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裝卸運輸管理制度
溶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品,為了在裝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乙炔氣的運輸、裝卸人員應懂得其特性,掌握安全防護、撲救知識。
2.裝運乙塊氣時必須檢查,防止瓶閥漏氣等隱患,橫向排放, 頂部應朝同一方向,且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處。
3.裝運對應輕抬輕放,嚴禁撞擊:配備減少撞擊的防護品。
4.乙炔瓶返回時,應立即卸車,防止雨淋、暴曬。
5.嚴禁同時裝兩種危險品,駕駛員、押車人不得在行駛過程中吸煙,不得帶無關人員乘車。
6.裝運危險品車輛必須懸掛危險品標志,車輛應配足夠的消防器材,嚴禁超速。
第2篇 危化品管理運輸、裝卸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yè)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儲存等環(huán)節(jié)。
2 編制依據(jù)
依據(jù)《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 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 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yè)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jù)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 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yè)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 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yè)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 控制程序
4.1 生產和使用
4.1.1 車間應根據(jù)生產需要,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jīng)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 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 安全技術措施
4.2.1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 個人防護措施
4.3.1 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4.3.2 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4.3.4 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shù)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氧、氧氣、二氧化碳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7 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jù)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 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 容易發(fā)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tài)擴大。
4.11 凡用于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lián)通。
4.12 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fā)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裝卸運輸
4.13.1 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xù),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4.13.2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4.13.3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4.13.4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 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溫度較高地區(qū)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guī)定負荷降低25%; 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4.13.5 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4.13.6 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jīng)當?shù)毓步煌ú块T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4.13.7 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4.13.8 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jù)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 報廢處理
4.14.1 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tǒng)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jīng)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yè)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4.14.2 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jīng)當?shù)赜嘘P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14.4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5 相關制度
《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條例》,規(guī)范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管理,防止運輸過程中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
3職責
3.1行政部為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shù)臍w口管理單位。負責對口政府部門組織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辦理和審查。
3.2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的具體管理。
4內容
4.1危險化學品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jīng)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4.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取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
4.3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由專業(yè)生產企業(yè)定點生產,并經(jīng)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質檢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
4.4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必須經(jīng)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5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xiàn)場指揮下進行。
4.6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yè)進行,并向被委托方說明所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危害、應急措施等。
4.7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產生的壓力和外部壓力,確保運輸過程中不發(fā)生滲(灑)漏。
4.8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嚴格遵照當?shù)毓膊块T指定路線和規(guī)定作業(yè)。
4.9劇毒化學品在公路運輸途中發(fā)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和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同時必須配合公安部門的工作。
4.10各單位要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臺帳,隨時掌握危險化學品情況。
4.11行政部定期組織運輸車輛和人員進行資質審查。
4.12行政部不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人員進行培訓學習,督促遵照相關法規(guī)作業(yè)。
