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礦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綜合防塵管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預防煤塵爆炸,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187 條“煤礦應當每年制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應成立綜合防塵領導小組,明確防塵工作責任人、管理者及職能科室。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鑒定煤塵爆炸性;制定年度綜合防塵、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并組織實施。
(三)煤礦總工程師每月應組織召開一次粉塵防治專題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及時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煤礦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44 條要求建立完善防塵供水系統(tǒng)。防塵管路吊掛平直,不漏水;三通閥門便于操作。
(五)煤礦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46 ~ 653 條要求采取綜合防塵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車場,采區(qū)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進巷道,煤倉(溜煤眼)放煤口,轉載點等地點必須敷設供水管路,按要求設置風流凈化水幕和噴霧灑水裝置,膠帶輸送機巷供水管路每隔 50m 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 100m 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用于沖洗井壁巷幫。
(七)定期沖洗巷道積塵。主要大巷、主要進回風巷每月至少沖洗 1 次,巷道中無連續(xù)長 5m、厚度超過 2mm 的煤塵堆積。
(八)通風防塵部門負責全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業(yè)務管理,施工人員認真落實綜合防塵措施。
(九)煤礦應當為接觸粉塵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指導和督促其正確使用。
第2篇 礦業(yè)煤礦綜掘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礦及上級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提高現(xiàn)場綜合防塵管理水平,夯實安全基礎,杜絕綜合防塵安全隱患漏洞,盡快達到掘進工作面綜合防塵樣板化驗收標準。結合本單位綜合防塵實際情況,依照《興隆莊煤礦綜合防塵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對照《興隆莊煤礦綜合防塵管理辦法》進行整改,并全部達標。
(二)盡快實現(xiàn)并完成掘進工作面防塵樣板化建設。
(三)確保各掘進工作面防塵設施安裝合格、齊全,運行正常,杜絕不正常使用情況的發(fā)生;
(四)綜合防塵質量標準化綜合考核分數(shù)確保達到90分以上,力爭94分以上。
二、組織機構
區(qū)隊成立綜合防塵管理小組。
組 長:張照允 聶 斌
副組長:王愛杰 龔亞光
成 員:劉 中 楊翠元 李文武 張永良 姜 軍 劉 偉 張全明 黃海龍 徐國棟 王海廷 胡安堂
分管副隊長王愛杰、分管技術員龔亞光直接負責綜合防塵管理小組的業(yè)務工作,小組成員王海廷、胡安堂為防塵設施維護人員,負責所轄范圍內防塵設施的安裝、保養(yǎng)、維護等工作;其他所有小組成員負責對綜合防塵整治情況進行實施、檢查、督導、獎懲。
三、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1. 區(qū)隊配備一名管理人員,負責綜合防塵的管理協(xié)調工作;每個生產工作面必須安排不少于1人的專職防塵人員,負責防塵設施的維護及灑水防塵工作;
2.自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安設地點以外100m處或本單位接收、存放物料的起始點至迎頭(以兩者的最長距離為準),當接收、存放物料的起始點至主要軌道運輸巷的距離小于100m時,由本單位負責該段的綜合防塵工作,否則由通防隊負責。 除此之外,還包括本單位煤流運輸系統(tǒng)至溜煤眼回風側100m處。
3.生產迎頭100m范圍內每班沖刷一次,其余地點每天沖刷一次。
4.灑水除塵工作包括巷道全斷面灑水除塵和巷道內管線及設備除塵。
5.要高度重視灑水除塵工作,不得出現(xiàn)積塵現(xiàn)象,否則需要增加灑水的頻次。
6.井下灑水時,嚴禁用水直接沖洗電器設備、電纜以及電纜接線盒,以免發(fā)生事故。
