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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事故管理制度2(20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3-09-08 16:20:10 查看人數(shù):42

公司事故管理制度2

第1篇 公司事故管理制度2

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在事故發(fā)生后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和擴大,并針對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包含了對本企業(yè)所有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的管理。

三、事故管理內容

(一)事故分類

1.在生產操作中,因違反工藝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或由于誤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損失,為生產事故。

2.生產裝置、動力機械、電氣儀表、輸送設備、管道、建筑物等發(fā)生故障損壞,造成損失或減產,為設備事故。

3.產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質量標準,基建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機電設備檢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裝不良等造成經濟損失為質量事故。

4.發(fā)生著火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火災事故。

5.發(fā)生化學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爆炸事故。

6.違反交通運輸規(guī)則,造成車輛損壞,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為交通事故。

7.在生產活動所涉及的區(qū)域內,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機能,以致負傷人員立即中斷工作,為工作事故。

8.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生錯誤,造成惡果的事故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1.重大事故: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10%以上,同時產量損失費達一萬元以上;或直接損失費達5000元以上事故;或經濟損失雖未達到上述金額,但性質嚴重,情節(jié)惡劣的事故(火災、爆炸等),造成人身肢體殘廢的事故,均屬重大事故。

2.一般事故: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5%,或直接損失費達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負傷休三個月以內的事故,屬于一般事故。

3.微小事故:直接損失費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屬于微小事故。

(三)事故的報告程序

1.微小事故發(fā)生后報告程序立即報告立即報告處理完畢后

當事人或現(xiàn)場班組長部門主管企業(yè)安全委員會

1.一般事故發(fā)生后報告程序

立即報告立即報告立即報告

當事人或現(xiàn)場班組長部門主管企業(yè)安全委員會總經理

2.重大事故發(fā)生后報告程序

立即報告立即報告立即報告立即報告

當事人或現(xiàn)場班組長部門主管企業(yè)安全委員會總經理安監(jiān)局、公安、環(huán)保、中小企業(yè)辦等部門。

(四)事故調查和處理

1.各類事故的管理,由企業(yè)安全委員會做出處理意見上報,而各部門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的事故的報告、調查分析:

生產、技術、設備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火災、交通事故,由企業(yè)安全委員會負責;

產品質量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事故的賠償罰款工作,由總經理負責;

事故責任者的紀律處分,由公司決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執(zhí)行。

2.凡發(fā)生事故,應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

3.發(fā)生重大事故,由事故調查組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

4.不論事故大小,總經理或企業(yè)安全委員會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上報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企業(yè)安全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準。微小事故由事故部門處理,報企業(yè)安全委員會備案。

5.發(fā)生事故后,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tài)度及表現(xiàn)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準,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jié),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者,加重處分。

6.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7.公司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xiàn)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檢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8.發(fā)生事故,各生產車間和各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并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9.各主管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后果負責。

四、相關文件

《事故檔案》《事故臺賬》aq-bzh31

第2篇 生物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了規(guī)范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根據(jù)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和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沒有達到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規(guī)定

的“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等級事故,僅僅發(fā)生在生產現(xiàn)場的所有造成人員傷害或帶來經濟損失的事故。

1.3、根據(jù)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類別:

(1)一類事故。是指發(fā)生輕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含)以下的;

(2)二類事故。是指發(fā)生輕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0~50000元(含)以下的;

(3)三類事故。是指發(fā)生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以上的;

(4)四類事故。是指雖未造成人員受傷或一定經濟損失,但影響較大給企業(yè)帶來一定信譽損失的。

1.4、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人按照規(guī)定追究責任。

2、事故報告

2.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后,應先后及時向集團分管領導與主管領導匯報。

(1)發(fā)生一類事故與二類事故,項目經理應在48小時內上報;

(2)發(fā)生三類、四類事故,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上報。

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

(2)事故簡要經過;

(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害人數(shù)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已經采取的措施;

(5)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6)事故報告后出現(xiàn)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3、事故應急處置

總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發(fā)生后,總經理應該指定相關人員如實做好影像記錄,或者繪制現(xiàn)場簡圖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xiàn)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調查

4.1、事故調查組成立權限:

(1)發(fā)生一類事故與二類事故,公司責成發(fā)生事故的項目部自行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發(fā)生三、四類事故,由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4.2、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害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 3、事故調查組有權向項目部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4. 4、提交報告的時間:

(1)發(fā)生一類和二類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fā)生后7日內向公司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2)發(fā)生三類和四類事故,調查組在調查結束后7日內向公司領導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5、事故調查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2)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4)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jù)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5 、事故處理

5.1、總經理與部門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發(fā)現(xiàn)一起,除扣除《生產經營主要指標績效考核責任狀》

“安全獎”的10%外,另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予以罰款(發(fā)生影響較大事故的處1000元罰款):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2)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3)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積極配合或者抵制調查的。

5.2、總經理與部門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發(fā)現(xiàn)一起,除扣除《生產經營主要指標績效考核責任狀》

“安全獎”的20%外,另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予以罰款(發(fā)生影響較大事故的處2000元罰款):

(1)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2)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5.3、總經理與部門經理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定比例予以罰款:

(1)發(fā)生一類事故的,免于處罰;

(2)發(fā)生二類事故的,按1%予以罰款;

(3)發(fā)生三類事故的,按2%予以罰款;

(4)發(fā)生四類事故,視情處3000-5000元罰款。

發(fā)生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的等級事故,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從其規(guī)定。

第3篇 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發(fā)布的“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guī)定”,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在24小時以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公司領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一般人身事故、設備事故均由安全部門責成專職安全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找出事故發(fā)生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寫出報告,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處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喪失勞動能力連續(xù)休工三個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逐級上報,由所在單位填寫事故登記表,做到上報及時準確。

三、因工傷長期不能工作的按勞保條理執(zhí)行。

四、工傷休息要有醫(yī)生的醫(yī)療診斷書或建議書。

五、對工傷事故和工程設備事故如有隱瞞不報或故意延遲報告的,除補報以外應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第4篇 公司生產事故管理制度10

公司生產事故管理制度(十)

為了及時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規(guī)律,認真吸取教訓,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類:

(一)在生產操作中,因違反工藝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或由于誤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損失,為生產事故。

(二)生產裝置、動力機械、電氣儀表、輸送設備、管道、建筑物、構筑物等發(fā)生故障損壞,造成損失或減產,為設備事故。

(三)產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質量標準,基建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機電設備檢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裝不良等造成經濟損失為質量事故。

(四)發(fā)生著火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火災事故。

(五)發(fā)生化學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爆炸事故。

(六)違反交通運輸規(guī)則,造成車輛損壞,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為交通事故。

(七)在生產活動所涉及的區(qū)域內,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機能,以致負傷人員立即中斷工作,為工作事故。

(八)各級管理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生錯誤,造成惡果的事故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10%以上,同時產量損失費達一萬元以上;或直接損失費達5000元以上事故;或經濟損失雖未達到上述金額,但性質嚴重,情節(jié)惡劣的事故(火災、爆炸等),造成人身肢體殘廢的事故,均屬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5%,或直接損失費達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負傷休三個月以內的事故,屬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損失費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屬于微小事故。

(四)職工的傷亡事故劃分按國家或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火災事故等級劃分按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事故損失計算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標準計算。

三、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

(一)各類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領導主管并做出處理意見上報,而各職能部

門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的事故的報告、調查分析。

生產、技術、設備事故,由生產部負責;

火災、交通事故,由總經理辦公室、生產部負責;

產品質量事故由質檢部負責;

事故的賠償罰款工作,由財務部負責;

事故責任者的紀律處分,由公司決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執(zhí)行。

(二)凡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的領導報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三)發(fā)生事故的部門,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guī)定的時間上報有關部室和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

(四)發(fā)生重大事故,由生產部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

(五)不論事故大小,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簽署意見后,上報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車間或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準。微小事故由車間部門處理,報生產部備案。

(六)事故發(fā)生后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單位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單位領導負擔一半責任。

(七)發(fā)生事故后,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tài)度及表現(xiàn)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準,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jié),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者,加重處分。

(八)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九)公司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xiàn)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十)發(fā)生事故,各生產車間和各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并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十一)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 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后果負責。

第5篇 宣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預防事故發(fā)生,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1.2公司所有職工都有事故隱患排查和報告的義務

1.3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設備、設施、作業(yè)環(huán)境、生產工藝和勞動組合、作業(yè)行為等方面不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相關規(guī)定,從而可能引起事故的發(fā)生和職業(yè)病的,易造成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定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1.4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1.4.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xiàn)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1.4.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1.5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隱患所在單位是事故隱患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1.6公司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和配合各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7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或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公司生產安環(huán)部在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發(fā)現(xiàn)所報告事故隱患屬實,應當立即告知事故隱患單位,協(xié)調相關部門盡快處理,落實責任(整改)單位。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和職責

2.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

2.1.1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與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相同。

2.1.2各部門(車間)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

2.2、主要責職

2.2.1公司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公司重大隱患整改,應明確隱患整改(或責任)單位責任、落實隱患整改資金、規(guī)定完成隱患整改的時間、督查整改(或責任)單位隱患整改措施和事故預案的落實情況等。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依據(jù)公司相關規(guī)定從嚴進行考核。

2.2.2生產安環(huán)部:負責安排專業(yè)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自我評價,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等專項檢查。負責定期開展總廠消防、爆炸、危險化學品、治安保衛(wèi)等重要部位隱患排查和治理。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督促并配合各單位及時排查和治理消防和保衛(wèi)系統(tǒng)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對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并上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隱患整改后及時予以銷案;對重大隱患的治理過程進行跟蹤督促。負責督促各單位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負責隱患整改過程中的協(xié)調工作。負責建立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負責提出考核意見上報公司。

