水平。
(1)崗位培訓
①每年(月)初要制訂班(值)組本年(月)度的業(yè)務技術和安全技術培訓計劃。
②認真開展技術培訓工作,培訓工作要有針對性,以提高班組人員的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并認真做好培訓記錄。
③新入廠員工、實習員工和轉崗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要認真落實,且有教育培訓記錄,并認真組織安規(guī)考試,合格后方可跟班進行學習。
崗位培訓工作應由班值長親自負責,培訓要講求實效,不能走過場,培訓內容分為專業(yè)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培訓,每階段培訓后必須進行考試,驗證培訓效果,找出培訓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正,不斷提高培訓效果,增強員工安全生產工作能力。
(2)班前、班后會
①值長要認真主持召開班前、班后會,并詳細做好記錄。
②班前會要結合當天的工作任務、運行方式,做好相應事故預想,布置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③班后會要結合當班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yè)等不良現象。
④接班前,要結合當天的天氣變化、當班的主要工作任務和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做好相應的事故預想和防范措施。
⑤運行班組當班出現異常及以上事故,在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后,要召開班后會,按“四不放過”原則分析原因,查找問題,提出對策措施和建議,并將有關情況和建議與接班組交待清楚。
⑶安全日活動
運行班組必須堅持每倒班一次不少于兩小時安全活動日制度。班組安全日活動要內容充實、聯系實際、形式多樣、講求實效,要做好記錄,切忌流于形式。每次活動均應有側重、有所針對、有所收獲。運行班組安全日活動主要是對本班組每倒班的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講評,找出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以便改進工作,同時布置下一倒班安全工作?;顒拥膬热菘梢允嵌喾矫娴?,如結合生產實際,有針對性組織班組成員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文件和會議精神,事故通報及安全生產知識、交流班組成員之間、成員與領導之間、班組之間的安全情況;交流對班組安全生產的看法,“四不傷害”和反違章活動的經驗與體會,搞好班組安全生產的經驗等等;評議本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習慣性違章在本班組中的各種表現,本班組和其他班組發(fā)生的不安全情況;分析班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重點檢查設備和系統(tǒng)存在的隱患和消缺情況,“兩票三制”執(zhí)行情況,安全工器具完好情況,現場安全設施和工作現場安全措施完善情況,有無違章情況;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對違章人員提出批評教育和處罰;發(fā)動班組成員為安全工作獻計獻策,收集他們提出的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