7.井下進行衛(wèi)生掃除時,必須先灑水濕潤,防止出現(xiàn)二次揚塵。
8.運輸水泥等產塵物料時,礦車必須加防塵罩,防止礦車碰撞揚塵。
9.灑水完畢后,必須將供水管閥門關閉,將灑水膠管盤放好,嚴禁亂放。
10.專職防塵員要嚴格遵守《防塵員崗位責任制》。
第3篇 煤礦綜掘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礦及上級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提高現(xiàn)場綜合防塵管理水平,夯實安全基礎,杜絕綜合防塵安全隱患漏洞,盡快達到掘進工作面綜合防塵樣板化驗收標準。結合本單位綜合防塵實際情況,依照《興隆莊煤礦綜合防塵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對照《興隆莊煤礦綜合防塵管理辦法》進行整改,并全部達標。
(二)盡快實現(xiàn)并完成掘進工作面防塵樣板化建設。
(三)確保各掘進工作面防塵設施安裝合格、齊全,運行正常,杜絕不正常使用情況的發(fā)生;
(四)綜合防塵質量標準化綜合考核分數(shù)確保達到90分以上,力爭94分以上。
二、組織機構
區(qū)隊成立綜合防塵管理小組。
組? 長:張照允? 聶? 斌
副組長:王愛杰? 龔亞光
成? 員:劉 中? 楊翠元? 李文武? 張永良? 姜? 軍? 劉? 偉? 張全明?? 黃海龍?? 徐國棟? 王海廷? 胡安堂
分管副隊長王愛杰、分管技術員龔亞光直接負責綜合防塵管理小組的業(yè)務工作,小組成員王海廷、胡安堂為防塵設施維護人員,負責所轄范圍內防塵設施的安裝、保養(yǎng)、維護等工作;其他所有小組成員負責對綜合防塵整治情況進行實施、檢查、督導、獎懲。
三、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1. 區(qū)隊配備一名管理人員,負責綜合防塵的管理協(xié)調工作;每個生產工作面必須安排不少于1人的專職防塵人員,負責防塵設施的維護及灑水防塵工作;
2.自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安設地點以外100m處或本單位接收、存放物料的起始點至迎頭(以兩者的最長距離為準),當接收、存放物料的起始點至主要軌道運輸巷的距離小于100m時,由本單位負責該段的綜合防塵工作,否則由通防隊負責。 除此之外,還包括本單位煤流運輸系統(tǒng)至溜煤眼回風側100m處。
3.生產迎頭100m范圍內每班沖刷一次,其余地點每天沖刷一次。
4.灑水除塵工作包括巷道全斷面灑水除塵和巷道內管線及設備除塵。
5.要高度重視灑水除塵工作,不得出現(xiàn)積塵現(xiàn)象,否則需要增加灑水的頻次。
6.井下灑水時,嚴禁用水直接沖洗電器設備、電纜以及電纜接線盒,以免發(fā)生事故。
7.井下進行衛(wèi)生掃除時,必須先灑水濕潤,防止出現(xiàn)二次揚塵。
8.運輸水泥等產塵物料時,礦車必須加防塵罩,防止礦車碰撞揚塵。
9.灑水完畢后,必須將供水管閥門關閉,將灑水膠管盤放好,嚴禁亂放。
10.專職防塵員要嚴格遵守《防塵員崗位責任制》。
第4篇 礦業(yè)煤礦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綜合防塵管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預防煤塵爆炸,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187 條“煤礦應當每年制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應成立綜合防塵領導小組,明確防塵工作責任人、管理者及職能科室。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鑒定煤塵爆炸性;制定年度綜合防塵、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并組織實施。
(三)煤礦總工程師每月應組織召開一次粉塵防治專題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及時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煤礦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44 條要求建立完善防塵供水系統(tǒng)。防塵管路吊掛平直,不漏水;三通閥門便于操作。
(五)煤礦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46 ~ 653 條要求采取綜合防塵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車場,采區(qū)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進巷道,煤倉(溜煤眼)放煤口,轉載點等地點必須敷設供水管路,按要求設置風流凈化水幕和噴霧灑水裝置,膠帶輸送機巷供水管路每隔 50m 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 100m 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用于沖洗井壁巷幫。