第4篇 ?;穬Υ?、出入庫、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我單位屬于生產、使用、經(jīng)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在其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guī)、制度、標準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儲存、出入庫
根據(jù)生產需要,按規(guī)定儲存?;返臄?shù)量、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按照規(guī)定時間周轉。
1.1原料和成品應經(jīng)化驗確認入庫和出庫。
1.2生產備料按性質不同分別堆放,嚴格區(qū)分。
1.3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當班的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1.4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嚴密,結實牢固,并按照國家頒發(fā)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的規(guī)定而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
1.5應指派責任心強,經(jīng)過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二、裝卸、運輸
2.1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照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2.2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液,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后必須清掃干凈。
2.3裝運爆炸、劇毒、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2.3.1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運輸。
2.3.2禁止用叉、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危險物品。
2.3.3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有資格的專業(yè)人員押運。
2.4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jīng)當?shù)毓步煌ú块T批準,按照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
2.5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第5篇 ?;愤\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及裝卸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汽車運輸
1、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由取得?;愤\輸資質的車輛承運,劇毒化學品的運輸必須先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準購證)和準運證,再由具備劇毒化學品運輸資質的車輛承運;
2、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車輛應在明顯位置標有劇毒化學品標志,要有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兩人,且必須具有?;诽胤N作業(yè)資格證;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行車時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速和強行超車;
4、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行車路線必須按指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或停留;
5、運輸易燃易爆化學品的車輛,其排氣管必須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二、船舶運輸
1、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必須按照國家關于船舶檢驗的規(guī)定,并經(jīng)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2、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上相關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要求和發(fā)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并備有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3、船只到碼頭后,裝卸管理人員督促船主到當?shù)睾J虏块T辦理相關手續(xù),接受交通海事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經(jīng)批準后才能辦理裝卸貨;
4、裝卸貨前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檢查裝卸、防護設備完好,消防和應急措施到位后才能開始卸貨;
5、裝卸危險化學品作業(yè)時必須在公司裝卸管理人員的現(xiàn)場指揮下進行。裝卸工作只能在白天進行,禁止夜晚作業(yè),當天未裝卸完必須封倉,并做好相關設備的檢查和維護。
6、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如果在裝卸貨物時發(fā)生意外,如著火、泄漏等,現(xiàn)場裝卸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公司上級部門和安環(huán)部報告,并立即組織現(xiàn)場人員滅火同時采取防護措施,以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
第6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險化學品的貯存保管、出入庫、安全要求
1.1? 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應隔離貯存,更不準與食物、醫(yī)藥等同庫貯存;
1.2? 化學危險品應該分類、分堆貯存,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碼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通風口;
1.3? 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1.4? 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應經(jīng)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學危險品庫房的安全間距,應根據(jù)性質、規(guī)模和貯存物質的危害程度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1.6? 化學危險品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裝置,配備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為了確保化學危險品倉庫的安全,應加強門衛(wèi),嚴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裝要密閉、完整,對破損的泄漏要立即進行妥善處理,倉庫嚴禁煙火。
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jù)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2.2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xù)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fā)生物料的泄漏;
2.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2.5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2.6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2.7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shù)男?。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2.8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yè)現(xiàn)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2.9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2.10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yè)扳手;
2.11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jīng)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shù)量不夠等現(xiàn)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2.12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yè)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yè);
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3.4運輸、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5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shù)墓ぷ餍痛┲桩a生靜電的工作服;
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駛入裝卸貨區(qū);
第7篇 爆炸物品運輸裝卸管理制度