2.2.3技術部:負責定期開展公司基礎設施、特種設備和動力、電氣運行系統(tǒng)隱患排查;負責設備系統(tǒng)重大事故隱患的審核、立項、整治和現(xiàn)場驗收。負責落實部室、部門(車間)無法解決,需要依靠外部力量進行整改的事故隱患工作。負責建立公司設備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

2.2.4各部門、部門(車間):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的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負責一般隱患整改;對可能存在的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隱患整改過程的管理,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建立部門(車間)級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

3、事故隱患排查和確認

3.1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形式分為:定期和不定期事故隱患排查。

3.1.1定期事故隱患排查:是指公司各專業(yè)主管部門及各單位組織的各類檢查(包括安全標準化審核、安全大檢查、設備、動力管網、消防、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等專業(yè)、專項檢查)。

3.1.2不定期事故隱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中排查事故隱患或作業(yè)人員在日?;顒又信挪槭鹿孰[患。

3.2公司相關專業(yè)部門根據(jù)專業(yè)要求定期組織對各類專業(yè)、專項進行隱患排查。

3.3公司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隱患排查,每季度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部門(車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隱患排查;工段每周要對本區(qū)域開展一次全面隱患排查;班組每天要對本崗位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3.4定期事故隱患排查要有主要領導帶隊。公司開展的隱患排查要有公司領導帶隊;部門(車間)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部門(車間)領導帶隊;工段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工段長帶隊;班組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班長帶隊。

3.5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核實或共同研究確定。

3.6一般事故隱患由部門(車間)核實確定。

4、事故隱患的管理

4.1公司、部門(車間)要建立事故隱患管理領導小組。

4.2公司對事故隱患實行分級管理,一般隱患由部門(車間)組織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有能力解決重大事故隱患,公司自行解決;如果公司沒有能力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政府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過程進行中,相關單位和部門應積極配合、參與等其它工作。

4.3隱患整改實行逐級上報制,凡本級無力整改的隱患,應寫專題報告按分級管理原則上報上級專業(yè)主管部門,同時記入本級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專業(yè)主管部門整改不了的要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解決。

4.4重大事故隱患實行備案和銷案,經公司審核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各級均應建立重大隱患登記臺帳,按要求落實整改;同時公司要報政府安全管理部登記備案。重大隱患整改結束,公司要報政府安全管理部銷案。

4.4.1重大事故隱患備案內容

4.4.1.1事故隱患的名稱、地點、所屬單位;

4.4.1.2事故隱患的現(xiàn)狀及危害程度;

4.4.1.3事故隱患的防范措施與應急預案。

4.4.1.4隱患的治理方案或整改計劃。

4.5部門、部門(車間)因其它因素對公司安全生產造成隱患的,相關單位要立即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由生產安環(huán)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4.6上報政府并經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主管領導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研究隱患的監(jiān)控、整改情況,嚴密監(jiān)視事故隱患的變化和動向,遇有緊急情況,要果斷處理,并及時匯報。

4.7各級、各類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必須實行閉環(huán)管理。

4.8公司組織排查的隱患要及時書面告知各單位,并對各單位隱患整改的情況進行跟蹤驗證,保留驗證記錄,驗證記錄要有整改責任人和驗證人簽名確認,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驗證,。

5、事故隱患治理

5.1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是事故隱患治理的主體,要對隱患治理過程進行全面負責,負責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到位。

5.2公司各相關部門在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要詳細審核隱患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治理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和隱患的整改到位。

5.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單位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4隱患整治期間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5.5重大隱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間,公司專業(yè)主管部門和隱患屬所單位要定期加強監(jiān)控,隨時掌握重大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及時匯報。隱患整改結束,公司專業(yè)主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實施整改。

5.6新、改、擴建項目投產前要做到不留隱患,建設、驗收和試生產過程中遺留的隱患,公司主體單位監(jiān)督建設單位要立即整改。

5.7公司要在隱患整改的資金上給予支持和配合,優(yōu)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

6、獎勵與考核

6.1對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獎勵。

6.2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考核。

6.3對重大隱患瞞報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批評、考核,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責任追究,給予嚴肅處理。

6.4重大隱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間沒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保證安全,沒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單位,將給予嚴肅批評和考核,造成事故的將進行責任追究。

第6篇 工貿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嚴格事故管理,及時準確地報告、調查、統(tǒng)計與分析、回顧、書面報告樣式和表格等內容,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總結經驗教訓,采取防范措施,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發(fā)生的各類事故。

三. 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并監(jiān)督、檢查本制度的執(zhí)行。

3.2 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3 部門責任者對本部門發(fā)生的各類事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4 安全管理部門承擔需要向上級政府部門通報的安全事故報告工作。

3.4 辦公室負責各類事故的綜合整理和歸檔。

四. 各類事故的界定

4.1人員傷亡事故:由于企業(yè)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領導指派到企業(yè)外從事與本企業(yè)有關的活動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根據(j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可分為以下等級:

1)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數(shù)字包括本數(shù),以下不包括本數(shù)。

生產事故:在操作過程中,因違反工藝規(guī)程、違章指揮及管理原因、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由于誤操作或操作不當造成停(減)產、跑料、串料、油氣泄漏、化學危險品泄漏、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但沒有人員傷亡的事故。

質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國家或企業(yè)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原輔料或產品因保管、包裝不良而變質等造成經濟損失和影響公司聲譽的事故。

設備事故: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生產裝置、機械器具、動力設備、電力通訊設施、儀器儀表、鍋爐壓力容器、輸送設備、管道及建(構)筑物,等發(fā)生故障或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guī)定數(shù)額的,但沒有人員傷亡的事故;

火災事故:在生產過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燒(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蒸汽、粉塵以及其他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燒),并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燒毀的事故;

爆炸事故:發(fā)生化學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爆鳴事故:指發(fā)生爆鳴現(xiàn)象,僅造成輕微的經濟損失(少于1000元)和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未遂事故:因操作不當,維護不周等原因,已經構成事故發(fā)生條件,足以釀成災害,幸虧發(fā)現(xiàn)及時或僥幸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事故。

污染事故:“三廢”、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質由于排放或處理不當,造成環(huán)境污染,使周圍員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響。

工傷事故: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自然事故:凡屬外界原因而發(fā)生不可抗拒的災害,或尚未認識到技術原因,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事故。

破壞事故:凡屬人為因素,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直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后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傷亡事故損失統(tǒng)計:因負傷累計休工天數(shù)折合金額,按企業(yè)職工平均日工資×休工天數(shù)。

五. 事故管理的分工

5.1各類事故的管理,在總經理統(tǒng)一領導下,由各部門責任者負責。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對分工管理的事故,負責調查、登記、統(tǒng)計和報告。

5.2 除另有規(guī)定外,本公司各類事故的綜合統(tǒng)計上報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5.3 質量事故由技術部門負責管理;設備事故由技術部門與工程部門負責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管理部門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管理。

5.4 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類別。在界限不清時,由公司指定一個部門負責管理。

六. 事故報告程序

6.1 火災、爆炸、人身傷亡類重大事故報告

6.1.1 事故最先發(fā)現(xiàn)者,除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處理外,應立即啟動公司報警系統(tǒng),并快速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報告,

6.1.2公司總經理或其代理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奔赴現(xiàn)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1.3 總經理或其代理人和安全領導小組在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基本了解后,立即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快速向區(qū)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根據(jù)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規(guī)定的事故報告制度,屬于4.1項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一小時內報告當?shù)卣嚓P部門,非死亡但屬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

6.1.4 應對發(fā)生死亡、重大傷亡事故的現(xiàn)場給予妥善保護。

6.1.5 事故處置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立即配合政府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并在60天內向政府部門和母公司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6.2 緊急處置類事故報告(沒有涉及人員死亡)

6.2.1對發(fā)生的事故,如:火災、大量原料產品泄露造成環(huán)境污染、設備爆裂、員工重傷等屬于必須立即處置的緊急類事故,發(fā)現(xiàn)者除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和處理外,應在啟動公司報警系統(tǒng)同時立即向部門責任者及公司領導和關聯(lián)部門報告,

6.2.2公司總經理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奔赴現(xiàn)

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工作,抑制事態(tài)擴大,防止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

6.2.3 上述事故緊急處置結束后,由所在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與,進行事故調查,作成事故調查報告,向母公司通報,必要時提交政府部門。

6.3 其他類事故報告

員工輕傷、產品生產質量、設備故障等日常發(fā)生的非嚴重性事故,由發(fā)生部門于24小時內使用事故回顧記錄報公司總經理和各職能部門責任者,事后在三天內提交事故報告書。

6.4 事故報告和提交要求

6.4.1對待事故報告必須嚴肅認真,填寫內容仔細,不能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對事故情節(jié)復雜,不能按期上報者,應事先說明原因。其中需要上報政府的報告須體現(xiàn)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shù)(包括下落不明人數(shù))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事故發(fā)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六)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 對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勞動、實習時發(fā)生的事故,由本公司協(xié)助外單位作成報告提交至政府部門,但非累計在公司事故統(tǒng)計表中。

6. 凡因公負傷者必須及時去醫(yī)院檢查,經醫(yī)生診斷為需要休息者,須持有休息證明方能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如工傷者從發(fā)生事故受傷起,一個月內未能確定為重傷者,按輕傷事故統(tǒng)計,若一個月以后,由輕傷轉為重傷或由重傷轉為死亡,則不再按重傷或死亡事故上報,也不再作專題調查報告。

6. 屬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條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規(guī)定上報,但不作為公司責任事故。

七.事故的搶險與救護原則

1 發(fā)生事故后,必須積極搶救,正確處理,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搶險時應注意保護

現(xiàn)場;