(七)定期沖洗巷道積塵。主要大巷、主要進回風巷每月至少沖洗 1 次,巷道中無連續(xù)長 5m、厚度超過 2mm 的煤塵堆積。
(八)通風防塵部門負責全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業(yè)務管理,施工人員認真落實綜合防塵措施。
(九)煤礦應當為接觸粉塵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指導和督促其正確使用。
第5篇 煤礦礦井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一、礦成立綜合防塵領導組,全面領導管理我礦綜合防塵工作: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通防副礦長。
成 員:通風、生產、調度、機電、安監(jiān)、地測、掘進、采煤、財務、供應、技術科(隊)等部門的負責人,井下各生產輔助隊隊長。礦綜合防塵領導組下設綜合防塵辦公室(簡稱防塵辦),辦公室設在通風隊,辦公室主任由通風隊隊長長兼任,成員由通風隊有關人員組成。
礦長是綜合防塵的第一責任者,對防塵工作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對防塵工作負技術責任;生產副礦長負責協(xié)調管理現(xiàn)場的綜合防塵工作;機電副礦長負責綜合防塵設備的購置安裝工作;后勤副礦長負責綜合防塵的資金投入;安全副礦長對全礦井范圍內的綜合防塵工作有監(jiān)督檢查的責任。
各業(yè)務科室負責人按照“一通三防”崗位責任制,對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的綜合防塵工作負管理責任。隊組的隊長是現(xiàn)場防治粉塵危害的一責任者。
二、通風隊負責防塵管理制度的制定、防塵責任制的劃分及業(yè)務管理,組織礦井綜合防塵達標工作。并負責分管范圍的粉塵防治和測塵工作。
三、礦井必須建立完善防塵系統(tǒng),以滿足生產、防塵和防滅火的需要。防塵用水水質保持清潔,水中懸浮物不得超過150mg/l,粒徑不大于0.3mm,水的ph值應在6-9.5范圍內,防塵管線鋪設到所有能產生粉塵和積塵的地點,三通閥門按規(guī)定安設,并按規(guī)定定期沖洗巷道。
四、防塵辦每旬進行一次防塵工作檢查,包括礦井的隔爆設施檢查,對防塵未達標的采、掘、機、運、通,按照《通風質量標準化評定考核制度》處罰。
五、礦井必須配備有粉塵化驗室和粉塵化驗員,開展粉塵測定、分析、化驗工作,并對粉塵分散度每季度測定一次。
礦按aq1020-2006《煤礦井下粉塵防治規(guī)定》的要求,配備足夠專職測塵人員進行粉塵測定工作。粉塵濃度測定結果要及時報礦長、總工程師、一同三防(通風)礦長。
六、各級領導要把粉塵治理放在和瓦斯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強干部職工綜合防塵意識的培訓,充分認識粉塵的危害性,并集中精力抓好粉塵治理工作。
礦長安全辦公會要及時研究解決綜合防塵工作的重大問題,總工程師每月召開一次防塵工作例會,研究、布置全礦的綜合防塵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
防塵工作必須建立的臺帳和記錄: 1)測塵臺帳;2)防塵管路臺帳;3)采掘面防塵設施臺帳;4)防塵設施、管路等檢查記錄;5)巷道沖、刷記錄;6)隔爆設施臺帳;7)回采面防塵設施驗收臺帳。各種防塵報表應報送及時,數(shù)據(jù)齊全準確。
七、通風隊必須建立完善能反映實際情況的供水管路和防塵設施系統(tǒng)圖,要求每月及時填補,報送有關領導。
八、通風隊按《通風質量標準化評定考核制度》對防塵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和獎懲。
九、財務、供應、機電等部門要確保防塵工作所需資金、設備、配件的計劃供應。否則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
十、各單位要積極推廣使用防塵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研制改進防塵設施。
十一、防塵責任區(qū)劃分
1、所有運輸大巷,每1月沖、刷一次,所有車場每天進行一次灑水,由運輸隊負責。
2、主斜井、主要膠帶巷及聯(lián)絡巷每周必須全面沖洗一次,積塵多的地點(各轉載點、煤倉放煤點)每天清掃沖洗,嚴禁有浮煤堆積,由運輸隊負責。
3、各集中回風巷、總回風巷每周沖洗一次,由通風隊負責。新施工的總回風巷在掘進期間由施工隊組負責沖洗到巷道口,在形成回風系統(tǒng)后由通風隊組負責沖洗。
4、開掘工作面由各開掘隊組負責沖洗。開掘工作面100m范圍內每班至少沖洗一次。爆破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須對工作面20m 范圍內進行沖洗,剩余地段每天沖洗一次。開拓大巷施工完后按巷道性質分別移交運輸隊及通風隊進行沖洗。巷道沖洗周期由通風隊根據(jù)產塵量大小確定,最多不超過7天。
5、對于安裝及備用面由各機電隊負責完善防塵管路及三通閥門,機電隊負責對安裝及備用面沖洗一遍之后移交給綜合安裝隊管理。
6、各單位必須按責任劃分范圍定期刷白、沖洗和清掃巷道,做到巷道無積塵、積水和無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