一、運輸、裝卸人員必須持公安機關發(fā)放的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嚴禁穿化纖衣服和攜帶導電物品上崗作業(yè)。
二、地面運輸:
(一)運輸炸藥電管的車輛,車況必須完好,并應掛有“ 危險物品”字樣的標志,車速不得超過40km/n,兩車距離不少于50米,若遇特殊情況需在夜間行駛,必須要有紅色信號燈。
(二)嚴禁使用自卸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運輸工具運輸炸藥電管。并做到“防火、防盜、防靜電”。嚴禁炸藥、電管同車裝運和搭乘其它人員及物品,做到專車專運。嚴禁吸煙、用火、使用手提電話。嚴禁將車輛行駛和停放在人口密集和建筑物多的地方。
三、井下運輸:
(一)裝載炸藥、電管入井的車廂應為封閉的專用車廂,車廂外四周要印有“危險品”標志,車廂內應鋪軟墊。要有專人護送,直達裝卸地點,禁止中途停留。
(二)使用絞車運送炸藥、電管入井時,搬運、押運人員應與絞車司機取得聯(lián)系,上下車場把鉤工、信號工應作好安全準備,其絞車速度不得超過1m/s。使用機車運送炸藥、電管時,其機車速度不得超過2m/s。機車運送炸藥、電管的車箱之間應用三個空車隔開;嚴禁將炸藥、電管裝在同一車箱內。嚴禁無關人員乘坐;搬運、押運人員和跟車員均應坐尾車。
(三)人力向采掘工作面運送炸藥、電管時,應小心謹慎,將炸藥、電管裝入堅實的非金屬(絕緣和防靜電)空箱內,炸藥、電管必須裝在專用的電管、炸藥箱內并上鎖。嚴禁違規(guī)運輸和在不安全地點及人多處逗留。
(四)嚴禁在運送炸藥、電管途中將炸藥、電管轉交他人運送,若炸藥、電管量大時,必須由二人以上,并有公安機關發(fā)放火工品作業(yè)許可證的人員協(xié)助運送。
四、裝卸:
(一)運輸隊在接到公司物資供應處裝卸炸藥、電管的通知后,應立即通知搬運人員作好裝卸炸藥、電管專用運輸車輛的準
備工作。
(二)裝卸人員待配送車輛到位時,按供方發(fā)貨單上的品種、數(shù)量,嚴格清點無誤后并雙方簽字,交接貨完畢后,立即將炸藥、電管轉裝到專用車箱內,加鎖送到井下炸藥庫入庫驗收。
(三)無論在地面、井下、人力裝卸炸藥、電管時都應在白天進行,嚴禁在出入班人員多的時候進行。裝卸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裝卸現(xiàn)場要設置警戒,禁止閑人進入。禁止在裝卸炸藥、電管時吸煙和附近使用明火。在裝卸時,堆放整齊,嚴禁倒置和撞擊;嚴禁在雷雨和暴風雨天裝卸炸藥和電管。
第8篇 火工品裝卸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1.運輸火工品必須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火工品運輸證”并嚴格執(zhí)行有關運輸規(guī)定。
2.在貨物到達目的地點后,收方應在運輸證上簽注物品到達情況。
3.運載車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的安全要求,貨物包裝應牢固、嚴密,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不準混裝,不能同時載客和易燃物品,車前插有“危險”小紅旗。
4.裝卸火工品白天進行要有專人負責、組織和指導安全操作,裝卸人員必須懂得火工品的安全常識,裝卸現(xiàn)場設置警戒崗哨,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5.公路運輸火工品,車輛必須限速,前后車輛應保持避免引起爆炸的安全距離,經(jīng)城鎮(zhèn)時應先通知當?shù)毓矙C關,按指定路線和時間通行。
第9篇 爆破器材裝卸運輸管理制度
第一條 裝卸爆破器材要輕拿輕放,不準破壞包裝及封條。
第二條 廠家按要求運送的爆破器材達到井口后,項目部(礦)要立即組織卸貨、裝車下井,同時要用民爆系統(tǒng)手持機驗收,核對規(guī)格、品種、數(shù)量、質量無誤后,填寫驗收單辦理好交接手續(xù)。
第三條 必須用專車、專罐、由專職安全員、保管員及時將爆破器材送到井下炸藥庫,火工品未全部入庫,沒辦理好交接手續(xù)前,押運員不準離開交貨現(xiàn)場。
第四條 雷管、炸藥嚴禁同罐同車運輸。用罐籠運送爆破器材時其升降速度,雷管不得超過2米/秒,炸藥不得超過4米/秒;井下用電車運輸爆破器材時,機車與炸藥及炸藥與雷管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小于3米,且機車速度不準超過2米/秒;傾斜巷道內用鋼絲繩牽引的車輛運輸爆破材料,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裝置,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其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運輸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廂內以軟質墊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第五條 從炸藥庫用人力向爆破地點運送爆破器材時,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監(jiān)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監(jiān)護距離一般不超過20米,嚴禁中途逗留。
第六條 炸藥庫爆破器材空包裝箱,要及時回收升井,確保庫房文明生產。
第10篇 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及產品的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做到危險化學品及產品的運輸、裝卸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管員負責整個裝卸過程的監(jiān)護。
2、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5、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叉車等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保管員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志的完整狀況。產品不合格或包裝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應拒絕卸車。
6、叉車載物時,物品高度不得遮擋架駛員的視線。叉車裝卸作業(yè)時,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xiàn)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7、叉車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8、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
壓貨物傷人。
9、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wěn)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10、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11、叉車作業(yè)時禁止人員站在叉車上。
12、叉車叉物作業(yè)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13、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以免發(fā)生高處墜落事故。
14、禁止使用單叉作業(yè)。
15、禁止超載作業(yè)。
第11篇 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條例》,規(guī)范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管理,防止運輸過程中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
3職責
3.1行政部為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shù)臍w口管理單位。負責對口政府部門組織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辦理和審查。
3.2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的具體管理。
4內容
4.1危險化學品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jīng)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4.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取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
4.3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由專業(yè)生產企業(yè)定點生產,并經(jīng)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質檢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
4.4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必須經(jīng)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5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xiàn)場指揮下進行。
4.6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yè)進行,并向被委托方說明所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危害、應急措施等。
4.7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產生的壓力和外部壓力,確保運輸過程中不發(fā)生滲(灑)漏。
4.8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嚴格遵照當?shù)毓膊块T指定路線和規(guī)定作業(yè)。
4.9劇毒化學品在公路運輸途中發(fā)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和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同時必須配合公安部門的工作。