2 發(fā)生重大事故時,搶險人員必須聽從現(xiàn)場搶險救援總指揮的統(tǒng)一指揮,按《應急

救援預案》進行現(xiàn)場搶險和警戒工作,不許擅自行動。

3 當有政府救援部門參與搶險時,本公司搶險人員,要服從政府部門總指揮的指揮,公司內部實施的非嚴重火災、爆炸、死亡、重傷的一般事故搶險,要服從公司總經理或其代理人的指揮。

4 對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現(xiàn)場或火災場所必須設立警戒線,搶救人員應佩戴合適的防護面具,對中毒或灼傷人員,應盡快組織急救處理。

5 在醫(yī)務人員未趕到現(xiàn)場前,現(xiàn)場人員不得停止對受傷害人員的搶救和護理。

八. 事故的調查與書面報告格式

1 成立事故調查組的有關要求:

輕傷事故以及需向政府勞動保障辦公室門申報工傷認定的其它人身傷害事故,可由事故單位安全主管及其他有關部門、車間負責人、車間安全員、工段長等有關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發(fā)生重傷事故,則由事故單位所屬企業(yè)安全主管部門組織企管、人力資源、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事故單位所屬企業(yè)安全主管部

門可以授權或者委托事故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發(fā)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由企業(yè)安全主管部門組織企管、人力資源、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企業(yè)內部事故調查組,配合地方人民政府進行事故調查;

1.1事故調查的程序應包括現(xiàn)場調查、技術鑒定等過程;

1.2事故調查取證要求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xiàn)場攝影、拍照機事故現(xiàn)場圖繪制等。

2 職責、權利

2.1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2.2 各部門應嚴肅認真地調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實。

2.3 對政府部門未參與的一般事故調查,由事故發(fā)生部門組織、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與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2.4 類似6.1對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匕脖O(jiān)部門、公安部門和檢察部門等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公司關聯(lián)部門和人員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與取證,不得阻撓或故意破壞。

3 防范措施要求

3.1 技術措施:對設備、設施、操作從安全管理的角度考慮設計、檢查和保養(yǎng)措施,減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3.2 教育措施: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使職工掌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知識,消除或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3.4 管理措施:認真貫徹實施有關的法令、標準、規(guī)范,嚴格執(zhí)行本單位的各種安全生產制度,組織安全管理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實施經濟考核。

4 調查報告編寫要求

4.1事故調查組人員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等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單位概況、日期、類別、地點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傷亡人數(shù)、傷亡人員情況、經濟損失、事故等級等。

(二)事故經過

(三)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的預防措施

(五)事故責任者及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調查組成員名單及調查組成員簽字

(七)附件,包括圖表、照片、技術鑒定等資料

九. 事故處理

1 任何事故的處理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2 調查結束后,主管部門應按照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認真整改落實,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3 調查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1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又不聽勸阻的人員,或由于失職造成的重大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2 對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應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 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或個人,應予以表彰、獎勵。

4 由管理部勞資管理負責按《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及《工傷保險條例》,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進行傷亡嚴重程度的鑒定,同時進行相應的賠償處理。

5 事故處理意見決定后,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事故處理的執(zhí)行情況,并將執(zhí)行情況反饋,納入事故檔案材料。

6 事故處理后,安全管理部門應將事故詳情、原因和處理結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職工中通報,使廣大群眾能吸取教訓,增強安全意識。

7 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90日內結案,如因特殊情況,政府安監(jiān)部門同意延期的事故處理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80天。

十. 事故統(tǒng)計與分析

11事故處理結案后,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事故檔案,各職能部門應按分工整理登記和保管好事故資料,并記入臺帳。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xiàn)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應將有關資料整理歸檔,以備查考。

12事故統(tǒng)計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fā)生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fā)生的起數(shù)、死亡人數(shù)、重傷人數(shù)、急性工業(yè)中毒人數(shù)、單位經濟類型、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直接經濟損失等。

13根據(jù)統(tǒng)計情況分析,制定和修改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應急預案。

十一.工傷認定及工傷評殘

11.1 事故中造成重傷的人員,由政府勞動督察部門依照《工傷認定辦法》和有關材料,辦理工傷認定。

11.2 勞動督察部門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確定重傷人員享受相應的待遇。

十二.事故回顧

12.1 對本單位發(fā)生的事故,要將事故情況及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到每個人,吸取事故教

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12.2 不定時對近期同行業(yè)事故進行及時傳達學習;

12.3定期組織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和同行業(yè)企業(yè)發(fā)生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tǒng)計分析,探尋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十三.相關文件

13.1 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第7篇 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反違章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xxxx公司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的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推動公司安全健康發(fā)展。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反違章”實施的監(jiān)管。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反違章”的領導工作。

2.2設備安全課負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反違章”活動的組織和實施,并指導各班組開展排查治理及“反違章”工作。

2.3財務部依據(jù)國家和公司相關的管理規(guī)定提取、列支安全生產費用,用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反違章”活動的費用。

2.4各部門負責組織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及“反違章”活動的開展,并將排查治理及“反違章”情況報設備安全課。

3 術語和定義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違章(以下簡稱“隱患及違章”),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隱患及違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xiàn)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

3.3重大事故隱患及違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

4 管理內容

4.1公司各級領導以及員工,在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4.2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反違章”機制,建立并落實從部門負責人到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及“反違章”行為的監(jiān)控責任制。

4.3財務部應當根據(jù)事故隱患排查及“反違章”活動的情況,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安排治理所需資金,確保隱患治理及“反違章”活動的有序實施。

4.4設備安全課定期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公司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和違章行為。各部門應組織相關人員,對本部門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按照事故隱患及違章等級進行等級,建立事故隱患及違章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4.5對于與公司生產經營有業(yè)務往來的相關方,其對口部門應當與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反違章”的防控管理職責。

4.6設備安全課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反違章”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向上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送書面統(tǒng)計表。

4.7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排查

4.7.1各部門按規(guī)定對生產場所進行排查,掌握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的原因,排查、整改記錄的具體格式見附件一

4.7.2隱患排查及違章的主要內容:

a)查各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

b)查重大危險源、重要環(huán)境因素和重點管理部位的控制情況以及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c)查安全教育情況,落實安全教育、培訓的效果。

d)查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情況。

e)查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情況。

f)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四新”項目“三同時”執(zhí)行情況。

g)查各級各類人員對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作業(yè)指導書的執(zhí)行情況。

4.8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的整改

4.8.1對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落實整改負責人和整改期限,并督促檢查整改情況。

4.8.2對于需要較大投入的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的整改項目,報公司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

a)可以按正常渠道解決的,立即落實整改,并落實資金和實施責任人員。

b)需要公司投資整改的項目,報公司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并在技改過程中給予考慮解決。

4.8.3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責任部門應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4.8.4對于查出的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做好記錄和上報工作。

4.9各部門每月對所屬的生產現(xiàn)場、人員、設備設施進行排查,將查出的事故隱患及違章現(xiàn)象進行統(tǒng)計,并與每月28日前報到設備安全課,設備安全課匯總后報公司主管領導。

5 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2007年12月22日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規(guī)定》([2010]20號)

平高集團有限公司《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版)

第8篇 工貿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guī)范工傷及工傷保險管理,及時、合理地處理工傷事故,預防和控制工傷事故的發(fā)生,規(guī)范工傷事故處理程序,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員工的工傷事故風險。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

三、機構與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公司工傷管理工作。

3.2公司安全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實施;主導工傷事故的調查和報告撰寫;協(xié)作和監(jiān)督工傷管理工作。

3.3各部門(車間)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車間)的工傷管理工作。

3.4各部門領導(車間)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傷事故率。

3.5財務部負責為新入職員工(正式上崗)辦理工傷保險,根據(jù)各部門(車間)提供的工傷認定相關資料,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報銷手續(xù)。

3.6各部門(車間)不得瞞報虛報工傷事故,控制并降低工傷事故率,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門及領導調查和處理工傷事故。

四、工傷的認定:

工傷認定以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為準。

4.1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4.1.1、在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4.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4.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1.4、患職業(yè)病的;

4.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4.1.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公司利益、國家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范圍 :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殘或者自殺;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傷亡的。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傷事故處理

5.1、員工發(fā)生工傷,部門班/組長應保持現(xiàn)場并在30分鐘內通知公司安全員、辦公室部長及部門領導,由辦公室安排車輛將受傷員工送到工傷、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治療。

5.2、公司專職安全員向財務部借出工傷員工醫(yī)藥費,辦理入院、出院等手續(xù)。

5.3、公司專職安全員在出現(xiàn)工傷當日,做事故傷害調查,了解員工受傷經過,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對事故責任進行界定,并在2個工作日內填寫好《事故調查報告表》交辦公室。注意字跡工整、清晰,事故發(fā)生經過的敘述要準確、簡潔、明晰,備注一欄中要填好3名以上證明人的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5.4、財務部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三天內為工傷人員辦理工傷事故登記手續(xù)。(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2小時完成所有的申報程序)

5.5、財務部根據(jù)上報的《事故調查報告表》填寫好《工傷認定申請書》,在員工受傷之日起30天內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認定(重大事故3天內填寫上報)。

5.6、工傷認定及醫(yī)療結束后的處理方案,由辦公室負責,并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5.7、員工發(fā)生工傷后必須到工傷醫(yī)療定點機構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點進行治療。

如未到定點醫(yī)療機構或指定的地點治療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5.8、員工因工致傷無殘的,在“醫(yī)療終結”后第一時間將醫(yī)療證明材料和費用單據(jù)即時上報辦公室(以便到財務部報銷);致殘的在“醫(yī)療鑒定”一個月后到辦公室詢問結果。并配合辦公室辦理所有工傷結案

手續(xù)。

5.9工傷認定材料

5.1、事故人身份證復印件、病歷卡或病歷卡復印件;

5.2、醫(yī)療發(fā)票、用藥清單、診斷證明、門診病歷、住院檔案、出院證明、ct報告單等一切醫(yī)院開具的資料。

5.3、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需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以及其他有效證明;

5.4、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傷害的,需提交 “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間工作原因證明材料;因工外出期間,屬于由于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決書;

5.5、屬于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線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個人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5.6、屬于從事?lián)岆U、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需提交單位或者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舊傷復發(fā)后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勞動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

六、停工留薪期:

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后,需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時間為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傷醫(yī)療期)。

6.1、受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由各地政府勞動保障辦公室門依據(jù)當?shù)氐耐9ち粜椒诸愐?guī)定與醫(yī)療機出具的診斷證明確認。

6.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提報當?shù)貏趧予b

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6.3、停工留薪期滿須進行傷殘鑒定者,不論傷殘鑒定結果有無報告,應恢復上崗工作。

七、工傷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負傷后休一個工作日以上,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符合國家《人體重傷鑒定標準》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不含)以下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含)以上的事故。

八、員工在停工留薪期內,薪資發(fā)放標準:

當確定為因工負傷后,工傷員工在工傷停工留薪期間,發(fā)放工資標準為其發(fā)生工傷之前12月的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為標準。公司將事故分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與個人有一定操作失誤責任兩種情況,根據(jù)工傷的嚴重程度,對員工分別按以下標準給予補償: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過失所致:

類別

傷情程度

醫(yī)療期(t)

公司負擔的醫(yī)療費用

工資及待遇

輕傷

一般為皮外傷

t≤3天

承擔100%的治療費

無工資

3天

100%的按標準工資

7天

100%的按標準工資

t>30天

100%的按標準工資

重傷

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

1月≤t≤2月

100%的按標準工資

2月≤t≤6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費用

80%的按標準工資,痊愈后仍可繼續(xù)回公司上班

t>6月

80%的按標準工資,解除勞動關系

死亡

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承擔相應的搶救費用

參照國家工傷規(guī)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zhí)行

(二)、事故因本人過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規(guī)程所致,鑒定為工傷的:

類別

傷情程度

醫(yī)療期

公司負擔的醫(yī)療費用

工資及待遇

輕傷

一般為皮外傷

t≤3天

不計

無工資

3天

80%的標準工資

7天

60%的標準工資

t>30天

40%的標準工資

重傷

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

1月≤t≤2月

80%的標準工資

2月≤t≤6月

承擔50%的治療費

60%的標準工資,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t>6月

享受60%的標準工資,解除勞動關系

死亡

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承擔相應比例(≤80%)的搶救費用

參照國家工傷規(guī)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zhí)行

注: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鑒定評定工傷傷殘等級者,依照國家及當?shù)卣?guī)范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領取。

3、死亡者依照國家《工傷管理條例》,辦理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及一次性亡工補助金的領取,

上述補償金由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其直系親屬。

4、公司負擔的醫(yī)療費用是指由保險公司理賠之后的差余額部分的工傷醫(yī)療費用。

5、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按瑞安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執(zhí)行。

6、當確定為因本人粗心疏忽或其它主觀因素所致的對他人傷害由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三)不能鑒定為工傷的,公司不承擔醫(yī)療費用及工資待遇,購買意外傷害險的公司可以為其代辦理賠業(yè)務,理療費及誤工費由保險公司理賠。

(四)、工傷安全事故事后對事故當事人的處理:

1、公司保留追究其過失所致的財產損失的權利;

2、過失所致公司損失超過5千元人民幣的員工,公司予以辭退;有董事長/總經理特批的,按董事長批示執(zhí)行。

3、部門各級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所屬員工凡出現(xiàn)工傷安全事故的,按后“工傷獎懲規(guī)定”處理。

(五)、工傷員工復查、換藥、出院等情況不單獨派車接送,公司可承擔其發(fā)生的交通費用,憑發(fā)票據(jù)實報銷。財務部處理工傷事故過程中及其他陪送工傷員工去醫(yī)院的人員所發(fā)生的交通費用,由公司承擔,憑發(fā)票據(jù)實報銷。

第9篇 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是企業(yè)的生生存和發(fā)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勞動者個人生存和發(fā)展必需遵循的重要原則。因此,企業(yè)把安全生產作為企業(yè)的重點工作來抓,常抓不懈,以確實保證員工的安全和企業(yè)的利益,為全體員工了解本企業(yè)安全防范的重點和要求,特別區(qū)域及危害物品及防范方法和措施,制定事故的隱患消除及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接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防護

1、氯乙酸、液堿、鹽酸的使用防護

(1)使用時必需按規(guī)定戴防護眼鏡和防護手套,確保專人負責管理。

(2)使用和運送氯乙酸、液堿、鹽酸時必須兩人以上,非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接觸。

(3)用桶裝運時必須加蓋,不得使用破、漏的包裝物、桶,防止物品泄漏。

2、應急處理和措施

發(fā)生氯乙酸、液堿、鹽酸濺滴到皮膚上時,不論什么部位,傷害范圍的大小均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不得擦抹,以免擴大受傷面積,沖洗至無灼傷感。

(1)液堿灼傷: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30分鐘以上,然后用稀醋酸或2%硼酸溶液擦灼傷部位,使其中和,嚴重的應及時送往醫(yī)院就醫(yī),并向公司領導報告。

(2)氯乙酸、鹽酸灼傷:先用大量清水沖洗30分鐘以上,后用石灰水或棉籽油和石灰水的混合物涂抹傷處,嚴重的應及時去醫(yī)院治療,并向公司領導報告。

二、酒精的使用、儲存和管理

1、酒精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用來清洗產品,使用量很大,由于酒精易揮發(fā),所以在生產車間的空氣中酒精氣體的濃度很高,在氣溫較高時更高,所以必須高度重視防火工作。

2、安全科必須根據(jù)隱患程度、范圍備好不同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與滅火設備。

3、在生產車間酒精存放點和倉庫為重點防火區(qū)域,必須嚴、嚴禁煙火。

4、動火:由于設備維修等特殊情況必須動火,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單,經安全科領導和生產部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在申請時間內動火,動火前必須停止動火區(qū)域的生產,由安保科指派監(jiān)護人到現(xiàn)場做好一切防范措施,確保安全后方可作業(yè)。監(jiān)護人在現(xiàn)場要緊密監(jiān)護,不得私自離開,當班生產人員也要現(xiàn)場監(jiān)護,不的離開動火現(xiàn)場,動火結束,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恢復正常生產工作。

三、安全用電:

1、不得穿布鞋、拖鞋或赤腳上班。

2、禁止非電工修理電器和拉接零時線。

3、及時更換破損電器及零部件,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定的保險絲(熔斷器)。

4、正確開關設備,潮濕的手不得開關已破損的電器開關。

5、發(fā)現(xiàn)開關帶電,立即切斷電源,馬上通知電工修理。

6、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塑料棒等將電線挑離人體,不得去拉觸電者的身體。

7、觸電者的救護:輕度觸電一般無大的影響,如感不舒服可去醫(yī)院診斷;如觸電者已昏迷但未停止呼吸,讓他靜臥地上壓其人中穴,同時馬上打120送醫(yī)院治療;若觸電者已停止呼吸,立即送醫(yī)院搶救,若暫無救護車輛可讓其仰臥于通風的地方并對其實施人工呼吸。

四、引發(fā)火災的主要原因

1、設備泄漏

設備泄漏是引發(fā)化工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設備泄漏與設備設計、設備材料、檢修質量及工藝特點有直接關系。設備泄漏有三個因素:受熱影響、受載荷影響或材質性能下降。

2、違章動火(包括電焊、氣焊氣割及點燃明火等)

化工企業(yè)在生產、檢修過程中經常需焊接、切割作業(yè),如不安規(guī)定作業(yè),而違章動火,引發(fā)的火災占很大的比例。違章動火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

第一、領導違章指揮。為了生產、檢修進度,一些領導不顧或忽視安全規(guī)定,在不具備動火的條件下指揮人員動火。

第二、職工盲目動火。有的員工不熟悉動火管理規(guī)定,或存在僥幸心理,不辦動火手續(xù),不采取措施清除易燃物,在不具備滅火器材、無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的情況下,盲目動火,引發(fā)火災。

3、錯誤操作

由于本企業(yè)生產工藝流程復雜、操作工藝要求高,這就給操作帶來難度,進而因錯誤操作引發(fā)火災。

錯誤操作有管理上的問題,也有操作人員業(yè)務素質差,不按工藝操作等。

本企業(yè)因因錯誤操作而極易引發(fā)火災的部位是中和崗位。中和后必須隔10分鐘在漂白,否則就會引起燃燒。

安裝、使用不當,器材質量差,設備線路老化,防雷、防靜電設施不全等電氣故障都能引發(fā)火災。

五、自燃

由于生產中高溫高壓,時溫度達到某些物質的自燃點,而發(fā)生自燃引起火災。

(五)火災的預防

一、防火安全教育

職工在進廠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了解本企業(yè)防火重點區(qū)、主要防火手段、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原因、防止火災的方法、遵守操作規(guī)程等。

二、遵守企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搞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時機器設備和電氣設備均處在完好狀態(tài)、在重點防火區(qū)域要防止碰撞發(fā)生火花造成火災。

三、提高生產操作技能水平

一是加強職工的工藝操作紀律,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操作技能,二是正確控制溫度壓力配比流量,減少人為操作失誤。

四、控制火源

火源是發(fā)生火災的三個必要條件之一,控制火源是預防火災的有效措施?;どa火源繁多,如明火、高熱物或高溫表面、電器火花、靜電火花、沖擊、摩擦、高溫、壓縮等。

明火的控制:建立嚴格的明火使用及管理制度,杜絕不必要的你、明火在廠區(qū)出現(xiàn),加強檢修動火管理,杜絕各種違章動火現(xiàn)象,加強設備的潤滑保養(yǎng),加強其他火源控制。