4.10各單位要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臺帳,隨時掌握危險化學品情況。
4.11行政部定期組織運輸車輛和人員進行資質審查。
4.12行政部不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人員進行培訓學習,督促遵照相關法規(guī)作業(yè)。
第12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險化學品的貯存保管、出入庫、安全要求
1.1 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應隔離貯存,更不準與食物、醫(yī)藥等同庫貯存;
1.2 化學危險品應該分類、分堆貯存,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碼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通風口;
1.3 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1.4 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應經(jīng)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學危險品庫房的安全間距,應根據(jù)性質、規(guī)模和貯存物質的危害程度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1.6 化學危險品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裝置,配備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為了確?;瘜W危險品倉庫的安全,應加強門衛(wèi),嚴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裝要密閉、完整,對破損的泄漏要立即進行妥善處理,倉庫嚴禁煙火。
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jù)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2.2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xù)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fā)生物料的泄漏;
2.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2.5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2.6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2.7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shù)男?。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2.8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yè)現(xiàn)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2.9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2.10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yè)扳手;
2.11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jīng)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shù)量不夠等現(xiàn)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2.12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yè)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yè);
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3.4運輸、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5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shù)墓ぷ餍痛┲桩a生靜電的工作服;
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駛入裝卸貨區(qū);
3.7車輛??控浂鈺r,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3.9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jiān)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xù)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3.10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保護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爐要穩(wěn);
3.11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3.12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后,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行車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3.13在裝卸點作業(yè)的司機及押運員不得擅自脫離車輛,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得進入公司其他的區(qū)域。
4、裝卸作業(yè)要求
4.1包裝件裝卸作業(yè)要求
4.1.1保管員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志的完整狀況。包裝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應拒絕卸車;
4.1.2裝卸操作人員應根據(jù)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shù)的情況,并根據(jù)包裝上儲運圖示標志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鄭。同時,必須做到:
4.1.2.1堆碼整齊、靠緊妥貼,易于點數(shù);
4.1.2.2堆碼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里;
4.1.2.3裝載平?,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1.2.4裝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后,必須用繩索捆扎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須用防散失的網(wǎng)罩覆蓋并用繩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蓋嚴密,須用兩塊苫布覆蓋貨物時,中間接縫處須有大于15cm的重疊蓋,且車廂前半部分苫布需壓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4.1.2.5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側置,防止所裝貨物泄漏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
4.1.3機械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按核定負荷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xiàn)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4.1.4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運;
4.1.5裝卸時應做到輕裝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堆放平穩(wěn),捆扎牢靠;
4.1.6裝卸操作人員堆放各種固體原料及桶裝物料時,不可傾斜,高度要適當,不準將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內;
4.2液體物料的裝卸作業(yè)要求
4.2.1裝卸液體物料時,運輸車輛的儲槽的出口與軟管的連接處一定要捆綁牢靠,在裝卸過程中操作人員一定要堅守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裝卸物料的過程中嚴禁車輛隨便開動,如需開動爬坡卸料時,必須關閉車槽出口的出口閥,拆除軟管;
4.2.2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車輛需爬坡卸料時,所采用的爬坡設施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2.3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應在陰涼通風處進行,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
4.2.4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操作人員應全面了解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靜電接地線良好接觸,充裝軟管、閥門對接良好,槽車??抗潭ㄎ锏轿坏?
4.2.5裝卸作業(yè)時,必須先將車體有效接地,靜止2分鐘后取樣卸料;
4.2.6作業(yè)完畢,要經(jīng)過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才能進行拆除接地線等其他作業(yè);
4.2.7充裝過程中時刻注意槽車液位、壓力,堅守現(xiàn)場,隨時處置突發(fā)情況;
4.2.8操作人員要自始至終堅守充裝現(xiàn)場,充裝完畢后檢查各有關閥門是否關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