五、化學危險性管理

在生產車間加強通風管理,促使化學可燃物質的空氣含量在其爆炸極限之內,在生產過程中通??刹捎猛L轉換手段,對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物質,采取通風、散熱、降溫等措施。

六、如發(fā)現(xiàn)火警,要立即截斷電源、可燃氣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七、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安全防范做到'三抓'

1、早抓

就是要全體職工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積極主動抓好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制度化和消除火災事故隱患,經常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

2、真抓

就是對安全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認真抓落實、勤檢查、勤抽查、勤反饋,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出現(xiàn)違章現(xiàn)象及時糾正處理,決不遷就。

3、嚴抓

安全就是經濟效應。對所發(fā)生的事故堅決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分析原因,吸取教訓,絕不心慈手軟,對事故隱

患做到一查到底及時清除,對那些屢教屢犯的違規(guī)人員,一定做到快查、快辦、快罰,是每個職工重視防火工作,自覺消除火災隱患。

我們要深深體會到安全工作沒有終點,只有起點,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一刻不能有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緒,我們將始終像對待自己生命一樣對待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做到更好跟安全。

(六)火警的處置

1、出現(xiàn)火警立即切斷火警區(qū)域電源,撤退無關人員,發(fā)出火警信號。

2、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搶救,情況嚴重立即向119求助。

3、烘房發(fā)生火警,應先關閉真氣閥門和電源,一般情況下,用水滅火。

第10篇 公司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公司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全員質量、成本意識,并能夠積極參與質量事故改善,確保質量事故責任得到落實,促進公司產品品質、工作質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經濟損失事故的處理。

3、定義

3.1質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戶投訴與抱怨、索賠,退貨、產品批量報廢、材料批量報廢、批量返工的事件、生產安全等,均屬于質量事故。

3.2賠償:公司員工因工作失職或不作為造成公司直接在經濟上蒙受諸如財產損失、材料損耗、滯運費、客戶索賠等費用時,該員工應承擔40%比例的賠償責任(上限1萬元,下限10元),嚴重者將扣除個人本月全部工資,賠償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3.3處罰:員工違反公司和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各類經濟損失,依照相關作業(yè)流程及制度進行處罰,處罰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4、職責

4.1質檢員:負責主導質量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對責任人及其應承擔份額的認定;賠償或處罰要求的提出;

4.2銷售部:負責客戶投訴信息的反饋、處理跟進;

4.3財務部:負責收繳各類損失的賠償金額;

4.4辦公室:負責稽核賠償金額的復核;

4.7廠長:負責賠償報告的批準;

4.8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內部原因的調查,改善措施的制訂和執(zhí)行。

5、內容

5.1質量事故原因分類

5.1.1指令錯誤

5.1.2下單錯誤

5.1.3技術資料錯誤

5.1.4采購錯誤

5.1.5發(fā)貨錯誤

5.1.6檢驗錯誤

5.1.7生產錯誤

5.1.8其他導致質量異常的錯誤

5.2賠償、處罰比例

5.3各相關部門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的比例:

5.3.1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而其他部門難以監(jiān)控的,由造成損失的部門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5.3.2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其他部門能夠監(jiān)控而沒有糾錯的,由過錯部門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未實施有效監(jiān)控和進行糾錯的部門承擔30%的次要賠償責任。

5.3.3工作過錯由多部門造成,則由多個工作過錯部門酌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3.4過錯責任難以認定和處罰的,由行政人事部聯(lián)合生產部調查討論后報總經理決定處罰。

5.4部門內部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比例:

5.4.1直接責任人違規(guī)造成的錯誤,其上司無法監(jiān)控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90%,上司承擔10%;

5.4.2責任人造成的錯誤其上司可以監(jiān)控或應該設置管控手段而沒有設置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60%,上司承擔40%;

5.4.3如管理人員對本部門過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包庇或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除賠償外,該管理人員承擔所有賠償同等金額作為加重處罰。

5.4.4責任人當月所受的處罰總金額以本人當月實發(fā)工資的30%為限;當月的30%工資不足賠償全額時,則分月扣除(按月收入的30%,直至賠償完為止);

5.4.5凡主觀故意造成公司損失的,不論金額多少,由本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6.1質量事故反饋

6.1.1對于客戶提出索賠、退換貨等質量事故,由銷售部或辦公室人員按相關客戶投訴處理流程進行登記,經銷售部經理確認后反饋到生產部;由于延誤發(fā)貨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費用的50%。

6.1.2對于各工序或各車間的制程中發(fā)生的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開相關異常單,通知質檢員。

6.2質量事故責任認定

6.2.1質檢員、生產部等按相關作業(yè)流程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時,應同時找出責任部門與責任人員。

6.2.2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上報生產部,由生產部召集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6.3賠償或處罰提報

6.3.1給公司帶來直接經濟損失的,由追查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后,用表格的形式(用質量事故報告/普通報告格式)給相關部門確認,必要時召集財務部、行政人事部、稽核部等相關人員,查明直接損失金額。

6.3.2品質部、物流部等根據(jù)責任認定和損失金額,參照本制度5.2條5.3條5.4條的要求,將須賠償部分金額分攤到各相關責任人,并予以在相關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上記錄。

6.3.3已經要求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若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可并處行政處罰。

6.4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審批:總經理(總經理授權個案除外)

6.5處理結果通告

6.5.1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將經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自留一份存檔,另交一份給行政人事部。

6.5.2必要時行政人事部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

6.5.3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收款交財務部或在工資中扣款處理。

6.5.4責任人對處罰、賠償或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先向發(fā)起部提出申訴,其次向行政人事部申訴。

6.6資料歸檔行政人事部將處罰公告歸入責任人的人事?lián)醢纲Y料,作為以后績效考核、評估依據(jù)。

7、管理辦法

7.1處罰規(guī)定未按以上規(guī)定操作的部門或人員處罰責任人10元/次。7.2獎勵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或潛在質量問題(職責范圍內除外),并通過相關聯(lián)絡單反饋給品管部、生產部門,從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生產部、質檢員提報。辦公室將給與20員至50不等的獎金,間接效益200元獎勵20員一次,大于200以上獎勵50員至100一次)

7.3本制度從20**年9月1日起試行,試行過程中各部門積極提建議,以便下一次修訂時完善,解釋權歸口行政人事部。

第11篇 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zhí)行原則

本制度所指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包括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務工)在生產崗位上,從事與生產勞動相關的工作,或者由于勞動條件、作業(yè)環(huán)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傷害事故或職業(yè)病。

3.1.1 公司全體職工參加天津市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

3.1.2 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3.1.3 工傷事故管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3.1.4 公司和相關生產部門必須建立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3.1.5 公司和相關生產部門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3.1.6 公司實施工傷事故考核制度,同時實行工傷事故舉報獎勵,禁止工傷事故瞞報、遲報或虛報。

3.1.7 公司鼓勵職工為搞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于堅持原則、敢于管理糾正“三違”行為以及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避免事故的職工給予獎勵。

3.1.8 各部門應用計算機進行傷亡事故資料管理、信息反饋和事故統(tǒng)計分析、預測工作,防止重復事故發(fā)生。

3.2 工傷事故范圍及其認定

3.2.1 工傷事故范圍及其認定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和《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guī)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執(zhí)行。

3.2.2 公司各部門工傷的認定由工傷管理中心負責申報。各部門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后,要立即上報安全管理部并同時通知工傷管理中心,工傷管理中心在24小時內報送屬地工傷管理部門認定。

3.3 工傷事故劃分和報告程序

3.3.1 工傷事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

3.3.1.1? 輕傷: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xiàn)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發(fā)生輕傷的事故。

3.3.1.2? 重傷: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或者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失能傷害。

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

重大人身險肇事故:指險些造成重傷、死亡或多人傷亡的事故。

3.3.1.3? 死亡:指事故發(fā)生后當即死亡,或者負傷后在30日以內死亡。

3.3.1.4? 急性中毒:是指生產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內通過人的呼吸道、皮膚和消化道大量進入人體,使人體在短時間內發(fā)生病變,導致職工立即中斷工作,須進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1.5? 特別重大事故:按國家相關文件執(zhí)行。

3.3.2 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3.3.2.1? 工傷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班組長報告作業(yè)長,作業(yè)長報告本部門安全部門或本部門負責人(同時,還應立即報告調度室)。事故部門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xiàn)場,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3.2.2? 輕傷事故由作業(yè)區(qū)負責人負責組織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門應在當天向安全管理部報告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人員受傷情況等。

3.3.2.3? 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由所在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負責調查處理。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要立即上報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晚上、節(jié)假日亦同)。

3.3.2.4? 死亡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在上報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的同時,要立即上報公司總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管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上報屬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3.2.5? 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發(fā)現(xiàn)者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報告。

3.4 工傷事故調查

3.4.1 工傷事故調查:

3.4.1.1? 輕傷事故,由事故所在作業(yè)區(qū)(科室)領導組織進行調查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門參加;涉及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人等情況,相應職能部門要參加;事故涉及兩個作業(yè)區(qū)以上的,由事故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進行事故調查。

3.4.1.2? 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生產技術、安全、工會、設備、人事、保衛(wèi)等有關部門成員組成調查組及時進行調查,安全管理部參加。

3.4.1.3? 一次重傷三人以上(含三人)或死亡事故,按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組織生產技術部、人力資源部、工會、設備部、保衛(wèi)部、安全管理部等有關職能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3.4.2 事故調查組組成和工作要求:

3.4.2.1?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具備兩方面條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與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3.4.2.2 事故調查組職責:查明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3.4.2.3? 事故調查組向事故發(fā)生部門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事故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由安全管理部做出結論性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參加事故調查組成員必須在事故調查報告書上簽字。

3.4.3 事故調查工作內容:按國家標準《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有關要求執(zhí)行。

3.4.4 事故原因確定:根據(jù)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正確分析,確定事故直接原因、事故間接原因、事故主要原因。事故分析按國家標準《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有關要求執(zhí)行。

事故直接原因:即直接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事故間接原因:即導致事故發(fā)生的間接原因,(管理原因-管理缺陷)

3.4.4.1?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

3.4.4.2?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4.4.3? 勞動組織不合理;

3.4.4.4? 對現(xiàn)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3.4.4.5? 沒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不健全;

3.4.4.6?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預防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第12篇 某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發(fā)布的“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guī)定”,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在24小時以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公司領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一般人身事故、設備事故均由安全部門責成專職安全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找出事故發(fā)生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寫出報告,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處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喪失勞動能力連續(xù)休工三個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逐級上報,由所在單位填寫事故登記表,做到上報及時準確。

三、因工傷長期不能工作的按勞保條理執(zhí)行。

四、工傷休息要有醫(yī)生的醫(yī)療診斷書或建議書。

五、對工傷事故和工程設備事故如有隱瞞不報或故意延遲報告的,除補報以外應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第13篇 藥業(yè)公司藥品質量事故查詢投訴管理制度

藥業(yè)公司藥品質量事故、查詢、投訴的管理制度

根據(jù)《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及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為加強公司經營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fā)生危及人體健康或造成經濟損失等異常情況的管理,特制本該制度。

一、質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1、質量事故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兩大類。

⑴重大質量事故:

a、因質量問題造成整批報廢的。

b、藥品在有效期內由于質量問題造成整批退貨的。

c、在庫藥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霉爛、污染破損等不能藥用的。

d、藥品發(fā)生混藥、嚴重異物混入或混入質量低劣藥品,并嚴重威脅人體健康或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e、藥品因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大量藥品過期失效的。

f、出售假劣藥等造成不良影響的。

⑵一般質量事故:除以上事故外的其它事故。

2、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和時限

⑴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生的一般質量事故由部門負責人從速處理,當日報質量管理部。

⑵質量管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會同有關部門了解事故的原因及處理經過,報公司領導。

⑶發(fā)生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質量事故,事故發(fā)現(xiàn)部門應一小時內報質量管理部、公司領導,公司應及時派人查明原因、責任,并在24小時內報當?shù)厮幈O(jiān)局,及時妥善解決。

⑷發(fā)生一般質量事故應在三天內上報,并在一周內將質量事故原因報公司領導。

3、質量事故的處理

⑴首先調查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相關人員、事故經過、后果,做到實事求是,準確無誤。

⑵分析事故的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預防措施。

⑶事故的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不接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

⑷發(fā)生一般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在季度質量考核中進行經濟賠償。

⑸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可辭退,觸犯刑律的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質量查詢的管理制度

1、質量查詢的分類

⑴供貨方或客戶向我司查詢。

⑵我司向供貨方或客戶查詢。

⑶我司向藥監(jiān)部門查詢。

2、查詢程序

⑴我司向供貨方查詢由業(yè)務部負責。

a、來貨經驗收有質量問題的品種,驗收員填制《采購來貨待處理通知》,業(yè)務部向供貨單位查詢,等候答復處理。

b、庫存藥品檢查發(fā)現(xiàn)并確認有質量問題的品種,質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單》,業(yè)務部向供貨單位查詢,等候答復處理。

c、省市藥檢所抽檢不合格的品種,質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單》,業(yè)務部憑該單向供貨單位查詢,等候答復處理。

d、對查詢情況,業(yè)務部應做好記錄。

⑵供貨方或客戶向我司查詢由質量管理部負責并做好記錄。

a、客戶單位收貨時發(fā)現(xiàn)有嚴重質量問題而拒收的藥品,公司銷售員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部,質量管理部對藥品質量進行調查后,報告公司領導,妥善處理。

b、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客戶以電話、公函、信件等形式向我司的質量查詢,對查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質量問題要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及時答復。做到樁樁有答復,件件有交待。

⑶我司向藥監(jiān)部門的查詢由行政人事部或質量管理部進行,并做好記錄。

三、質量投訴的管理制度

1、公司銷售的藥品,客戶或顧客由于質量問題向公司提出的投訴,無論口頭、書面、電話等形式都要認真對待。

2、公司各環(huán)節(jié)、各部門接到顧客投訴后,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配合做好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實真相,給投訴者一個滿意的答復。并做好記錄。

3、對產生重大問題的質量投訴,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向公司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第14篇 公司生產事故管理制度5

公司生產事故管理制度(五)

為了及時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規(guī)律,認真吸取教訓,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類:

1、在生產操作中,因違反工藝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或由于誤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損失,為生產事故。

2、生產裝置、動力機械、電氣儀表、輸送設備、管道、建筑物、構筑物等發(fā)生故障損壞,造成損失或減產,為設備事故。

3、產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質量標準,基建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機電設備檢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裝不良等造成經濟損失為質量事故。

4、發(fā)生著火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火災事故。

5、發(fā)生化學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爆炸事故。

6、違反交通運輸規(guī)則,造成車輛損壞,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為交通事故。

7、在生產活動所涉及的區(qū)域內,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機能,以致負傷人員立即中斷工作,為工作事故。

8、各級管理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生錯誤,造成惡果的事故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1、重大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10%以上,同時產量損失費達一萬元以上;或直接損失費達5000元以上事故;或經濟損失雖未達到上述金額,但性質嚴重,情節(jié)惡劣的事故(火災、爆炸等),造成人身肢體殘廢的事故,均屬重大事故。

2、一般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5%,或直接損失費達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負傷休三個月以內的事故,屬于一般事故。

3、微小事故:

直接損失費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屬于微小事故。

4、職工的傷亡事故劃分按國家或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火災事故等級劃分按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事故損失計算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標準計算。

三、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

1、各類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安全辦公室組織調查上報分管領導,事故責任者的紀律處分,由公司決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執(zhí)行。

2、凡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的領導報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3、發(fā)生事故的部門,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guī)定的時間上報有關部室和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

4、發(fā)生重大事故,由生產部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

5、不論事故大小,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簽署意見后,上報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車間或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準。微小事故由車間部門處理,報生產部備案。

6、事故發(fā)生后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單位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單位領導負擔一半責任。

7、發(fā)生事故后,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tài)度及表現(xiàn)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準,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jié),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者,加重處分。

8、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9、公司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xiàn)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10、發(fā)生事故,各生產車間和各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并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11、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后果負責。

第15篇 紡織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1.1 為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的再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guī)定了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調查、處理和管理。

1.3 本制度適用澳泰公司內支付工資的各種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包括招用的臨時農民工)等。

2 總則

2.1 傷亡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應當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2.2對工傷事故進行的認定

2.2.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⑵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⑶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⑷患職業(yè)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2.2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⑵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⑶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

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⑷職工符合⑴、⑵情形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符合⑶情形的,享受

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2.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⑴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⑵醉酒導致傷亡的;

⑶自殘或者自殺的。

2.3 工傷事故的分類

2.3.1 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后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2.3.2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作為重傷處理:

⑴經醫(yī)生診斷成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⑵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⑶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灼傷、燙傷或雖非要害部位,但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

⑷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⑸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的;

⑹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jié)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jié)或只各軋斷一節(jié)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殘廢可能的;

⑺肢部傷害:腳趾軋斷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如和殘廢可能的;

⑻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2.3.3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2.3.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2.3.5 職業(yè)病: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它職業(yè)活動中,接觸職業(yè)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2.3.6 未遂事故:指發(fā)生了事故但沒有出現(xiàn)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

3 職責

3.1 企管辦是工傷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統(tǒng)計、結案工作。

3.2 廠辦負責組織工傷評殘、工傷保險和工傷能力鑒定的工作。

3.3 企管辦負責事故的應急準備工作,防止事故擴大。

3.4 其它單位負責事故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保護事故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配合事故調查等工作。

4 事故的緊急處理和上報

4.1發(fā)生一般工傷事故,由組長當即報告班長,班長于當天報告生產廠分管安全的廠長,分管廠長于兩天(48小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一式三份報告企業(yè)管理辦公室。

4.2發(fā)生多人事故(指同時傷3人或以上事故) 、重傷事故或死亡事故首先發(fā)現(xiàn)人應立即報告班長,班長立即報告安全組長,并用最快速的方式報告澳泰公司安全部門,安全部門立即將事故報告給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fā)生部門應于5日內寫出事故報告。

4.3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以后,事故部門應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公司安全部門立即組織人員,根據(jù)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調查、分析、處理。

4.4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工傷人次,休工天數(shù)的統(tǒng)計、報告,并于5日前統(tǒng)計報表由部門領導簽字以后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5 事故的調查處理

5.1 事故的調查程序

5.1.1 未遂事故由車間于24小時內,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分析會,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于10天內報企管辦。

5.1.2 輕傷事故由企管辦于24小時內,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分析會,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于10天內填寫事故報表。

5.1.3 重傷事故及一次三人以上輕傷事故(含三人)由企業(yè)主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重傷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取證、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于15天內寫出《重傷事故調查報告》,上報有關部門。

5.1.4 死亡事故、一次三人以上重傷事故(含三人)由政府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企管辦及有關單位協(xié)助配合調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1.5 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5.2 事故調查要點

5.2.1 物證搜集

⑴現(xiàn)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⑵在現(xiàn)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⑶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⑷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jù)的安全防護措施。

5.2.2 事故事實材料的搜集

⑴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⑵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年齡、文化程度、職業(yè)、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

⑶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

⑷受害人的受傷部位和程度。

⑸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yè)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

⑹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5.2.3 事故發(fā)生的有關事實

⑴事故發(fā)生前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

⑵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施與分析。

⑶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guī)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zhí)行情況。

⑷關于工作環(huán)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huán)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

⑸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

⑹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狀況。

⑺其他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jié)或因素。

5.2.4 證人材料搜集

5.2.5 現(xiàn)場攝

⑴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⑵可能被消除或殘?zhí)さ暮圹E: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傷痕、火災引起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⑶事故現(xiàn)場全貌。

⑷利用攝影或錄像,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5.2.6 制作事故圖

報告中事故圖,應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現(xiàn)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5.3 事故分析要點

事故原因的確定是在調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5.3.1 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為和機械、物質和環(huán)境的不安全狀態(tài)

5.3.1.1 不安全行為包括:

⑴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⑵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設備。

⑷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體存放不當。

⑹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⑺攀、坐不安全位置。

⑻在起吊物下作業(yè)、停留。

⑼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⑽分散注意力。

⑾未用個人防護用品。

⑿對易燃、易爆物處理不當。

5.3.1.2 不安全狀態(tài)包括:

⑴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⑵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⑶個人防護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⑷生產場地環(huán)境不良。

5.3.2 間接原因

⑴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如工業(yè)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⑵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⑶勞動組織不合理。

⑷對現(xiàn)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性錯誤。

⑸沒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

⑹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⑺其他。

分析事故的時候,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

5.4 事故調查報告內容

5.4.1 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5.4.2 事故經過。

5.4.3 事故原因。

5.4.4 事故的責任分析。

5.4.5 事故性質和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4.6 事故教訓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5.4.7 今后需進一步研究的課題(如對規(guī)程、制度等的修改意見)。

5.4.8 附件、技術鑒定、筆錄、圖紙、照片等。

5.5 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期間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6 事故管理

6.1 事故經調查后,由車間填寫《工傷事故反饋表》、《工傷事故預防措施反饋表》,經安全辦審核同意后,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審批后,與《事故報告》一同歸檔。

6.2 受傷者憑《工傷事故報告單》,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6.3 企管辦根據(jù)事故情況,將工傷事故情況及時通報澳泰公司各單位。

6.4 涉及兩個以上單位的事故,由傷者所在單位統(tǒng)計上報,企管辦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6.5? 實習生、外單位職工、參加學習人員等發(fā)生事故,由事故發(fā)生地所在單位調查、統(tǒng)計、報告。

6.6 因工負傷職工調動工作,由企管辦出具證明或復制一份《傷亡事故登記表》給接受單位。因工負傷職工退休所需工傷證明,由所在單位復制一份《傷亡事故登記表》交廠辦,并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7 考核

7.1 對于重視安全生產,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事故發(fā)生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企業(yè)有關獎懲規(guī)定給予適當?shù)谋碚煤酮剟睢?/p>

7.2 對因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guī)程,違章作業(yè)、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不負責任或者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有關責任者,按考核規(guī)定執(zhí)行。

7.3 對發(fā)生工傷事故后,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有關證據(jù),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責任單位及責任者,一經查出,除按規(guī)定罰款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16篇 設備公司安全管理與事故處理制度

設備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與事故處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全體干部員工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嚴格按照“消防法”與“消防條例”辦事。

2、公司建立消防管理體系,經理任管理體系組長。建立消防制度,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不定期檢查火災隱患,并立即排除隱患。

3、公司按消防規(guī)定配齊防火器材,認真細致分析可能發(fā)生的火災種類。配齊所需的滅火器、防火栓,在防火半徑內有足夠的水管及充足的水源,各種滅火器必須按期檢定更換。

4、人人必須知道119是火警電話,并且會打119電話。遇到火災需打119電話時,要跟消防人員說明起火的準確地址、燃燒物是什么(如油、草、氣等),火勢如何,并且派人到主要交通要道迎消防車,給消防車引路。

5、易燃、易爆化工廠區(qū)內應設立禁止煙火標志牌,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6、易燃、易爆品庫及工作場地,一般采用自然采光,如需照明,必須安裝防爆燈,燈泡不大于60w,但禁止用鹵鎢燈、日光燈。其庫29內嚴禁設立辦公室、休息室。

7、庫房內照明應安裝防潮防爆燈,燈泡不大于60w,嚴禁亂拉和亂接照明燈。照明線必須定期檢查,防止線路老化,打火引起火災。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同時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并且必須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9、辦公室、公寓等必須按消防要求施工,要有防火通道,安全出口,配齊防火器材,裝修時盡量用耐燃防火裝修材料,完工后必須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已使用的辦公室、公寓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必須定期整改,達標后才準使用。

第二節(jié) 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一、一般事故要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登記記錄并由當日帶班人組織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和責任,由責任人做出書面檢查,由總帶班人向上級匯報。

二、重大事故造成停機停產,除按上述程序進行外,要根據(jù)事故輕重和經濟損失大小的情況酌情處理,批評教育和適度(50-1000元)的經濟處罰。

三、一旦發(fā)生緊急及爆炸事故,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1、立即斷電搶救傷員,并馬上送醫(yī)院進行搶救。

2、搶救財產,盡量控制事故擴大。

3、立即迅速將事故如實逐級向有關領導匯報。

4、保護現(xiàn)場,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現(xiàn)場分析。

5、事故分析的原因及核實情況、詳細報告上報領導和經辦公室備案和經委安全辦備案。

6、對造成事故的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17篇 宣鋼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的工傷保險工作流程,明確員工工傷期間享受的待遇及公司、部門、員工三方需承擔的費用,根據(jù)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公司相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和工傷保險管理。

3、管理職責

3.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財務科負責歸口管理和維護。

3.2財務科負責繳納和管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鑒定手續(xù)和工傷待遇,幫助工傷職工向保險公司獲取工傷賠付待遇;同時辦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責任向保險公司索取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賠付事宜。

3.3辦公室是工傷職工醫(yī)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與有關醫(yī)療機構建立醫(yī)療合作,管理工傷醫(yī)療和職業(yè)康復。

3.4安全環(huán)保部是職工工傷事故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職工工傷事故的認定。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認定事宜;協(xié)助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調查取證工作。協(xié)助保險公司進行事故調查。

3.5辦公室及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職工工傷爭議調解,并依法對工傷保險執(zhí)行情況實施群眾監(jiān)督。負責做好因事故造成影響的第三方的安撫工作。

3.6財務科負責財務業(yè)務結算。

4、工作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治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fā)生,避免和減少職業(yè)病危害。

4.1.2依照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員工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

4.1.3員工發(fā)生工傷時,公司必須采取措施使工傷員工得到及時整治。

4.2工傷認定

4.2.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b)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c)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d)患職業(yè)病的;

e)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g)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節(jié)。

4.2.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b)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c)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己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本公司后舊傷復發(fā)的。

4.2.3員工有前款第(1)第(2)項情形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員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色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2.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的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a)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b)醉酒導致傷亡的;

c)自殘或者自殺的。

4.3工傷報告

4.3.1發(fā)生工傷事故,員工應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輕傷事故的單位應在24小時之內向安全科匯報,重傷事故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公司匯報。

4.3.2發(fā)生事故在進行口頭報告后,應盡快形成書面的初步報告。

4.3.3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單位領導應在8小時內通知公司工傷保險主管人員。

4.4工傷事故的確申報

4.1.1工傷事故的申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4.2員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告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公司工傷保險主管人員應當在24小時候內通知當?shù)貏趧颖U闲姓块T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當?shù)貏趧颖U闲姓块T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4.4.3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a)工傷認定申請報告;

b)與用人單位存在的勞動(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c)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

d)申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須提供公安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調解協(xié)議書》;

e)申報員工因公死亡,要提供醫(yī)院或公安部門的死亡證明,有供養(yǎng)直系親屬的,還須提供戶口簿等證明材料。

4.5工傷認定結論

工傷認定結論按縣勞動保障局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執(zhí)行

4.6勞動能力鑒定

4.6.1工傷員工經治療終結期滿(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4.6.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員工在市勞動保障局領取《池州市勞動能力鑒定表》或《池州市工傷人員舊傷復發(fā)、醫(yī)療終結期滿和輔助器具確認表》到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指定醫(yī)院進行檢查診斷。

4.6.3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

a)《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b)《宣光市勞動能力鑒定表》

c)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d)診斷證明書;

e)*光片或ct報告單。

4.6.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勞動能力鑒定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執(zhí)行。

4.7工傷保險待遇

4.7.1工傷員工治療工傷應當在池州市工傷保險協(xié)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因協(xié)議醫(y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要轉院治療的,由協(xié)議醫(yī)院機構提出意見,經市工傷保險部門同意才能轉院治療。

4.7.2工傷員工治療非工傷引發(fā)的疾病,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基本醫(yī)療保險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7.3工傷員工就醫(yī)時,由公司墊付醫(yī)療費用,不含老傷復發(fā)在外就醫(yī)的待工傷員工醫(yī)療終結后,由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局工傷保險科辦理工傷治療的費用報銷。

4.8殘疾補償金的申領

員工醫(yī)療終結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領相應的殘疾補償金。

a)鑒定為殘疾5~10級的,辦理一次性傷殘補償金;

b)鑒定為殘疾1~4級的,辦理殘疾退休手續(xù),享受殘疾退休工傷保險待遇。

c)員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規(guī)定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第18篇 金屬公司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金屬制品公司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促進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加強全體員工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心和責任感,確保產品質量的提高,特制訂產品質量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部(專業(yè))技術標準,生產的產品達到有關技術標準要求的為合格產品。

二、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廢品處理。

1.產品不符合國家、部(專業(yè))技術標準者。

2.原材料、輔助材料經檢驗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本公司內控標準者。

三、生產時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任意更改、簡化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違規(guī)操作,無操作規(guī)程者,一律不準生產。

四、按照公司的實際情況,產品質量事故的級別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1.凡造成廢品1000元損失以下者,按一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一般質量事故)。

2.凡造成廢品5000元損失以下或連續(xù)三次一級質量事故者,按二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重大質量事故)。

3.凡造成廢品10000元損失以上或連續(xù)二次二級質量事故者,按三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特大質量事故)。

五、產品質量事故報告的規(guī)定:

1.發(fā)生一級質量事故,車間和責任班組必須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分析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在當班時間內,及時向公司部報告。

2.發(fā)生二級質量事故,車間和責任班組必須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分析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追究責任,在16小時內向公司部報告。

3.發(fā)生三級質量事故,責任班組必須在16小時內以書面向車間報告事故原因和經過,車間在16小時內報告公司部,等候公司領導處理。

六、產品質量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

1.產品質量發(fā)生事故,要嚴肅處理,開好質量事故分析會議,找出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查明責任,提出處理和整改意見,吸取教訓,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2.認真執(zhí)行事故報告分析制度,對不認真執(zhí)行制度者,必須追究責任,進行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3.事故責任班組和個人,根據(jù)造成經濟損失程度,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和扣發(fā)工資、獎金以至紀律處分。

4.對違規(guī)操作、責任心不強、不聽從指揮,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造成質量嚴重事故者,必須從嚴處理,追究其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批準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19篇 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6

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六)

總則

為使公司員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職業(yè)病傷害后獲得及時醫(y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yè)康復的權利,并對事故及時準確的進行調查處理,根據(jù)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號《北京市企業(yè)勞動者工傷保險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退休返聘人員,為公司建筑施工并簽定安全協(xié)議的施工隊職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2.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fā)明創(chuàng)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2.3在生產工作環(huán)境中接觸職業(yè)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yè)病的;

2.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qū)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2.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2.6從事?lián)岆U、救災、救火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2.7因公、因戰(zhàn)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yè)到企業(yè)工作后舊傷復發(fā)的;

2.8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2.9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和必經路線發(fā)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2.10國家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3.1犯罪或者違法;

3.2自殺或者自殘;

3.3斗毆;

3.4酗酒;

3.5蓄意違章;

3.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發(fā)生傷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處理

4.1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xiàn)場;

4.2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安全員。單位領導或安全員應在一小時內報資產運營部。

4.3事故單位在主管安全部門的配合下,輕傷事故在48小時內完成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并由事故單位于3日內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4.4發(fā)生重傷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要立即上報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機電控股公司(廠)技安處(科)、機電控股公司(廠)工會。安全主管部門和發(fā)生事故單位協(xié)助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完成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于10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于5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4.5發(fā)生死亡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要立即上報市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市區(qū)工會、區(qū)檢察院、區(qū)公安局、機電控股公司(廠)技安處(科)工會。安全主管部門與發(fā)生事故單位應積極配合與上級單位共同完成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分析、處理工作,并于25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于10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5發(fā)生員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5.1事故單位負責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門人員應及時趕到現(xiàn)場,了解受傷人員的傷勢,保護事故現(xiàn)場,必要時做出標記。了解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做好詳細記錄。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應進行現(xiàn)場勘查、測繪、拍照或錄像。目擊者應出具旁證材料。

5.2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找事故原因,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具體措施,嚴格做到“三不放過”。

5.3事故單位應召開工傷事故現(xiàn)場會,向員工介紹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使廣大員工能吸取教訓。

5.4事故單位提出對責任者的意見并報主管安全部門。

5.5各類工傷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安全主管部門,不得隱瞞,超過時限不補報。

6傷亡事故現(xiàn)場的清理

6.1輕傷事故現(xiàn)場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批準方可清理。

6.2重傷事故現(xiàn)場由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批準方可清理。

6.3死亡事故現(xiàn)場由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批準方可清理。

7傷亡事故的結案

7.1輕傷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會同事故單位領導批準結案。

7.2重傷、死亡事故由區(qū)、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分別批準結案。

第20篇 宣鋼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預防事故發(fā)生,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1.2公司所有職工都有事故隱患排查和報告的義務

1.3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設備、設施、作業(yè)環(huán)境、生產工藝和勞動組合、作業(yè)行為等方面不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相關規(guī)定,從而可能引起事故的發(fā)生和職業(yè)病的,易造成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定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1.4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1.4.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xiàn)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1.4.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1.5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隱患所在單位是事故隱患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1.6公司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和配合各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7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或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公司生產安環(huán)部在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發(fā)現(xiàn)所報告事故隱患屬實,應當立即告知事故隱患單位,協(xié)調相關部門盡快處理,落實責任(整改)單位。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和職責

2.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

2.1.1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與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相同。

2.1.2各部門(車間)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

2.2、主要責職

2.2.1公司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公司重大隱患整改,應明確隱患整改(或責任)單位責任、落實隱患整改資金、規(guī)定完成隱患整改的時間、督查整改(或責任)單位隱患整改措施和事故預案的落實情況等。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依據(jù)公司相關規(guī)定從嚴進行考核。

2.2.2生產安環(huán)部:負責安排專業(yè)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自我評價,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等專項檢查。負責定期開展總廠消防、爆炸、危險化學品、治安保衛(wèi)等重要部位隱患排查和治理。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督促并配合各單位及時排查和治理消防和保衛(wèi)系統(tǒng)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對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并上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隱患整改后及時予以銷案;對重大隱患的治理過程進行跟蹤督促。負責督促各單位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負責隱患整改過程中的協(xié)調工作。負責建立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負責提出考核意見上報公司。

2.2.3技術部:負責定期開展公司基礎設施、特種設備和動力、電氣運行系統(tǒng)隱患排查;負責設備系統(tǒng)重大事故隱患的審核、立項、整治和現(xiàn)場驗收。負責落實部室、部門(車間)無法解決,需要依靠外部力量進行整改的事故隱患工作。負責建立公司設備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

2.2.4各部門、部門(車間):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的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負責一般隱患整改;對可能存在的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隱患整改過程的管理,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建立部門(車間)級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

3、事故隱患排查和確認

3.1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形式分為:定期和不定期事故隱患排查。

3.1.1定期事故隱患排查:是指公司各專業(yè)主管部門及各單位組織的各類檢查(包括安全標準化審核、安全大檢查、設備、動力管網、消防、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等專業(yè)、專項檢查)。

3.1.2不定期事故隱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中排查事故隱患或作業(yè)人員在日常活動中排查事故隱患。

3.2公司相關專業(yè)部門根據(jù)專業(yè)要求定期組織對各類專業(yè)、專項進行隱患排查。

3.3公司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隱患排查,每季度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部門(車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隱患排查;工段每周要對本區(qū)域開展一次全面隱患排查;班組每天要對本崗位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3.4定期事故隱患排查要有主要領導帶隊。公司開展的隱患排查要有公司領導帶隊;部門(車間)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部門(車間)領導帶隊;工段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工段長帶隊;班組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班長帶隊。

3.5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核實或共同研究確定。

3.6一般事故隱患由部門(車間)核實確定。

4、事故隱患的管理

4.1公司、部門(車間)要建立事故隱患管理領導小組。

4.2公司對事故隱患實行分級管理,一般隱患由部門(車間)組織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有能力解決重大事故隱患,公司自行解決;如果公司沒有能力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政府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過程進行中,相關單位和部門應積極配合、參與等其它工作。

4.3隱患整改實行逐級上報制,凡本級無力整改的隱患,應寫專題報告按分級管理原則上報上級專業(yè)主管部門,同時記入本級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專業(yè)主管部門整改不了的要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解決。

4.4重大事故隱患實行備案和銷案,經公司審核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各級均應建立重大隱患登記臺帳,按要求落實整改;同時公司要報政府安全管理部登記備案。重大隱患整改結束,公司要報政府安全管理部銷案。

4.4.1重大事故隱患備案內容

4.4.1.1事故隱患的名稱、地點、所屬單位;

4.4.1.2事故隱患的現(xiàn)狀及危害程度;

4.4.1.3事故隱患的防范措施與應急預案。

4.4.1.4隱患的治理方案或整改計劃。

4.5部門、部門(車間)因其它因素對公司安全生產造成隱患的,相關單位要立即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由生產安環(huán)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4.6上報政府并經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主管領導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研究隱患的監(jiān)控、整改情況,嚴密監(jiān)視事故隱患的變化和動向,遇有緊急情況,要果斷處理,并及時匯報。

4.7各級、各類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必須實行閉環(huán)管理。

4.8公司組織排查的隱患要及時書面告知各單位,并對各單位隱患整改的情況進行跟蹤驗證,保留驗證記錄,驗證記錄要有整改責任人和驗證人簽名確認,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驗證,。

5、事故隱患治理

5.1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是事故隱患治理的主體,要對隱患治理過程進行全面負責,負責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到位。

5.2公司各相關部門在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要詳細審核隱患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治理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和隱患的整改到位。

5.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單位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4隱患整治期間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5.5重大隱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間,公司專業(yè)主管部門和隱患屬所單位要定期加強監(jiān)控,隨時掌握重大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及時匯報。隱患整改結束,公司專業(yè)主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實施整改。

5.6新、改、擴建項目投產前要做到不留隱患,建設、驗收和試生產過程中遺留的隱患,公司主體單位監(jiān)督建設單位要立即整改。

5.7公司要在隱患整改的資金上給予支持和配合,優(yōu)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

6、獎勵與考核

6.1對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獎勵。

6.2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考核。

6.3對重大隱患瞞報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批評、考核,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責任追究,給予嚴肅處理。

6.4重大隱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間沒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保證安全,沒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單位,將給予嚴肅批評和考核,造成事故的將進行責任追究。

公司事故管理制度2(20篇范文)

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二)一、目的為在事故發(fā)生后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和擴大,并針對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二、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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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6(6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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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六)總則為使公司員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職業(yè)病傷害后獲得及時醫(y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yè)康復的權利,并對事故及時準確的進行調查處理,根據(jù)北 ...[更多]

  • 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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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為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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